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说,他上任后,和前任的矛盾,完全白热化,无须掩饰。2003年6月26日,前任村委会主任去北京告状,指责他破坏耕地。当时的情况是,有块在鹿城区的土地,十数年未种庄稼,有人在上面建了一个养猪场,被镇里毁弃了。黄领着村民推倒了上面的棚子,对土地进行三通一平,迎接三拨台湾商人的到访。前任的上访起到了作用,落马的前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作了专门的批示。区公安局以涉嫌破坏耕地罪,把黄羁押了14天。村民集体去区委喊“还我村官”,最后黄被取保候审,直到2004年6月,方了结此案。
春节前后,又发生了一件事。一个被黄视为“他们那条线上的”村支部委员,给二十多个中###员每人送了数百元的超市购物券,希望能够当上村支书。推选村支部书记候选人的时候,黄向镇纪委汇报了此人涉嫌贿选的事实。区纪委和镇纪委查了一个月,确认该支部委员是贿选,取消了他的村支书候选人资格。
黄说:“他们希望通过代理人对付我的计划落空了。”
逃
2005年4月10日早晨,温州市水心村村委会主任董志平,开着自己的“小丰田”,把几份当年记述水心村罢免村委会主任的文字资料送到我入住的宾馆。而后,便神秘地失踪了,无论人们怎么拨打他的手机,都没有人接听。
此前一天夜晚,他对我说:“我必须逃走,躲起来。否则,村委会又要换届了,老百姓还会选举我当村委会主任。可我真的干不下去了。”
站在一旁的一位温州知名人士无奈地对我说:“你想象不到吧,一个当年历经带领村民罢免不合格村委会主任的人,自己当选村委会主任后,竟然害怕再次当选。”
董志平是2001年9月23日当选温州市鹿城区城郊乡水心村村委会主任的。当时,并非正常的换届选举,而是原先的村委会被他率领的“反对派”罢免了。他是补选中胜出而后“组阁”的。
据称,水心村是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城郊结合部的一个村庄,绿水环绕,风景怡人,南宋时,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叶适曾寄居这里潜心著述,后人称其为水心先生。水心村由此得名。
恐怖的民主(3)
过去的20年里,水心村渐成温州都市化浪潮中的“城中村”,集体资产像野草一样疯长。董志平举了一个堪以说明水心村一夜间暴富的例证:1996年,水心村破费130余万元,为当时的两个党政一把手——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配备了两辆帕萨特轿车。董志平们也在温州城市化的潮流中,洗脚出田,穿上皮鞋,打上领带。他们不仅参与到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中,也参与到由利益分配不均等因素酿成的“干群矛盾”。
2000年6月4日上午,水心村三百多村民涌到村委会的“官邸”,勒令村官对劳力安置房分配、集体店面出租、村官报酬、集体资产投资等等问题,作出解释,并要求审计村集体财务状况。双方矛盾一触即发。村民们开始到“衙门”里上访,从乡政府到鹿城区再到温州市,“有关部门”的答复一次次让他们觉得沮丧。而后,153名村民集资30600元,委托董志平等人为民意代表,去杭州“告状”。浙江省信访局一位官员告诉董,村民有权罢免他们不认同的村官。
董找到倡导组织罢免寮东村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吴锡铭,请吴起草了一个《罢免理由书》。两天之内,三分之二有选举权的村民在罢免书上签了名。6月26日,村民们向城郊乡政府递交了罢免书,请求乡政府和区民政局依法帮助召开罢免大会,免掉4名村官的职务。7月27日,区民政局、人大、组织部、公安局、农经委等5个部门与城郊乡一起突然召集村民代表到乡政府三楼开会,向他们宣布签名无效。
2000年11月15日,董志平在吴锡铭的陪同下,去民政部上访。五日后,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披露水心村村民民主权利被妨碍。一周后,董在凌晨5时许,被当地警方抓进警车。在一个纪委的宾馆里,非中###员董志平被关了9天。问讯者不断重复一个问题:你给人民日报记者送了多少钱?
在新华社记者的干预下,董重新赢得了自由。由于几家中央级新闻媒体的舆论介入,水心村的罢免被扫除了障碍。2000年12月5日上午8点,罢免大会在水心剧院举行。出于对乡政府与有关部门指导村委会成员制定的罢免办法中“不得办理委托”之规定的抗议,村民们拒绝入场。因为,不让办理委托,就意味着将外出村民的选票归到反对罢免的数目中,主张罢免者当然要反对。僵持到下午三点多钟,罢免大会无奈散会。
董志平开始了新一轮申诉。仰赖于浙江省人大与民政方面的开明官员的支持,事情再次出现转机。2001年4月2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一于姓副主任,就中共鹿城区区委组织部长以及村民代表董志平一行7人的问题,给予明确答复:流产的罢免大会可以接着开;罢免时外出选民可以进行委托。董志平说,那一刻,他的热泪差一点涌出眼眶。
接下来的事情远没有董想象的那么简单。依照法律规定,罢免大会应由村委会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但水心村村委会回绝了村民的要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给出了一个创造性的方法:先张贴公示,由9位村民牵头召开村民大会,再民主推选村民大会召集人。不日,村民大会推选董志平等7名村民为村民大会的正式召集人。主持罢免大会的是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的“正式召集人”而非村民委员会,这在全国也是首例。
7月22日,在村社民主的道路上蹒跚了一年的罢免大会召开了。440名有选举权的村民到会355人。350张有效票数,以超过半数以上的法定票数,合法地罢免了村委会主任等四名村官。
又2个月,“反对派领袖”董志平毫无悬念地当选新的村委会主任,组成了新的“内阁”。
三年半的时间过去了,董说他真的厌倦了。和村支部的矛盾,使得他的工作举步维艰。他每年领取36000元的工资,相当于自己补贴上去的数字。
现在,他最头疼的是,村民一早就堵住他的家门,以娶媳妇办公司为由,要求分得属于他的那一份集体资产。据悉,水心村现在的集体资产有好几个亿。
董说,摆平水心村的矛盾,已让他心力交瘁,除了躲避,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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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高一尺,“道”也高一尺
当肇始于义乌的新富阶层走向乡村政治前台,成为民主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防止新富参政“为政不仁”的协议村官制度,在瑞安诞生。当一个城镇的居民被“贿选”折腾得筋疲力尽,他们创造性地提出委托选举公证。它们的出现非但是民主之魔与民主之道的赛跑,也将村社民主的制度创新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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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村官”:当新富为政不仁(1)
对经济人而言,“无利不起早”是个永恒的定律。既然新贵参政一般都有政治和经济上的双重考量,那么,如何保证有着经济人本性的“新贵”执政后不滥用政令,不搞权钱交易,不损公肥私?
“我是‘协议村官’。”不善辞令的王献桃说起话来开门见山。40岁上下的王献桃,是新当选的“村官”,一个多月前,经由村民民主选举这个似乎新颖的乡村政治活动,由商入仕的他,被选票拥戴为浙江瑞安市莘塍镇红光村村委会主任。
2002年8月7日,在王献桃略显宽敞的办公室,他用短小的手指掀开办公桌上的玻璃板,取出一纸《协议书》,递给记者看:“呶!我是乙方,名字签在这儿。”红光村党支部书记何小林,则作为全体村民的代表,以甲方身份签字。
这个40天前签订的协议书,将村官有可能“违法行政”的11个层面一一列出:村集体建设项目的确定和发包;土地规划和宅基地的分配、使用;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方案;集体资产出租和其他收益的管理与使用;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违反规定报销、公款私存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等行为。
王献桃说,尽管协议烦琐,约法十一章,但核心内容只有一个:如果就任村官后,不搞阳光政治,暗箱操作,违规决策、管理,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他将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王献桃的协议不是独创,自今年5月瑞安市推行“村干部过错行为民事赔偿制”以来,逾千名村官持有王献桃手中的协议书,“协议村官”出现在瑞安1/3的村政舞台上。
当下,在浙江富裕地区的村政舞台上,活跃着一批私产甚丰的村官,由于其完成了从乡村经济精英到村政核心人物的转变,有研究者尝试着称之为乡村“新贵”。从事房屋中介生意的王献桃,只是众多从乡村新富阶层中涌现的“新贵”之一。
“协议村官”的出现之所以能够引起各界的关注,与众多“新贵”通过捐资参选,走向村政舞台的背景有极大的关联。在一些受访者看来,“协议村官”能够最大限度地防范新贵为“政”不仁,以“政”谋私。
“新贵”捐资参政
2002年5月31日,记者在浙江义乌,一个私企业主云集的富裕的县级市,对乡村新富走向政治前台,作了从个案到一般的考察。我们惊异地发现,代表乡村新富阶层的农村私营企业主通过捐资参政,走上政治前台,已不是个别现象。在浙江发达地区的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使得那里的社会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开放性社会。那些地区的乡村居民对民主政治的强烈需求,激发了乡村社会新崛起的富人阶层对民主政治的渴望。
2002年5月31日下午3时许,我们在义乌市城西镇上杨村村委会主任杨保伟家,见到了这个“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
握手,让座,敬茶,38岁皮肤白皙的杨,举首投足间尽显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