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的时间极其漫长而无聊,我调整了下坐姿,阖上眼皮,趁机打个盹。
再次睁开眼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工作人员将我唤醒,说很快就轮到我了。
这时,方才坐我身边的那个短发女孩从化妆室走出来,她完全判若两人,若不是凭着她身上的衣服,我还真辨认不出她来,她的脸上全然没有方才的担忧,而是极其满意的笑容。
我刚踏进化妆间,那名化妆师对我笑了笑,招呼我道:“蔡小姐,请坐吧!”
在椅子上坐下后,我看到她胸牌上名字,方婷。
方婷看着我的脸足有一分钟,真诚地对我说道:“蔡小姐,说真的,你的脸很完美,完全找不到需要修饰的地方。我怕化了妆后,反而破坏了你的美丽。”
我淡淡地笑了笑,一字一句认真道:“方老师,我不需要漂亮的妆容,如果你能帮我化得难看些,我会真心感激你的。”
方婷呆愣住了,随后不自然地笑了笑:“蔡小姐,你真会说笑。”
我低叹了口气,幽幽然开口道:“方老师,你有所不知,半年前我男朋友出了车祸,他的脸受了很严重的伤,可以说差不多是毁了。虽然整形手术做了几次,但效果不尽人意。他原本就不是很自信的人,这事发生后就更自卑了。因为这个原因,他跟我提过分手,而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将我们的婚期提前的。方老师,我知道我的要求会让你很为难,我也知道这么做,也许你的名誉会受损,但我还是要恳求你帮帮忙,希望你能满足我的心愿。”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硬是逼着自己挤出了一滴眼泪。
方婷不知道是被我良好的演技打动了,还是她原本就有一副菩萨心肠,总之,我听到她这么对我这么说:“蔡小姐,你的要求确实让我有些为难,毕竟做了十来年的化妆师,我还从没弄糟过一张脸。但今天,我却希望能尝试一次。”
007 执子之手,被其拖走
一个小时后,我下楼去找蔡奇。
蔡奇这小子睡得真够沉的,怎么唤他都没用,只得用力地将他的一只耳朵拧住,快速扭转了一圈。
蔡奇“啊”了一声,同时整个人从沙发上弹起,一双如黑玛瑙般的眼珠怒瞪着我,朝我咆哮道:“喂!干什么啊你!”
“喂什么喂!回家啦,小子!”我拉起蔡奇的手往外走。
蔡奇杵在原地不动,乌溜溜的眼珠子直愣愣地看着我,良久才缓过神来:“蔡菜……你怎么完全变了一个样?这,这也太……太失真了吧?”
“新娘妆都失真的啦。”我不以为然地笑笑。
妈妈的反应跟蔡奇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的嘴巴张了又张,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完全是一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样子。估计对于坚持要我去“皇冠”影楼这个决定,悔得肠子都青了吧。
事实上,我觉得还好。
跟我以往的行径相比,方婷算是很善待这张脸了。她没有在我脸上“种麻种豆”,也没有将我描成“斜眼歪鼻龅唇”的样子,她只是【文】运用她精【人】湛的化妆技【书】巧以及色彩的【屋】巧妙变幻,不留痕迹地掩去了我的夺目光华,从而营造出一份极其自然的中等姿容。
我想,若时间来得及的话,妈妈保准会要我去别的影楼重新再化一次妆的。
好在没过多久,迎亲队伍就来了。
一身高档合体的黑色西装,衬得欧沐臣颀长的身材愈发有型,额前那几缕栗色的碎发很是飘逸,配上他那希腊神祗般的俊颜,外型完美得令人找不到一点瑕疵。
欧沐臣用眼角的余光瞥了我一眼,同时对我妈点了点头,然后用一种男性特有的磁性声音说:“妈,我来接蔡菜。”
这一声“妈”,让我妈笑得合不拢嘴,她热情地招呼欧沐臣以及陪同人员们坐下,随后让蔡奇给他们端上一碗碗刚出锅的糯米小汤圆。
蔡奇长的像爸爸,虽说不是花美男,但也算是耐看的那种,今天他破天荒地西装革履,样子很正式,也很衬他宽肩长腿的体型,虽然外型上不及欧沐臣的俊美帅气,但蔡奇的迷人笑容却为他增添了不少的魅力,跟毫无表情的欧沐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蔡奇双手捧着瓷碗来在欧沐臣面前,很有礼貌地对欧沐臣说:“姐夫,请吃汤圆。”
欧沐臣接过瓷碗,象征性地吃了一口,便将瓷碗递交到了蔡奇手里。蔡奇笑着将瓷碗收回,进了厨房,随后又用茶盘端出了一碗碗红枣汤。
欧沐臣的样子微微惊讶,显然没料到还要再吃一碗。
可是我家乡的习俗却远比他想象的要繁琐,所以当蔡奇第三次端着茶盘出来请欧沐臣吃莲子汤时,欧沐臣的眼底浮现一丝不耐之色,虽然瞬间消逝,但还是被我捕捉住了。
这次欧沐臣只是用调羹碰触了下嘴唇,随后便放下手中的瓷碗,站了起来,开口道:“妈,车已经在村口等了,我们走吧。”
“好,好,走吧。”我妈笑着连声说好。
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我硬着头皮挽住欧沐臣的臂弯,和他一起往村口走。两位可爱的“小天使”跟随在我身后,帮我提着过长的婚纱裙摆。
在我们的身后,是浩浩荡荡的队伍,除了迎亲人员外,还有我家这边要过去的亲戚们。
令我感到惊诧的是,我家门前一直都是冷冷清清的,哪来的这么多亲戚?仿佛一夜之间突然从地下钻了出来,而且里面还有很多张我完全陌生的面孔。真不知道这些人,早些年都干嘛去了?
也许,这就是世态,就是现实。
从我家走到村口不到五百米路,但这一路上,全是驻足观望的村民们,甚至还有邻村的村民们,他们将并不宽敞的水泥路挤得水泄不通,那情景完全不亚于村里十年一次的“庙会”。
毕竟,一辆铺满鲜花的加长白色林肯,率领着上百辆豪华轿车来迎亲的,在这个村子还是史无前例的,更何况出嫁的还是寡妇陈玉华的女儿。
村民们交头接耳,品头论足,脸上什么样的表情都有,有羡慕的,有嫉妒的,疑惑的,还有瞠目结舌的。
因为走在最前面,所以我看不到妈妈的表情,但我能想象她笑歪了嘴的样子。因为她终于达成夙愿,在万人的艳羡中,将女儿嫁入了豪门,她终于风光体面了一回,从今往后可以在村子里仰着头走路了。
而那些沾了光的亲戚们,也应该是一脸的喜悦吧。毕竟在这么众目睽睽之下,就算他们心里不喜悦,也会佯装出该有的样子,毕竟谁也不愿意落人口舌。
全场最严肃的,是我跟欧沐臣。
我曾无意间瞥到欧沐臣的侧脸,他的脸部线条很硬,嘴角微抿,周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信息。
这种倍受“关注”的感觉确实不怎么好,所以我能理解欧沐臣为何步履匆匆。
但理解却不代表认同,因为我脚下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犹如踩着高跷般,连走路都得如履薄冰,还怎么可能脚下生风呢?
我用手肘捣了欧沐臣一下,并在欧沐臣斜眼看我的时候,轻声对他说:“走慢些,我跟不上。”
欧沐臣将眼眸收回,他的嘴角冷冷地勾了勾,我保证他是听到了,可是他的步子却一点也没有缓减下来。
不但没有减下来,反而比之前更快了,他就像拖着一只狗一样,拖着我往前走。
很应那八个字——“执子之手,被其拖走”。
008 咬破
很想脱下高跟鞋,然后甩向欧沐臣。
但在目睽睽之下,我不敢太造次。
欧沐臣八成也是拿捏到了这点,才故意这么整我。
好,他既然这么喜欢“拖”,那我就让他“拖”个够本。
于是我就真的像一只死狗一样垂挂在欧沐臣的身上,并将身体的全部重量都落在了欧沐臣的那只臂弯上。
欧沐臣蹙了一下眉,同时做出一个想将我甩掉的动作。
但他的这个动作只完成了一半,因为我就像水蛭一样死死缠住欧沐臣,与此同时,我那戴着雪白蕾丝手套的左手,暗暗地在欧沐臣的手臂上使力。
欧沐臣的手臂很壮实,且还隔着衬衫和西服,若是一般的女子这么做,只怕是帮他抓挠挠了,但凭我跆拳道红带的身手和气力,就不是不痛不痒那么简单了。
果然,欧沐臣的身体顿滞了一下,嘴角明显地抽搐了几下,脚下的步子也跟着慢了一些。
我的嘴角开始上扬,配上我“勾搭”着欧沐臣的“黏乎”模样,在外人眼里,我俨然是“幸福”出嫁的新娘。
欧沐臣和我坐上林肯车后,送亲人员和迎亲人员也纷纷上车,庞大的车队犹如一条巨龙在村子里缓缓行进,那景色真叫一个壮观。
上了高速公路后,车队行进的速度加快了,两个多小时后,车队停在省城最豪华的希尔顿大酒店。
巨资打造的奢靡婚礼,衣香鬓影,饕餮美酒,前来的上流人士络绎不绝,多到令我眼花缭乱。每个人都穿着华丽的衣服,那些衣服,不一定适合,但是绝对够贵;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公式化的笑容,这就是上流社会。
整个婚礼过程中,感觉最糟糕的不是我的脸笑僵了,腿站肿了,更不是来宾们投向我的奇怪目光,而是主持人宣布我跟欧沐臣结成夫妻时,要求新郎亲吻新娘的那一刻。
那一刻,全场鸦雀无声,几百双眼睛不约而同地投射到我们身上。
我有些懵了,欧沐臣的反应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下一秒,我又觉得自己过于杞人忧天了,欧沐臣眼底的嫌弃之色那么明显,怎么可能吻我。
可悬着的心刚刚放下时,欧沐臣却伸手一捞,将我拉至他的怀里。
他的一只手搭着我裸露在外的肩膀,令一只手搭着我的腰,将我紧紧地圈在他的怀里。
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欧沐臣竟然俯下身,性感的薄唇贴上了我的唇瓣。
我整个人呆滞住了,睁大双眸瞪视着欧沐臣。
不知道他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会吻我。
欧沐臣的嘴角邪魅一勾,同时棕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戏谑而狡黠的光。
刹那,一种不好的预感笼罩过来,在我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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