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真心,最后被自己感化的。
现在,嬴政觉得自己必须先认真严肃的告诉白仲,先立业后成家,没亲政之前他不想有孩子,所以阿仲你别在怀孕了。
“喔……那正好……你一个月后亲政,孩子九个月后出生……多吉利啊……”白仲不以为然的说道。
嬴政无力的揉了揉太阳穴,开口说道:“根据黑冰台的消息,嫪毐准备趁我在雍城行冠礼之时动手……我担心出意外……”
意外个毛!根本不会有意外!保证嫪毐的人,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
嬴政信心满满的想着,但嘴上的话却不能这么说,理由嘛,找找总是会有的。
谁知嬴政有信心,白仲比他还有信心,直接点头说道:“没事,我相信你,你一定能打败嫪毐的。”
嬴政长吐一口气,决定不再谈孩子这个心塞的问题,“三千新军暂时还不可用,阿仲我要你去雍城一趟,其他人我都不放心。”
“雍城?”白仲放下手里的梅子,看着嬴政问了一句。
雍城是秦国移居到咸阳的旧都,虽然现在已经不做为首都使用,但供奉着秦国历代先王灵位的太庙在那,秦国许多先王的陵墓也在那,因此每当发现重要的大事——天子登基、天子冠礼、新年祈福,秦王都会回到雍城进行祭祀。
嬴政的冠礼,自然也要在雍城举行。
这么一想,嫪毐会选在嬴政冠礼之时叛乱,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因为咸阳城防卫森严,没有内应,根本不是几个乱贼能进去的,成功机率还不如收买宫女,直接在嬴政睡觉时捅他一刀。
喔!不好意思!嬴政这个熊孩子多疑,喜欢每天晚上换地方睡!
当然,真实情况是,嬴政这熊孩子*强,觉得总在一张床上滚没意思,多换几张床滚,最好是不在床上滚才有味道。
“我今天跟纲成君说了,纵然嫪毐叛乱,我有可能身死,雍城我也是一定要去的……不可以一身而乱秦法……并且告诉他,若是我死了,就让子婴登基。秦王可以有失,但秦国不可有乱;我若死,则证明秦国法度脆弱,若我死之后秦国不灭,后人当以我之鉴,重谋立国之道。”
白仲看着嬴政,简直是惊呆了。
她是因为知道历史,历史上嬴政最后会没事,所以才很放心的让嬴政去,但是嬴政本人……跳出历史来看,真得很危险有没有。
“阿政……”白仲用小猫一样的声音,可萌可软的叫了一声,然后顺势往嬴政怀里一倒,“人家要保护你!人家要给你生花果山!”
怎么又提到花果山了?怀孕就算了,还生猴子,还要生一花果山的猴子。
被白仲强行安利过《西游记》的嬴政,很认真的脑补了一下咸阳宫变成花果山的场景,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按阿仲这作天作地的个性,她生下来的小猴子,绝对是个“空手敢拆咸阳宫”的主!花果山是没指望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园是妥妥的!
这么想想,心里还有些小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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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看着白仲大力拍胸的模样,不知怎么的,忽然很想说上一句,“别拍了,本来就小软平,再拍就没有了”。
寡人一定是见鬼了!怎么会觉得阿仲是个女孩子呢?真是哔了团团和圆圆!
对了,团团和圆圆就是自己从来送给阿仲的两只黑白团子,一直被养成上林苑的猛兽苑里。
以前他一直以为团团和圆圆是两个可爱的男孩子,结果有一天负责喂黑白团子的宫人告诉他,团团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就在嬴政一脸郁卒的时候,白仲已经提刀上马,同时还特别爷们的拍了拍嬴政的肩膀,舞了一下大刀开口说道:“大王,看清楚喔……”
还在幻想阿仲要是变成可爱的女孩子会怎么样的嬴政,没诚意的点了两下头,嘴里“嗯嗯”的叫了两句。
于是乎,白仲高唱着“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挥舞着手中的斩、马刀,骑着大马旋风一样的冲进新军演武场,对准演武场旁边一根碗口粗的树一刀砍下。
只听得“咔嚓”一声,斩、马刀已经像切豆腐一样,在树身上轻巧灵活的划过。
但树并没有立刻倒下,而是等白仲骑着马冲出一箭之外,树的上半截才微微地晃了晃,接着就听见“轰隆”一声,树在众人惊呼的目光中落下。
嬴政率先反应过来,鼓着手掌称赞道:“好快的刀!”
看着白仲娇小可爱,而且在床上软乎无比的身姿,再看了看她那双白皙无瑕的小手,最后再看看她手中至少有几十斤的斩、马刀和倒塌的大树,默默将“阿仲会不会是女孩子”这个念头压回脑海中。
阿仲要是个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强,这让男孩子们怎么活?
“怎么样?这刀不错吧!”白仲骑着马,走回嬴政身边,得意洋洋的以手插着小腰,一脸可爱的说道:“斩、马刀……故名思议,一刀过去连人带马一起斩了。”
“不错!不错!这样一只军队,如果能训练成功的话,的确会强大!”嬴政点点头。
秦军现在用的兵器主要是戈和矛,这两样东西主要的作用是刺。
在打斗中,“刺”虽然比“砍”更有杀伤力,但戈和矛操作起来更麻烦,而大刀就不一样了,俗话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只要不是傻子都能使用,这一下大大降低士兵使用兵器的难度。
斩、马刀这种大刀的出来,则正好解决了“砍”杀伤力低下的问题,凭着超快的马速和刀本身的重要,将敌人的人和马一起斩碎并不是一件难身。
而马蹬则将士兵的双手解放了出来,让士兵在策马奔腾之时,可以自由的杀敌,从此之后,当敌人近身之时,骑兵部队再也不需要依赖于战车和步兵的保护,而是完全可以自己作战。
没有战车和步兵的拖累,以骑兵的速度和灵活性,将会在战场上发挥多大的影响。
山东六国之中哪国国家最擅长骑兵?当然非大秦的老对手赵国无疑。
靠着赵武灵王留下来的底子,赵国的骑兵力量可是不弱啊,塞外的胡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阿仲,我真是爱死你了!”嬴政看着趴在床上翻书的白仲,忍不住扑过去,开口说道:“来!亲个小嘴吧!”
“唧叽”一声,嬴政噘起的嘴,亲在了一块冰冷冷的竹简上。
“你干什么?”嬴政不开心的拔开眼前的竹简,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你又怎么了?小蔓都被我赶到甘泉宫去了。”
嬴政默默的在心里无语了一番,别说小蔓了,他身边的宫女……只要是个雌性生物,都是面貌平平的,唯一长得漂亮又得到白仲批准,能跟他亲近的,也就是团团了。
问题是,团团哪里漂亮了?熊一样的!
这就是嬴政又不太明白的一点,按理来说阿仲是男孩子吧,自己喜欢的也是男孩子吧,为什么阿仲只防女人不防男人呢?按理来说,他不是更应该防男人吗?
“这本书给你,你看完之后写篇读后感给我,写得好再让我的床。”白仲说着,将书卷丢给嬴政怀里,然后将自己往被窝里缩了缩,娇笑着说道。
“啊?这是什么书?”嬴政有些抓狂的说道。
大半夜的,看什么书啊?大半夜的,该卖力干活了!
嬴政一边生气的想着,一边愤愤的将竹简翻得哗啦哗啦的,然后只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就像粘在竹简上一般,再也离不开竹简了。
白仲躺在床上,看着玉脸忽青忽白又忽红的嬴政,听着耳畔传来的嬴政时不时的“怎么能这样啊”、“这个好像也很不错”、“这样会不会玩坏”的声音,忍不住捂着嘴“吃吃”的笑了起来。
刚才还气乎乎的说不看书了,结果一拿到手就舍不得撒手了。
男人啊!果然都是口嫌体直型!
一卷竹简左右不过几百来字,若是要看的话,其实十几分钟就看完了,但嬴政却硬是保持着看书的姿势,一动不动的足足看了小半个时辰。
看完竹简之后,嬴政揉着有些发酸的脖颈,看着一脸媚笑的白仲,十分委屈的说道:“阿仲,脖子疼,帮我揉揉。”
“大王,读书体验如何啊?”白仲把玩着发梢,笑盈盈的看着嬴政。
星目流转,风情万种,和白天凌厉肃杀的模样,完全就是判若俩人。
白仲身上只盖着一层薄薄的毯子,毯子的薄度让她玲珑纤巧的身姿完美的勾勒了出来。
虽然不像女人的身躯那样丰腴美满,但自有一番别的风味,尤其是纤纤细腰,似乎只要自己轻轻一折,就会断掉一般。
“写多麻烦啊,不如……我们来实战试验一番……”嬴政将手里的竹简往外一丢,向着白仲的身体扑了过去。
隔着薄毯,两具身体紧紧的贴在一起。
是的,没错,白仲丢给嬴政的是一本来自后世的小黄文,姿势多带讲解还有图例。
白天练练军,晚上滚滚奇怪的东西。
转眼又是一年春社时节,负责主持大祭的少年天子,在主持完大典之后,拉着自家情缘缘去跑马。
这一回,他要滚马背。
滚马背是个高难度的活,虽然有马蹬和马鞍助阵,最后还是……滚马背嘛……就是从马的背上滚下来,一路滚到地上。
春社之时,野外滚草地党者甚多,不滚者才是异类,才容易被人发现。
于是乎,在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