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选,我还是选脱了下半身,因为那平坦的上半身一露出来,我更无颜面对世人。
“你就不能好好整理整理衣柜,挑出几件穿出来不让人笑话的衣服么?”
因为明白自己的潜质,再怎么装扮也和“锦上添花”有些距离,所以我的衣服都是用来御寒和遮丑的,我的人生就是个“基本款”的人生,所以衣服也都用不着什么设计。
而我那个衣柜,从分手后,就被我拉上了警戒线,轻易都绕着它走。迟迟鼓不起勇气打开它,是因为件件衣服上,都有回忆。
今天睡醒以后,我看着自己那条历经风霜的红色运动裤,和已经穿过一轮儿的七八件师奶款T恤衫,终于决定,打开衣柜的大门,就算会被吸进回忆的黑洞里,我也得把能穿的存货整理出来。
打开衣柜,我看见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块块小墓碑。
这件红色的薄外套,样子古怪不说,摸起来也是滑中微微有些扎手,触感让人毛骨悚然,但是,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大一寒假,我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在KTV里勇敢的唱了一首王菲的《光之翼》,这么不留退路的自爆短处,是因为一个还带着牙箍,牙箍里残留着香菜叶子的猥琐小伙,百无聊赖中一直在伺机勾搭我,为了让他认识到人生无常,软柿子般的姑娘也有力气大声嚷嚷,我便一把抢过麦克风肆无忌惮的唱了起来,唱完以后,猥琐小伙去了厕所,打牌的人们双膝颤抖目瞪口呆,全场的一片寂静中,只有他笑着看着我。
后来他对我说,“别人肯定以为你是来砸场子的,但在我眼里,你是穿着一件红色战衣,闪闪发光,五音不准的摇滚巨星。”
我把这件衣服叠好,放在了脚旁的袋子里。
这件白色的大衣,冬天穿太冷,春天穿太热,生命期只有冬末春初那么短暂的几天,就是那样的一个季节,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我穿着这件衣服,和他一半尴尬一半忐忑的沿着国子监那条街,从头走到尾,我很激动,但不知道如何表达,所以一路沉默的看着他;他滔滔不绝,从小学得过雏鹰奖章讲到中学和哥们玩闹时不慎被爆过菊花。初春北京的夜晚,乍暖还寒,我冻得发抖,得紧紧闭着嘴才能不让牙齿相互摩擦,他走到孔庙前,在一盏灯下点了根烟,我指着他身后笑起来,他转过头去看,朱红大门上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禁止吸烟”。他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我隔着烟雾,挟着无法启齿的感动看着他,他说,“我们走回学校吧?”我腿一软,但却声音温柔的说,好呀。
这条长裙,花色杂乱到让人无法形容,但那时我仗着年纪小,常常穿着它,和他在校园里四处瞎溜达,全程都趾高气昂的手牵着手。他曾提出过申请,“宝贝儿,你换条素净点儿裙子穿行么,每次看到你这裙子我都觉得快中暑了。”我无情的驳回了他的要求,因为在他身旁时,不让自己艳丽到甜腻,便不足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
这一件件流水线商品,却横生出这么多关于过往的记忆,每拿起一件,都会想起刚买下它时,兴致勃勃的穿着它去与他会面时的心情,我装扮好自己,坐到他面前,跟他轻声说,嗨。他说,你今天真漂亮。我指着衣服说,是它们的功劳。
这些年下来,新衣服被洗的褪了色走了形,但好歹还在;而新恋情,却被放进了染缸中,被生硬的一染再染,直到我再也认不出来。
不知不觉间,地上已装满了几个袋子,我坐在它们中间,沉默了一支烟的功夫,算作默哀。然后,我拎着这些袋子,打开门,坐电梯,走到小区的垃圾桶旁,把它们一一扔进了筒里。
旧人说走便走,背影潇洒,生怕稍一回首便化作了盐柱,所以就算留恋,都不会再回头;而这些旧物,在整个过程中见证了那么多的好片刻,自己没有行动力,全凭我来决定它们的去留。回忆是病毒,附着在这些衣服上,我若是不狠心把它们抛弃,稍不留神,那些病毒便渗进皮肤融入血液一路高奏凯歌直通大脑,大脑反应不过来,便会让心跟着一起负担,于是我整个人,便会再次陷入自怜自艾的死机状态。
你可以说,至于么,除了被当做遗物,它们首先是钱,何必这么看不开,不过是失个恋。
是的,好多事都不至于,杀人头点地,不过落下一个碗大的疤,就算地球爆炸,对外星人来说,也一场壮观的免费烟花。
可你若此刻从宇宙俯身看下来,穿过与云层混做一团的感恩和怨念,看向如灰尘般大小的我,我正将这些衣服扔掉,然后拍拍手,转身走开,没有回头,|Qī…shū…ωǎng|你看见了么,我在笑,那是因为我终于舍得干净利落的向前走,这是我此刻能做到的,第一步。
回到家,我把自己晾在沙发上,看着空荡荡的衣柜发呆。这时,手机响起来,我拿起来一看,一股气血瞬时涌进了大脑中。
是闺蜜发来的,她想约我见一面。
我拿着手机,心里一阵慌张,慌张中又夹杂着大剂量的恨。我双手颤抖,但居然还是按下了这样几个字,“好啊,就明天吧。哪儿见?”
……………………………………………………………………………………………
*14*
7月10日 星期日 闷热
《三言二拍》里,有一个让人很伤感的故事。杭州草桥下,有一个卖冬瓜的人,这人有一种能让自己魂魄出窍的能力,每天,他靠着床睡着,然后派自己的魂魄出门去照顾生意。一天,魂魄在路上买了几片晒干的咸鱼,托邻居拿回家里,妻子从邻居手里结果咸鱼,哭笑不得,就用鱼干一个劲儿的打卖冬瓜的人的头,嘴里说,死人,又拿我来取乐。
魂魄忙了一天,回到家里后,发现自己真身的头上,沾满了咸鱼的污垢,魂魄徘徊在床前,因那污垢,而无法靠近自己的身体,最后,魂魄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真身渐渐发冷僵硬,魂魄无能为力,最后只能大哭着离开。
知道了闺蜜的所作所为之后,我便一直在想,我就是那个卖冬瓜的人的真身。你一时兴起搞死了我,别不信,你从此也便成了孤魂野鬼。
我和闺蜜一直互为真身和魂魄,从小到大,旁人眼里,我们两人都是一朵邪恶复杂毒刺多多的双生花,我们曾经是对方的安全底线,全天下的人被得罪光了,在彼此身上依旧能看到鼓励的笑脸。
但我们两个人的性格完全不一样,用食物打比方的话,我是水煮鱼,她是冬阴功汤,一样的辣,但她的味道更阴柔后劲儿更悠长。
这么多年,只会打短平快战役的我,和喜欢一鸣惊人的她,一路前行,并肩作战,从未想过,队友,有一天会变作对手,这形势变化快的让人猝不及防。
上午,她发来一个短信,问能不能约在我们大学时常去的小饭馆兼咖啡店里见。
我立刻看出了她的目的,这人要打温情牌,大学四年里,我们最熟悉的不是系里的老师和同学,而是这家店的当日套餐和好脾气的店老板。
但是没用,想必她也知道,事已至此,今天我就算是去监狱里探望她,随身携带的同情心也会少的可怜。
我推门进去,她坐在我们的老位置上,看上去整个人很淡定,但她只是长了这样一张脸,我知道她心里已经战战兢兢翻天覆地了。
我在她对面坐下,心里涌出的不是愤怒或是恨意,而是深深的不解,想用桌上的冰水一头泼在她脸上,然后问,你丫至不至于?世上这么多男人,你至不至于拿我手上的这个人,来证明你的女性魅力?
她张了张嘴,但却打不出招呼。服务生走过来,给我端上了一杯麦茶。
我喝不了咖啡,只要喝一口,皮肤就会从上到下泛起一片红斑。这个奇怪的毛病,认识的人里,包括我爸妈和那个负心汉,可能都不知道,但是她知道。
我也了解她喝咖啡既放糖又放奶,且一放起来就没度量,一定要把一杯黑咖啡搞白了,仿佛才心安。我多少次笑话过她这不够彻底的装腔作势。
无话可说,我们都很恍惚很沉默,两个人齐齐看向窗外,不远处的网球场上,穿着短裙的女学生们嘻嘻哈哈的围住教练开着玩笑,那相貌猥琐的怪叔叔教练面庞潮红从头到脚都是血脉喷张。
网球场边上,两个女孩凑在一起,怀里抱着拍子,带着旁观者的神色,精力旺盛的观察着四周,不时发出一阵在我听来缓慢而失真的笑声。
我和她那时候也是,觉得什么都好笑,路人在地上摔倒好笑,打嗝打的止不住好笑,为了爱情要死要活,好像更好笑。
自玻璃的反光中,我看到她在偷偷看着我,欲言又止,目光揣测。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她或许想说自己是真爱他,两个人天雷勾动地火,肉欲战胜良知,我如果那一刻站在她的位置上,一定也会屈服于本能选择那么做。
我打破沉默,抬头看向她,“说说吧。”
她一惊,“说什么?”
还能说他妈的什么?说说最近我们该去哪儿过夜生活?聊一聊哪儿有便宜的外贸尾货?我现在能跟你说什么?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目光里热情的询问着:你丫是被自己的罪恶感折磨成傻逼了吗?
她酝酿半天,然后开口了,“小仙儿,对不起。”
我开始变得出奇的愤怒了。
我拿起桌上的玻璃杯,甩手摔在地上,一声脆响,玻璃杯当即魂飞魄散。
老板在柜台里探出头看了看,发觉了气场的诡异,便默不作声的重新缩回了柜台里。
我看着地上杯子的残渣,说,“对不起啊。”
然后抬头看向她,“要是这杯子开口跟我说,没事儿,我原谅你。那我也接受你的对不起。”
她的脸一下子变的通红,“小仙儿,你别这样。”
我很平静的说,“不想看我这样,你就别挑战我的承重底线。我最讨厌别人跟我说对不起,你说点儿别的。”
她结结巴巴的说,“要是,要是能让你好过一点儿,那我告诉你,我跟他已经分了,真的,从被你发现以后,我就不能再和他在一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