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他狐疑地用筷子扒拉了一下,“里面红红绿绿的是什么?”
“蘑菇、葱、白菜,还有胡萝卜。”
“胡萝卜?!”他惨叫一声,“我从来不吃胡萝卜,只有兔子才吃那玩意儿!”
“你不吃干嘛要买?冰箱里有,我当然要用啦。”
“是你要买的!你不是说你做的菜好吃吗?这就是你说的,啊,好吃的菜?”气呼呼地把筷子一扔,“我不吃了。”
“做饭也要时间的嘛。”她振振有辞,“我是看你饿了,所以赶紧弄一点,你也说随便的嘛。”眼珠转了转,继续往下说,“你没做过饭,当然不知道做饭有多辛苦,要切要煮,要看火候,很费时间的,大厨做一餐饭,起码得要半天时间,那还不把你饿死……”
偷瞄了他几眼,见他脸色渐渐有所缓和,心里反倒有些小小的不忍。不管了,先糊弄过去再说吧……
“你不可以挑食,”再循循诱导,“不懂事的孩子才挑食呢,胡萝卜很有营养,我就喜欢吃。你不信啊,我吃给你看!”舀起一大勺蛋炒饭送进嘴里,不住地点头称好。
“是吗?”他瞪着碗半晌不吭声。“你把胡萝卜挑出来我才吃。”突然冒出一句。
挑出来?胡萝卜都切成碎片了,要她一点点帮他挑出来?真是个被惯坏了的大少爷!
“不吃拉倒。”莫莫一把将碗夺过来,大口大口地扒进嘴里。
方哲气哼哼地坐在一旁,双手抱在胸前瞪着她。
真是……一点吃相都没有!腮帮子鼓得老高,嘴角还沾着几颗饭粒,吃得满头大汗都顾不上擦一下。很好吃吗?看她吃得这么津津有味,他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喂,笨女人,给我留点儿。”
“我就知道你会吃。”她笑嘻嘻地站起身,到厨房再盛了一碗端过来。“你尝尝嘛,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
他臭着脸尝了一小口。
“怎么样?”
“嗯。”
还不错,除了那些讨厌的胡萝卜之外,味道还行。肚子一饿,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把脸埋进碗里大口大口地吞饭,一边把那些红红的小颗粒挑到桌上。
“不能挑食。”她抗议。
“你管我。”他没好气地瞪一眼,“下次再给我做点好吃的。”
“是,哪天我有时间,一定、一定做一桌好菜……”
她笑得春光灿烂,头一低,笑脸立即变成了苦瓜脸。这下完了,还是赶紧买本烹饪书,临时抱抱佛脚吧。
第七章
在方哲望眼欲穿的期盼下,第三天大清早,莫莫昂首挺胸地进了厨房,捣鼓了几个小时,终于端出一碗——
莫氏蛋炒饭。
他张大嘴巴,足足有三分钟没有说话。
“为什么?为什么要连着几天吃这种玩意儿?”
“呃——做饭,需、需要很长的时间。”莫莫扯了扯毛辫子,字斟句酌,“因为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所以做菜时没有心思;没有心思做出来的菜很不好吃,所以今天我没有炒菜;没有菜,所以只炒了一个蛋炒饭;蛋炒饭……就是这样。”
他斜着眼,看了她半天。
“你每天除了打扫房间浇浇花,还干了些什么?”
“洗衣服咯,煮咖啡咯,榨果汁咯,帮你放洗澡水、帮你捶背、帮你捏脚、帮你读报纸、说笑话给你听、陪你看电视、玩游戏……”
越说越沮丧。
还以为工作很轻松呢,没想到比做服务生更累。昨晚他在电脑前玩游戏,她就在后面给他捏肩膀,一不小心歪在他身上睡着了,结果被甩到床上,可怜的屁股挨了几巴掌——
很痛啊!真把她当成小女佣了,简直就是……虐待!
方哲双手抱在胸前,上下打量她一番。
“这些事能花多少时间?而且,你煮的咖啡比毒药还难喝,昨晚的洗澡水差点烫死我,游戏没完你就打瞌睡……”
越说越气愤。
不会做事也就算了,居然还把他当兔子喂,说了不吃胡萝卜,偏偏每次蛋炒饭里面都放那玩意儿,还切得碎碎的,让他挑都挑不出来,摆明了就是挑衅他!怒火“蹭蹭蹭”地往上冒,他忍不住将手一扬,整碗蛋炒饭就被扫到地上——
“啪!”碗摔成两半,饭粒撒了一地。
莫莫愣住。
“我不吃了,我回家。”他一甩头发,拿起车钥匙不管不顾地往门外走。
“不吃了?是不是因为有胡萝卜啊?”她追上去碎碎念,“可是我只放了一点点……那、那我再给你炒另外的好不好?不放胡萝卜了……”
“不吃不吃!”他气得脸色发青,“笨女人做个饭都不会,还要你留在这儿干嘛?”瞪她一眼,气呼呼地走向车库。
汽车呼啸着远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莫莫愣在原地,心头突然涌上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是不是又要赶她走?
“我就知道你不喜欢我……不喜欢我,也不要糟蹋粮食嘛。”嘀咕着回到饭厅,蹲下去收拾一地的饭粒,“农民伯伯很辛苦的,又不像你这么有钱,什么事都不用干,整天开着车到处玩……没有读过那首诗嘛,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你再不喜欢吃,也不要扔到地上浪费嘛,有多少穷苦人家的孩子连鸡蛋都没得吃——喔,好痛!”
低头一看,手指被锋利的瓷器割开了一道口子,鲜血直冒。
臭方哲!
眼泪汪汪地一屁股坐到地上,想大哭一场,又忍住了。早知道会这样,就不要留在这儿了,天下之大,哪儿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想了想,上楼收拾好衣服,拎着行李包,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门。
* * * * *
深夜。
方哲伸开了长手长脚,瘫倒在皮沙发上。中午和晚上吃了两顿大餐,差点把肚皮给撑破了,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吃,比起她做的蛋炒饭,不知要强了多少倍——
那个笨女人!
还真不是一般的笨。浇个花,能把花淹死;捏捏肩膀,居然能睡着,还在他睡衣上流了一道口水;煮个咖啡,厨房像扔了炸弹一样惨不忍睹……唉!怎么会捡个这么笨的女人回家?
“当!”墙上的挂钟响了。
“十一点了?”惊叫一声,他立即翻身坐起,“太晚了,我得回去。”
“三更半夜地回哪儿啊?”潘秀茹皱皱眉,“我把房间整理好了,今晚就在家里睡。”
“不行不行,我一定要回去。”他赤着脚到处找车钥匙。
一整天都没见到那个笨女人,心里突然一阵发慌。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回家,丢下她一个人守着那么大的房子,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哭鼻子、有没有睡觉……
“阿哲,听妈的话,就在家里睡,明天陪你爷爷去公司走走。”
“老妈——”他笑嘻嘻地凑过去,在母亲脸上亲了一口。“下次吧,下次再说,跟爸说一声,我走了,拜拜!”
扬着车钥匙,一溜烟跑到门边,正好撞上刚回家的父亲。
“你去哪儿?”方振东拦住儿子,“回来了也不说一声,这么晚了还要上哪儿?”
“回去嘛。”方哲含糊地回答一声,一路小跑着往车库跑去。
“方哲,你给我站住!你什么时候回美国——”话没说完,人已经不见影了,方振东气得把皮包一扔,“这孩子,真是……都这么大人了,整天只知道玩,要他读书跟要他命似的,怎么就不学学蓝家那孩子,年纪轻轻,都读到博士了!”
“算了,孩子还小嘛。”潘秀茹上前帮他脱下西装。
“什么还小,二十岁已经是大人了!”他一瞪眼,“都是你惯的,书也不读,什么都不会干,到时候我怎么放心把公司交给他。”
“他不喜欢就算了,不是拿到本科学位了吗,也够了。”
他叹口气,皱着眉头坐到沙发上。
“我不是一定要他读到硕士博士,只是想让他收收心,有点责任感,不要一天到晚无所事事。”顿了顿,狐疑地盯着妻子,“你说,他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阿哲一向招女孩子喜欢。”模棱两可的回答。
“我的意思是说,他真正的恋爱,不是好玩的那种。”
她笑着摇摇头。
“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方振东喃喃低语,起身向楼上走去。
“要不,”她轻声说,“过阵子我找云霄和睿炀聊聊,叫他们劝劝他,阿哲一向都听睿炀的话,应该能劝得动。”
“好吧。”
诺大的客厅重又变得空荡,潘秀茹忧心忡忡地踱到窗前,望着漆黑的天空默不作声。
* * * * *
急急忙忙冲回山边的住处,车刚停稳,方哲就迫不及待地往楼上跑。
“喂,笨女人,我回来了!”
没有回应。
他撇撇嘴,心里暗暗好笑,一定是躲在被窝里咬着被角哭鼻子吧。蹑手蹑脚地拧开门把,猛地扑到床上——
空的。不在?
“喂,你在哪儿?”他退到走廊上大喊大叫,“还不出来,我打你屁股哦!”
整个小楼一片安静。
“躲起来了是不是?找到你,叫你好看……”他一边嘀嘀咕咕,一边楼上楼下寻找,就是没看见她的人影。
真的不见了!赶紧又回到她的房间,打开衣橱——衣服呢?
居然走了?不就是发了一点小火,嫌她做的蛋炒饭不好吃嘛,没想到脾气这么拗,居然拎着行李不辞而别了!方哲叉着腰立在空荡荡的房间,气得嘴都歪了。
走就走,谁稀罕!
闷闷地洗完澡躺到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这么晚了,她会去哪儿?一个小姑娘家,深更半夜地到处乱跑,遇上坏人怎么办?要是再碰到上次俱乐部发生的那种事,云霄又不在……何况,她还有病在身啊。
越想越心慌,他迅速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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