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棒!谢谢!”
华煜一手举起一张票,孩子气地吻了一下,然后高兴地欢呼起来。
“哈哈,其实没什么啦……”
墨桐一脸黑线,看着已然忘乎所以的金梓——哥,你不是说作为一名偶像,智商高不高无所谓,但是情商一定要比常人高许多才可以吗?你还告诉我们,情商高超的证据,就是不能被别人的态度所左右,然后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态度。譬如有人说你长得难看,你要当他有视“障”;有人说你唱歌难听,你就当他有耳“障”;有人说你很讨厌,你就干脆把他当作“智”障云云。
但是,看你现在的样子,明明就是被人家稍微恭维了一下,就立刻性格大变了呀……你的坚持呢?你的“不被他人所左右”呢?那些你一脸高深的表情讲出来的东西,究竟都到哪里去了?
唉——
墨桐摇了摇头,生出一种“偶像破裂”的悲切……
抬起头来,恰好与华煜的眼神对上。
女孩倏地低头,假装看着手里的票,然后不自觉地红了双颊。
唇角还是在笑的。浅浅的梨涡,有一点惊喜,有一点羞涩。
墨桐看着她的脸,心头漾起一片温柔的暖意。
果然是……有点喜欢的感觉呢……
可是,为什么会是她?
她……的确不是他的理想类型。
他想起偶尔在网络上,看到粉丝们所写的、以自己为主角的爱情故事。配给他的女主角,总是设定为开始时不知道他是明星、而且也根本不在乎他的明星身份与光环,很有个性的女孩子。故事中的配角都会以他为天,而女主角就偏偏和他作对——说难听点,态度比较恶劣。作者往往有云,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在他心下起了一种征服欲,非要这女孩爱上自己不可!”
每每看到这里,袁墨桐总会惊起一头冷汗,怀疑自己是不是给人留下了偏执又变态的印象?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多么激烈执著,也自问不曾幼稚到那般地步。
他只是个性格温厚的男生。凡事包容。凡事盼望。若有深刻厌恶自己的人,他只会微笑着走开,还彼此一个安静。
而华煜……
也许是喜欢上握住她的手,她就会面红耳赤的模样——反应直接,又很有趣。
更重要的是,那让他心下有小小的火苗与欢呼,让他在潜意识中知道:哦,这个女孩,大抵是喜欢我的。
那一种成就感,比起征服某个极度讨厌他的女生,来得更加微妙,也分外隽永……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正文 第七章 女朋友
'更新时间:2008…6…6 21:12:16 本章字数:2662'
“你要去吗?”
“为什么不去?”
“我以为你不追星的,”士媛想了想,又加一句:“以前。”
“……”华煜站住,“我以前,是怎样的?”
士媛想了想,只用了一个形容词:“大家闺秀。”
虽然认识的时间很长,但真正熟起来,却是最近一年的事情。在士媛的印象里,华煜一直是个穿华贵而素雅的洋装,专心练习钢琴,举止优雅的淑女。即使上的是同一间贵族音乐学院,作为华氏财团的大小姐,华煜一直是同学们眼里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及的对象。直到那一天,她突然出现在舞团练习的地方,非常突兀、然而异常坚决地要求加入。
“……大家当时都吃了一惊呢。尤其是我,没想到同一个学校、但从没交集的超级千金小姐,会跑来要求加入我们寒酸的舞团!他们私下听我说了你的情况,都认为不过是有钱孩子的一时兴起罢了。不过,并不排斥,因为大家——”士媛转过头来,望着华煜白皙圆润、看上去柔软而讨喜的面孔,轻笑:“都被这张脸蛋给迷惑了呢。”
那个时候,舞团刚刚才成立,一切都没上轨道,就连练习室都是临时租来的。几个男孩子半真半假的开玩笑,说是要追求华煜、这一名超级有钱的小姐来做女朋友,然后一切难题不就都迎刃而解了?这样的做法,也算是“舍身取义”的一种吧……
“哎?”华煜瞪大了眼,“还是头一次听你说起呢!原来我长得这么善良啊……”
有点小得意呢。
“是啊,”士媛撇嘴:“就连我,一开始都以为真的来了个天使型的女生呢。谁会想到啊,这个长就一张天使容颜的家伙,其实是个一肚子坏水儿的恶魔……”
华煜站住,转头,阴恻恻地笑:“虽然男孩子们都有份出场表演,不过,电视台给舞团的观赏票,不是不够所有的女孩子都去吗?士媛,我看啊——你是不想去看‘MusicHome’了,对吧?”
“……”
士媛实在想让那些男生们都来看看、她现在这一副简直邪恶到不输给路西法的面孔,哪里还有一点点“清纯乖巧”的样子啊?就不相信,还有人想追求这种家伙……
“让人大跌眼镜,没想到像你这样的世家小姐,不但会去打工、跳街舞,还会追星……”
站在气派十足的S公馆前,士媛仰起头来,感慨地说道。
“……”华煜默然。半晌,低低地说道:“王子的话,是个女生都会喜欢上吧……”
“嗯?”士媛没有听清,“你说什么?”
“……没有。”华煜笑笑,口气变得轻快:“快开始了,我们进去吧!”
“哦……”
伴着渐渐多起来、从自己身边不停快步超过去的少男少女们,华煜和士媛也是颇兴奋地走进了S公馆的大门。
和上一次收餐盒不同,这是第一次以观众的身份,正式踏进S公馆的演艺大厅呢。
华煜坐在离舞台很近的地方,好奇地四处打量着。
和电视上的感觉有点不一样,近距离观察,MusicHome的舞台,看上去是巨大和高高在上的。
几个走到前面的女孩子引起了华煜的注意。几个女孩似乎商量了片刻,“唰”的一下展开一条布制的条幅,挂在了舞台旁边的栏杆上。然后,几个人就留在条幅的旁边,不再动地方了。
“哎?”华煜惊讶,“她们这是——”
士媛正看着手里的节目单。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她不甚在意地:“哦,是为自家偶像打气的。算是比较敬业的粉丝啦。”
“她们——不打算回座位了么?”
华煜有点迟疑地问。
“……”士媛再次抬起头来:“你——不会以为这里是交响乐、或者芭蕾舞剧的表演吧?”
“……”华煜怔住:“有什么不同吗?”
士媛一脸被打败的表情:“我说你怎么进来就开始找座位号码呢……大小姐,这是流行歌会,不是那么高雅的、需要观众们的礼貌大过热情的古典音乐!再过一会儿、开场的时间一到,大家就会一股脑的涌到舞台前面去!没有人会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面,唱完一首歌就礼节性地鼓一遍掌!”她怀疑地望着华煜:“你——该不会是头一次来这种演唱会吧?”
岂止是头一次亲身体验,她根本是头一次见识这种场面好不好?!在一年以前,她根本连流行音乐都很少听!尽管拥有豪华的设备,但从小就没养成看电视习惯的华煜,连MusicHome这一台号称是“年轻人的必修时尚课程”的音乐节目,她都没正经看过一回!家里有小型的放映室,每月新上档的电影,她都可以在第一时间看到,而没有必要去视觉效果虽然更好、但空气也更加污浊的大众影院。若是有什么好看的剧集,华伯也会推荐给华煜。但是,会提前准备好了整整一套的录像带,随便她大小姐看了开头、接着或者蹦着看中间、然后很快就到了“大结局”。不过说实话,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华煜还真是不怎么喜欢看电视剧,更不曾出现过需要追着电视、一集一集看下去的苦恼。
综上所述,她确实是头一次、真正见识到这种通俗流行音乐的歌会。
不过,即使真是“菜鸟”,也不能让别人嘲笑——这是华大小姐的人生信条。
她不动声色地:“我当然知道要怎么做!嗯,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也去那里找个好位置吧!”
说着就站起来,率先走到舞台那边去。
剩下士媛,怀疑地眯了眯眼,不过也跟着走了过来。
人已经很多了,其中六成左右都是女孩子。大家都是吵吵嚷嚷的,又笑又闹。因为临近开场,心情不由得亢奋起来。
华煜学着身旁女孩的样子,有点笨拙地扒住栏杆,然后开始怀疑自己现在的样子,没准也很像动物园里的大猩猩?(作为一名诚实的作者,我必须很羞愧地向大家坦白:这一次确实是华煜多虑了。我曾经专门拿了剧照去动物园采访,结果惹得一干猩猩们大怒:放肆!我们的动作要比这个女生专业和优美得多好不好?!)
她转头,大声问士媛:“哎,队长他们第几个出场啊?”
“唔……”士媛回忆着刚才看的节目单:“好像是某个女歌手的伴舞,记不大清楚了……倒霉,刚才我把节目单丢在椅子上了……喂,哪怕是我的不对,也拜托你不要这么看人好不好?虽然这个歌手不是新人,不过也是首次登陆国内舞台,据说以前都是在外国发展的——人家记不住她的名字也很正常呀!反正是在‘螭吻少年团’的后面——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一提“螭吻”,华煜便想起了墨桐给票的模样。不由自主,露出一脸甜蜜的笑容。
没想到,平时给人印象无比绅士的大男孩,居然会有那么可爱的一面……
士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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