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有用。”梁晓雨虽然知道这不太可能,但内心深处隐隐希望庄教授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祭师与梁晓雨走后,庄教授继续整理屋子。他已准备到国外定居,这间屋子马上就要卖掉。现在他想的是如何把白玉碗带出国境。
整理完屋子后,庄教授下楼开车出去买东西。两旁的树木象卫兵般陈列后退。庄教授想起刚才那祭师做的一切就感到好笑,他又不是那民族的人,又没那种信仰,所做的对他根本就没有用处。
正在庄教授得意时,他突然感到自己难以呼吸,身体各器官突然停止工作般不再听从大脑使唤。他心中一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车子已经失去控制撞向另一辆急速行驶的大货车。
其实,庄教授一直在研究骨咒,如果他自己不信又怎么可能会假扮祭师去吓死卡奇他们三人呢?很多事情,自身本来就很难分得清。有时,人们连自己真心爱的人是哪个都不知道,自己真正在意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只有失去时才懂得珍惜。在庄教授自以为自己对骨咒免疫时,却已经埋下了死亡的种子。
第二天,各大媒体发布了一则新闻,新闻的意思是庄教授在开车中心脏病发作意外死亡。而警主在整理现场时,在庄教授小车夹层发现了名贵的白玉碗,经过查证确属某少数民族宗教用品,交由钟沙带回。
13#回复作者:沈醉天 回复日期:2005…9…23 18:55:00
第三个故事:狩猎者
(侦探推理杂志)
狩猎,食肉性动物的本能之一。
一、
一从出租车下来,林晓雯就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仿佛背后隐藏着凶残的食肉猛兽,睁着饥饿血红的眼睛狠狠地窥视着她,随时会凶猛地扑向她,撕裂她的躯体。
这是仲夏的一个午夜,天气依然闷热的很,四周黑漆漆的。一轮残月与飘浮的黑雾反复纠缠,黯淡无光。社区里耸立的楼房在夜里也仿佛如黑暗中的怪兽般零零散散地伫立着,缄默无语。一些肮脏的塑料袋和纸片随风起舞,撞在树上,发出沙沙的怪响。
林晓雯的心提了起来,几乎是一路小跑到自己居住的楼房,重重地走上楼,故意把脚步踏得“答答”响。楼道里没人,脚步声在空空的楼道中回响,仿佛有不少人同时走在楼道中。林晓雯更加害怕了,急忙跑到自己的住处,开门冲进去,重重地把铁门关上。
林晓雯这才平静下来,脱掉高跟鞋,甩掉红皮包,倒一杯陈年红酒,慵懒地躺到了意大利真皮沙发上。
躺了一会儿,林晓雯打开音响,放了一曲王菲的专辑。王菲那略带颓废却飘忽的独特声音在房间里缭绕,是首《容易受伤的女人》。
喝完红酒,林晓雯进了卫生间,不久里面传来“哗哗”的水声。
这时,铁门轻轻地被打开,一个人影悄无声息地闪了进来。黑色的皮衣,黑色的手套,黑色的长筒皮鞋。动作极其敏捷,整个人像狩猎的豹子般,不发出一点声响。
林晓雯正在淋浴,温暖的水流轻轻地倾泻在她美丽白嫩的胴体上。虽然年近三十,林晓雯的身材还是保持得很好,并不逊于那些正当妙龄的少女。
林晓雯的手轻轻擦拭着自己,不时触摸到自己那些敏感的地方。温水和毛巾给她带来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她的眼睛开始迷蒙起来,纤长的手指不自觉地轻轻抚摸自己。
房间里面,黑衣人悠然自得地倒了一杯红酒,自得其乐地陶醉在音乐中。
洗完澡,林晓雯半裸着走进大厅。这时,她看到一个陌生被黑色皮革包裹住的黑衣人,正躺在她最喜欢躺的意大利真皮沙发上拿着她最喜欢喝的红酒对她阴阴地冷笑。
林晓雯吃了一惊,但她毕竟不是初入社会的小姑娘了,很快镇定下来思索。
陌生男子看上去颇为健壮,孔武有力,凭她一个人是不可能对付的。如果惊叫起来,引起他发狂,后果实在不可想象。何况,就算她能先尖叫几声,有人来帮忙的可能性也不大。城市里,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谁也不会多管闲事。
那男子看她如此镇定倒也笑了起来,仿佛如狩猎者欣赏聪明的猎物般,把红酒一饮而尽站了起来。
陌生男子笑的时候很有种让人心动的粗犷气质。他把中指放在两唇间,轻轻的“嘘”了一声,敏捷轻快地走到林晓雯面前,像欧洲绅士般很优雅地鞠躬,发出重金属般质感的声音:“请林小姐赏脸跳支舞。”
林晓雯勉强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随手披上睡衣,做出一个接受邀请的姿势。
黑衣人是健硕的,林晓雯可以感觉到他的手臂是如此孔武有力,而且对舞蹈颇为熟悉,敏捷的步法很快的就将她带入舞蹈的节奏中。
如果不是他过于诡异,倒是一个不错的舞伴呢。对交谊舞,她并不陌生。对这男子,却肯定陌生。林晓雯绞尽脑汁,也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他。如此深夜,偷偷潜入自己家中,他有什么企图?不像是为钱财,难道是为色?
对于自己的容貌,林晓雯还是颇有信心的。走在大街上,不时看到那些男人眼中发亮的光芒。于是,有意无意中,她让自己敏感的地方轻碰到黑衣人,却又不露痕迹,浅尝辄止,稍纵即逝。不久,她就敏锐地感觉到黑衣人的呼吸浑浊起来。
林晓雯暗自笑了起来。对她来说,经历这么多人事沉浮,早已不把性爱当回事。何况,眼前这人看上去也不错,肌肉结实,动作敏捷。虽然陌生,更能增加神秘感,王菲的歌曲中不是有一首《只爱陌生人》吗?
一曲终了,黑衣人笑了,眼中露出欣赏的意思。林晓雯软软的靠在他身上,眼神迷乱,睡衣中的美丽胴体散发着诱人的清香。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抗拒得了这样的诱惑,她能感觉到黑衣人身体某个地方起了变化。
可是她的信心却在那一刹那被击得粉碎。黑衣人笑着,轻轻的扶着她站稳,右手却狠狠地扇了过来,林晓雯只听得“啪”的一声,脸上被重击了一下,整个人顺着黑衣人手掌方向倒了下去。
昏迷是人保护自己的一种本能。林晓雯被那一掌击晕,却被冰冷的水浇醒。醒来时,自己手足都已经被捆绑住。黑衣人对着大厅的镜子悠闲地梳了梳有点零乱的黑发。转过身来,依然是那种很迷人很有男性魅力的笑容。可是这笑容在林晓雯的眼里,却是那么恐怖。她惊恐地看着黑衣人,口被塞住了,发不出声音。
黑衣人挂着笑容走到林晓雯身边,很轻很轻地抚摸着林晓雯纤细白嫩的手指,突然间 残酷地施力。林晓雯的手指在黑衣人手中慢慢变形,只听得“咯”的一声,她的关节竟然被生生捏碎!
林晓雯疼得再度昏迷过去。在那之后,她可以说是经历了地狱般的虐待。一次次痛得昏迷过去,一次次被冷水冲击醒过来。黑衣人残酷地把她关节一一捏碎。她一次次眼神中露出哀求,换来的是更残酷的折磨。
最后,林晓雯几乎是渴望死亡的来临。她清醒的意识到,不再会有奇迹发生,死亡,或是最好的解脱。
一切终要结束,在林晓雯临死前,黑衣人很奇怪的说了一句话:“你是不干净的。”
但这也是林晓雯此生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了。
看着林晓雯的尸体,黑衣人似乎很得意自己的杰作,愉快地吹了声口哨,双手提起林晓雯的尸体,继续在大厅里翩翩起舞。
窗外,月光如水,繁星闪烁。
14#回复作者:沈醉天 回复日期:2005…9…23 18:56:00
二、
程飞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
作为老资格的刑警,程飞一向以破案时间短、破案率高闻名于警队。当了刑警这么久,他对血腥的场面早已司空见惯,但是如此残忍的场面还是令他感到恶心。
从照片来看,林晓雯原本也属于让男人喷火的尤物,但此时,她只能让男人呕吐。他没有想到,一个人,竟然可以被折磨成这样!
林晓雯的脸上充满了痛苦神情,死不瞑目的眼睛里全是无穷无尽的恐惧。而且,她的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关节!
这已经是第三宗单身女子被杀案了。和前两宗一样,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被害者都是单身女性,容貌姣好,单身居住,喜欢夜生活。作案时间都在深夜,被害人独居的时候。现场门窗都没有被破坏,凶手有一手开锁的绝活。被害者没有财的损失,也没有性侵犯痕迹,杀人动机不是为财为色,也基本上不是仇杀。凶手极有可能心理异常,仅仅是为了杀人而杀人。三宗命案相隔一月左右,所以说,程飞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来找出凶手,否则会有另一个被害者出现。
但一个月内都找出凶手,谈何容易。
现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中流动人口越来越多。随着生活水平的差距日益扩大,社会风气日益沦丧,犯罪活动越来越疯狂,有限的警力根本难以保证刑事案件的侦破。
城市中符合凶手生活方式的人实在太多,符合凶手目标生活方式的人也实在太多。何况,警方手上掌握的资料实在有限。
程飞的眉头皱了起来,拧成“川”形。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又为什么选择了这三名被害者?凶手不会无缘无故地选择目标,看来,三名被害者一定还有一项特别的共同特征,而这种特征才是她们引来杀身之祸的根本原因。
凶手的手法不但残忍,而且老练。应该平时就在暗处观察被害者,熟悉被害者的生活习惯,直到他有把握万无一失时,才突然下手,干净利落,现场不留一点痕迹。
这让程飞联想到远古时代的恐龙。在那种时代,最凶猛的恐龙不是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