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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才对SM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虽然不后悔自己涉足SM,但对SM给我留下的遗憾和透射出的问题,让我从新审视它。SM的本质特征是主奴双方的不平等关系,而如果M不能自立,过分依赖S的话,结局会相当悲惨。因为由S随心所欲掌控一切的局面,最后会使M非常被动无助。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愿的不平等?SM研究前驱福柯(Fotcault)在研究中提出了一个“性快感的非生殖器化”的观点,即SM使得性快感与生殖器官相脱离,表现为身体的性感机制的新格局,性敏感带的重新布局,打破了生殖器官对性快感的传统独裁。一个耳光,一鞭抽打,一个对女王玉足的亲吻,能让奴隶感到SM中的受虐快感,这是性快感刺激从生殖器刺激到肉体其他部位刺激的非生殖器化。一个轻蔑的眼神,一句羞辱的话语,一个羞辱的举止,能让奴隶感到SM中的受虐快感,这是性快感刺激从生殖器刺激到精神刺激的非生殖器化。
但男女对SM的看法上可能有区别。无论男女,找SM的另一半,都有原因。我找S是从“性”趣开始的,因为罗媛春太美,太出色,在我没有任何设防,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被她俘获。我原以为罗媛春是个性情中人,找SM的另一半是〃 情〃 趣第一,因为在许多女人看来,爱情和性是一致的,性由情发,情欲合一,方能消除性的原罪感,体验到性的快乐。起码罗迎春,张琳丹和白小月都是这么说的。这种现象不难明白,因为女主也好,女奴也罢,首先是女人,情〃 趣心理正是女人普遍具有的心理。顺理成章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施虐欲或受虐欲。但现在看来,当初罗对我也许有情,但很快就没有情了,我对她只剩下使用价值。爱情是爱情,性是性,两者是完全可以分离的。早几年,我就已经意识到,我既不能从她那里得到性,更无法得到爱,我只是她的一件财产。
但SM中有〃 情〃 吗?这种情是爱情吗?SM中能有爱情吗?
现在想想,根本没有。也许从一开始,我就被罗媛春利用。由于不注意心理健康,一时误入迷途,而她利用我的无知和年轻,将我的思想奴化,为的是她的淫乱和生活舒适,其实她是个非常自私的女人,非常疯狂地压榨我,蹂躏我,糟蹋我。我只是给她提供一时性刺激的工具和供她舒适的物品,有时,我真觉得自己像她的电动阴道按摩器,也许都不如。
我在罗媛春手里的经历是人类虚无主义的当代表现。精神迷惘,信仰迷失,无节制的享乐主义与自暴自弃的堕落混合在一起,使得我们的精神灵魂沉湎于肉欲物化的生活而难以自拔。
SM关系的确可以分为两大类——游戏类和生活类。对于“游戏类”来说,SM是游戏。双方游戏内是不平等的主奴关系,游戏外是平等的关系。进程中之情和进程外之情是两回事。
对于“生活类”的SM同好来说,双方生活中的时时刻刻都处于SM进程中,就无所谓“戏内”“戏外”之分了。对〃 游戏类〃 的同好来说,SM双方是人,不是机器,长期戏内戏外角色变换,很难拿捏把握。而双方的长久戏外的情人关系,妻子关系,朋友关系相处会使得SM变味,以至于M难以在戏内找到M的感觉。S难以在戏内找到S的感觉,难以下手虐待或者出口羞辱。
对〃 生活类〃 同好来说,一开始,一个S可能会因为爱上M而同意和M建立7/ 24式主奴关系,这种关系中的M已经失去了其男人特质,完全是个奴隶了。一个女人对一个整天处于奴隶地位的失去男人特质的男人的爱情会长久吗?不可能。
“生活类”国外叫lifestyle,就是24*7式男奴,也就是现实中的家奴,这类的SM也可以叫虚拟中的“精神控制”(国外叫mind…control)。“生活类”中有情吗?要有是什么情?可以肯定的是,“情”被排斥在外。
其实,我早就对主人没有了情的要求。对于M来说,需要的是一个时时刻刻高高在上的女王,一个对其视若无物,肆意虐待羞辱的女主人,一个对他有爱情的女主人不会让他体验到这种感觉,而这种感觉正是他说追求渴望的。后来我成了她的“狗奴”。我俩的关系成为主人对狗之情和狗对主人之情。是主人和宠物的那种“情。”再后来,我成为她的“厕奴”,我们的关系成为是主人对厕所的感觉和厕所对主人之崇拜。不错,“不平等”关系,才是我们俩关系的内核。我们之间的情是单向的,我对她有情有爱,而她对我一点也没有。
换句话说,双方不平等关系的根源是这种“崇拜”之情。双方的不平等关系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奴隶将自己变成非人,如动物或家具或厕所,主人依然是人。
从感情上说,人是有感情的,不是精确的没有感情的机器。我做她的厕所,做她的夜壶,那是出于我对她的爱。我误以为我在爱,但现在想想,这是很大的误区。我的结局是SM的悲哀,还是人性的悲哀?
我是因为爱她,才做她的家奴,她却不是因为爱我,才让我做她的厕所。之所以有“生活类”的主奴关系,可能是因为“欲”,一方需要这种关系满足自己的“受虐欲”、“顺从欲”、“受苦欲”,而她也需要这种关系来满足自己的“施虐欲”、“统治欲”、“享受欲”,双方都从这种关系中体验到另类的“性快感”。
现在我对虐恋的定义是:它是一种将快感与痛感和羞辱联系在一起的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通过羞辱和疼痛感获得快感的性活动。必须加以说明的是,所谓痛感有两个内涵,其一是肉体痛苦(如鞭打导致的痛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统治与服从关系的羞辱所导致的痛苦感觉)。如果对他人施加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唤起,那就属于施虐倾向范畴;如果接受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唤起,那就属于受虐倾向范畴。虐恋关系中最主要的内容是统治与屈从关系和导致心理与肉体痛苦的行为。虐恋的行为,无论是施的还是受的,也无论是真实的、模拟的、象征的、以至于仅仅属于想象的,在发展成熟后,都可以成为满足性冲动的一种方法,可以不用性的交合,就获得解欲的效用。
的确,女奴对男主的“崇拜之情”符合男权社会下女人对男人的性心理,男主对女奴的“疼爱、呵护”之情。如果说男主女奴关系是男权社会下两性性关系的正向发展,那么男奴对女主的“崇拜之情”不符合男权社会下男人对女人的性心理,女主对男奴的“疼爱、呵护”之情,女主男奴关系可以说是男权社会下两性性关系的颠倒,是逆向转变。正因为如此才更加刺激。
女主男奴双方的关系是逆向转变,双方SM进程外的关系和SM进程中的关系形式上完全不同,使得双方会产生戏内戏外的巨大心理反差,不容易达到戏内戏外都是戏,“灵与肉”的完美结合的美妙境界。
但我认为,SM的基本特征就是双方自愿,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法律没有干涉SM的必要。SM是人的一种性取向,是人的一种性活动方式,是人的性权力,性权力是一种人格权,是应该受法律保护的权力。
虽然M受到S最无情的蹂躏和折磨,但一切都是自愿的,在法律上,我没有权利向罗媛春讨回公道。因为从一开始,我已经放弃了那个权利,而这种放弃是SM游戏的核心。说到底,SM是游戏,也只应该是游戏,它可以为富人们提供新刺激,也可以成为穷人的游戏。它虽然可以成为富人的生活方式,而不应该是我们穷人的生活方式,因为穷人没有资本。
离开罗已经10个月了,我每天省吃俭用,但一个月也要花掉400元,罗完全可以给我一个工作,可是她不给。她是那么残忍无情。但是,她又为什么不能这样对我。我甚至可以想象7年后费宁的下场。当他被罗媛春玩残了之后,肯定也是被抛弃的命运。
开始几个月,我一直在责备自己。我曾经被那么出色的女人包养过,也许是我没有珍惜,没有尽心尽力地伺候她,可是我能做的都做了,应该说一个人不能做的我都做了。也许我一开始就不应该认识罗,渐渐地,我对她产生了某些怨恨,她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但是,她又为什么不能这样对我。这不是我开始时一直渴望的吗?
我翻开一本厚厚的日记本,里边有我对罗媛春日常性生活的认真地记录。当时出于无事可干,我记载着2005年5月到2006年4月底她的详细性活动:全年她共性交294次,同雨轩78次,迈克39次,达伟16次,简仲年13次,李刚11次,X秘书长7次,X副省长3次,X副市长3次,美国何2次,教授2次,X厅长2次,俞局长3次,汤姆3次,迪克4次,小光2次,程行长2次,刘总1次,陈总1次,夏厅长1次,另又野遇7次;同她的奴隶也有性交记载:叶XX2次,段2次,陈峻卿3次,同我0次。同柳馨馨17次。我对伺候罗媛春的活动也有详细记载:为主人大便后舔净肛门192次,吃下主人的“全便”3次,为主人小便后舔干净127次,喝主人小便316次,挨主人鞭打4次,为主人性交后直接舌头清洁下体94次。伺候主人女奴柳馨馨小便42次,为柳便后舔肛46次,伺候保镖何艳华小便63次,舔肛76次,伺候主人女友张琳丹用厠3次,苏阿姨2次,郑曼丽1次,付莎莎2次,伺候主人的姐姐罗迎春用厠6次。
其实,最后一段时间,罗媛春并没有忘记我,每隔几天就要让柳馨馨下来喂我一次。同性恋的柳馨馨是个格外爱干净的女孩,只愿意在我脸上撒尿,而不太喜欢在我嘴巴里拉屎,但为了执行主人的命令,她还要偶尔在我的嘴里大便,但主要是用我为她舔肛。…
说来也怪,每次躺在那个箱式便椅里服侍主人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