《问题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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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官员-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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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6月25日,副厅级干部、河南电力公司原副总李俊杰被检察机关抓获接受调查。
  李俊杰的落马,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身上。
  当时的媒体报道称,有关人士表示,中纪委一直没有停过对高严案的调查,在高严案逐渐深入的过程中,顺藤摸瓜,查到了李的问题。
  李俊杰,1996年3月初任河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总经理,2002年2月任河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任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李俊杰在担任经理期间,河南省送变电工程不论是工程质量还是企业效益都在国内名列前茅。2001年,由该公司施工建设的500千伏洛郑输变电工程,荣获全国惟一的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并且该公司先后在科威特、孟加拉、巴基斯坦、尼日利亚等国家承包建设一批送变电工程,公司集体也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李俊杰留给人们的印象是:正直清廉,是靠实力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就是这样一位自称能抵抗一切诱惑的人,却先后收受夏先洋贿赂款共计160万元。李俊杰供述中说:“我最初收取他们的感谢费时,也担心出了事咋办?慢慢地收的多了,也就不在意了。再说,那么多人都没事,反*的砖头不会偏偏砸在我头上。”
  正是这样的侥幸心理让李俊杰的*道路越走越远。
  实际上,在检察机关将李俊杰带走时,检察机关掌握的只有李俊杰收受30万贿赂的一笔,但谁知,李俊杰进去以后就全部招认了,供出了8笔,累计267万的受贿事实。这8笔为:
  1998年至2002年,李俊杰应北京某个体商人请托,帮助其不经招投标程序,直接与省送变电公司签订了一笔业务,从中收受贿赂20万元;
  2000年至2004年2月,李俊杰帮助夏某在桩基工程中中标,从夏某处收受贿赂160万元;

高严:变身红顶商人后“蒸发”(6)
2002年年初至2002年3月,李俊杰应郑州某工程公司经理宋某的请托,在送变电公司超高压运检楼消防工程招标过程中,让宋某的公司中标,从中受贿20万元;
  2002年年初至2002年4月,李俊杰对上海某公司予以关照,使其在评标分数位列最末的情况下得以中标,从中收受贿赂10万元;
  2003年,李俊杰应福建个体商人杨某请托,帮助杨某在送变电公司超高压运检楼外挂石材供货的招标中中标,收受杨的贿赂30万元;
  2003年3~5月,李俊杰应李某请托,帮助李某承揽濮阳、鹤壁的4项电缆防火工程,先后3次收受李某贿赂12万元和一台价值万元的等离子电视机;
  2003年下半年,李俊杰在省电力公司凤凰变电站的电气设备招标过程中,帮助平顶山某公司中标,从中收取贿赂15万元;
  2003年至2004年,李俊杰应某实业公司经理李某的请托,让有关领导在一招标过程中对李某予以关照,收受贿赂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俊杰累计收取不法商人的“感谢费”共计267万,其中160万元就是夏先洋所送。2004年12月29日,李俊杰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而高严至今下落不明。2002年香港《*》报道,高严为躲避调查已经逃离中国,据说躲藏在某个西方国家。但它没有提到消息来源。
  高严是自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许家屯1989年出逃以来逃离中国的最高官员。曾经担任吉林省省长的高严1998年担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他和许家屯一样都是政府部长级。但许家屯是因为政治原因出逃,高严则是为逃避*指控和逮捕出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高严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案例分析】
  “电荒”和“电慌”
  有人做了结论说,“电荒”的真正根源在于国家有关部门对电力发展的“命令性调控”。这种分析到底有没有道理,算不算摸到了缺电的症结,目前还很难求真或者证伪。
  2004年,国家审计署的一份审计报告由于披露了原国电公司的一系列重大经济问题,又引发了另一种“电慌”,那就是公众对电力行业由来已久的不信任情绪。如果说211亿元的违规金额还显得比较数字化、比较抽象的话,那么,审计部门向新闻界提供的一个典型“曲目”就生动多了:四年前,国电公司在武汉召开了一个全国性的人事干部会议,会期虽然只有短短三天,耗资却高达300万元,会议期间不仅有警车开道、歌舞团助兴,会议结束后,与会干部还领到了价值不菲的各种礼品;至于原国电公司总经理高严的参会待遇更是堪与国宾媲美,他在东湖宾馆所住的套房花费为6万元,“并按高严的个人喜好和身材特征,专门订做了实木家具,就连抽水马桶都是重新购置的”。如此小会就这样挥金如土,原国电公司的体制*也就不难想像了。
  国家电力公司这个庞大的托拉斯机构在2002年已经被拆分,总经理高严已经携款外逃,另一些高层人员则被拘捕,看起来,原国电公司的重大经济问题似乎已经“曲终人散”、水落石出,但是,长期的决策失误、僵化而富于官僚气息的管理体制到底给全国的电力系统带来了什么样的恶果,这种恶果到底会以什么方式“发作”,还远远没有得到厘清。也就是说,原国电公司的决策失误、贪污腐化、国资流失对于全国性的“电荒”到底做了多大的“贡献”,并没有权威性的解释,只是有人算了一笔账:原国电公司的违规资金足以新建十几座大型热电项目。
  “电荒”是一个复杂的经济课题,“电慌”则是另一个更为复杂的社会课题,它不仅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的转型,还涉及国家对垄断行业的管制方式,以及如何遏制权力失控之后的集团性*等等。从“电荒”的制度性成因看,要想真正解决“电荒”问题,肯定不是多建几座火电站那么简单,而是更应关注“电慌”问题,也就是要着力寻找电力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之道。从实际效果看,两年前的那次拆分只不过把一只“电老虎”变成了11只“电老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预期效果并没有实现。电力行业的转型只是“转”了,并没有成型,所以公众才不得不承受缺电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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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仁:“贪官总司令”的宦海浮沉(1)
刘方仁。陕西武功人。1962年毕业于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硅酸盐专业专科班。毕业后的15年时间里,刘方仁一直在九江3525厂工作。从技术员、值班长升至车间副主任。1983年7月,刘方仁当上了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随后任书记1985年6月升任江西省委副书记。从1993年2月开始刘方仁担任江西省七届政协主席仅仅4个月后他再次荣升被任命为贵州省委书记。1993年1月起任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是*中央第十三届、十四届候补委员,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5年6月29日,68岁的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获知了自己以后的人生结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刘方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661万元和美元万元予以没收。刘方仁也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走上被告席的省委书记。
  巨贪卢万里牵出“贪司令”
  谈及贵州的贪官卢万里是无法被忽略的。卢万里出生于安徽省一个农民家庭,曾任贵州省铜仁地委书记、省交通厅长、党组书记等要职。卢万里自甘堕落,“跳水”捞钱的一个转折点是在1997年。这年贵州省政府换届,有一个副省长的职位空缺。已经调任省交通厅长卢万里认为此缺非己莫属,谁知副省长之位最后却旁落他人,卢万里因此心态严重失衡,转而寻求经济上的满足。1998年5月,贵州省公路工程公司总经理廖勇给卢万里送去30万元现金,据说是自己弟弟承包一项碎石机项目的好处分成。卢万里不加推托地收下了。从此,他走出了关键一步。
  贵州省关山重重,交通闭塞,借修路而打通北上长江、南下入海的通道,正是其实现经济起飞的关键。与此同时,贵州又因为山地占到97%左右,修路费工费时费钱,短期商业效益不显著,因此获得修路资金一直难上加难。1996年至2000年“九五计划”期间是转折性的一年。在此期间,贵州用于交通建设的资金达到了亿元,较此前五年增加了六倍余。此后的“十五计划”中,资金继续投放。相对充分的资金迎来了公路大开发,亲自兼任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卢万里及其同僚利用制度上的漏洞通过操纵招投标、骗标、工程层层转包、虚开工程计价单、篡改施工图纸等手段非法侵占了上亿元的国有资产。
  卢主持修建的贵毕线,竣工后发现有些路段竟然比原计划窄了2米以致后来交通事故接连不断一年多以来已经有百余人在这条路上丧命老百姓称它为“死亡之路”。在1996年3月至2002年1月担任交通厅长的近6年时间里卢万里疯狂地收受了高达2500万元的贿赂当之无愧地成为贵州巨贪。
  2002年1月7日,贵州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免去了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的职务,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卢万里利用虚假身份资料在湖南省某市公安局骗取出国护照,经广东、香港非法出境,居然逃逸斐济。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仅隔一年,自以为“已经彻底自由”的卢万里还是被缉拿归案,引渡回国,以涉嫌受贿罪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贵州交通系统的特大贪污*集团的盖子被逐步揭开原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张有德和另外7名处级干部也被处理。

刘方仁:“贪官总司令”的宦海浮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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