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渊空屋2-西海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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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空屋2-西海白骨-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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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和修路盖房子,这个联合项目组要按原计划进行二次深入考察,本来没什么可担忧的,只是那消息说第一次考察挖出来的国宝很危险,害死了不少人,是个很邪气的东西,所以老领导才忧心忡忡。”   
这个汪倩知道的确实不多,有价值的线索只有大型的联合考察组要深入那个陨石坑,我自己知道这种官方的队伍,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掺和进去的,想起要独自面对的重重困难,心情愈发沮丧。   
我不甘心的接着又问:“我知道那个地方在内蒙的多伦县,那你们单位里有没有什么关于二战德军的说法?”   
汪倩摇摇头:“至少我是不知道,魏国你是到处走动的人,有没啥知道的东西?比如你拿来那些货,就没问问是哪收来的?”   
魏国已经在打瞌睡了,听见汪倩叫他,不耐烦的挥挥手说道:“我哪知道那么多,没问没问,人家已经保证来路绝对可靠,我咋能追屁股问呢,这都是规矩来的,又不是地摊上买东西,”   
丁朝阳在旁边不满意的说道:“你给我精神点,这还没散场就想睡觉,起来起来!”   
魏国的个头比较胖,嘟哝着说道:“行了,我那点东西不还都你教的,有啥你就给人说吧,反正我是顶不住了。”   
丁朝阳苦笑着举起杯子:“这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了,咱们再喝两杯,干脆等着吃晚饭吧,兄弟你酒量可是不含糊,佩服。”   
喝了几杯闷酒,丁朝阳犹豫着说道:“那个多伦县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不是我们三个马上要去南方跑生意,还真想去瞧瞧怎么回事儿呢,兄弟有兴趣吧,我给你讲讲这个多伦县,反正咱们也都没什么事,全当闲聊吧,那里可是我很感兴趣的一个神奇地方。”   
从丁朝阳的口中,我算是对多伦县有了个全新的认识,想不到这里还真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只是不知道丁朝阳讲的传说里有多少是真的。   
多伦县这个地方在草原上本来并不存在,在最初有一个驿站为过路商客提供更换马匹、水粮和休息的地方,俗称“骆驼场”,后来由于交通便利,逐渐有商家定居形成规模,所以本地人一直不占多数,外地人倒是很多,以河北山西为最,而它神奇的地方要从蒙古秘史开始。   
草原上有一个古老的传说,所有蒙古人都是勇敢的苍狼与美丽的白鹿所生下的子女,也因为这则传说,苍狼成了蒙古勇士的别称,而温柔坚强的蒙古女子则被比作白鹿,其实这个传说的原意好比每个部落的图腾一样,汉人里头姓姜的古代以羊做图腾,满人里头姓钮钴禄的以狼为图腾,而苍狼和白鹿翻译过去就是孛儿贴赤那和豁埃马兰勒,这两个以〃狼〃和〃鹿〃命名的蒙古夫妇带领部落在斡难河的发源地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蒙古的先祖,这些民族传说和多伦县虽然扯不上边,但有一个清晰的事实却写在马可波罗的游记里。   
马可波罗的游记里大量描写了元朝都城的宏伟和奇妙,只是马可波罗形容的元代都城不是如今的北京城,经过考证已经确定是元上都,也就是蒙古民族每个皇帝坐朝的地方,和今年年头发现的陨石坑同在一个县里,位于多伦县西北的是元上都遗址,陨石坑的环形水系则横跨多伦县和正蓝旗。   
丁朝阳早就想去这个元上都的遗址瞧瞧,尤其是发现陨石坑的报道出来之后,不过我看这家伙的主意可不是单纯的观光那么简单,直到他很惋惜的说确实要先去南方谈个项目,不得已才放弃时,流露出来的眼神,那是贼亮贼亮的。   
只是有关多伦县的神奇还有呢。   
明朝时候的元上都叫做开平,被大将常遇春攻克,这个猛将却就此班师,途中暴卒也只有四十岁,而且明成祖竟然步了他的后尘,勇敢的永乐皇帝最后一次出击大漠剿灭北元,得胜还朝都没能回到北京城,给病死在多伦县的榆木川,自那以后,明朝将开平卫撤退到独石口,彻底废弃了元上都,但是没人想到这里从此和佛教有了说不清的关系。   
明朝后期的那片地方成了蒙古永谢部的居地,俗称为“兆奈曼苏默”,翻译过来就是108座庙的意思,清代康熙在这建了一个小故宫,完全模仿北京城,康熙敕建汇宗寺,雍正敕建善因寺,乾隆敕建清真寺,由蒙古地区的最高佛教领袖,黄教四圣之一的章嘉活佛主持,所以说这个地方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废弃之后都有大神通的活佛来坐镇?!   
深渊空屋 第二集 西海白骨 第十六章   
水库中遇到张丽恒的一幕幕场景,我已经在脑海中反复了无数次,做了无数个假设,甚至把张丽恒设想成一个打入内部的叛徒去推演发生经过,却依然是百思不得其解,无法解释有关陨石中指纹的成因,而镜中的第一幕场景却是张丽恒无意识的漂在水中,旁边浮着那个亮晶晶的酒壶,为了追查这个酒壶,我在西安碰到了老邓,碰到了奇怪的第三方窃贼,最后交手的结果却是持有酒壶的老教授离奇死亡,那个酒壶则不见踪影,迫使我和老邓把注意力凝聚到水库打捞行动的始作俑者,那个陨石的出产地——多伦陨石坑。   
我确信失事飞机上携带的陨石是一个最大的关键,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块陨石都是发生其后一切事情的源泉,说不定还是根治我和老邓的救命良药,想起老邓,我突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老邓从来没有像这样过,半夜都不回来。   
我从床上坐起来看看窗外,月光光的有些白亮,顺着窗户吹进来的风还是暖暖的,看样子没到下半夜,我狐疑的想去开灯,却看到门缝下边多了一些不该有的东西。   
我住的这个屋子是租来的平房,门外的巷子尽头处有个公厕,墙上安了一个灯泡,让那些上厕所的人可以看清地下的路面,那个灯泡不太亮却也勉强够光,让整个巷子都不是那么黑,所以我的门缝下头一直有条淡淡的光影,此刻,这条淡淡的光影上,却冷不丁出现了一团黑影,瞧起来像是有人站在了我的门口,却又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我坐在床上,一时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要么是刚巧老邓回来了不想吵醒我,正站在门口摸钥匙,要么是有小偷正想办法在撬我的门,我冷静了一下还是决定静观其变,不管哪种情况,我都可以搞的定。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门缝下面那团黑影变成了两个,极像是一个人站在门口的两只脚,我目不转睛的瞅着门缝,心想老邓啥时候变得这么斯文了,这可不像他一贯的作风。   
看了好一会儿,那两只脚还是站在门口一动不动,我知道这就不对头了,这人肯定不是老邓,因为别看老邓平常大咧咧的,其实心思很细密,绝不可能把钥匙这样重要的东西到处乱放,不可能这么久还摸不到钥匙的道理。   
我咽了口唾沫,正想轻咳一声,那两只脚却倏忽离开了一只,仅留下一只黑影,一动不动的把门缝下面的光影遮住了一道。   
我有点糊涂了,怎么回事儿?这过路不像过路的,小偷不像小偷的,咋会只剩下一个脚?   
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走到门边去看个究竟,想搞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当然我手上已经顺手抄起了一根木棍,一直被我搁在门边防身用的。   
侧立在门后,我静悄悄听了两分钟,却没听着近处的一丝声响,只是在远处的巷子口,传来隐约而又低沉的汽车马达声,我悄悄把门拉开了一丝细缝,往外张望。   
只见门口的地上,摆放着一只鞋,就是那种布鞋,白帮的黑色布鞋,借着灯光我看到了鞋垫很眼熟,那上头绣了一朵四瓣的梅花,其中一瓣上有个烟头烫出来的破洞,我脑子一闪,立刻认出来这鞋子肯定是老邓的!因为这双鞋垫我见过,还是天热了以后,老邓从原先的翻毛皮靴里掏出来洗干净,又铺到了新买的布鞋里头,好像听他说过是媳妇亲手做的。   
认出这是老邓的布鞋后,我立刻在脑海里飞快的设想了一番,看来刚才站在门口的的确是老邓无疑,只是短短一刹那工夫后,就被人给弄走了,从毫无声息的抓捕行动来看,对方出手非常精准,应该是早就计划好的行动,不过地上没有任何血迹,所以我猜测老邓暂时没什么生命危险,只是现在的危险转移到了我的头上。   
老邓要么是毫无察觉被人跟踪,要么是一路逃亡回来直到最后被逮,不管是哪种情况,这间租来的房子肯定已经落入敌人视线,当然这个我心里认定的敌人,也就是我和老邓昔日的战友,要抓我们回去处理身体的战友,而我唯一值得庆幸是把今天大部分时间都耗费在吃饭桌子上,没有像往常那样在街上晃悠,回了屋又一直没开灯走动,所以到现在还没束手就擒,至少目前的情况下,我只能这么猜测。   
越想越觉得后怕,我必须马上离开这里,此地实在不宜久留。   
刚才那阵汽车的马达声,弄不好就是老邓被弄上车拉走的动静,凭我那点本事,把他给救出来可以说是痴心妄想,我可不想把自己给失陷进去,那就彻底没了翻身机会,更加可怕的是,我几乎能够断定,正有敌人马不停蹄的赶往我这间毫不起眼的小屋,我要再继续留在这琉璃厂,那可就万劫不复了。   
环顾一下房间的物品,除了必须的钱和粮票之外,几乎身无长物,我只好尽量的抓了件秋天穿的外套,算是做好了再次逃亡的准备。   
大门我已经彻底不敢打开了,说不定已经有了暗中监视的眼睛,我略一犹豫,决定从房顶上逃跑。   
这间平房倒是有这个便利条件,让我可以扒着后窗翻上房顶,房顶和其后的大片民居又连在一起,只要我不被在房顶上捉住,那就算是万事大吉了。   
可惜的是,人算不如天算,我刚一在房顶上露出脑袋,就瞧见了不顺心地事情。   
要说这个不顺心的事情很是出乎意料,在我小心翼翼的刚刚露出脑袋,就看见一个人蹲在离我很近的地方,因为我突然发出的细微响声,而猛然扭过头来看我。   
这个平房的房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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