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帮我找到我老婆偷汉子的证据,”来者开门见山地说,“一定要拍下来或是录下来,不论你采取何种方法都要做到!我有的是钱,你要多少我给多少!”
段宏磊被来者的这种气势吓了一跳,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他话的意思:原来他戴绿帽子了。
顿时,段宏磊露出一种意味深长的笑容。
“好,我接受这委托,”段宏磊十分干脆地说,“保证你满意,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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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窥视(22)
段宏磊十分坚决地说:“委托金要5万元,少一分都不行,而且必须先付款。”
追忆六:最后的真相
我是丁胜。
前一阵子我的邻居家发生了杀人事件,最后经过长期调查才确定死者袁文彬是自杀,他竟然为了孩子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
由于我也算是事件的关系人,警方曾给我详细介绍了案件的真相,届时我才知道,我竟然曾被他们怀疑为杀人凶手!
然而,这个事件仍有不为警方所知的一面。
不知是哪个白痴推理出了整个案件的经过,虽然很合理,但其实并没有真正揭露全部的真相。
对于袁文彬自杀的动机、作案经过、以及对案发现场每一个细节的分析,可以说都非常到位——除了一个地方。
防盗网上的泥迹,其实并不是袁文彬留下的。
警方是这样分析防盗网上的泥迹的:袁文彬想让警察以为凶手是从窗户外爬进来的,因此便在防盗网上故意留下了泥迹,但由于除了靠近窗户的一层防盗网以外,袁文彬的胳膊都够不着,因此他只好仅在靠近窗户的防盗网上留下了痕迹。
这简直是谬论,不知是哪个白痴推理的。
哪有人会明明知道要留下不协调的现场证据还会执意去做的?如果是我,与其只在窗户附近留下痕迹,还不如什么痕迹都不留下,这样的话警方还有可能以为“也许凶手的鞋很干净,所以没有留下痕迹”。但若留下了明显不协调的泥迹,警方会以为“这一定是伪造的”。
什么?你问我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因为那泥迹是我留下的。
像这种十分简单的所谓“防盗网”,即使不割破我也能来去自如,因为它的间隙实在是太大了,而我的身体又相当瘦长,对我来说简直轻而易举,更何况我的职业是“三只手”,受过相当程度的“专业训练”。
案发当天,我一回到家中就去阳台吹风,这时我发现隔壁的防盗网被割开了。
当时我根本没想到有人潜入了隔壁的家中,我只以为是隔壁的防盗网坏了。接着我联想到刚才在楼道呆立的田恬,我便以为她因为没带钥匙被困在门外了。
于是我想,这不就意味着现在的隔壁房间没有人吗?我早就对隔壁觊觎多时了——虽然事后我才知道他们穷得叮当响。我何不趁此机会“行动”?更何况现在他们的防盗网坏了,虽然我可以用“缩骨功”进出自如,但现在没有防盗网的限制,不是更方便快捷吗?想到这些后,我下定了决心:进去捞一把!
然后我行动了,我用了不到三分钟就成功潜入——尽力钻过自家的防盗网,再爬到隔壁的防盗网上,最后毫不费力地穿过割开的隔壁防盗网,爬过窗户,进入隔壁房间。
可是我却发现客厅已被翻动过了,诧异的我想再看一下卧室,然后……
我发现了那个恐怖的尸体。
我十分惊慌,如果有人这时候进来我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于是我马上原路返回。
轻松地从割开的防盗网出去后,我还要花时间钻过自家没有割开的防盗网,当时我又紧张又害怕,甚至差点掉下楼。更可怕的是,这时我听到田恬家被破门而入了!
换句话说,当警方最初勘探现场时,我正攀在外面的防盗网上呢!
所幸我经过一番挣扎后成功地钻进了自己的家,否则警察调查窗户时就会发现我了!
我逃回房间后赶快擦去了自己防盗网上的泥迹,但是田恬家防盗网的泥迹就那样留下了,于是便形成了那个警方看来极不协调的痕迹。
这才是这个事件完整的真相。
嘘——千万别告诉别人啊!
窥视
本故事经真实案例改编,原案中女主人确实从窥视孔中看到了有陌生人在自己家打扫卫生(即擦去指纹),但原案只不过是一个单纯的抢劫杀人案,后来经过笔者的联想,设想了多种可能,从而完成了这个复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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