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这时才观察到威尔金森小姐体形粗壮,并为之感到自豪。
“英国的男人很蠢,他们只注意脸蛋。法国才是懂得爱情的民族,他们知道身段比脸蛋重要得多。”菲利普以前从未想过这类事,可是现在他观察到威尔金森小姐的脚踝又粗又难看。他迅速地将目光移开。
“你应该到法国去,为什么不去巴黎待它一年?你可以学法语,法语将使你变得老练起来。”
“那是什么意思?”菲利普问。
她狡猾地笑着。
“你去查查字典。英国男人不懂得怎么对待女人。他们太羞怯了,而男人腼腆是可笑的。他们不懂得如何向女人求爱,甚至对一个女人说她是迷人的,也免不了面红耳赤,露出一副傻相。”
菲利普觉得自己荒唐可笑,显然,威尔金森小姐期望他的行为与现在大不一样。这时,他要是能说出几句殷勤的,妙趣横生的话该多高兴啊。可是他无论如何想不出来,即使真想出来了,也担心会闹笑话而说不出口。
“啊,我爱巴黎,”威尔金森小姐感叹地说,“可是我只好去柏林。我在福约家一直待到那两个姑娘出嫁。尔后,我就找不到事干了。后来,我在柏林找到这个职业。他们是福约太太的亲戚,我接受了。我在布雷达街有一小套公寓房间:它在五楼,一点也不体面。你了解布雷达街的那些贵妇人,是吧?”
菲利普点点头,根本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只是模糊地猜到一点,担心让她看出自己太无知了。
“可我不在乎。我太随便了,是吧?”她很喜欢讲法语,也确实讲得好。“在那儿,我曾经有过一次奇遇。”
她停了下来,菲利普催她讲下去。
“你也不愿把你在海德堡的奇遇告诉我呀,”她说。
“实在太平淡了。”他说。
“要是凯里太太了解我们在一块谈论这种事,真不知道她会怎么说的呢。”
“你想我怎么会告诉她呢?”
“你敢保证吗?”
他做了保证后,她告诉他,她的楼上住着一位学美术的学生,但她打断自己的话。
“你为什么不搞美术呢?你画得挺好的嘛。”
“还差得远呢。”
“那得由别人来评判。依我看,我相信你是个大艺术家的料子。”
“假如我突然告诉伯父说我要到巴黎去学美术,你难道看不出威廉伯父的脸色吗?”
“你可以自己作主嘛!”
“别想拿这些话来搪塞、改变话题了,还是把刚才的事说下去吧。”
威尔金森小姐微微一笑,继续讲下去。这个学美术的学生在楼梯上曾多次从她旁边经过,她并不怎么特别留意。她看出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并且还很有礼貌地脱帽致意。有一天她发现有一封信从门底下塞进来,这是他写的信,他告诉她,他爱慕她已有好几个月了,并且说他故意在楼梯旁等她走过。啊,这是一封很迷人的信!她当然不回信,可是又有哪一个女人被人奉承还能忍耐得住的呢?第二天另一封信又来了!写得妙极了,热情洋溢,扣人心弦。后来,她在楼梯遇到他时,真不知道眼睛该往何处看才好,他天天来信,恳求她见他。他说他晚上大约9点要来,她不知如何是好。当然,这是办不到的,他可以一个劲地按铃,但她是决不会开门的。可是,正当她全神贯注倾听铃声时,他突然站在她面前。她进来时忘记关门了。
“这是命运。”
“后来呢?”菲利普问。
“故事结束啦。”她回答说,发出一阵轻快的笑声。
菲利普沉默了片刻,心跳得厉害,心中翻腾着一个个奇怪情感。他依稀看到那黑洞洞的楼梯,那一次次的邂逅。他赞赏那些人的勇气——唉,他永远也不敢那样做——接着是那神不知鬼不觉的,几乎是神秘地摸进她的房间。在他看来,这才是真正的风流韵事呢。
“他长得怎么样?”
“噢,仪表堂堂,迷人的小伙子。”
“现在还同他来往吗?”
菲利普问这话时,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
“待我坏透了。男人全是一路货色,你们无情无义,没有一个好货。”
“这我一无所知,”菲利普不无为难地说。
“咱们回家吧。”威尔金森小姐说。
ⅩⅩⅩⅢ 威尔金森小姐的那段风流事一直萦绕在菲利普的脑海里,尽管她缩短了故事情节,但她的意思是够清楚的。他有点吃惊,这类事情对已婚的女人倒还说得过去。他读过许多法国小说,也懂得,在法国这确实是司空见惯的。可是,威尔金森小姐是英国人,未婚;她父亲又是个牧师。接着他又想起,这个学美术的学生可能不是她的第一个,也不是最后的一个情人,他感到透不过气来。他从未这样地看待威尔金森小姐,竟有人会向她求爱,简直不可思议。由于天真无知,他对她讲的故事,就像从书本上所看到的东西一样深信不疑,像这类奇妙的事从来轮不到他头上,他感到懊恼。他竟没有什么可说的,多丢脸啊!他有些虚构力,这是事实,但是,能否使她相信自己寻花问柳,无恶不作,这他没有把握。他从书本上读到,女人是富于直觉的,她可以很容易地识破他在扯谎。一想起她的掩面窃笑他就满脸通红。
威尔金森小姐一边弹钢琴,一边以困倦的声音伴唱看。她唱的是马斯奈①、本杰明·戈达德②和奥古斯塔·霍姆斯的歌曲,这些对菲利普是新鲜的,他们一起在钢琴旁边玩了好几个钟头。有一天她想知道他是否有个好嗓子,非要他试试嗓音不可。她夸他有悦耳动听的男中音嗓子,并主动提出要教他唱歌。起初,他出于惯有的腼腆拒绝了,可是她一再坚持。于是,每天早饭后的一个合适的时间她教他一小时。她有当教师的天赋,显然,她是个出色的家庭女教师。她教学有方,严格要求,尽管她还带很重的法国口音,可是她讲课时,平常那嘻嘻哈哈的举止不复存在了。她一本正经,容不得半句废话。口气带有几分的命令式,并本能地制止不注意听讲及纠正邋遢懒散。她知道自己所要干的事,让菲利普唱音阶和练声。一讲完课,她便毫不费劲地恢复她那诱人的微笑,说话的声音又变得柔和动听了。但是菲利普不能像她收起教员的架子那么容易地收起充当学生的角色,这种印象和她的那些故事在他心里唤起的感受是互相矛盾的。他更加仔细地观察她了。他发觉她晚上要比早晨更好看些。早晨她脸上的皱纹多,颈部的皮肤有点儿粗糙。他希望她能把脖子遮住,可这时天气很暖和,她穿的宽松的罩衣的领口裁得很低。她非常喜欢白色的衣服,早晨她穿白衣不合适。夜晚她的模样就很吸引人,她拖着长裙,它简直像是半正式的女式餐服,颈上戴着一串石榴石项链,长裙前胸和肘部的花边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柔软的感觉,她身上那股香水味诱人神魂颠倒,并常有异国的风味(在布莱克斯特伯尔人们只使用科隆香水,况且只有在星期天或者头疼时才用)。这时她确实显得很年轻。
①马斯奈(1842—1912):法国作曲家。
②本杰明·戈达德(1849—1895):法国小提琴手和作曲家。
菲利普对她的年龄还是很操心。他把20和17加起来,总得不出一个满意的总数。他不只一次地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认为威尔金森小姐是37岁:她的外表不超过30岁,况且每个人都知道外国人老得比英国女人快,威尔金森小姐在外国待的时间长得几乎可以算作是一个外国人。他本人认为她不超过26岁。
“不止啦!”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不相信凯里夫妇说话的精确性,他们唯一记得清清楚楚的是在林肯郡最后一次见到的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梳着辫子呢。那么,她当时可能才12岁,年久日深了,而牧师的记忆力总是靠不住。他们说那是20年前的事,人们总是喜欢用整数,很可能是18年前或在17年前。17岁加12岁才29岁,哼,岂有此理!那也不算老呀。当年安东尼为了克委巴特拉而舍弃整个天下时,那位埃及女王已经48岁了。
这是晴朗的夏天。日复一日,天气炎热,碧空无云。然而酷暑的气候受到邻近大海的气候调节,空气很清爽,人们兴致很高,并没有被8月的骄阳晒烤得受不了。花园里有一口水池,池中喷泉飞溅,水中长着睡莲,金鱼浮游到水面晒太阳。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常在午饭后把小地毯和坐垫带到池边、躺在高高的玫瑰树篱下那阴凉的草地上。他们整个下午躺下来聊天、看书,有时还抽抽烟。在屋里牧师不允许抽烟,认为抽烟是个坏习惯,并且常常说任何人成了习惯的奴隶是可耻的。他忘了自己是午后用茶点习惯的奴隶。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给菲利普看一本《波希米亚人的生活》,这是当她在牧师书房里翻箱倒柜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它是连同牧师要的一批书一起买来的,却藏了10多年没人发现。
菲利普开始阅读米尔热①的勾魂夺魄、文笔拙劣、荒谬绝伦的杰作,并立即被迷住了。书中把饥荒描绘得那么风趣,把贫穷刻画得那么逼真,把下流的恋情描写得那么浪漫,把无病呻吟的悲哀描绘得那么动人,菲利普感到心花怒放,乐不可支。罗多尔夫和米密,缪塞蒂和肖纳德!他们徘徊在拉丁区的灰暗的街道上,穿着离奇古怪的路易菲力普②时代的服装,哭笑无常,无忧无虑,不顾后果,时而在这个顶楼栖身,时而在另一个顶楼寻找避难所。谁能不受他们的诱惑呢?只有当你以更健全的鉴别力,再回头重新看这本书时,你才会发现他们的欢乐是如何的粗野;他们的思想是如何的庸俗;你会发现这伙放荡不羁的人作为艺术家或者凡人是多么一钱不值啊!但菲利普却为之欢喜若狂。
①米尔热(1822—1861):法国诗人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