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了什么 … 错过了什么(4)
错过了什么 … 错过了什么(4) 也许是我长大了吧,所以对前途未来有了自己的认识,有了目标。努力奋斗不一定取得预想的成绩,但是好的成绩一定要靠自己努力。在电话里我给云作霁林都说过这句话。
从她口中,我得知云作说我变了,变得有些麻木。我想,其实我是真的变了,好听点叫识实务者为俊杰,不好听点为了苟且和他们好学生一样。
朋友在我心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除了云作和霁林,我在省城一中的朋友也是。她说我不够关心她,整天只和那帮朋友在一起,于是她提出分手。我说好。
在操场上,我一个人踢球,泪水和汗水一起流下。其实当年肖翎旋走的时候我也哭过,只是别人都不知道。
事情的结果真的令人痛心,我去秋水第三监狱看过霁林,他说他从来不恨云作,他一直把云作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至于扶蓉,他说他也很喜欢她,只是这几个人之间的关系他没处理好。
霁林和我说话的时候还笑笑,根本没有把这个地方当监狱。
霁林出来的时候给我打过电话,他说他要走了,永远离开秋水,去河北上私立高中,接着就挂了。我再打过去的时候对方告诉我那是长途车站的公用电话。
霁林,就这么我行我素的离开了。
扶蓉住院的时候我也去看过她,和我爸一起去的,我告诉她,霁林走了,云作也走了,可能都不会回来了。扶蓉把头埋到被子里,可能哭了。
那天看到一篇文章,上面写到,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和进入,于是看到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有人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又都记住了……看不见的,真的不存在么?记住的,真的永远都不会忘了么?
记得很小的时候,老师说,我一巴掌把你扇出去,当时看老师的样子,想笑不敢笑,如今想起来,敢笑却又不会笑了……
错过了什么 … 真的青春了
错过了什么 … 真的青春了 青春到底是什么呢?应该是个过程吧,期间,感受爱,感受恨,感受原谅……
路过安大略湖畔的时候看见了多伦多电视塔,我突然想起了上海的东方明珠,那年,在东方明珠下,有个嘉年华……
多伦多的大雪似乎没有停止的意思。严伯伯热情地带我到他家。从那天开始,我将要进行为期一年的语言培训。
每每破晓之时,我都望着白茫茫的雪松恣情。现在的秋水,也许正金乌西坠吧。雪停了,出门走走。出门碰见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金发女孩跑步溜狗,她很自然地冲我挥挥手,我礼貌地笑笑,然后蹲下来看她的斑点狗。她用流利的英语和我说话,但是我听不懂,只好告诉她我刚到多伦多,英语很烂,听不懂。她点了点头,说她叫简,住三十二号,要我有时间去找她玩儿。我说好。我望着她的背影,很难受,除了在严伯伯家和语言学校,我再也听不到汉语了。
对面的雪松森林在清晨显得无比清秀,让我不禁爱上了这个地方,庞大的精致仿佛真的在一瞬间覆盖了我对伤心往事的回忆。
严伯伯在学校放假的时候带我去了传说中的尼亚加拉瀑布,在茫茫的雪白中,唯有它还是那么雄浑,没有结冰.水气贴在脸上,格外刺骨。站在观光平台上,我想起了一句电影台词:当我站在瀑布前,我非常难过,我总觉得,站在这里的应该是两个人……
三个月后,我收到了东韧的E…mail。上面说,扶蓉已经出院了,在家修养,脊椎的伤还要等半年才能康复。遗憾的是,她这一生不能再跳舞了。霁林在一个月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不过前不久已经假释出狱了。出狱后,霁林去了河北省的一所私立学校读高中。他的手机号码已经注销,至今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青春到底是什么呢?应该是个过程吧,期间,感受爱,感受恨,感受原谅……
成长中的一出戏,无奈草草落幕。
三个月了。我变得坚强起来,不再对青春的散场伤感流泪。
前些天写了一首小诗:
咖啡,调制了深夜的罪;
香味,氤氲了麻痹的胃;
浪费,洗涤掉感情的美;
玫瑰,也不过是带刺的陶醉;
崩溃,直到一无所有不能回味;
会不会,过期的感情可以退?
大脑被麻醉,
把青春封尘积累,
答案无非是错与对。
让霓虹在夜幕享受赞美,
十二小时后看它颓废……
我披上大衣,严伯伯送我去学校。
今天是我十八岁的生日,学校为我组织了一个小型Party。
今天,我成人了!烛光前,我闭上眼,双手合十。
想起一些人,曾经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主角,但现在已经不复追求。一切的一切都像是醒来时忆起的斑驳陆离的梦,谁在我梦里?谁让我无法忘记?
所有的结局都已经写好,所有的泪水早已经起程,却忽然忘了是怎样的开始,在那个不会有回来的夏日……
花开花谢,春秋变幻。终有一天,我们绕回原点,彼此相见,没有别的话可以说,唯有淡淡的一句:哦,你也在这里。
那些寒冷的冬季,冻结了我的破碎的回忆。是我们的紧紧相依,让我苦苦寻觅。
在这万物回春的日子里,没有我的梦想。
启明的时代已经过去,我的青春还糜烂着芳香的记忆……
(剧终)
错过了什么 … 拾起灿烂的青春……后记(1)
错过了什么 … 拾起灿烂的青春……后记(1) 青春沽沽流淌着,我们都在义无反顾的奔驰在前途未卜的道路上。
――题记
1
在键盘上敲完小说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有种成就感!感觉上像是做了件伟大的事。这么长时间的敲击,我的指法已经相当的熟练。我和我妈开玩笑,我说让我现在去练钢琴最起码指头非常灵活。
我的网名叫随风飘曳,大家都叫我随风。不是随处风流的风,而是随意的风。现实生活中,无法做到随意,所以给自己起了个这个名字,只愿在网络中随意。刚开始写小说很随意,可以骂人,可以把自己写的很强悍。小说起笔的时候,我上高一,当时还有两个多月就16了。全部写完的时候是上高二,还有两个多月就17了。回想我这十七年,好像还就写了个小说这点可以铭记的破事,其余没干什么。
写小说的时候比较累,因为思维跨越了很远,回到了别的时空,努力去搜集当时的记忆。那时我说,我是在荆棘丛中与记忆赛跑,如果我能冲过终点,我一定是伤痕累累的。
唯一可以支撑我写下去的是曾经的记忆,那些玩世不恭天真烂漫的记忆,写着写着仿佛就回到了小时候,一起放声的谈天说地,一起轰轰烈烈的逛荡。为了那些一去不复返的记忆,我竟然洋洋洒洒的涂鸦十几万字,想来都觉得自己很不容易。
小说写完后,万老师告诉我要写后记。当时我的第一反映就是后记怎么写?写什么?想了半天,决定在后记中写写我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书中的原形,再写写这个小说的创作经历。
2
习惯了叫他表孙。提起他,第一反映就是瘦。175的个子不足100斤,还逢人必说他初一的时候23公斤的体重保持了一年。
表孙的IQ很不正常,初中时候常常挥斥方遒说理化老师是个菜。我很早就下过结论,他是块学理化的好料子。果然在今年他不负我望,很酷的弄了个全国性科技创新一等奖。
想起他,就想起了当年一起牛B闪闪的在学校里做些自认为很酷的事情。那次表孙有事回家取东西,在车棚看见了一辆没有上锁捷安特。于是锁上自己的车子,骑上那辆就走。办完事后他竟然从家里拿了个大锁把捷安特锁在了车棚铁栏杆上。他说,哪有人像我这么拾车不昧!要是别人,早骑走了,让他砸锁总比丢车子强吧!
表孙一直都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芬达,而我喝百事。然后我们就在高大挺拔的白杨树下并肩行走,漫无目的的找饭馆吃饭。很多个傍晚就是这样被白白浪费掉。要是吃完饭时间还充裕,我们就在精品店里翻找学校里从没有人用过的东西,找到了不管好看与否,都高兴的要命。那时候,生活真的过的很简单,很快乐。我当时对表孙也特崇拜,我问他为什么每天都这么有劲。他很不在乎的说,生活永远都是灿烂的。
初中毕业,他去了郑州一中,并且感到了压力。对于一向很自以为是的他来说,算是一种打击。到现在,我们分开有两年了。我对其他朋友说,表孙变了,变的没有锐气了。后来他郑州的朋友说,他知道你们说他后很严肃的想了一个晚上他到底变了什么。我说,不管他变了什么,他都是我永远最好的朋友。
这两年我也变了,成熟了,嗅觉也强了。我对表孙说,朋友之间的感情受距离远近的影响。表孙给我回了一条短信,他说,有一种东西,即使分隔在地球的两端,却感觉依然在眼前,那就是知己。当时我看着手机屏幕,直到泪眼模糊,手机上的字体歪歪的跳动。
表孙是我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记得当时只写了2万字的时候给他看的。他看完后说写的很真实,很有当年的感觉。我听的出他的兴奋。
小说终稿定下来以后,又是表孙先看。看完他问我,以后还写小说么?我说我写小说靠的是耐心而不是天赋,写这个写的我身心俱疲,估计很长时间不会再写东西了。表孙如释重负的说,我还以为你田原真的热爱上文学了呢,原来精神还是正常的!
现在我会偶尔收到表孙的信,大都是些自习课无聊的破烂。但我还是会对着信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