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嘴的老国王
——谬西《嘟嘴的老国王》
印象中,你的父亲是怎样的一个男人?严肃或者温和、强硬或者软弱、“圣人”或者“魔鬼”?他或许总是表现得十全十美,尽管这伪装出来的“自以为是”常常让你私下里乐不可支,但总体上,你是否依然必须承认他是与你那么不同的两个“个体”——你对他充满畏惧,那么不了解他,正像你常常抱怨他并不了解你一样。于是,你渴望走近这个男人,你想知道他年轻时候的故事,想知道他当年是如何的追求你的母亲,想知道他是否与他的父亲相处融洽,甚至你想知道他是不是也正在为什么而害怕、担忧,就好象你害怕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和成绩单那样?
“父亲”,这个对中国孩子而言,一向来代表着“权威”与“真理”的角色在谬西的新书《嘟嘴的老国王》中得到了颠覆。这个将近五十岁的老爸爸用键盘和鼠标书写下了一个“父亲”、“丈夫”、“儿子”、“兄弟”以及“人”这总总“社会身份综合体”的生活感言。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位父亲:他大大咧咧地承认自己年轻时候曾经有过的种种不良习性,并且大方地承认儿子比自己当年更加优秀。尽管你“胆小”、“早恋”、“偷看A片”、“骑车超速”……但“不要相信那些我骂你的话,其实你什么都比我好,连感情也固定得比我早。我在你这个年龄时没有你母亲说的那样完美,我重修、日夜打麻将、追女孩、玩乐器、抽烟还会喝酒……我那时跟本不知道自己未来在哪。今天我骂你找不到未来,就像是当年你爷爷骂我一样,我只是在尽责罢了,我猜你爷爷当年也是在尽责。”(《给儿子的一封信》)多么可爱而陌生的坦白!我想,也许很少有正在做父亲的人能够对自己的儿子如此直言不讳,但是我相信每一个父亲在他年轻的时候也确实如同自己的儿子一样,有数不清楚的臭毛病。其实,甚至不只是专门“为反省而反省”的自我解剖,书中的“谬西”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在他的叙述中已经是如此毫不在乎地展现给了读者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父亲形象,甚至让我的父亲在阅读完全书后也无法隐忍地大摇其头,表示出对于作者如此不拘地公开了所有父亲暗自结成同谋的秘密的愤慨。我父亲的愤慨从第一章的第二节就开始了,在得知儿子因为超速行车而住进医院手术的消息后,“我披上衣服拿了钥匙就要出门,车刚发动就发现正好有一部该死的轿车挡在我车库前,没挡多少,他的车尾大概有十公分左右让我正好出不去。女人说她去试着找找车主,总就在附近不远吧……在女人尖叫中我用车头把那车硬往旁推了十公分,老子TMD就用两千三欺负你一千六CC怎样?王八蛋的,没教养的家伙,你妈没教你停车时别停在人家门口?”(《我的坏脾气》)看到这段的时候,我父亲说:“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每个男人都会这样做,但是他怎么能就这样写在书里面呢?”在我父亲的印象里,凡是写在书里的文字都是非常慎重的,即使在这样非常的情况下,“我”也应该“有教养”地听从“女人”的话去叫来车主。我的父亲与谬西差不多是同一个时代出生的人,只不过父亲没有离开过中国大陆,而谬西生活在台湾,但是父亲依然认为中国的男人是不该这样的,特别是中国的“父亲”。我知道在我父亲的心目中,朱自清先生《背影》中的父亲形象才是代表着中国传统的,那个“寡言少语”、“执着”、“含蓄”的男人才可称得上“父亲”。我父亲忿忿地说:“这样的人怎么可以成为父亲?”但是,我分明在这段文字的最末尾看到了这样的一段话“走出病房门后我感觉胸口塞了个东西,很难过……我转过头回到病房,女人没拉住我。站在门口我低声地告诉儿子:‘这辈子不要让我再在医院碰到你,你给我牢牢的记住了。’”也就是这段话,让我清晰地感到了中国父亲根子上的那种深沉的爱的表达。
但正像很多的人、很多的感情一样,属于父亲的爱的方式是多样的。所以,在《嘟嘴的老国王》中,我们也看到了很多不同面的谬西。对已经长成了青春少年的儿子,谬西是这样书写他的“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你是不会看到这封信的,我想,就算是我打印出来送到你手中你也不会有耐心看完的。你是个从不读书的家伙,别说是文学、书信了,甚至连教科书你都无心浏览,所以在这方面我完全没抱有任何期待。我写这信是我个人的行为,一切与你无关。”(《给儿子的一封信》)每次读到这里,我都很同情这个小伙子。看你把你的父亲失望成了什么样子!竟然用这样一种生硬的口吻和你说话!但是,同时,我也忍不住“噗嗤”一笑,瞧这父亲假模假式装出一付无所谓的态度,可笔触仍是那么急切地要和儿子沟通,想拯救儿子进入“正途”,虽然他也清楚这个“家伙”现在正是一身嬉皮打扮的和几个狐朋狗友在高速公路上飚车呢。
但是,翻过几页,就出现了《豌豆公主》的标题,这个“善变”、“不公”的老父亲竟然用一种可以让奶油融化的笔触写起了自己才六、七岁的小女儿,并且满怀着爱意地称呼她为“我的小公主”,还得意洋洋地自封为“老国王”——真让人感叹这种转变的迅速。他是这样殷切地表达了对于“小公主”的宠爱;“在公主身影浮现的第一时间我的生物雷达就将她给死锁了。”在我的记忆中,类似这般的描写一般较多地出现在爱情小说中。这让我相信对于男人来说,最深切的爱除了给予母亲、妻子之外,最可长久且最无私的可能就是父亲对于女儿的感情了。
由于本书在笔者成文的时候还因为种种原因尚未在中国大陆出版(相信在2005年的暑假很多大陆的孩子也能看到这位父亲“自作多情”的“窃窃私语”),所以,对于本书的各类评论在网络上还是遍寻不见,这让我多少产生了与谬西先生独自对话的奇妙感觉。因为他是如此不同的一个父亲,与我知道的所有父亲都不同,与我的父亲也如此不同。所以,“与他对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轻松的,仿佛他不是一个远在台湾的作家,而是我某个同学的爸爸,那样活生生地讲述着我们正在经历的事情、正在烦恼的问题、正在思索的命题,而且,毫无疑问的,他是那么了解我们这个年龄的青年。
而且,在我的想象中,我们谈话的地点就是在台湾的高雄,在那幢三层的“半郊区”的宽大的住宅,他斜靠在沙发上,抱着那只叫作“小小”的长毛杂种黑狗, 侧着脸,微笑着对我说:“‘在我的一生中,谈恋爱的次数多得无法数算,这其中有单恋或被单恋,有一对一也有夺角混战;有清纯到只吃吃冰拉拉小手的,有半清纯沾沾小嘴双手不大老实的,当然,也有很多是限制级不太清纯的’(《稚爱》)……那么,你开始恋爱了么?”
有人问我为何在如此繁重的工作下还要写小说,他说他或许能理解我那小小可怜的虚荣心,因为无论你写的好或坏,多少都是弄到一些掌声的。只是他不能了解,难道我无法在我目前的工作上得到满足吗?我一向是个工作狂,每个人都认为我乐在工作,现在看来似乎又不全然如此。
我兴奋的告诉他,我就要出书了,有人认为我不只是个“会写字”的人,还认为我是个不赖的作家,我想,我只是年轻时入错了行。不过我跟他都清楚明白,真要拿写文章来维生简直是疯了,写作这玩意最多只能算是个娱乐。
我承认我应该是真的有这么些虚荣心,比如我本来只写“文艺类”小说,现在换到了读者较多的“科幻类”,这样一天就增加了至少三到四百位读者。说到这开始有些怀念当初写“晴色小说”的光荣岁月了,无论是读者留言的互动或浏览数(一篇文章数万)都跟文章本身一样让人兴奋。
我朋友又开始质疑了,他是个爱抱怨的人──写那些有掌声的文章也就罢了,你这回又开了个杂记类?写的方式又很放纵,不少地方写着写着就莫名其妙离题了……我很难说你这些能算好文章,简直是不值一看,你认为这些玩意真会有读者想看吗?
这文章说是日记,却又不像,日记起码应该是忠实的,点滴记录批判的。那说是社论但也不对,因为文章内容几乎没有时效性,天马行空想到哪写到哪。这文章就像是在纸条上到处乱写的小句子拼成的,像是一些无意义聊天时的录音,中间还夹杂着上厕所的时间。
是的,写这些杂记的本来意义就是——不打算赋予任何意义,这些文章本来就是给认识我的人看的。
杂记,有一类像是《培根论文集》一样的文章,说理清晰,此为传世之作适宜收录在国中小课本中,或当作牧师、高僧讲台宣道的脚本。另一种是类似于《蒙田论文集》(近多译为散文集,事实文体也较类似散文),蒙田在自序时就已经讲清楚说明白了,他这文章不是给一般人看的,是传家用的。
所以我习惯将杂记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传世,另一是传家。《雅舍小品》算是哪种呢?在我看是属于传家之类吧!林清玄先生的文章大概就是传世类的。而写传世类文章的作者多像培根一样,也像耶稣告诫门徒有关法利赛人时说──要听从法利赛人一切的训诫,却千万不要学习他们的行为。
我写的“随笔”呢?既称之为随笔想必就绝对不是传世之作了,因为无论在好或坏行为上我都没有值得称赞的地方或独到的见解。就像蒙田所说的,我的文章是给那些认识我的人能更清楚知道我是谁,那些不认识我的人看了这文章自然是要摇头的,甚至会对其身心产生身心上的害处。
在写这一系列杂记时我不太想去注意主从架构、文法等等……因为不太可能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