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误导  一个经济学家的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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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误导  一个经济学家的醒悟-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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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术著作,其内容大部分都相对粗糙,而且不合逻辑之处比比皆是。

    更该指出的是,这几本畅销书也不能代表作者的全部思想,比如弗里德曼以研究货币主义著称,但是弗里德曼的中国拥趸们几乎从来不提他的货币思想,更不会指出美国现在执行的“量化宽松”政策其实就是弗里德曼的发明。哈耶克、弗里德曼这些人的思想基本上都是边缘的、错误的。遗憾的是,中国的主流经济学者们在看了几本畅销书后就迅速奉其思想为圭臬,与其他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研究脱轨。

    二、从经济思想史的纵深角度看中国

    在这本书写成之后,我将书稿发给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里研究经济思想史比较权威的朋友看,他惊叹于我对经济思想史的熟稔程度。其实,经济学与其他学科不同,经济学思想大部分都在经济思想史中,而大家常用的经济学教材大部分只是公式模型,也很少见到思想。其实,中外真正的经济学“大家”都是对经济思想史非常熟悉的,只是中国目前尚缺乏这样的氛围而已。

    现在,中国太需要从“经济思想”、“经济学脉”的角度来考虑发展战略问题了,后世的经济学者总是以讹传讹地继承前人的错误思想。更可悲的是,他们继承的也不过是几个名词而已,而非前人的思想体系。如果不彻底了解这些错误,就会产生误解,甚至是误导。当然,中国真正“懂经济学”的经济学家并不在少数,只是他们很多人籍籍无名。当然,这也和中国经济学界的阶层固化有关系。

    作为一本立足于从经济学的“思想”、“学脉”的角度,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著作,这本书会颠覆很多你以前接受的所谓的“常识”。比如亚当·斯密一直被称为现代资本主义之父,但考证历史你就会发现,斯密并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时代。亚当·斯密写作《国富论》的时候,工业革命并没有发生,所以他并没有见过火车,而是仍然生活在马车时代——货物交流的范围很小。至于工业革命爆发后,人类社会频繁出现的经济危机,亚当·斯密就更是没有见过了。这些都是人们引用亚当·斯密的理论时必须考虑的前提,不考虑这些就会犯错误。

    另外,经济学虽然纷繁复杂,但真正“进入寻常百姓家”的也只是几个经典的词汇、概念。不幸的是,整个中国社会的主流经济学思考或讨论,就是被这样几个“词汇”、“概念”统治着。而这些“词汇”、“概念”一旦出现误导,就会出现社会的整体性非理性。

    目前,社会上被普遍接受的经济学概念中,又当属“自由放任”、“看不见的手”、“守夜人政府”、“自然秩序”几个概念最为流行。可惜,人们对这几个概念的“字面理解”,和创造它们的大师们的本意,是完全不符的。

    比如“自由放任”常常被从字面上理解为“政府将一切经济事务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要在经济事务中扮演任何角色”。但考证经济史就会发现,这并不符合经济学家的本意。经济学中“自由放任”一说的提出者是法国的重农经济学派,它也是人类第一个经济学派,是西方经济学的鼻祖。

    法国重农经济学派提出“自由放任”时,只强调政府对当时处于社会从属地位的工商业(也就是小商小贩)进行自由放任,而对于当时处于“实体经济”地位的农业不但不能让其自由放任,而且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因为他们认为“流通领域不创造财富,生产部门才真正创造财富”。但后人在继承“自由放任”这一经济学概念时,就将重农经济学派的“局部放任”误解成了“全部放任”,完全背离了提出者的意思。这一点在本书中有详细的介绍。

    关于另外一个概念——“看不见的手”,我们也存在很多误解。“看不见的手”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只出现了一次,而且是作为“比喻”词汇,并非经济思想。而且在书中,亚当·斯密是用它来“反讽”那些反国际贸易人士的,不具有任何认同含义。

    另外,我们熟悉的关于“守夜人政府”的概念也存在理解错误,而且错得更离谱。虽然“自由放任”、“看不见的手”这些概念遭到误解,但毕竟是来自经济学大师们的经典文献,而“守夜人政府”这一概念根本就不是来自经济学文献的,也不是经济学家的发明,而是19世纪社会主义者对当时资产阶级政府的一种“嘲讽”。但流行起来后,竟然被一些经济学家当作经济学概念来引用。中国一些经济学家所认为的“守夜人政府”乃“典出亚当·斯密”是毫无历史依据的。

    近三十年,世界流行的“小政府主义”思潮,往往将源头追溯到亚当·斯密、洛克等学者身上。而仔细考证起来,亚当·斯密和洛克也不是什么“小政府主义者”,其思想更接近于现在的“大政府主义”。如果你认真阅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就会惊讶地发现:亚当·斯密从来没有论证“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也没说过“最小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或者“政府对市场干预越少越好”之类的话,反而用了不少篇幅揭露与谴责私人资本为了私利伤害消费者,损坏社会公众利益,胁迫政府、国会,暴力伤害国会议员等丑行。

    亚当·斯密实际上一直为政府争取更多的职能。比如他主张将“拥有军队”、“建设公共工程”、“公共裁判”等相应的职能大胆地交给政府,并且用文明社会和野蛮时代的政府职能差异进行对比,说明政府职能的增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比如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论述“常备军问题时”,曾有一段非常精辟的分析:“有共和主义思想的人,往往担心常备军会危及自由。不过,一国的军权如握在君主手里,君主有了常备军护持,他就自以为安全了,无需再像近代一些国家所行的那样,监视各市民的细微行动,时时疑忌市民扰乱和平。或如果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纷扰,也有可能不到几小时就掀起大的骚乱。那么为防微杜渐起见,政府就不得不使用权力,来镇压一切对自己表示的不平不满。反之,一国君主如果感到,支持自己的不但有可靠的贵族,还有精练的常备军,那么就是最粗暴、最无稽、最放肆的抗议,也不至于引起他的不安。他可以平心静气地宽恕这抗议,或搁置不问。并且,君主既意识到了自己地位的稳固,就会自然而然地倾向于这样做。所以,接近于放肆的自由,只有在君主有精练的常备军保障的国家,才可见到;亦只有在这种国家,才无需为公共安全而赋予君主压抑任何放肆的自由的绝对权力。”

    从亚当·斯密的这段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共和制国家反而可能比君主制国家更容易“使用权力,来镇压一切对自己表示的不平不满”。而现实中,这种镇压早已不存在,共和制国家特别强调法治,而且制定了多如牛毛的法律法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小的纷扰演变成骚乱。但这些法律也导致了人民的不自由,甚至很多法律细致到了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步。比如,美国竟有46个州禁止百姓在阳台晾衣服;美国宾西法尼亚州法律规定,不得在浴室唱歌;加州安大略市一条订于1930年的法律条文规定,禁止公鸡在不该鸣叫的时候乱鸣叫,否则主人将吃官司或被罚款;加利福尼亚和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都有一条古怪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合法的捕鼠执照,使用老鼠夹逮老鼠也属非法行为。我们从中可窥见,共和制国家对人民限制之一斑。

    而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到的“公民社会”概念,和我们中国市面上流行的定义完全不同。洛克说的公民社会是“政治社会”,是指有政府管理的社会,没有政府的社会被洛克称为“自然状态”,这种状态自由但是野蛮,会产生出不平等和违背社会正义的事情来,社会秩序也必然会受到极大的侵害。洛克强调,人们在自然状态下是不能够享有充分“完备”的自由的,因为当私人财产经常受到他人的干扰、威胁甚至侵犯时,人们对自由和其财产的享有意义,就显得那样的苍白和不稳固。如果有人在自然状态中可以惩罚他人所犯的任何罪恶,那么人人就都可以这样做。

    自然状态有着不可克服的缺陷,它已然是一种弱肉强食的生存境况。在这一状态中,道德和良心是控制人们行为的唯一防线。如果人们的人际交往失去道德约束,无序状态随之而来,那么只有暴力才会产生权力。所以,单纯依靠道德、良知和“自我立法”的结果,可能是使社会和个人都遭受更大的灾难。人们必须走出这样的自然状态,进入到一种能够拥有正确裁判权力的社会状态中来,而这就是“政治社会”,也就是政府的来源。

    将自由主义追溯到亚当·斯密和洛克的始作俑者是“新古典自由主义者”们,他们这么做其实是“托古改制”,和中国清末康有为将自己的“西化革新”思想追溯到孔子那里没什么区别。这些“笑谈”不仅中国有,美国也有。比如在里根就任美国总统时期,为了降低改革的压力,就曾要求他手下的执政团队,以及经济学家们设计并佩戴印有亚当·斯密肖像的领带。

    其实,我们如果再做更深入一步的考察就会发现,在经济思想史上,研究国际贸易的学者绝大部分都是大政府主义者,包括英国的亚当·斯密、德国的李斯特、美国的克鲁格曼,以及中国的林毅夫等,因为一个国家要想在国际贸易中占据强势地位,就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或干预。特别要强调的是,“自由贸易”和“自由主义”中的“自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含义,亚当·斯密赞同自由贸易,但并不支持自由主义。

    如此说来,哈耶克主义者频繁引用的“自然秩序”其实是对前人的误解。在经济学中,“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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