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得影响公司资产的构成及其正常的运转。比如,公司为了分派股息、红利或收回库藏股票而支出的金额,不得使公司的法定资本(股本)有所减少。
上市公司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有四种,这就是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股票股利等,但目前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通常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进行股权登记后,股票将要除权除息,也就是将股票中含有的分红权利予以解除。除权除息都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后进行。除权之后再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因为在收盘前拥有股票是含权的,而收盘后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将不再参加利润分配,所以除权除息价实际上是将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予以变换。这样,除息价就是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股票应分得的现金红利,其公式为:除息价=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股票应分的股利。对于除权,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权,就是除权报价。其计算公式为: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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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如何看报表(15)
若股票在分红时即有现金红利又有红股,则除权除息价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率)。
上市公司有时也将配股与分红派息同时进行,其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配股率×配股价)/
(1+每股送股率+每股配股率)。
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那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
将送红股与派现金相比,两者都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只不过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内经营盈利,它就是对股民的回报。但送红股与派发现金红利有所不同,如果将这两者与银行存款相比较,现金红利有点类似于存本取息,即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后,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红股却类似于计复利的存款,银行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将储户应得利息转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满后一次付清。但送股这种回报方式又有其不确定性,因为将盈利转为股本而投入再生产是一种再投资行为,它同样面临着风险。若企业在未来的年份中经营比较稳定、业务开拓较为顺利、且其净资产收益率能高于平均水平,则股东能得到预期的回报,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平均水平或送股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股东不但在未来年份里得不到预期回报,且还将上一年度应得的红利化为了固定资产沉淀。这样送红股就不如现金红利,因为股民取得现金后可选择投资其他利润率较高的股票或投资工具。
四、揭穿财务报表中的花招
(一)、利润操纵手法多
作为投资者,我们不仅要学会阅读与分析财务报表,而且还要掌握辨别财务报表真假虚实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因为受利益的驱动,目前上市公司制造虚假财务报表以操纵利润的现象相当普遍。有些企业为了上市圈钱,或者为了获取配股资金,为了避免连年亏损而退市,为了偷逃税或者出于某种政治目的,常常人为地操纵调节利润,粉饰会计报表。投资者如果单纯根据公司财务报表所提供的利润对所投资的股票定价,或者根据其盈余水平和未来变动趋势来判断目前及未来企业经济价值并据以作出投资判断,则极易上当受骗。琼民源曾经凭空虚构了5.66亿元利润,虚增了6.57亿元资本公积金,以此套牢了10万轻信的股民;红光实业本来是亏损1.03亿元,其招股说明书竟大言不惭地声称净利润为5400万元,编造利润1.57亿元,由此骗取了4.1亿元募股金;其它还有东方锅炉、蓝田股份、飞龙实业、四通高科、东方电子、银广夏等等一大串公司,都因为虚构利润而使投资者深受其害。投资者在作财务分析时,首先一定要判别财务数据特别是利润指标的真实性,否则的话,我们就有可能作出完全不符合现实的结论。当然,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只要我们了解了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就有可能发现其作弊之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操纵利润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段:
1.通过关联企业的交易。当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难如人愿时,上市公司为了维持或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就会采取从其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办法,使上市公司利润虚增,人为提高该企业的获利水平和信用等级,使投资者高估其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增加了投资风险。如深圳一上市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为使第三年“扭亏为盈”,通过与母公司某大型国有企业的交易,将一块350万元土地转手给关联企业,以1500多万元的价格获得1000多万元的利润,而款项挂账一分未收。该关联企业买该幅地并无能力开发也没有明确用途,只不过为帮助该上市公司不连续亏损,逃避被摘牌的命运。
第二章 如何看报表(16)
2.利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做文章。有些亏损企业,常常利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大做文章。有一上市公司,拥有某大厦的部分产权,该部分产权的账面价值为3061万元。该公司欠建设银行债务为16658万元。公司以账面价值仅3061万元的资产抵偿16658万元的债务,并将差额13597万元作为当年利润入账。然后又以相当于原来所欠债务的金额向债权人买回抵偿债务的那项资产,交易的结果是债权人全部收回了借款。最后他又以3.66亿元的价值将原来只值3000万元的在建楼宇的产权作为该公司的固定资产入账。上述交易的结果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皆大欢喜:债权人如数收回全部借款,而债务人则获得了1.35亿元的账面“利润”。本来很简单一项偿还欠款的交易,经过“精心包装”后竟然会产生巨额“利润”!然而此“利润”的虚假性却一目了然。
3.提前确认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的确认是企业获得经营成果的前提。《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方可给予确认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效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有的企业为了扩大利润,违反规定提前确定销售收人,只要产品销售有合同或已发货就确认销售收入。有一家以销定产企业,为提高账面利润以达到超过10%的净资产利润率,利用刚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做文章,产品尚未生产,更谈不上销售,但却提早向用户开出销售发票,并以此作为确定收入的依据入账,虚增利润500多万元。
4.推迟确认本期费用,例如,将发生在当期的销售费用有意挪到今后反映,不列入当期;广告费支出人为增大摊销期限,减少当期支出;已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本应该记入固定资产,却仍挂为在建工程以减少折旧费用;设备维修或装修费用挂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待以后年度摊销等。比如有一家公司年末待摊费用高达2500万元,递延资产5200万元,两项共占全部流动资产的22%,如按规定列入费用,该公司应减少利润1520万元。还有的公司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减少费用的提取。公司向关联企业收回应收帐款,同时以对该单位的短期融资方式(记入其他应收款)又把此笔金额从帐面上划转给对方,可以使应收帐周转率指标明显好转,并使本期期末应提的坏帐准备减少,降低了费用支出。
5.四项准备金计提不到位,或者根据利润需求确定应计提费用。1999年底,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各类股份公司对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这四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要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大到其他应收款。2001年起,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原有的四项基础上新增加了委托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四项,目的在于使企业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然而,这项旨在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客观的政策,反倒被不少上市公司变成了利润操纵的秘密武器。由于这八项计提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其计提方法和比例在一定程度上由上市公司自行确定,只要按照公司管理权限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即可,因而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人为因素,这为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留下了一定空间。比如:存货跌价准备是按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帐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但是,存货和投资的可变现值,以及坏帐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