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节目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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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节目分类体系- 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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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都归入此类,如《探索》类节目、法制类节目、儿童节目、“军事?农业专题节目”、教学节目等等,而不是仅指狭义的教学节目。
  再进一步看,根据收视对象和功能不同,教育类节目又大致由二部分内容构成:一是受众面广,主要旨在增强受众文化素养的人文、科技等教育节目;第二部分教育节目除了有教育功能以外,另一个明显特征是收视对象明确,收视群体相对窄化,如儿童、青年、法制、农业、军事节目等。因此,也有人称这类节目为对象性节目。
  在本分类体系中,我们把我国的教育类节目分为1种A类型,4种B类型,19 种C类型,约7种D类型节目(图)。
  
  图  电视教育节目分类体系全图
    。1 B类型教育节目
  主要根据“内容”和“对象”维度,在中国电视节目分类体系中,教育类节目被分为社会教育节目、少儿?青年节目、国际教育类节目、大型教育节目4种B类型。
  (1)社会教育节目
  社会教育节目受众广泛、种类丰富,它既有主要旨在提高观众文化素养的人文、科技等节目,也包括提高受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学节目。此外,由于我国的军事、农业和法制专题、谈话节目都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因此本分类体系也把它们归入到社会教育节目类别中(军事、农业、法制新闻节目被归入新闻类节目中;军事、农业娱乐节目被归入到娱乐类节目中)。
  (2)少儿?青年节目
  在国内、国际,关于儿童、少儿、青年的界定有很多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联合国从人的生理发育角度,把18岁以下人群都定义为儿童,把青年人的上限定在了40多岁。国际电视业从受众和市场的角度,把儿童节目划分得很细,如3—6岁儿童节目、7—9岁儿童节目、9—11岁儿童节目等等。综合国内外分类方法,结合我国实际,我们把主要针对18岁以下受众的节目定义为少儿节目;把专门针对从18岁到大学年龄段受众的节目定义为青年节目。
  考虑到儿童电影和电视剧节目的主体受众是少儿,且大多又主要在少儿栏目和频道中播出,其产量也不大,因此本分类体系把儿童电影、电视剧节目都归入到少儿节目类型中。
  

教育类电视节目(2)
(3)国际教育类节目
  国际教育类节目也是教育节目中的重要类型,它主要由从国外引进的教育节目和我国制作并对外播出的教育节目两部分构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提速,随着我国在国际社会中政治、经济地位的提高,中外观众对国际教育类节目的需求与日俱增。
  (4)大型教育节目
  近年来,教育类节目也越来越多地制作各种大型节目来吸引受众的眼球,我们在此自然应该对大型教育节目进行专门设项。大型教育类节目通过较长的播出时间,丰富的知识含量,生动多样的电视表现手段,从而引发观众对某一知识领域的高度关注,对提高全民的文化素养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类型和D类型教育节目
  主要根据节目的内容选择、目标受众对象的不同,本系统将教育类节目进一步划分为19种C类型和约11种D类型。
  (1)社会教育节目的C类型和D类型划分
  社会教育类节目是教育类节目中内容和形态最为生动丰富的类型之一。社会教育类节目可以分为“人文专题节目”、“科技专题节目”、“社教谈话节目”、“社教竞赛节目”、“社教讲座节目”、“教学专题节目”、“法制专题?谈话节目”、“军事专题?谈话节目”、“农业专题?谈话节目”9个C类型和约7种D类型节目。
  “人文专题节目”指种类众多的用电视专题节目形态拍摄的,旨在以提高受众人文知识素养的专题节目。 在业界,也有人习惯称该类节目为电视纪录片。与新闻的叙事方式不同,纪录片不会对内容的时效性有很强的要求,也不会对内容的客观性、中立性有过多的要求,纪录片强调的是对内容的解释。
  “人文专题节目”类似于教育学分类中的“文科”,它主要有三种D类型:一是人文专题栏目,如《探索?发现》、《人物志》、《大家》等;二是人文专题节目,如《神鹿》、《沙与海》等;三是人文系列专题节目,如《千年书法》、《孔子》等等。此外,对于特大型的人文系列专题节目,如《话说长江》、《毛泽东》和《故宫》等,本分类体系则把它们归入大型教育节目类别中。
  人文专题节目以其深厚的知识含量和精湛的专业制作水准拥有众多高质量的忠诚受众。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些西方国家,把该类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人文专题节目归入到“娱乐”节目范畴。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业内外长期以来的习惯,本分类体系还是把人文专题节目归为“严肃类”节目。
  “科技专题节目”有点类似于教学分类中的“理科”。它主要指各类普及科技知识的专题节目或栏目,如《走进科学》、《气象知识》等。
  “社教谈话节目”主要指各种用电视谈话节目形态制作的社教节目或栏目(不包括教学节目),如《讲述》等。
  “社教竞赛节目”指用电视竞赛节目形态制作的社教节目。它大致可分成两个D类型:一是“专业性知识问答竞赛节目”,如《环保知识竞赛》、《法律知识竞赛》等。由于形式呆板,内容往往也过于专业和窄化,这类节目正在逐渐退出市场。第二种类型的竞赛节目是表现手段丰富,加入了很多真人秀节目元素的“表演选秀型社教竞赛节目”,如《状元360》等。
  “社教讲座节目”主要指以授课形式教授知识和技能的电视节目。社教讲座节目大致可分成2个D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课堂讲座节目”,该类节目也被称为“黑板教学节目”,其着重点在于讲授知识,不在意电视表现形式的生动与否,如《会计法讲座》、《大学语文讲座》等。
  课堂讲座节目在公共电视频道中已不多见,主要集中在教育电视台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教学节目中。
  第二种类型的讲座节目我们暂且称之为“大众电视讲堂节目”,其特点是讲述的内容广受关注,讲述者一般都是不同领域的顶尖学者,且口才较好;此外,该类节目还充分调动了丰富的电视表现手段,形式生动,可看性较强,如《百家讲堂》、《世纪大讲堂》、《经济大讲堂》等。
  一方面是大众对获取知识需求的增加,一方面由于电视媒介充分运用电视表现手段,极大地提高了节目的欣赏性,“大众电视讲堂节目”目前广受欢迎,由此派生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也相当畅销。《百家讲堂》是该类节目中的优秀代表。
  “教学专题节目”主要指各种用专题节目形态制作,形式生动的外语、音乐、体育、戏曲等类的教学专题节目或栏目,如《希望英语杂志》、《学习拉丁舞》、《音乐百科》和《戏曲知识》等。
  “法制专题?谈话节目”主要指各种用专题节目和谈话节目形态制作的法制节目或栏目,如《今日说法》、《法制进行时》、《道德与法》、《经济与法》、《忏悔录》、《拍案惊奇》、《庭审直播》等等。
  像《经济与法》这类的节目,即可以定义为经济节目、服务节目,也可以定义为法制节目。考虑到其本质是普及法律知识的,因此我们还是把它归入到法制类节目的范畴。
  近年来,我国电视业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法制类节目和频道的大量涌现,并广泛取得了不俗的收视表现。如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栏目,其收视率排在北京地区所有栏目收视率的首位。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电视台都开办了法制频道和法制栏目,法制节目已成为中国电视业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目类型。伴随着法制类节目的“繁荣”,如何控制该类节目的数量,如何把握报道的分寸,以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有利于受众的身心,是中国电视业需要认真面对的一个新课题。
  

教育类电视节目(3)
“军事专题?谈话节目”主要指各类用专题和谈话节目形式制作的军事题材的节目或栏目,如《军事天地》、《军营文化》、《今日国防》等。
  “农业专题?谈话节目”主要指各类用专题和谈话节目形式制作的农业题材的节目或栏目,如《致富经》、《金土地》和《聚焦三农》等。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在本分类体系中,把“军事、农业、法制新闻节目”归入到了新闻节目类别中;把军事?农业娱乐节目,如《军营明星大拜年》、《乡村大世界》纳入到了娱乐类节目中。 
  (2)少儿?青年节目的C类型和D类型划分
  主要根据形式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少儿?青年节目”分为少儿动画类节目、少儿专题节目等5种C类型和4种D类型节目。
  “少儿动画类节目”是少儿节目中最主要的节目类型。根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的统计,目前,少儿动画节目播出量占我国少儿类节目播出总量的%。少儿动画类节目又可以分成两个D类型:一类是主要针对18岁以下儿童制作的各类动画节目;第二种D 类型动画节目指的是木偶戏、皮影戏等少儿节目,虽然它们的产量不大。
  与少儿动画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是成人动画电视节目。鉴于目前我国成人动画电视节目市场还不发达,因此,在本分类体系中没有对其单独分类。
  “少儿专题节目”主要是指各类用专题节目形式制作的,主要针对18岁以下受众的节目或栏目,如《七色光》、《大风车》、《七巧板》等。
  “少儿表演?竞赛?游戏等节目”主要指各种少儿文艺演出、才艺比赛、游戏节目。如《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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