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陷在沙发里看肥皂剧,韩国肥皂泡常常有制造幻觉的作用,最近总用它们打发无聊的时光。
你够无聊的了,还不出来见见人。
好吧。让你震惊一下。
我穿了一身的紫色。
他站了起来,哇,今天真漂亮。
我看见还有一个茶杯。怎么?还有朋友?
喏,一个从北京来的同事。
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我几乎倒在了座位上。
他走到面前,很绅士地伸出手。你好。
这是于辰,IT新贵。这是小朵,美女记者。
我很矜持地笑笑。
奇怪的是大大咧咧话题不断的我今天特别淑女。
而于辰,虽然不是医生也不是律师,却也用他的深沉击碎了我的防线。
你们两位,敢情是听我一个人说啊。朋友感觉气氛不对。
我和他,眼神在暗暗交织。天使的手指和撒旦的爪子同时舞动着,把一种无形的气态的高温的东西紧紧锁在一起。
朋友起身离开。对不起,差点忘了还有客户,失陪了。
他走后,我们坏坏地笑出声来。
真巧。他说。
我以为你没认出我呢。
我按你说的走了,却没找到地儿。后悔没载上你一块儿去。
骗人。我脸上的肌肉有些失控,似乎它们只会一个动作,笑。
第二天。我是带着他的味道离开的。
我们没有去我家。
因为他说他害怕。
害怕单身女人的家吗?你该有免疫力了吧?我故意逗他。
他只是笑。什么都没说。他特别喜欢沉默。男人的沉默有百分之八十是为了讨好女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为了不出错。
我们分开的时候似乎没打算再见面。
相信我,这不是419。他从身后抱着我,下巴上须后水的草木香很好闻。
天亮说分手。我淡淡地看着他。我写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但你是我的第一个故事。
你应该写写我。
不会的。永远不会。
你会忘了我吗?
干吗要忘记呢?
我们还会再见的。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就重重关上了门。
那个早晨阳光灿烂。我却像被抽空了灵魂似地恍恍惚惚。
女人面对这样的男人总是难以抗拒的。
我不停说服自己。而不停自我麻痹的后遗症就是开始妄想和他一起生活。
难以置信。你终于想结婚了?
我最好的女伴一脸惊讶地看着我。像是在欣赏一具来自外星的胴体。
你都快当妈了,我还不能想想吗?
只是很好奇。她露出一丝久违的天真。是谁有那么大魅力,把你给征服了?
一个北京男人。
北京男人油嘴滑舌,只晓得讲派头,吹牛皮,一点都不踏实。她的表情像妇女主任。
我很轻松地笑笑。我还就想嫁北京男人了。
你们?在一起了?
我们,会在一起的。
她说我中邪了。她会准备好我随时到她那里哭诉的。
我感觉自己在做一件特别热血的事。就像是又一个青春期开始了。
于辰常给我发E…MAIL。他的文笔很棒。理科生的文字我特别爱看,一个逻辑套着一个逻辑,不像我这么思维跳跃,程序混乱。
两个月的邮件交往,让我知道了他喜欢读安伯托·艾柯的文论,喜欢让·科克托和文德斯的电影,喜欢珍珠奶茶和浓缩咖啡,喜欢拉布拉多犬和街头霸王的音乐。
我说,你很GREEK。和我一样,拼贴的一个人。
最近刚做完一个大型策划,总编特批了半个月的假期。
他在MSN上明明看到我把主题改成〃去北京〃却根本不提我去北京的事。
我想骂他两句。又咽了回去。女人最不愿意在她喜欢的人面前扮演泼妇的角色,这几乎是女人最大的弱点。
幸好一个朋友也在线。他说,既然长沙寂寞,就来北京吧。别别扭扭地,我终于找到了离开长沙的理由。
言归正传。
他开车到复兴门接我。
他说,我去看看你的房间。
一进门,他就直摇头。不行,又贵又小。你得挪地儿。
挪哪儿去都差不多。算了。
如果不嫌弃。到我家住吧。
你家?
就是远点。在北四环呢。
我心里一阵狂喜。却故作矜持地迟疑了半天。
你自己看着办吧。绝不勉强,但我绝对乐意。他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
我把旅行箱放到他的车后座。感觉像个小媳妇回家似的亲切。
你一来,北京都变暖和了。
那当然。我可是大人物。
一路上零零碎碎地聊着,忽然就停了下来。
到了,下车吧。
是个不错的小区。我知道他是个IT公司的经理,但对他的收入状况一无所知。
这是爸妈买的房子。他边摁电梯边说。我自己刚买了一套,正准备装修呢。
那你是百万富翁啊,北京房子可贵了。我开玩笑地说。
这回是来旅行,还是见朋友?
他这么一问,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把行李放进客房,我摸着干净的被子,心里一阵温暖。那天晚上被头的香水味让我做了一夜的美梦,因为这味道,和他身上的一样。
我们像两个普通的朋友。
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而我,也很客气地在他的房间里住着。一起吃早餐,一起看球赛,一起玩PS2,一起商量每天的行程。
却没再越雷池一步。仿佛那是个灰色的划痕。
那天,在颐和园,我们像一对恋人。
他拿着DV,我拿着DC。
他拍我,我拍他。
阳光像光润的琥珀。湖边的风吹得我四肢冰凉。
西堤右侧,有一些小的池塘,满是残荷和芦苇。我们迎着阳光坐下。我不停地搓着手。
让我摸摸。他抓着我的手。这么凉啊。
他用手紧紧握着它,揣到温热的口袋里。我给你暖着,保证一会儿就出汗。他挑着眉毛对我微笑。
我感觉脸上泛起了三月的桃花红。
左手很快就出汗了。
来,换一边。他又走到我右边,抓起了我的右手。我的右手又飘飘然地欢喜起来。在这个庞大的皇家园林里,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这样的渺小和虚无之感,又让我们发现了彼此最真实的存在。
这里,真大,真漂亮。我靠着一棵金色的银杏树,对他忽闪着我金色的睫毛。
他和我面对面站着。
画面的定格绝对不输给任何一部艺术电影。
但他没有在那个几乎完美的时刻触碰我的身体,既没有用手指,也没有用嘴唇。
我舔着自己干燥的嘴唇,发了句牢骚,北京太干了,让人难受。
他又靠近了一点。
我傻傻地盯着他。
他忽然转头看表,快关门了,我们还有几个园中园没看呢。
口恩。懒懒地跟在他后面,走马观花,兴致一直不高。
我说,我想喝点酒。
好。晚上咱们去后海。
这家西餐酒吧叫〃银锭〃。
不是最好的选择,凑合吧。他说。我也不常来这儿的,不熟。
我赌气似的点了一桌子菜,从开胃菜到甜点,都是全套。
他只是偷偷地笑。你还挺能吃的。再要瓶红酒吧。
口恩,就来这个。我冲着菜单上最贵的点了点手指。故意看着他。
没事儿,一餐饭吃不穷我的。
那我天天吃你的。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意识到有些言重,自己的脸先红了起来。呵呵。我有共产主义思想,扛得住。他打起了圆场。
九点半,一个叫〃红斑马〃的乐队开始歌唱。
我已经喝了不少红酒。微醺是快乐的,跟着那些熟悉的旋律不停打着拍子。
唱首歌给我听吧。我像个孩子一样渴望。
好。你可得认真听着。没想到他真的上台了!
他唱起许巍那首〃完美生活〃。嗓音沧桑而平静,让人听过就会说,没错,那就是他的声音。
我拼命鼓掌。他对着话筒说,谢谢远方来的小朵。有你在北京的日子,我特别特别高兴。
于辰,你爱我吗?这句话几乎是脱口而出,我尴尬地捂住了嘴巴!
酒吧里却掌声雷动,人们高喊着,快说啊!你爱她吗?!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OK,我用歌声表达吧。
他只唱了一句:〃我爱你在这迷乱的城市里,不知明天该如何继续……〃
后来我和他又喝了不少酒。两个人打车回家。
我迷迷糊糊地喊着他的名字。我说,于辰,不怕你笑话,我来北京是想和你结婚的。
他也快醉了。我不确定他是否听见了这句话。也不确定他是否故意当作没听见。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张床上。却因为酒精过度,都只顾蒙头大睡。
第二天面对他有些尴尬也有些赌气。
他煮好咖啡端到床边。我想狠狠抱紧他,又拼命忍住了。
我说,今天得去见个老同学,顺便放你一天假。
你和人家约在哪了?知道怎么去吗?不行,还是我开车送你吧。
我想一个人转转。行吗?
行,没问题。
他的眼神一直跟着我出门,如果能透视能拐弯,我猜那眼神会一直跟着我下楼,进地铁的。
他还是在乎我的。我这么想着心里又乐了起来。
和同学聊天吃饭,总感觉有些心不在焉。早早离开,特意赶到卖泡芙的小店,买了好几个,准备带给他吃。
谁知却弄丢了回家的路。
在地铁站来来回回地兜圈,总是回到起点。
干脆打车吧。却又不记得他家的具体位置。
我只好拨通他的电话。喂,我迷路了。委屈得像小猫。
你在哪儿?
王府井地铁站。
你在星巴克坐坐,我马上就过来了啊,别怕。
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们忽然都愣了一下。
两人手里竟提着一样的袋子。
我笑。你也喜欢吃泡芙?
他沉默了三秒钟,也笑了起来。我是买给迷路的孩子吃的。
我们大口大口地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