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从此记住向恒。
见默笙有点恍惚,向恒突兀地开口:“其实我一直想不通,大学的时候为什么你会成为以琛的女朋友。你应该知道,那时候喜欢以琛的女生很多,比你漂亮聪明优秀的大有人在。”
默笙不知道他这时为什么突然提起从前,只是闭口不言,听他说下去。
他一副追忆的神态:“那时候我们宿舍的娱乐之一就是赌哪个女生最后能搞定以琛,有天晚上熄灯后又吵吵闹闹赌起来,有人赌的是我们系的系花,有人赌和以琛一起参加辩论赛的才女,我赌的好像是外语系的一个女生。”
他笑笑,想起年少轻狂:“以琛对我们这种活动向来持‘三不’政策,不赞成不理会不参与,看他的书睡他的觉随我们闹,可是那次他却在我们纷纷下注后突然说——‘我赌赵默笙’。”向恒看着她,“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所以后来才会有人传她是他的女朋友吧,这些以琛从来没提起过。
“你可以想像我们对你有多好奇,后来见到你就更惊讶了。以琛一直有一种超乎年龄的沉稳和冷静,在我们的印象里他的女朋友也应该是成熟懂事的,而你,”向恒含蓄地说,“完全出乎我们的预料。”
“老实说,我开始并不看好你们,可是以琛却渐渐像个正常的二十岁大男生,他时常会被你气得跳脚,也会一时高兴就任我们差遣把一个宿舍的衣服都洗掉。唔,就是他生日那次……”
这种事会发生在以琛身上?多不可思议。
他生日那天,她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满意的生日礼物,结果只能晚上十点多钟累得惨兮兮地出现在他宿舍楼下,两手空空地对他说生日快乐。
以琛板着脸问她:“你今天跑到哪里去了?礼物呢?”
她自然拿不出来,以琛凶凶地瞪了她半天,最后挫败地说:“算了!你闭上眼睛。”
她闭上眼睛,然后他低头吻了她,那是他们的初吻。
她还记得当时她睁开眼睛后傻乎乎对他说:“以琛,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
咖啡在杯子里微微晃动,“叮”的一声回到桌上。
这个人为什么要提那么多以前的事呢?不要说了行吗?
“你说的我要知道的事情就是这些?”她打断他。
向恒打住,脸上说不出是什么神情,半晌他看着她缓缓摇头说:“赵默笙,你真的心狠。”
是啊,她对谁都心狠。
向恒不再多话,掏出纸笔写了两行字递给她。默笙接过,上面写着一家医院的名字和病房号。
这是什么?
“以他那种工作方式,英年早逝都不奇怪,何况是‘小小’的胃出血。”向恒向来温和的声音冷凝,“我把医院的地址给你,去不去是你的事。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赵默笙!”他的语气饱含谴责,“人不能太自私!”
他说完结账走人,默笙坐着,被这个消息镇住了。纸片在手里紧紧地捏成一团,不长的指甲掐进肉里也是极疼,她却完全没意识到要松开。胃出血,医院,以琛……因为她吗?竟是因为她?
咖啡已经是冰凉,默笙推开咖啡馆的门,外面不知何时开始飘起雨。这个时候怎么可以下雨呢?尤其这雨竟淅淅沥沥的没个断绝。
居然轻易地就打到车,司机是个热情过头的人,听了她的目的地以后就开始不断地发问。
“小姐,是不是你朋友病了?”
“小姐,你在念书还是在工作了?”
“小姐……”
“小姐……”
默笙“嗯”、“哦”的回答,眼睛看着窗外。司机的每句话都从她耳边过,却没有一句她听个明白。外面的景物一样样的从她眼前掠过,却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一路上居然没有红灯,那么快地就到了医院,那么轻易地就找到了以琛的病房。只是站在门前,那手却有千斤重,怎么也举不起来去敲那个门。
可是要走吗?那脚也有千斤重,怎么也移不开一步。
有那么一刹那,她竟觉得会这么永远下去,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于是宇宙洪荒,海枯石烂,她永远站在他的门外。
可是怎么会有永远呢?该来的总要来,怎么躲也躲不掉。门从里面被拉开,她来不及闪避,直直地对上那人。
以玫。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默笙后来总在想,这个温婉如水又清丽如诗的女孩子那时是用怎样一种心情听她所爱的男子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妹妹”的?当初她皮厚兮兮对她自我介绍说“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而以琛没有反驳时,她又是怎样的一种痛彻心肺?
如今她看到她,居然对她温柔一笑时,那笑里面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酸楚?
哎!以玫以玫,好久不见。
“默笙,终于又见到你了。”
是啊,终于。
“你来看以琛吗?”以玫问,“他刚刚睡着,如果你有空能不能陪我去趟他家?我要去帮他拿些生活用品。”
默笙犹豫了一下,点头:“好。”
“他……没事吧?”
“没事。医生说只要多休息,注意饮食就好。”
“那就好。”默笙低声说。
一路上絮絮叨叨,不过是一些近况。以玫说:“我本来早就要找你的,却被公司突然外调,忙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以琛却突然病了。哎,我总算体会到职业女性的痛苦了。”
默笙说:“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一个女强人。”
“你不也是?那时候老不务正业拿个相机乱拍东西,没想到会成为一个摄影师。”
默笙笑起来:“我现在还是在乱拍。”
以玫失笑:“你老板要是听到你这样说一定会气死……到了,就在这里。”她停下脚步,拿出钥匙开门,默笙脚步顿了一下,跟着她走进去。
以琛的家位于城西高级住宅区内的十二楼,房子很大,只是看起来空空的,一件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只有茶几上几本未合上的杂志才让这个房子看起来像有人居住。
“这几年大家都忙,偶尔才聚聚。”以玫边收拾东西边说,打开冰箱,她无奈地摇头,“果然什么都没有,他大概是天底下最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上次我来居然看到他在吃泡面,忍无可忍地拉他去超市,没想到却遇见你。”
以琛一直是这样的,默笙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永远有比吃更重要的事,对这种人只有“你不吃我也不吃”的招数才能对付。
“哦,对了。”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
“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
“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大约三四年前,以琛赢了个大案子,我和他们所里的几个人一起去庆祝,他被灌醉了,我送他回来。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帮他清理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住,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以玫顿了顿,苦笑:“如果这些还不够让我死心的话……你跟我来。”
她拉着默笙来到书房,随手抽出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递给她:“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不止这一本书上……”
默笙怔怔地看着书页上写得很凌乱的诗句,从那潦草的字迹可以想像出下笔的人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烦躁苦闷。
“啪”地合上书,以玫还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到了。
脑海中一个少女清脆带笑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时空传来。“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小时候,以琛的妈妈经常抱着我说要是她有个女儿就好了,而我妈妈就在旁边说要不我们两家的孩子换换。以琛从小就聪明懂事,我妈妈喜欢他大概比我还多。”回医院的路上,以玫说起一些往事,“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阿姨的样子,可惜……”
“……他父母是怎么死的?”
以玫摇头说:“我也不太清楚,那时候我才九岁。好像是意外吧,叔叔从四楼失足摔下来,阿姨本来身体就不好,伤心过度没多久也去了。”以玫像是想起什么,顿了顿又说,“我听我妈有一次无意提起,阿姨死后,发现抽屉里该吃的药都没吃,说起来,也算是自杀。”
“自杀?!”默笙呆住。那时候以琛也才十岁吧,她何其忍心!
以玫点头:“阿姨大概很爱叔叔吧。”她若有所思,幽幽地说,“其实以琛很像阿姨……”
说话间,两人已到医院,走廊上碰到认识以玫的hushi,hushi小姐和善地对她说:“你男朋友刚刚换过点滴,现在又睡了。”
以玫向她道谢,笑着解释说:“他是我哥哥。”
走到门口,以玫突然将手中的东西都扔给默笙:“你拿进去吧。我就不进去了。”
东西并不多,然而默笙却觉得手上这些东西,是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默笙。”以玫幽幽地说,“我并不是输给你,我是输给他。”
默笙看着她渐渐走远,说不出任何话来挽留。
房门没锁,手一推就开了。这是一间双人病房,一张床空着,以琛的床位靠窗。开门的声音并没有把他惊醒,他挂着点滴,仍在睡。
心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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