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胡说什么!没看到我还围着一条毛巾啊——浩子!你居然敢趁我不注意——不许再扯了——”
“你们这群混蛋!到底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哎呀,严重起床气症候群的患者出现了!骑士决定勇敢向魔王宣战!”
一个抱枕随即扔过去,正中目标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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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所谓孽缘(2)
'更新时间:2008…3…10 18:33:52 本章字数:2583'
“……”一头乱糟糟的金黄长发,一身浅绿色纯棉睡袍的苏打,面无表情地站了半晌,蓦地将抱枕扔到墙上,而后“嗖”的一下从门口直窜进来:“我杀了你——”
“啊呀——魔王喷火了——竟然是喷火龙假扮的——”
“住口!别以为是队长我就不敢揍你啊!”
和平常一样,多么美好而安详的清晨……
肚子叽里咕噜的叫起来,五名男生最终败给了饥饿感,有气无力地躺在地板上。
金梓有轻微的低血糖,一边数着在自己脑壳上面一闪一闪、还带着小翅膀的星星,一边问道:“今早轮到谁做饭?”
罗密欧答道:“墨桐哥。他昨晚回家,说今早会带回一大堆的料理……”突然想起什么,一骨碌爬起来,凑到窗前,“嗳,到时间了呀……”
水浪“啧”了一声:“小欧啊,哥跟你说,你这样是不行的——都看了快有一礼拜吧?喜欢人家就说出来嘛。没准儿那女孩正好是你的歌迷,天天搁这送报纸,就是为了能和你邂逅也说不定啊……”
“……”罗密欧没搭理他,只顾往下看。
蒋俊浩接茬道:“还有,因为我们的宿舍在五楼,我觉得,你真的是没有必要躲在窗帘后面——根据你哥我科学的推断:除非那女生是千里眼,否则她能看清你的几率是很——小的。”
金梓撇嘴:“我看,小欧未必是喜欢那个女孩,纯粹看热闹罢。”
苏打不解:“怎么见得?”
“你去看看就知道了。我是真没见过这么笨的女生,把个好好的单车骑得……呐,就好像是有一只螃蟹在暴走!横的,居然是横的!而且还横冲直撞了整整一星期!我寻思着,这就真是只螃蟹,爬,也该爬熟了这条道吧?人家可好,每天能撞个不一样的东西给你看。大前天撞了垃圾箱,前天是电线杆,昨天就是道行树——我倒好奇,今天她又会有什么花样?!”
蒋俊浩惊讶万分:“这人骑什么牌子的自行车?难不成是金箍棒改装的?抗击打能力如此强悍?!咱们是不是也该买一辆权作收藏?将来肯定会升值的——宝贝啊!”
“嗳?说来也是哦……她骑的车子,嗯,我想想看……怎么好像每次都不一样咧……喂,我说小欧啊,你们家那只螃蟹,到底骑什么牌子的单车?”
“啊!”
苏打吓了一跳:“小欧,早知道你是天生的男高音——用不着这么炫耀吧?”
罗密欧面无表情地转回头来:“继续说风凉话吧!一会儿你们就会知道,今天的螃蟹小姐又撞上了什么东西!恐怕到时候,你们就不能这么优哉啦!”
几个男生面面相觑,蓦地一起扑上来,扒住窗台看过去。
然后,异口同声地惨叫——
*
蓝天,白云;花园,洋房。
清晨出门,推上一辆崭新的单车,华煜的心情显然非常好。
穿着雪白镶粉红色宽边的运动装;头顶配套的棕色墨镜;不到肩膀的卷发,在脑后梳成一个短且小的马尾。虽然很想使用从宠物店买回来的装备,把她的那只迷你小宠物犬捆在腰间——那款类似于“腰包”的装备,是专门为喜爱运动的人士准备的,可以在清晨慢跑的过程中随身携带自己的宠物狗,从而避免因为狗只太小,发生跟不上主人步伐的情况——但华煜想到自己摔跤不打紧,要是不小心压到了小狗,那不还得压死人家?所以颇有点无奈地放弃了。
她将管家递来的一小捆报纸放进车筐,左右打量一下,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华煜郑重地指出,在她看的那些电影里面,人家的车筐里,都是有鲜花和法式面包棍的。
管家闻言转身:“吩咐花房,赶紧把玫瑰拿过来!还有厨房,先不要给老爷上早餐了,小姐急需法式面包棍!”
稍顷,娇艳欲滴的玫瑰花和令人垂涎的面包都送了过来。管家拿起面包棍,对它的温度表示满意——很好,聪明的厨师已经将其冷却了。不然的话,刚出炉的面包可是会烫坏花朵的哟。
管家将玫瑰和面包放进车筐,小心地调整位置,营造出令观者愉悦的艺术感。就算是摄影师来了,也会对这样的造型赞不绝口。
华煜满意地点头:“华伯,看到你在巴黎留学的成果,真是很让我很感动啊!”
两鬓斑白、气质出众、身着黑色燕尾服的华伯,神色恭谨地鞠了一躬:“多谢小姐夸奖。”
华煜跨上车子,兴奋地道:“下次去日本好了——我喜欢和式料理上的装饰物,那些树叶啦、花瓣啦之类的东西!”
华伯神色平静地回话:“只要是小姐想的,华伯立刻就去定飞机票。”
“不要!下次——我要——和华伯一起去!”随着女孩脚下发力,单车歪歪扭扭地启动了。
如同蹒跚学步的婴儿,那辆车以一种令人无比担忧的方式,笨拙地驶出大畅的铁门。
华煜扭过头来喊道:“不许跟着我——知不知道?!”
华伯吓得魂飞魄散,一张老脸煞白:“小姐看前面、看前面!”
“啊!”华煜扭过头去,险险避开一座大理石的雕塑。
“不许派人跟着我啊!不然我会向老爹告状!”
“知道了!小姐!算华伯求您,您还是好好儿看着前面吧!”
“嘁!这算什么嘛?!”华煜不服气地喊道,却不敢再回头了,“虽然这个月我才学会骑单车,但对于我这种天资聪颖的人来讲,还不是小菜一碟?华伯你不也说啦——从没有见过像我这样,只学了一个月就能上马路的车手?!”
“是、是!”
华伯一头冷汗,很想说明自己当时忘了加上一个形容词——杀手!小姐啊,华伯我活了这么多年,真的是头一次见您这样、骑单车也可以荣升成为“马路杀手”的“天才”呀!
“还有哦,其实我还会单手骑车呢——”
话音未落,就见单车猛地拐了一下!
华煜吓了一跳,赶紧用双手掌好车把:“嗯……当然啦,还不算太熟练罢了……”
声音渐低,女孩终于将全副精力放在单车上,总算平安地骑过了从内宅到外院大门之间、不过二百米左右的路段。
见华煜出了大门,华伯赶紧掏出一直处于通话状态中的手机:“小姐出去了!你们赶紧跟上!小心一点,不要被发现了!”
手机那一端,传出男子沉稳的嗓音:“还像以前那样,只要不受伤就好?”
“……”华伯叹了口气,“你看着办罢——老爷吩咐过,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让小姐开心!”
“……”那一端亦是沉默了一下,才回道:“我晓得了。请放心,也请相信我们的职业素质,一定不会让老爷失望的。”
“谢谢。”
华伯低声说道,想起女孩明媚如阳的笑靥,心下不禁抽痛起来。
小姐啊……小姐……
另一厢,华煜正试图一边骑车,一边潇洒地掰下面包塞进嘴巴里。不过因为车子摇晃得过于厉害,她只得作罢,老老实实地蹬车前进。
说是打工,其实更接近玩票性质:这家伙每天早晨,一共就只送十份报纸。
*
题外话:为什么可以上推荐了呢?谁知道?是不是哪位亲帮我申请的?说出来吧,我会谢谢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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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所谓孽缘(4)
'更新时间:2008…3…13 17:20:41 本章字数:2630'
不是她不够努力,而是——实在没有办法再多送了。
她骑车慢,又比较笨,学不会单脚停车,更学不会一面骑车,一面把报纸“嗖”的一下,扔到人家门口。每一次,都要大费周折地下车、取报纸、送达报箱,然后再上车,继续骑到下一家——这么单调、无聊的程序,也亏她每天早晨都能兴致勃勃地重复十次!
她打工的地方,就在街角的那间快餐店。作为一名新晋的服务生,华煜已经效率极高地、和附近的好几家店子打下了交情。这个时间,服务生们大部分都还没到,她可以先和店长们打招呼。像蛋糕店的帅气哥哥啦、花店的漂亮姐姐啦、干洗店的胖阿姨、还有占星馆的奇怪大叔……
今天运气很好。先是用玫瑰花和帅哥店长换来一盒刚出炉的甜蛋挞,又把从家里带来的面包棍,送给了花店里的姐姐。结果,那个笑起来好温柔的大姐姐,回赠给她一大壶亲手调制的香浓奶茶!这可是在茶馆都喝不到的家族祖传秘方呀!
她已经想好了,待会儿、赶在上班以前,她将要坐在快餐店前面的木头秋千上,一边优雅地摇晃,一边优雅地享用早餐!
啊,那将是多么有气质、多么罗曼蒂克的情景啊!
华煜正美滋滋地幻想着,在她面前,“突兀地”出现了一个令“人”恐惧的下坡。
有人要问了,为什么上句话里,某些字要加上双引号呐?
在这里,须要郑重地指出来——所谓的“突兀”,是对特定的“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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