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她说:“我们为什么不一样?就因为你是痞子?”
虫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坏女孩?”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实际上,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
虫又说:“你知道吗?我之所以这么放肆,是因为我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很轻。”
我盯着她,不说话,我知道她还有下文。
果然,她继续说:“我只值八百块钱。就算我死了,也不过是丢了八百块钱而已。”
我诧异地问:“为什么要这么说?”
她从石头上跳下来,坐在我身边,说:“我现在的父母,不是我亲生父母。我是他们花八百块钱买的。”
我盯着她,还是不说话。实际上,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其实像虫这样的例子,在我身边比比皆是。
有的人家初期时响应国家政策,只生了一个孩子,但是后来家庭条件优越了,又想再多生一个,但是因为年龄问题,或者不想受十月怀胎的苦,所以就去买别人养不起的孩子。
虫又说:“我以前一直很奇怪,我哥比我大十岁,这怎么可能?我爸妈生了我哥,十年之后,再生我?未免也太滑稽了。我从小就早熟,记得有一次我的脚被玻璃划伤了,我妈竟然说:‘过两天就好了!’我拖着流血的脚,熬了一个星期……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母亲,不爱我。”
虫说完这段话,就躺了下去。我也跟着躺了下去。
柔软的草缠绕在我的耳边,温暖得如同母亲的手。
蓝天白云在我们眼前毫无遮挡地展开。
虫轻声说了一句话,那句话轻得如同耳边刮过去的一阵微风:“你愿意听我的故事吗?”
我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听别人的故事,我不喜欢插嘴。
在那个接近中午的早晨,湖面上氤氲着一层层的水雾,似乎要将虫的故事随风带去……
“在我十二岁以前,每当过年的时候,家里就会来两个不速之客——一对衣着破烂的夫妻。我的母亲似乎很不欢迎他们,对他们很冷淡。而他们也不以为然,因为他们似乎是专程来看我的,给我买很多很多好吃的零食,漂亮的衣服,还摸着我的头,然后泪如雨下……”
虫说到这里,我的心猛地一沉,果然是这样的……
“石涛,你很聪明的,或许你猜到了,这两个人,就是我的亲生父母。”
我点点头,继续听她讲。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也不能说是偶然,因为一切事情都太蹊跷了,让我不得不产生怀疑,比如说我和我哥相差十岁,比如说我哥一和我吵架,就会骂我你这个捡来的丫头……终于有一天,我听到了我母亲和那对夫妻的谈话:‘拜托你们不要再来了好吗?这样会对虫产生很大的心理影响……’我马上就明白了一切,我冲进去,趴在我亲生父母的脚下,央求他们把我带回去……”
虫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我没有睁开眼睛,凭着直觉抱住了她的腰,身子一转,就嗅到了虫身上温暖的、清香的气息。我们离得很近。
虫叹了一口气说:“石涛,原谅我,我那时还小,脑袋里只想着好吃的零食和漂亮的衣服,根本就没有考虑事情的后果。”
似乎变得有点冷了,我睁开眼睛,看到头顶有一团乌云遮住了太阳。
“我母亲的脾气更加暴躁,有时候我觉得,我的脾气这么坏,是不是被她影响的。她拽着我的胳膊,犹如拖着一条死狗,把我拖到了我出生的地方。石涛,你根本就想象不到,那里有多贫瘠,有多荒凉!”
虫带着哭腔说:“有时候,我很感谢现在的父母,能把我从那个地方带出来,如果没有他们,或许我连学都上不起!”
我轻轻摸着身下的一团草,然后连根拔起,使劲甩向远处。
“可是,既然把我买下了,为什么不能对我好一些?为什么总是把我当做出气筒?”
虫伸出左手腕,挽起袖子:“从十二岁那年起,我的亲生父母不再来看我,也从那年起,我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我的手腕上刻着这个‘恨’字。”
我看着虫手腕上那个触目惊心的“恨”字,心跳猛地加快了速度。
那个“恨”字,如此清晰,犹如与生俱来的胎记,在虫的手腕上,放肆地占着一席之地。
我仿佛能看到,在一个个夕阳落后的夜晚,一个女孩躲在一个角落里,手里攥着一把刀,一下一下地在自己的手腕上刻着自己的仇恨,自己的青春……
“有很多次,我试着自杀,可是当我站在十几层楼的顶端时,又害怕了,我承认我没有勇气张开双手像蝴蝶一样飞下去,我只是只毛毛虫,胆怯的毛毛虫。但是,我是只浑身长满毒刺的毛毛虫,如果有人惹我,我也不会就此姑息!我以我自己独立的姿态,苟且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能走近我的心?……”
八百块钱(2)
终于,虫泣不成声,眼眶里的泪水决堤而出……
我伸开双臂,把虫抱进怀里,吻干她脸上的泪水。
那种咸咸的滋味,在我的舌头尖上打转,仿佛盐粒一样。
我说:“你因悲伤而流下的泪水,已经被风化成了盐末,被风吹散了,你的悲伤也被风吹散了吧?你看,老天都在帮你呢!”
她推了我一下说:“讨厌,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
我看着她终于破涕为笑了,心里也舒坦起来。
她站起身,从口袋里掏把小刀,我以为她又要刻手腕上的“恨”字,慌忙上去阻止。
没想到她径直走到望夕岩前蹲了下来,用小刀在上面刻起了东西。
我站在她身后,问:“你刻什么呢?”
她冲我摆了摆手说:“你先去睡会儿,我刻好了叫你来看。”
我看了看天空,太阳从乌云里挣脱出来,重现人间,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实在是一个睡觉的好时间。
蝴蝶飞飞(1)
我慢慢躺下来,嘴里叼了一根枯草,享受眼前这风清云淡的天气。
湖里的水草掺杂着河泥的味道大片大片地随风弥漫,一阵一阵地飘来;沁人心脾。
我深吸了一口气,大吼了一声:“啊……”
两天来,第一次有时间能好好静下心来想一想事情了。
连着四十八小时的快节奏生活,让我有点措手不及,身心俱疲了。
过惯了闲散生活的我,突然被卷进这两个痞子姐妹的生活之中,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虽然说我自己本身带有点痞气,却从来没有想过会进入到她们的生活圈子之中。
好歹我也是读过几本圣贤书的人,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向来嗤之以鼻,除了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还会做些什么?像这种垃圾,迟早应该灭绝!
记得以前,我在大街上看见这帮人时,总会暗地里冲他们露出鄙夷的神情,还顺手做个中指上翘的动作——当然,只是暗地里。
可是,虫昨天的一句“咱们”已经毫不犹豫地把我拉进了这个“垃圾”圈子之中。
这代表着,我今后在街上溜达,同样会有人对我露出鄙夷的神情……还带个中指。
我仔细回忆着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我没有和莎搭讪的话……
莎……
不知道莎现在怎么样了?
我抬头看着蓝天,有一朵云的形状似乎变成了莎的样子,正在天空冲着我笑。
不知道拘留七天,可不可以去探监?
不是监狱吧……
哎,我对这一切,丝毫不熟悉,得找个人带我去。
我转头看了看虫,算了吧,看她昨天的反应,就知道求她不如求己。
或者小波可以,他生活阅历也挺丰富的,据说也进过好几次局子。
他讨厌的是虫,不知道对莎的印象如何?莎是虫的姐,他应该会一视同仁吧……
不管了,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都一定要让他带我去看莎。
再怎么说,我也是她男朋友……
一想到“男朋友”这个词,一阵愧疚涌上心头。
我算是个合格的男朋友吗?挂着这样一个名分,却跑去和她的妹妹鬼混,虫说得真对,亏我还自诩为“好男人”!
我摇摇头。
我记得,以前和小鬼在一起的时候,我对身边的美女通通视而不见,心里面总觉得小鬼才是天底下最美丽最善良最可爱的女孩子。呵呵,初恋少男的心啊!现在想想,那时真纯洁。
可是和莎在一起之后,我想的,却是恨不得全天底下的美女尽归我手!
这就是失恋过一次之后的心理变化吗?
男孩真心爱过一次之后,再也不肯全心全意去爱第二次了吗?
我把叼着的草一口一口地吃掉,咽进肚子里。
真苦,呸呸。
这种苦味,和我现在的心情倒是挺像的。
我自嘲地笑了笑。
我不想变成花花公子,不要做花心大萝卜……
我现在都搞不清楚自己究竟爱的是谁。
小鬼?莎?或者是虫?
在刚认识莎的时候,我只是把她当做廉价的替代品没错,那个时候,我心里还是爱着小鬼的。
直到莎踮起脚尖为我拭掉脸上的雨水那一刻,我恍惚间认为自己爱上了她。
我是一个轻易就会被感动的人,谁知道当时是不是被热血冲晕了头?
和小鬼将近半年的感情,怎么可能在那一瞬间就被冲毁?
可是我为什么听到“莎是个小姐”这件事时,又表现得极其冲动,甚至将卫生间的玻璃打碎之后都感觉不到疼痛?
是不是因为感觉被她耍了,内心承受不了耻辱?
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或许真是这样也说不定……
哎,好糊涂,动什么不好,偏要动感情!
那虫呢?为什么我和她在一起会觉得很快乐?
蝴蝶飞飞(2)
不得不承认,虫带给我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