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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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之语-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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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了五年的长发,突然变短了,心里是甜还是苦。

  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曾经,我可以为了别人的一句话,养起长发;那么如今,我自然也可以为了自己的学业,剪短头发。虽不知心里滋味如何,但我毫不犹豫。

  走进一家时髦的理发店里,与我年龄相仿的顾客不少,看着那些面带笑容的少男少女,摸摸自己的长发,心中划过一丝丝的感伤。

  “小姐,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吗?”一位“黄毛”把我领到了空位上。

  我坐了下来,“我要剪短发。”

  那“黄毛”看了看,抓了抓我的长发,说:“这么长的头发,剪掉不是很可惜吗?”

  “你们只管剪吧。”

  “那好,请稍等。”“黄毛”离开了,我坐在镜子前,仔细地端详了自己。脸色蜡黄,略胖,眼镜遮住了我淡淡的黑眼圈。我对镜子里的我,僵硬地笑了笑。

  我不喜欢自己。我闭上了眼睛。

  “小姐,请随我来。”耳边出现了一个声音,我睁开眼,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头发染成紫色的小伙。我起身,跟着他来到了洗头房。

  “小姐,请问,您是要干洗,还是……?”

  “干洗。”还没等他说完,我就直接回答了。我坐在靠椅上,随他在我的头发上摆弄。

  一会儿的功夫,我的头发已被一层层的洗发水所覆盖。他的手指在我的脑袋上轻轻地揉捏,很舒服,似一次就要把我的烦恼洗去。

  “很舒服,谢谢。”

  “为客人做到最好的服务,这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你看起来还很年轻啊,跟我差不多年纪嘛?”我不知不觉地问起。

  他很老实地说:“是啊,我今年19了。”

  噢,又是一个苦命的孩子?

  “其实这家店是我妈开的,没事,我就开帮帮忙嘛?”

  原来,我猜错了,“噢。”

  我继续闭着眼睛,享受着他高超的洗发技术……

  
  “你还是要剪短发吗?”

  “是的。”

  “现在的女生不都爱养长发吗?最近我们店里来接发的女生可不少噢,但你却要把这么长的头发剪掉,不觉得可惜吗?”

  是啊,可惜吗?或许只有短掉后才会有感觉吧。

  我没有回答,再次闭上了眼。

  “你的长发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发质真的很好。”

  “是吗?”

  “嗯。”他轻抚着我的头发……

  “小姐,请坐到那个位置吧。”

  我听着他的话,坐到了那个位置上。

  “还确定要剪短发吗?”

  “你烦不烦,我说我确定,我确定,这总行了吧。”

  他被我说得哑口无言。

  我正想对他说对不起,他却转身,叫另一个理发师替我理发。

  有些愧疚。

  看着长发变短的那一刻,我心中有一股莫名的喜悦,我好似一点,又一点地从鸟笼里逃脱;我好似把父母给我的羽毛一点又一点地还给他们,省着他们一次又一次地争吵,每次战争虽不是因我而起,但他们却能把我当成彼此的失败品,而互相数落,直至我体无完肤地、厚颜无耻地笑着从他们的战争中走出。

  “走,你不是这么喜欢跟你爸吗?你跟他好了……”每当我达不到妈妈的要求时,我妈总会如此地对我说。

  “我把她养这么大了,教训她一下不行吗?”

  “你有养过她吗?你帮她付过学费吗?你有带她去买过衣服吗?”

  这是我爸妈每次吵架的必备语录。

  “呵呵……既然不开心,为何不选择离婚呢?”想到这些,我突然笑了起来。

  理发师的手停了下来,“小姐,请问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这才发觉我失了态,“没有,你别在意,我只是想到了些比较好笑的事而已。”原来我早已把“争吵”当作了一场好笑的闹剧了,而我也仅仅是一个闹剧中的配角儿。

  “噢。”那理发师被我弄得哭笑不得。

  “小姐,好了,你看一下吧。”

  等我再次把眼光转到我的发型上时,我的头发已披肩了。

  “我不是说要把头发剪短的吗?怎么仍会这么长?”看着我的头发,我有点恼火。

  “小姐,不好意思,是桀谦说你要剪披肩发的。”

  “桀谦?谁啊?”我认识这个人吗?

  理发师指向身后。

  我从镜子里看,原来是理发店的少爷,“我说要剪短发。你为何要……”

  “我怕你后悔,所以叫阿轩帮你剪披肩发,这也算短发呀!”他笑了笑,不过笑容很勉强。

  我无话可说,只是觉得可笑,为何自己的头发,要剪还需要别人的同意,于是付了钱,就准备离开了。

  “唉,小姐,你的包。” 桀谦把包递给了我。

  “我叫何桀谦,B型,射手座。你呢?”

  我笑了笑,“梨花带雨,我叫离雨。”

  “鲤鱼?”

  “是离雨。”我说完后,挥了挥手,走了。

  远处传来何桀谦大声喊叫:“希望下次还能再见你!”

  自从那天剪完头发后,我的生活仍处在一片争闹中。

  父母每天都有吵不完的事情,而男友总有踏不完的船,寝室里也有数不完的烦心事儿。

  我开始变得麻木起来,随便吧。

  我一人走在繁乱的大街上,手上提着一些俗品,再俗也没有了,都是女生逛街天性中唯一的战利品罢了。

第二章:短发
走过那间理发厅,无意识地回了一次头。期待什么?

  “嗨,离雨,我们又见面了。”等我转过头来时,面前出现了一个人。

  “噢,是你。”

  “我说过吧,我们还会再见的。”他像一个小孩子似的,笑得如此天真。

  我冲他微微一笑。

  “你的东西重吗?要不要我帮你?”他把手伸过来欲帮我提袋子。

  我拒绝了他,“不用,这些东西并不重,谢谢。”

  “对了,有件事,可以问你吗?”

  见我不出声,他就继续说了下去,“那天,我在the moon park看见你与一个男孩吵得很凶。”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管得太多了。

  他似乎也意识到了,“对不起,我不该问你的,只是有些好奇而已。”

  见他如此自责,我也不好怪他,就走开了。

  大约走了几十步,他追上了我,“我能不能与你做个朋友?”

  “如果说我没把你当朋友,那么我一句话也不会对你说,更不会告诉你我的名字。”我说得很肯定,因为我打算交这个朋友啦!

  “真的吗?太棒了!耶耶耶~~~~”他开心不已。

  原来他虽然染了紫发,但是性情仍像个天真的小孩子。

  不知是我叛逆,还是因为其他,我逐渐地无所谓起来。

  没有人知道,掩盖在笑容背后的我,其实2005年,我过得很不好。

  原以为父母已到了“瓷婚”的阶段,就不会学别人“七年之痒”一样闹离婚,可偏偏他们却如此胡闹,既然要离婚,当初干嘛结婚,图一时之乐吗?每次见他们吵架,我身体里的血就好像倒流一样,每经过心脏处,就微微痛一下,可如今,微微痛的感觉,已演变成了刀绞般地钻心痛。他们只要一吵,我就想往我听不见的地方躲。就这样,我学会了逃,逃离他们的唾沫星子,逃离他们那些自以为是、自私自利的想法,逃离他们所给我的这个惨不忍睹的“家”。

  似乎没有人会理解我,包括他。

  2005年初,他在所有人质疑眼光中接受了我这个异样的女孩。在别人的眼中,我十足是一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从五年前养起的长发,如今已到腰里了,总是喜欢把全部扎起来,后面活生生的像多了个小脑袋;不喜欢打扮,不喜欢上自己讨厌的课,不喜欢与人交流沟通,喜怒无常,心情看天气,遇上越恶劣的天气则越开心,如此下来,我成了“怪物”。

  或许与我交流,得有很大的勇气;或许与我沟通,是一种高难度的挑战,许多人都试图与我说话,但我终究没理。除了他,一个比别人的脸皮稍厚一点、一个比别人的自信稍微多一点、一个比别人更能说会道一点的男生,至少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只有这种感觉。从没发觉他有如此出色,可却在别的女生眼里他是一个聚光点——活脱脱就是一个在世的威廉&;#8226;*。

  可笑,可悲,没想到,我那似真似假的“初恋”就白白葬送于这个人之手。

  两个月后,我就在别人面前,接受了这个喜欢死缠烂打的厚脸皮男生。

  与他真正交往的一个月里,我们从不单独在一起牵手逛大街、看电影,做一般情侣会做的事情。只要他一提,我就拒绝。只要身边的朋友想走时,我也会借故离开。

  唯一的一次,那就是2005年的5月1日,父母又大吵了一架,我愤怒地跑出了家。在无助时,我记起了身边唯一的他,打电话给他,他很快就赶来。我的防御底线断了,泪水决堤,我伏在他的身上哭了一下午。也就是那天,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把长发披下。也就是那天他说我的长发很美。听到恋人的夸奖,我应该很开心的,但我却没有这种“爱”的滋味。

  原本我多希望我18岁后,从父母那里得不到的爱,都由他来填补。不过,我明白这很难,我根本就对他毫无感觉,就像白开水。

  两个月后,他厌倦了,然后背着我像小猫一样出去偷腥。很可惜,被我看见不只一次,不过,我只会做一件事,那就是正大光明地从他俩的面前走过,装作从不认识,只管走自己的路。

  第一次,他跑来向我解释,可惜我无所谓;第二次,他跟我say sorry,可惜我仍无所谓;第三次,他跟我来保证,可惜我无动于衷。第四次,他在the moon 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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