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向纪检机关交代了他所了解到的有关王武龙违法违纪问题的事实。
政绩败笔
郁郁葱葱的行道树是南京给人的第一印象,也是最深刻的印象。这些大树大多是清朝和民国的时候栽的,都是百年古树,在夏天的时候,号称在主干道马路中心是晒不到太阳的。
然而如此好的大树却难逃斧钺之灾,纷纷被砍伐。许多南京市民反映,南京中山门外好大一片,中山东路、中山北路、中央路、玄武湖附近等等都先后被砍掉了
而许多市民认为,南京市砍树的始作俑者就是王武龙。当时王武龙恰好在南京市长任上,并提出了“亮化城市”的口号,而其亮化手段就是砍树。当时有关领导说是南京的悬铃木太厚太大,把商场的霓虹灯光都遮住了,不利于塑造大都市形象。
有些市民认为,树砍掉后南京的原先道路、护城河与城门的关系完全被改变了;一个优美的地景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开阔的草坪、宽阔的马路;无遮拦的视线;使得城门变得分外矮小。砍树引起民愤,有些市民写信向上级反映情况,但效果似乎并不理想。而另有知情人反映,王在任徐州市长期间似乎也曾砍过树。王毕业于南京林学院(现南京林业大学)林化系林产化工专业,提到王的砍树,南京市某高中教师不无幽默地说:“我看他是砍伐系毕业的吧?”王也因为砍树被南京市民戏称为“砍树市长”、“砍树书记”。时至今日还有人恨恨地提起那时的“砍树王”。
2005年5月,南京一家媒体曾经在显著版面刊登了包括《鼓楼隧道明年又要大修了》在内的“检讨南京隧道”重点报道,报道不仅在南京建设系统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也让很多市民找到了共鸣。包括一些建筑专家在内的读者甚至提出,“鼓楼隧道不仅没有起到缓解交通压力的作用,还让鼓楼到珠江路这段路更堵了。与其再花一大笔费用修缮鼓楼隧道,还不如把隧道填掉恢复路面呢。”
而鼓楼隧道就是王武龙主政南京期间的重要政绩工程。该隧道位于南京中心区鼓楼广场地下,北连中央路,南接中山路,承担着分流鼓楼广场交通流量的任务。一位曾在鼓楼广场执勤15年的警官对前去采访的媒体记者说:“鼓楼隧道建成10年来为该路段分流近四分之三。”他回忆道,鼓楼隧道尚未建设之前,每日早晚高峰时,鼓楼广场总要有7至8名警力分布,拥堵一般早上持续近一个半小时,下午近两个小时,雨雪天气还要延迟,交警的工作强度非常大。但现在整个鼓楼广场地区即便在高峰时间也只需要一两名警力就能维持秩序。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总工程师钱林波亦曾向媒体表示,鼓楼隧道从1995年建成使用到现在,基本上还是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王武龙:拒不认罪的贪官(4)
然而达到目的并不意味着工程无可指摘。资料显示,鼓楼隧道作为迎接“三城会”的城建重点工程,于1994年10月开工,1995年建成试通车,1996年初先后单洞封闭施工做仰拱,1997年冬进行了大规模的注浆堵漏与结构补强,此后的小修就不在记载之列了。几年来,隧道的顶部渗漏、地面湿滑一直让驾驶员为之胆寒,南京人就这样在交学费的过程中认识了隧道。这个曾经被大肆宣扬的“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规划)在很多南京市民眼里成了“拍脑袋工程”。
最近一次大修时,一位自称建设系统老员工给鼓楼隧道算了一笔账:“当初建隧道的时侯预算不超过1个亿,由于一边设计、一边施工、一边规划的工程实施操作,直接造成工程预算不断增长。隧道建成后又是‘三日一小修,五日一大修’,据称,前前后后共花了近4亿元人民币,现在又要花4100多万元大修,真不如填平恢复路面。”
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差,常年渗水漏水,后曾多次维修,耗资数千万的鼓楼隧道,南京市民无奈地称之为“武龙洞”。
今年64岁的王武龙,1993年5月被任命为南京市代市长;1996年11月任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从而达到其仕途的顶峰。
祖籍江苏淮安的王武龙,出身工人家庭。1962年9月,王武龙考入南京林学院(现南京林业大学)林化系林产化工专业。由于“出身好”,王武龙在大学三年级就入党,成为班内惟一的*党员,并担任团支部书记。
据大学同班同学回忆,王武龙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一般,为人“比较正统”,不很张扬,与同学关系也不错。
1970年至1991年的21年间,王武龙一直在徐州市化工系统工作。曾任化工厂技术员、化工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1983年3月,适逢提倡干部“知识化、年轻化”,王武龙从徐州市化工厂党委书记任上踏入仕途,任徐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1990年4月,王武龙官至徐州市市长。
1991年5月,担任徐州市市长刚满一年的王武龙如愿来到省城南京,担任省计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从此步入仕途快车道。1992年8月,他被任命为省计经委主任、党组书记;在省计经委主任的任上不足九个月,1993年5月被任命为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5年6月起,王担任南京市市委书记。
2007年12月19日王武龙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出人意料的是,王武龙当庭否认了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17笔共计万元中的15笔款项,只承认其中的两笔共计135万贿款。其拒不认罪的态度,在内地受审高官中实属罕见。2008年1月3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武龙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分析】
贪官王武龙的“邪性”
贪官王武龙“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均予以否认”,只是在最后陈述时“仅就无法辩解的事实轻描淡写地表示了一下忏悔”。王武龙的态度被认为“绝对不好”,“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建议法庭对其‘从重处罚’”。
贪官的“邪”在王武龙这里暴露无遗。
贪官的邪,邪就邪在对法律的无知。有些贪官似乎有一种不为人道的“默契”:只要我不承认,你就拿我没办法!自以为什么都能凭自己死不认罪而不被追究。这让我想起了张春桥,这个在“十年浩劫”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老牌政治流氓,在特别法庭审判时,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任法官如何审讯,他就是始终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然而,他对人民、对民族犯下的累累罪行,并不是他不开口说话就能抹杀的,他怎么也逃脱不了历史的公正审判!同样,现在的大小贪官们,也绝不可能凭着绝口否认而减轻其罪过。
贪官的邪,邪就邪在在正义良心面前的无赖。贪官之贪,已不完全在经济上的贪,更体现在其道德良知上的腐朽。他们在对抗正义良心。长时间的两面人生使他们的心里始终是阴暗的。据报道,贪官拒绝认罪并不是少数人,有1/3的贪官不认账,一半以上犯罪嫌疑人提出种种狡辩。这一比例大大高于抢劫盗窃、杀人放火等刑事犯罪案件。
贪官的邪,邪就邪在对人民力量的无视。这些贪官,在人民面前指手画脚惯了,总以为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所以,他们在罪证面前仍耍出“官”派头,这也不足为奇。其实,这是他们十分可悲的地方。他们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视而不见,或者根本不去思考其中的含义。在他们的心上,只有一个字:“我”——他们为“我”而追求、为“我”而奋斗。把个人的利益和价值取向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甚至只谈自己的利益,而不谈人民的利益。对人民利益的漠视,让他们无视人民的力量,总以为自己会搞掂一切。
贪官的邪,邪就邪在其人格的无耻。无知也好,无赖也好,无视也好,归根到底,还是这些贪官精神和人格上的无耻。贪官们的内心世界也许永远不会被我们掌握,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他们在心灵深处,已把自己完全赞同于为一般人所不齿的地痞流氓。尤其是那些对自己的罪行万般抵赖、万般狡辩的贪官。他们总以为黑白可以颠倒,地球可以逆转、河水可以倒流。老百姓们常骂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正是对他们人格最深刻的揭露。其实,这些贪官往往都为老百姓留下了可供指骂的“业绩”。就如王武龙,作为他贪腐之见证的南京“鼓楼隧道”,被南京人称为“武龙洞”,这将是王武龙无耻人格的写照。这样的贪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在未出事之前,都喜欢用自己的党性来担保。王武龙的前任秘书接受审查时,王武龙就对调查者说:“我以党性担保,我的秘书没有问题。”有的贪官在组织上找他最后一次谈话时,也经常以“用党性担保”为挡箭牌,信誓旦旦,似乎让人无法不相信他的清白。这样的贪官,已无人格可言,其所谓的“党性”,也只能是他们人生最后一次无耻地玷污党的形象。
自古邪不压正。王武龙再“硬”、再邪,也斗不过正义!*同志“党与*水火不相容”的鲜明宣示,给王武龙们敲响了丧钟!
王昭耀:构建安徽第一权利家族(1)
安徽阜阳,一个因*而屡屡受伤的城市,从原市长肖作新夫妇*案起,阜阳的盖子不断被揭开:2003年,阜阳市原市长萧作新和其妻(劳动保障局局长)因贪污3000万元人民币,分别被判处死刑与无期徒刑;2003年,安徽省原政法委副书记、曾担任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李和中,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3年,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二审判处死刑。
在担任副省长之前,王怀忠是阜阳市委书记。2004年12月,阜阳市委原秘书长张华琪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