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佳人(又名妻子和女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锦绣佳人(又名妻子和女儿)- 第1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信他可以永远不见她。他的律师、吉布森、以及其他人应该形成一个阵线,来保卫他不遇到这种危险。
    在这段时间里,一个灰色眼珠的年轻小女子正风尘仆仆前来——不是来找老乡绅,而是来找他死去的儿子。他是她的丈夫,她认为他还活着。她知道她这样做不符合他明确表示过的愿望。不过他从没有向她提起过他对自己健康的担心。她本人朝气蓬勃,从来没考虑过死亡会夺走她如此爱着的人。他病了——病得很重,这是那位没听说过的姑娘在信上说的!不过埃梅护理过自己的父母,知道病是怎么回事。法国医生夸她手巧,技术好,是个好护士。即使她是个其笨无比的女人,难道他不是她的丈夫——她的一切?难道她不是应该守在他床头的妻子?因此,埃梅甚至还没有对自己进行这么多的说理动员,便着手准备起来。她一边整理小提箱,一边咽着泪水,不叫它流出眼眶,滴落到替得整整齐齐的衣物上。在她一旁的地上,坐着她快到两岁的孩子。对这个孩子,她总是笑着,话总是说得甜蜜蜜的。她的女仆爱她而且信任她;这女人已到了深谙人情世故的年纪,埃梅把丈夫生病的消息告诉了她。她了解这个家庭的历史,知道埃梅是他尚未得到家里承认的妻子。但她支持女主人迅速作出的决定,不管丈夫在哪里,马上到他身边去。受过这样那样的教育的人才会行事谨慎,埃梅则没人管,没有各种告诫扫她的兴。那女仆只是苦苦哀求把孩子给她留下。“孩子跟我惯了,”她说道,“再说你带他路上会把你累坏的,他父亲也可能病太重见不成他。”埃梅听后答道:“孩子跟你惯了,但跟着我更习惯。做女人的带孩子永远不会累。”(这活不完全对,但讲得有一定的道理,主仆二人都深信如此。)“如果我的先生还能喜欢什么的话,他肯定会喜欢听自已的小孩子牙牙学语。”于是埃梅在最近的一个时字路口登上去伦敦的夜班马车,玛莎站在车旁既作为保护人又作为朋友为她送别。她把长得又犬又壮的孩子递给埃梅,孩子刚才一见到拉车的马便高兴得乱叫。伦敦有家内衣店是个法国女人开的,埃梅在伦敦当保姆时认识了她。夜里埃梅便没有去旅馆,而是来到她家,度过伯明翰早班马车出发前的几个钟头。没有多余的床,她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也就是说在沙发上守夜。不过,鲍林太太及时给这位母亲送来了一大杯咖啡,给孩子一大杯“soupe blanche”①。没多久,母子二人又出发了,再次进人广阔的世界,他们唯一想的,唯一寻觅的,就是在人类界中对母子二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他”。奥斯本过去常告诉她他在什么地方下车,下车后再步行回家。埃梅记得那个地名的发音,虽然这怪里怪气的名字她一直拼不好,但她对护车卫兵说这个地名时缓缓地说得相当清楚,她用结结巴巴的英语问他何时可到达那个地方。下午四点才能到。啊!在这么长一段时间里会发生什么事情啊!一旦和他在一起她就不再担心。她深信她能帮他恢复过来。可是在他还未得到她的细心照顾之前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啊?她虽然在有些方面很幼稚。很天真,但在很多方面却是个很能干的人。她在费弗沙姆下车后,选定了她该走的路。她找了一个人替她推行李,领她到哈姆利庄园去。


① 法文,意为“白面粥”。


    “哈姆利庄园!”客栈老板说,“唉!那里正乱着呢。”
    “我知道,我知道,”她说道,匆匆忙忙跟在推行李的独轮车后边出发了。她怀里沉甸甸地抱着睡着了的孩子,上气不接下气地拼命跟上独轮车。她全身的脉搏在激烈地跳动,她几乎无暇转脸往一旁看看。庄园上的房屋已经望得见了,窗户全用帘子遮着,她是个外国人,并不了解这是什么意思。她踉踉跄跄地匆匆朝前赶。
    “走后门还是走前门,太太?”客栈来给她推行李的人问。
    “哪里最近走哪里,”她说。前门最近。莫莉和老乡绅坐在遮着窗帘的客厅里,莫莉把埃梅写给她丈夫的信翻译给老乡绅听,他听得津津有味。莫莉的声音本身对他就是个安慰,低低的,听起来非常甜。她念第二遍的时候,要是在某个地方换了个字,念得和第一遍不一样,他就像个孩子那样叫她停下来。今天下午房子里面非常静一——几天来都是这么静。房子里的每一个仆人,不管是否必要,走起路来都踮着脚,说起话来大气不敢喘,关起门来也尽可能地轻。树上的白脖鸦开始讨论它们春天的计划,这算是离此最近的有生之物发出的声音或骚动。在这片寂静当中,突然前门的门铃响了又响,响彻了整幢房子,拉门铃的人显然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手在重重地拉。莫莉停止念信。她和老乡绅惊愕地互相看着。也许人都想到罗杰突然回来了(没有这种可能),但是谁也没有说出来。他们听到罗宾逊赶去应答这不习惯的拉铃声。他们倾听,但再也没听到什么。再没有什么声音叫他们听。老仆人开开门后,一个怀抱孩子的女人站在那里。她气喘吁吁地说出了她已准备好的英语句子。
    “我可以见奥斯本·哈姆利先生吗?他病了,这我知道。不过我是他的妻子。”
    罗宾逊早就意识到有秘密,仆人们也猜疑已久,最终主人也知道了。他猜到秘密涉及一个年轻女人。但当她站在他面前好像她丈夫还活着似的要见他时,罗宾逊却六神无主了。他不能把真情告诉她,只能让门开着,对她说:“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说完朝客厅走去,知道莫莉在那里。他慌慌张张地走到她跟前,低声对她说了几句话,她听了之后脸都吓白了。
    “你们在说什么?在说什么?”老乡绅问道,激动得发抖,不要瞒我。我受不了。罗杰一一”
    他们俩都怕他晕倒。他已经站起身,来到莫莉跟前。再不对他说会招致严重后果。
    “奥斯本·哈姆利太太来了,”莫莉说,“我写信对她说她丈夫病重,她就来了。”
  “她好像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罗宾逊说。
    “我不能见她——我不能见她,”老乡绅躲向一个角落说道,“你去见她吧,莫莉,好吗?你去吧。”
    莫莉犹豫不决地站了一两分钟。她也畏缩不前,不想去见。罗宾逊插话道:“她看样子弱不经风,还抱了个大娃娃。从什么地方赶来的,我没有问。”
    就在这时候门轻轻地开了,身穿灰衣的小躯体来到了他们中间,由于抱不动孩子她眼看要跌倒。
    “你就是给我写信的那位姑娘莫莉吧,”她说,骤然之间还没看见老乡绅,“他对我提到过你。你让我去见他吧。”
    莫莉投有回答,但两只眼睛却肃穆深沉。埃梅看出了她眼睛里的含意。她只说了句:“他已经不——噢,我的丈夫——我的丈夫啊!”臂膀便松软了,身躯摇晃起来,孩子尖叫起来,伸出胳膊求人接他。就在埃梅不省人事地倒向地板之前,孩子的祖父接住了他。
    “妈妈!妈妈!”小家伙连哭带闹,挣扎着要回到躺在地上的妈妈身边。他挣扎得非常有力,老乡绅不得不把他放下,他向那可怜的昏死过去的躯体爬去。莫莉坐在这躯体的后边,扶着她的头,罗宾逊跑去取水和酒,再找几个女人帮忙。
    “可怜哪!可怜哪!”老乡绅说。他弯腰看着她,又为她的痛苦大叫可怜,“她还小,莫莉,她一定非常爱他。”
    “肯定非常爱!”莫莉匆匆说道。她解开她的帽子,脱掉她虽已戴破但补得整整齐齐的手套。那头柔软而又浓密的黑发遮着那张苍白单纯的脸——那双引人注意的褐色小手上只戴了一只结婚戒指,没有别的装饰。孩子手抓着她的一根指头,偎依着她,先是伤心地叫,最后嚎啕大哭起来。“妈妈,妈妈!”在他越来越痛心的哭喊刺激下,她的手动了,嘴唇抖了,部分知觉恢复了。她没有睁眼,但是巨大的泪珠从她的睫毛下滚了出来。莫莉把她的头抱在自己的胸口,帮忙的人想喂她喝酒,她不肯喝,喂她水,她没有拒绝,就只喝了点水。最后她想说话。“把我抬走,”她说,“抬到暗处去。让我一个人呆在那里。”
    于是莫莉和别的女人们把她抬了起来,抬到家里最高级的一间卧室,放在床上,把本来已经遮起来的光线遮得更暗了些。她本人像一具无知觉的尸体,大家怎么抬她、安置她,她既不配合,也不抵制。但是,就在莫莉要走到门外去守候的时候,她与其说是听见倒不如说是感觉到埃梅对她说话。
    “给孩子喂东西吃——面包和牛奶。”大家给她拿来吃的,她却不吃,一言不发地把脸转向墙去。在大家忙乱之中,孩子留给了罗宾逊和老乡绅。由于某种人所不知但却极其幸运的原因,孩子不喜欢罗宾逊的红脸和粗嗓,明确地表示要他的祖父。莫莉下楼后,看见老乡绅在喂孩子,脸上呈现出几天来前所未有的平静。孩子不时停下吃面包和牛奶,用话和手势表示不喜欢罗宾逊。他这样使老仆人只觉得有趣,却使得受宠的老乡绅兴高采烈。
    “她一动不动地躺着,既不说话,也不吃东西。我甚至觉得她连哭也不哭。”莫莉主动对老乡绅作了这番介绍,因为老乡绅此时完全被孙子吸引住了,顾不上问很多问题。
  罗宾逊插话道:“哈姆利纹章客栈的擦靴侍者兼行李搬运工迪克·海华德说她坐的那趟马车是今天早上五点从伦敦出发的,同车的人说一路上她以为大家没有注意她,哭了很久。下车后大家进客栈吃饭,她也不吃,只进去喂喂孩子。”
  “她累坏了,我们必须让她休息,”老乡绅说,“我看这孩子要睡在我的怀里。愿上帝保佑他。”莫莉悄悄地走了出去,打发一个小伙子去霍林福德给她父亲送一封信。她对这位可怜的陌生人很关心,但不知道应该为她坐些什么好。
  她不时地到楼上去看她。她比她大不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