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能穿能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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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能穿能脱-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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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个奴才还要选拔,这王府还真够装逼。
  “一百零七,嗯,不好意思,我昨天就忐忑不安,一紧张把本来就打听不全的选拔具体情况都忘了,再加上我记性也不太好,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下。”我握住革命兄弟的手,双眼真诚无比。
  从一百零七的只言片语可以推测,这一百零八是个孤儿,和穿越前的我倒挺像,那么我就不用费心去瞒他的父母了。再者他又寡言,大家都是昨天才认识的,那么在这里也不会有什么熟人。我现在只要弄清楚当前的状况,便可以暂且伪装下去,至于其他,像所处的朝代,地域什么的,以后慢慢来还怕搞不定。
  一百零七不疑有他,一开口,还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大体情况就是原来这院子名叫丛芜院,属于八王府,里面住了一百零八人,为了方便统一管理,都编了号,从一至一百零八,他们是昨天到这里集合今早将参加应聘的无业低文凭人员。招聘会分三种,文,武,杂。能文的入文署,招五人,分配去书房、藏书阁、账房一类的地方;能武的则入武署,招十四人,依武的情况分做内、外护院,内护院当然是选武艺比较高的;杂分类比较多,总体就是热爱劳动家务在行的,招九人,入杂署,被分到净衣所、厨房一类的地方。签合同时会有一两银子的签约费,之后再按具体工作派工资。听他的口气这签约费还挺多,他就是为着这一两银子来的,为了给他相好大妞儿(用他的话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姑娘)治病。
  我现在身无分文,嗯,如果能够当职,也不失为一种出路。
  一百零七说完没多久,就听到一个欠扁的声音传来,“哟,这不是一百零七吗,还有闲功夫在这里聊呢,马上就要选拔了,不知某些人是不是做好了卷铺盖走人的准备所以无所事事啊?”
  一百零七一听,脸立马变了色,“不要挖苦我了,为了大妞儿,我一定得入选。”
  走过来的那人长得不错,不过怎么看怎么别扭,一个大男人,生得像个女孩子家般秀气,唇红齿白的,说话还刻薄,完全不是我喜欢的那型。看样子他和一百零七是老相识,不,是老对头。
  也许是见我在打量他,他瞟了我一眼,又低头看了我的衣服。
  衣服有什么好看的,我也看了一眼,诶,别说,先前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每个人腰上上都挂着个小木牌,上面写着数字,我的上正写着“壹佰零捌”。原来大家都是靠牌子认人啊,虽然容易,可这数字数字称呼起来,跟牢犯似的,也怪别扭了点儿。
  “哦,一百零八,是你啊。”什么是我,你压根儿就不记得我是谁好不好,刚才还要用看腰牌的。你看,我也看!
  我微笑着走过去,掀起他的牌子来,左右瞅了半天,轻轻放下,“原来是三八兄啊,幸会幸会!”
  他是三十八号。
  一百零七一听乐了,不过忍着没笑出来。
  那三十八修养倒很好,没当面发作,只扔下一句话:“别高兴太早,就你这样,也只能逞逞口舌之快,想入王府,笑话吧。”说罢走人。
  我怎么样啊我,为了今后的生计,我怎么着都得入,何况我能文能武,仪表堂堂……
  慢着,我还不知道这一百零八长什么样呢!
  赶紧拽住一百零七的手,“一百零七,这里有没有镜子,我想再整理整理自己,等会儿一鼓作气参加选拔。”
  “你傻啊,镜子怎么是我们用的起的。那边有口井,你打通水照照吧。”
  水也行,我满心紧张地对着水面看去……
  长吐一口气,这一百零八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
  普通的长相,虽然和我施人凡的英俊潇洒差远了,但是看上去还算舒服。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一个家奴,能长得多好,刚才那个三十八除外。
  有一点,他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正是少年到青年过渡青葱模样,这样一来,我算是白捡了六、七年时间,这点我还比较满意。
  “我说一百零七,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不用以数字相称啊。”
  “入府当职了就可以用自己原先的名字了。”
  “那我们私底下直呼对方名字也没问题吧,你叫什么,多大了?”
  “常庚,十六岁。那你呢?”小常庚很听话的回答了问题。
  我嘛,既然来到了新的世界,就要开始全新的生活,所以,我得取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我叫施乱红,比你大,十七,你得管我叫哥。”本来想说叫独孤乱红的,可我总不能忘祖欺宗吧,姓就留着好了。
  “乱红哥!”
  “常庚弟!我们一起努力入选吧!”不光这样,从今后我施乱红定将成一番大事!
  “嗯!”
  
  犹记少年无多憾,惟道乱红欲天高。
  





☆、文选

  招聘会时间到。
  只见陈管事和另两个管事模样的人慢条斯理地从院门进来,分开站好,那架势怎么看怎么像阅兵。
  陈管事清清喉咙,指着另两人中一穿黑褂的道:“这是熊管事。负责武选。”又拍了拍余下穿土色褂子的说:“这是李管事,负责杂选。”
  那熊管事身材高大魁梧,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的。而那李管事生得尖嘴猴腮,看上去比陈管事还令人讨厌。之前没注意,这才发现陈管事穿的是深蓝色褂子,看来不同部门的衣服不一样,而且这陈管事应该是头儿。
  “至于我,就负责文选。你们要讨哪个署的职,就跟随相应的管家去参加选拔罢。”陈管事大手一摆,众人便自行分散开来,寻自己的主儿去了。
  身旁的常庚握握我的手:“乱红哥,我走了,你也加油!”说罢朝那李猴子走去。
  武斗的事多伤身,搞不好弄个残废死亡的,在这法制落后的古代可是哑巴吃黄连,连个人身保险都没有,杂嘛,累死人,又不易升官。嗯,我已经做好打算,迈着坚定的步伐朝陈管事走去。
  作为现代人,而且还是大学毕业的本科生,站在众巨人的肩膀上,区区文选,怎么可能难得倒我。最重要的是,这陈管事是管事里的头儿,那就说明文署里的人最有权势。总的看来,参加文选是最明智的选择。不过参加文选的人倒不多,也是,只要有点文才的书生,怎么会甘心放下圣贤书而当一个下人呢?古代的人果然没有现代人懂得变通,在现代有钱有权的是老大,谁会管你是干什么的。
  待我入队站好,一眼便瞅见三十八那张白嫩的小脸,啧啧,如果他是个女孩子,我绝对把她考虑在我的猎艳范围内,可惜啊……
  三十八也看到了我,眼睛一翻,直接视我为空气。
  陈管事一声令下,“参加文选的跟我来吧。”说罢就带着我们一行人去往另一个院子。
  “你们既然选择了文署,想必也有些功底,但考虑到你们的实际情况,我当然也不会太为难你们。”陈管事很有主管派头地背手说道:“这次的选题就是以这院中花为题,作一句应当前时节的诗即可。每个人把自己的诗写在纸上交过来,附上自己的编号。笔墨纸砚在那边,半柱香时间内交给我。”
  用一句话来形容我此时的感想,就是三个字——死定了!
  是是是,在穿越小说里随便引用一句名诗来就可以蒙混过关,说不定还能被誉为文学天才,我知道很简单没错。
  可首先,你得记得吧,再者,你记得还得会写啊!
  从小就紧握铅笔钢笔圆珠笔中性笔的我,只在小学时接触过握毛笔的方法,一写字不就露馅了么!
  已经有人走到桌子旁边奋笔疾书了,完后满脸得意地交了卷。
  有第一人,就有第二人,没几分钟,已经有一半人完成。
  算了算了,就算字写得不好,也不是没有胜算的。
  我走到桌旁,三十八正在写,嗯,就依葫芦画瓢,装装样子给陈管事看好了。
  现在应该是深秋,院子里的花差不多都落了,应该写一句关于落花的诗。我又不知这里处于什么朝代,那,清朝的诗句最保险,虽然比不上唐朝的,可绝对不会被告侵权。嗯,在我的记忆里,清朝的落花诗,有了,真是走运,那句诗不但好记还好写!
  我大笔一挥,就写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虽然整体效果确实不怎么美观,但文采够好,嗯,成了。
  我也雄赳赳气昂昂地把作品交了过去。
  陈管事盯着我的诗皱了皱眉,我连忙解释:“陈管事,小的知道自己的字写得不好。可小的是个孤儿,从小穷困,买不起纸笔,只能用树枝在土上写,所以毛笔字写得很难看。小的是真的很需要这份活计啊!”说罢,抹抹脸。
  陈管事瞅瞅我,又看看纸上的诗句,最终宣判了我的命运:“诗倒是写的很好,若不是这字,今天所有人里你的表现应该是最出色的。罢了,你一会儿去藏书阁报道吧。”
  “谢谢陈管事,您的大恩大德小的这辈子做牛做马都不及报答!”我极尽感恩状,就差没跪下磕头了。
  直起身,恰好瞅见三十八别扭的脸。
  
  等所有的人都完成了,陈管家从二十几张纸中抽出几张,“三十八。”
  “小的在。”
  “你是表现最好的,去书房任职。平时打扫整理书房,王爷在书房时还负责伺候王爷。”
  “是,谢陈管事。”
  “你叫什么?”
  “回陈管事,小的叫式玦。”
  擦,三十八有两把刷子啊!
  “六十九,一百零八。”
  “小的在。”
  “你们俩去藏书阁,主要负责整理保养书籍,还有藏书阁打扫。提调书籍也是你们的职责。”
  “是,谢陈管事。”
  “自报家门吧。”
  “小的叫万安。”
  “小的叫乱红。”
  最后两个人则被派去账房了。
  文署和杂署的人住在丛薰院,而武署的则住在隔壁的丛英院。常庚也被杂署厨房录用了,于是皆大欢喜,更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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