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成百上千的读者几乎讲述了我们的一切,就差画一张地图标出我在新奥尔良的休憩之所,虽然我不清楚他对此到底了解多少,也不知道他的意图何在。
就他的所作所为,别的吸血鬼无论如何都会把他抓住。
要想除掉一个吸血鬼简直易如反掌,尤其是现在。
即使他还活着,他也已经是吸血鬼世界的弃儿,并时时生活在同类的危险之中,这种惊惧任何一个凡人都无法面对。
所有这一切,都促使我要让我的书和名叫〃吸血鬼莱斯特〃的乐队尽快出名。
我必须要找到路易,跟他谈谈。
◇欢◇迎◇访◇问◇BOOK。◇
第9节:吸血鬼莱斯特(9)
事实上,读了他的访谈录,我为他感到痛心,为他那虚幻的浪漫构想,为他的谎言和欺骗,为他那看似绅士实际卑劣的内心,甚至,为他的躯体和他那温柔但却狡诈的嗓音。
毫无疑问,他对我虚假的描述让我愤恨。
不过,我对他的爱远远超出恨意。
毕竟,他跟我分享过黑暗而浪漫的世纪,他曾经是我亲密的伙伴,这一点别的吸血鬼无人能及。
我为了他在痛苦中撰写着我的故事。
这故事并非对他令人生厌的《夜访吸血鬼》的回击,而是在讲述我在认识他之前的所见所闻。
这些东西我以前从未跟他说起过。
现在的我,也不再受旧的条条框框的束缚。
相反,我要把它们通通打碎。
我要通过我的乐队、我的书,使所有人都畅所欲言,不仅包括路易,还有别的我所认识的和热爱过的鬼怪。
我要找回我失落的东西,我要唤醒那些如我过去一般沉睡的朋友们。
所有人……年轻的、年长的、美丽的、丑恶的、疯狂的、无情的,在看过我的电视片,听过我的歌声,从书店橱窗里看到我的书之后,全都对我亦步亦趋。
他们也很清楚到哪里可以找到我。
我是摇滚巨星莱斯特。
请到旧金山来,我将在那里举办首场演出。
我全部的历险还有一个原因,一个更危险,更诱人,更疯狂的原因。
我知道路易一定明白这个原因,因为这个原因同样掩藏在他的访谈录和表白之后。
那就是,我想让凡人了解我们,我想向世界宣告我们的存在,正如我向艾利克斯、拉里、小坚饼〃和我的甜心律师克丽斯汀宣告的一样。
即使他们不相信这些,即使他们认为这只是虚构的艺术,都无所谓。
事实是,在两百年的隐忍生活之后,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凡人面前,理直气壮地说出我的名字,并展露我的天性。
我真真正正地存在于现实!不过,我又一次超越了路易。
他的故事被人当作是虚构的小说。
在凡人看来,他所叙述的东西,就像巴黎老吸血鬼剧院里的舞台布景那样,让人毫无惧意。
在那里,恶魔装扮成演员,演员装扮成恶魔,在遥远的,瓦斯灯照明的舞台上表演着。
而我,将会走进摄像机前面强烈的光环之中,将会伸出我冰凉的手指去触碰成百上千个温暖而紧握的手。
如果有可能,我要魅惑他们、引导他们发现真相与事实。
啊!想象一下……仅仅想象一下……尸体越来越多,我最亲密的人开始心生疑窦……仅仅想象一下,艺术不再只是艺术,而成为现实!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们真的相信,真的懂得,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旧世界的恶魔……吸血鬼,那我们将要进行一场多么伟大炫目的斗争!我们将会出名,我们将被追逐,我们将在这绚丽的都市荒漠里被人类打击,任何一种诡异的魔鬼都从未经受过的打击。
这样的生活,怎能让我不热爱?哪怕仅仅是想想,就让人激动不已。
这样的生活,即使要为之冒险,为之挫败,也完全值得。
即使在毁灭前的那一刻,我也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生龙活虎。
可是,说实话,我从没想过凡人真的会相信我们的存在。
凡人从未让我感到恐惧。
将要到来的是另一场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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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吸血鬼莱斯特(10)
在这场斗争中,我和我的同类将要联合起来,或者,他们都联合起来对我宣战。
这才是〃吸血鬼莱斯特〃存在的真正原因。
这才是我正在进行的游戏。
我撰写这本书,也许还会揭示某些真理,或是引发巨大灾难……啊!这真是又添加了不少调味料!走出运河街阴沉的废墟,我重新踏上法国区旧式酒店的台阶,回到我的住处。
它如此宁静,很适合此时的我。
窗外一片老法国区景象,那是我已熟稔的西班牙风格的窄小街道。
巨大的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着动人的维斯康提的电影《魂断威尼斯》。
其中一个演员说,邪恶是必需的,因为它是天才之源。
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但我希望这是真的。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做纯粹的莱斯特,不是吗?我一直很善于做一个魔鬼!唉,就是这样……我往手提电脑中插入一张新的软盘,开始撰写我的人生故事。
雷里欧崛起 第一部 二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我独自一人骑上马,去杀一群狼。
我父亲在法国奥弗涅 ① 拥有土地。
那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的最后十年。
那是我记忆中最糟糕的一个冬天。
狼群从我们的农夫手上把羊偷走,晚上,它们肆无忌惮地在村里的街道上横行。
在那些年里,我痛苦不堪。
我父亲是一位侯爵,我是他的第七个儿子,也是他三个活到成年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
我无权继承父亲的头衔和领地,前途渺茫。
富裕家庭里年纪较小的孩子状况尚且不容乐观,更何况我们的财产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消耗光了。
我的长兄奥古斯丁,家族财产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刚结婚就已经开始动用他妻子微薄的嫁妆了。
我父亲的城堡、房产以及附近的村落,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我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爱幻想、易动怒、多抱怨。
我从不会坐在火炉边上,谈论旧时战争或是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
历史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可是,在这个昏暗老式的世界里,我成了一个猎手。
为了养家糊口,我捉野鸡、打野鹿,并从山间的溪流中钓来鳟鱼……任何我们需要并且可以抓到 ①法国中部的一个大区。
的东西。
那个时候,打猎就是我的生活,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当时,打猎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因为在那些年里,我们的确面临着饿死的危机。
当然,在祖先的土地上打猎可是一件体面的事情,而且只有我们有权做到这些。
在我的森林里,即使是中产阶级中最富有的人都不可开枪。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有钱,他又何需开枪猎食呢?我曾经有两次想要逃离这样的生活,两次都带着破碎的身心失败而归。
后面我会具体讲述。
此时此刻,我考虑的是漫山的积雪和威胁着羊羔,造成村民恐慌的狼群。
我想起那时的一句法国谚语:〃如果你住在奥弗涅省,那巴黎对你来说,就是望尘莫及的地方。
〃我是个贵族,而且是唯一一个骑马佩枪的贵族。
因此,对所有的村民来说,向我抱怨狼群的危害,并恳求我除害,是很自然的事。
这是我的责任。
倒不怕什么野狼。
在我的生命中,我从没有见过或听说过狼对人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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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吸血鬼莱斯特(11)
我原本可以把那些狼毒死,然而,肉类这么匮乏,下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于是,在一月的一个酷寒的清晨,我全副武装,准备对那群狼个个歼灭。
我有三把手枪和一杆很棒的来复枪。
我把它们和我的两杆步枪,以及父亲的长剑统统带上。
在我离开城堡之前,我又在我的装备里加上几样旧式武器,虽然这些我以前从来不用。
我们的城堡里有很多旧式盔甲。
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我的祖先曾经披着它们进行过无数次伟大的战役。
在墙上这些丁当作响的杂物上面,挂着无数的长矛、战斧、连枷以及狼牙棒。
那天早晨我拿了一根粗大的狼牙棒……一根被嵌入了尖顶的大棒。
我还带上一个尺寸适合的连枷,那是一条连有铁球的链子,可以用爆发力向敌人挥去。
请记住,那是世纪。
那时的巴黎人,常常戴着白色假发,穿着高跟缎制拖鞋,踮脚走路。
他们常用鼻烟,然后用绣花手绢轻轻地擦擦鼻子。
将要出门打猎的我,穿着生牛皮靴子和鹿皮大衣,马鞍上挂着古代的武器。
两条健硕的猎犬伴我左右,它们的脖子上套着带刺的项圈。
那就是我的生活,看上去像是活在中世纪。
我很清楚,街道上那些打扮入时的游人一定会觉得我们很奇怪。
巴黎的贵族称我们乡下贵族为〃抓野兔之辈〃。
当然,我们可以嘲笑他们是国王和王后的走狗。
我们的城堡已经屹立了千百年,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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