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服了你们,平时没见怎么恩爱情重,事情来了,倒还互相挂念。等着,我去找。。。。。。”一溜小跑,看着凌岳的后背,沈晓晨微微地笑了,只是,不一会,脸上又开始满是忧虑。
凌溪做完缝合手续后,正躺在床上小声地和郝思嘉说着什么,见到凌岳推着他进来,郝思嘉的大嗓门再次发挥了出来:“沈晓晨,你给我记着,以后,我坚决不叫你的大名了,这次,是我最后一次叫!以后,我只叫你沈狼狗,记住了!不管你们有了孩子,还是老到牙都掉了,这个称呼,就是我给你的,知道吗?”
“对不起。。。。。。对不起!凌溪,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要。。。。。。。原谅我,记着我的好,别怨恨我。。。。。。下次,我绝不这样了!”
“你还指望下次啊?这次都把她伤的够惨,还有下次了?”
“当然会有,难道你要我一辈子当和尚,让她一辈子守寡,对不对?对不对?凌溪?”
“当然,我知道,我都知道,咱们还没生孩子呢,对吧?”
抓着彼此的手,纠葛在一起,彼此的眼里,只有对方,眼角,有了湿意。
“哎,我服了你们,凌岳,咱们出去,让他们自己在这腻歪。拉过凌岳的肩膀,两人走了出去。
站在绿化区的凉棚下,郝思嘉忧郁地说:”不知道夏雪茵知道这个消息后,会有什么打算?你没瞧见夏思远的脸,简直就像杀了他祖宗八代似的。“
“那有什么关系,你还不知道吧,晓晨的爸爸可是富人一个,比起锦苑,他爸爸的钱可更多,反正,凌溪是绝对不会吃亏的,也不知道,他爸爸到底认不认可这个比儿子差不多大一轮的媳妇?”
“谁知道呢?行一步,看一步吧,经过这件事,我看他们彼此都不会回头,只指望能有个好结局。“
天边飘过棉花般的云朵,湛蓝高远的天际,平静而祥和。望着窗外的天,凌溪满足地笑了,身上,是小爱人躺在胸前,平稳熟悉的呼吸。
呆在医院半个月,尽管不再一个病区,但是,疼痛时,彼此互相鼓劲,难过时,彼此互相微笑,这些,无需说明,默契就够。
Chapter20 秋来多变幻
沈云海,和王玉枝的关系,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大地上,应该还算合情合理。
一个是满怀抱负的中年归侨,而一个则是组织派来照顾归侨的基本生活的最底层平民。
“组织上相信你,能够照顾好归侨先生,他一高兴,就能在我们这区投资了,你看现在待业青年这么多,政府有压力啊,现在,到处都在搞吸引外资,到处都在鼓动里外联合,我们区不能掉在别的区后面,所以组织上才交给你这个光荣的人任务,希望你不要让组织上失望。。。。。。”
政治任务,谁敢违抗?何况是关系到自己铁饭碗的大事。
王玉枝曾经小声地问过区委的一名干部,为什么会是她去执行这个任务,组织上给出了下列三点解释:
“一来,都是一个居委会的,可以套套近乎,二来,你是这个区长的最顺眼的,可以成功地勾住他的眼睛,搞好关系后,办起事来也顺畅,三来嘛,考虑到你的实际困难,才给你这个机会。如果你不愿意,多的是姑娘们等着呢。”
王玉枝性格内向,胆小怕事,懵懂的她以为只要能让沈云海投资,她的临时工就能转为正式工。
组织暗藏的寓意,她是在和沈云海慢慢的接触中才慢慢明白。‘照顾生活’,多么冠冕的话,在沈云海拿出第一笔钱,投资给区里办了一家木板厂,解决了一百五十号人的就业难题。在第二笔投资即将到来之时,他提出了进一步解决自身生活难题的想法,尽管,那年,他只在家乡呆了三个月。
没法子,组织上做通王玉枝爹妈的工作,将她转为国营单位正式工,她爹妈才算勉强同意。
这个机会,也不是谁都会有的,那年头,铁饭碗简直比现在的百万富翁,还要风光。
第二年,当沈云海秋天再次回来的时候,王玉枝已经身怀六甲,等到沈晓晨出生之时,沈云海又投资了一家机械磨具厂。
等到他海外的老婆召唤回家时,沈晓晨还在襁褓之中,嗷嗷待哺。
王玉枝一直顶着归侨家属的名号,顺利地带大了沈晓晨。
尽管有白眼,尽管有闲话,可是,木已成舟,又能怎样?任命,有时也算是最好的安慰。
只是,随着儿子越长越大,政府里照顾她们母子的机会越来越少,等到晓晨十六岁时,组织以:“近年来未有成绩,为了公正,组织不宜再有照顾。。。。。。”
王玉枝只得紧巴巴地抚养着不算听话的儿子,艰难度日。
直到沈云海的大儿子意外死亡,他才想起在中国还有另外的一个儿子。
只是,没想到这个小儿子居然不肯去国外享福,而且居然是为了一个年长的女人。
对他来说,国外的生活方式对于沈晓晨没什么影响,在继承事业的同时,也能允许生活的某些出格。
这在国外,并不少见。
而和他并不亲近的儿子,显然不是这么认为。
“再多的钱,对我来说,还不如她在身边来得重要,因为,只有她,才能让我哭,才能让我笑。小时候的白眼,被别人骂的野种,长大之后的找不到工作,被逼去偷,我都可以不在乎,只有她,才是我最在乎的,所以,我不会和你走,那里的生活再好,不是我想要的。。。。。。”
沈云海临走之前,曾去锦苑看过,当他知道凌溪的所有背景后,他不再要求儿子顺从他意。
在电视上,在报纸上,经常都能看见凌溪笑吟吟的面容,涵养非凡的话语,如果拥有这样的儿媳,也算一种幸运。
临走之时,他偷偷地将一张存折塞进了沈晓晨的枕头之下,数额,是儿子一辈子都能衣食无忧的保障。
也算是他作为父亲,对儿子尽到的最后一点心意。
他没刻意去想要认识凌溪,只是,在路上见到彼此同行的身影,和投射在彼此眼中的笑意,他明白:他们不会分开。
夏思远,刻意离开凌溪的视线,已经近一个月了,他希望让她去多掂量掂量,感情,利益,孰轻孰重?
他不是伤春悲秋的人,作为男人,如果努力到最后,却还是得不到期望的结果,他说过:他可以放弃。
特别是在无意之中知道了沈父的背景,和沈晓晨的决定后,他自问:“如果是自己,会怎么做?如果是自己,会离开这里吗?在无法得到的承诺后,自己是否还会坚守?。。。。。。”
答案,全部都是:否。
所以,他无法爱她到如此境地。
所以,自己还不算爱她。
所以;她们应该会幸福。
。。。。。。
沈晓晨的爸爸已经走了,回到属于他的那方亚洲某一国土。这个消息,沈晓晨在凌溪的面前,只字不提,好不容易到手的幸福,他不希望节外生枝。
凌岳有时取笑他说是’乌龟心理。’藏着,掖着就会没事?没了沈父,还有其他的变故,以考验彼此的忠心度。听到这里,沈晓晨总是笑笑说:“该来的自会来,只要有心,还有什么不能办到的?”
对于他这种话,凌岳之时打着哈哈,不经年事的孩子,就是有着气吞山河的架势,勇往直前,毫不畏惧,这些,不都是凌溪所欠缺的么?爱情,是互补的,看来,这道理还真没错。
九月,凌溪迎来了最忙的时节,为了打开更广阔的市场,而出差,为了应付更为宽广的人脉,而应酬,早上一睁眼,就是手机短信不断,过了八点半,就开始电话不断。
八点半,分为公私临界点,所以,王大芳总是很识趣地践行着这一规律。
衬衣在身上还没穿热乎,一夜秋风扫过,就到了穿棉毛衫的季节了。
今天,有个省委经贸委的动员会议要开,早上,站在穿衣柜前,凌溪望着一柜子的衣服直发呆,想了好半天,都没找到一件适合那种场合能穿的。
杂乱的头发上,还夹着昨夜做发卷的塑料夹子,一边扯着发夹子,一边烦躁地翻着衣柜:“这天气,我的衬衣还没全部穿一次,就轮到毛衣了,今天穿什么啊?你说?”
“什么都好看,在你身上。”还在厨房忙乎的他,低头摆弄着一碗西米粥上的造型:“你说,这粥上放什么东西,你才会一次吃完?”
“两大葱,好看着呢“
“你不是不吃大葱吗?嗯。。。。。。我懂了,你笑话我!”
“吃碗粥,用得着这么花心思吗?“
“你不是不爱吃早餐吗?我可要费点心思了。”
“那我没来之前,你还什么都不做呢。”
“那不都是为了你吗?小没良心的,哦,对了,不是小没良心,是老没良心!”
“我真的老了?”照照镜子,皱纹已经有了,眼圈一夜没睡好,也有点黑了,叹口气,接着说:”我就说了,在你那里难得问道建设性建议,问了也白问。”
端出粥,几粒黄灿灿的玉米粒洒在上面,黄白映衬,让她食欲满满,使劲喝下一大口,却烫得伸舌哈凉气,对面的他,赶紧拿起一杯水:“你慢点喝,要不又得几天不想吃饭了。要不,我今天晚上陪你买衣服去?”
“哪有时间?我都忙死了。”终于喝完粥,她赶紧跑到衣柜边,拿出一件黑色的细毛衫,简单圆领,没有一点花纹:“我就穿这件?”
“这件可是我的,你。。。。。。确定穿?”
“那有什么问题,就它了,越是简单却经典,说不定别人还以为我的这是什么世界品牌呢?我这气质,我这长相,唬唬人还是可以的吧?”看看床头柜的台历:“今天星期三,你休息,晚点给香芹送点孙大兴的银耳粥去,她身子重,难得去买,麻烦你跑一趟吧?顺便搞好家庭关系,这提议不错吧?”
“那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