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 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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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 完结+番外-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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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话莫名就耳熟。

    暮歌又摇摇头。其实只要她继续点头,这次谈话就会那么过去的。可是她不想。子竞是她的好朋友,目前为止唯一的好朋友,她觉得她得对这个朋友有十足的诚意,这样的情感不希望别人误解与错读。

    “老师,我和子竞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池老师突然就有点不悦。“你们这个年纪,对异性存在好奇心。现在说是朋友,将来指不定关系就歪了。不是老师反对同学之间交朋友,可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可能影响学习的因素你们都要适时摒除。”

    孩子们进入学校,学的不仅仅只是课本上的知识,还有为人处事,他们在这样的过程中让自己学会成长,让自己各个方面都有所领悟。不过在这个时候跟老师谈论这个,很蠢。

    “老师,我舅舅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佛祖欲将衣钵传给弟子,于是召集弟子来到讲坛前,手中拈着一枝鲜花面向众弟子默默无语,弟子们不解佛祖的心意,默默相对不断猜测,只有弟子大迦叶看着佛祖手中的鲜花微微笑了起来,于是佛祖也笑了,将衣钵传给了他。我舅舅还说,在芸芸众生中我也拈起一朵花,众人皆笑我痴笑我傻,不解我意,只有一人看我手中的花微笑,于是我也笑了,而这个人最终成了我的知己。”

    暮歌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从容不迫,冷静淡薄,翩翩风度。

    池老师有所领悟,可心里却是恼怒的。叫学生来谈话,谈到最后反倒让学生给“教训”了一顿。

    “老师,我和子竞并不是老师们想象的那种关系。我们都知道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我们是知己。”暮歌还没有蠢到让老师们设身处地为学生们想想,心里的意思表达得很充分,她朝池老师举了个躬,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才多大!居然跟我谈知己!”池老师半天没有好脸色。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带了。”坐在池老师不远处的语文钱老师端着茶杯,笑着摇摇头。想当年,他们哪敢跟老师说这样的话,还跟老师辨什么知己呢,被怀疑早恋,吓都吓死了。

    “都是些成精的孩子。太聪明了。”池老师也跟着摇摇头。

    “这孩子,看着真不错。”得意门生,越看就越觉得顺眼。

    “漂亮,家世也好,听说家里变着法子宠。性子倒是不错,这么小的孩子有这样的气度,可骨子里拗,不好管。”池老师爱恨交加。

    “哪个孩子好管了?贺子竞更难管。”

    周日一早,天还没亮,凌家外头的小院子里停了两部车,其中一台是黑头车。已经被通知周末有同学一起跟他们去潭柘寺了,可看到来人晨歌还是不爽了。

    “咱俩去不好吗?非得叫上不相干的人啊?”晨歌搭着暮歌的肩,心不甘情不愿地往外头走。今天的晨歌穿着一身休闲服,黑色Supra鞋、黑裤子、黑T黑连帽外套,黑棒球帽。这丫还故意耍帅,棒球帽外还罩着衣服的帽子。

    暮歌笑而不语。早晨有些凉,她拉紧和晨歌同款的白色外套衣领,缩了缩脖子。

    “冷回去加衣服啊。”晨歌皱眉。

    “一下子出来才会觉得冷。”

    “冷就是冷,难不成有人出门前还热身啊?”

    责怪的语气,可暮歌却笑了出来。

    “真不冷。”

    “暮歌,早上好!弟弟早上好!”苏乐一见人出来,精神百倍地和暮歌两姐弟打招呼。凌家这两姐弟,真妙。一谦虚一狂傲,一文静一外放,一神性如白色无根莲一似魔性红色彼岸花,一是泼墨山水画一是人间富贵花。

    “谁是你弟弟!”晨歌不乐意了。

    子竞目光掠过晨歌,轻轻点头,然后看向暮歌。今天她连脖子上都挂着条长长的佛珠,手里还拿着本经书。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对他下了什么蛊,每每看她都觉心旷神怡,嘴角不自觉就会上扬。

    晨歌一看苏乐大包小包的样子,嗤地一声就笑出来了。“你当郊游啊?”

    “不是吗?”

    晨歌乐了,憋笑打量天空。“也行,你们去郊游,我们去参佛。”

    参佛?现实生活中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苏乐半会儿反应不过来。他不解地问旁边的贺子竞。“难道我们不是去潭柘寺郊游的吗?”

    子竞轻咳了一声转开视线,顺带很低调地展示了一下手里的《地藏经》,正好和凌家姐弟手里的一模一样。这是暮歌最喜欢的一本经书,也是凌远航最喜欢的,两人总是反复诵读。《地藏经》是一部说明人们生老病死的过程、使人趋吉避凶以改变命运的方法、以及超度去世亲眷令其解脱的因果经。人们自无始劫以来轮回不已,福报的聚集和修行功德的累积是他人无法替代的。此经能使我们明白如何消除业障,以及如何修福增慧,广利有情众生。

    “你知道居然不告诉我!”苏乐痛心疾首。十几年的兄弟就是这么做的!他们仨揣着经书去潭柘寺,只有他背着零食去,跟个傻帽似的。

    战场无父子,情场无兄弟。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子竞是宁可断手断脚也不愿裸奔的。

    “没书也没关系,到时候你可以逛逛寺庙,那儿很漂亮。”暮歌抿唇而笑。

    子竞自然是有备而来的,知道暮歌一直有在读佛经以后自己也开始读了,还变着法子知道了暮歌最喜欢的一本,也开始悉心诵读。和语文英语不同,佛经能请教的问题更多,任何道理都能拿出来讨论,而暮歌的回答也更加欢喜更有耐心。

    暮歌越过苏乐率先朝自家车子走去。子竞跟自家司机打了声招呼让他傍晚再来接,然后立刻跟上暮歌的脚步,经书被他抱在手里,很显眼,暮歌几乎是立刻就找了话题起头。

    “你诵读到第几部分了啊?”

    “第七部分,利益存亡品。”子竞和暮歌并肩而行。从背后看去,一高一纤细,少男与少女,四周的光线柔和了下来,清风习习,异常和谐唯美。

    “不知为什么,最近诵读时会头晕,心里有很多疑惑和杂念,几乎读不下来了。”子竞皱着眉头,低头疑惑的样子很温柔。

    暮歌一听就笑了,转身仰视子竞。“那是因为子竞以恭敬心和忏悔心护念,诵经是取功德,贵在虔诚。”

    闻言,子竞深深地笑开。

    暮歌觉得今天子竞的笑和以往不一样。子竞长得好,浓眉大眼,目光深邃。此刻一笑,竟是惊艳。原来男孩子也能这么好看。暮歌的心绪突然乱了,生生红了脸,看得子竞也痴了。

    四周霎时安静,心头麻麻乱乱的,暮歌觉得自己又要呼吸困难了。

    晨歌站在家门口,挑眉观察了许久。看看贺子竞,再看看苏乐。决定两害相比取其轻。

    “兄弟,我恩准你和我看一本经书。”晨歌搭住苏乐的肩向前走,两人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恩准?苏乐眼角一抽。 

正文 何处惹尘埃(六)
爱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病。

    你看,真的没什么道理好讲的,再怎么理智、再怎么嚣张的人,遇上爱情,统统变得幼稚低能,甚至违背本能。

    按说贺子竞这个人,只有他阴别人的份,哪有他被人阴的时候。可今儿,他却本人狠狠玩了一回阴的。说起来也无伤大雅,就是折腾人。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四人潭柘寺一日游。那个女孩子,弟弟自然不说,时刻粘着姐姐,另外两位也不遑多让。可总有落单的时候。

    潭柘寺这样的千年古刹,深处其中很容易让人心生感触,甚至面对一棵普通的树时都能产生悲天悯命的情愫。当时子竞一个人坐在殿外的栏杆上,发呆。倒是没有想其他的,就是突然想,自己怎么就栽在凌暮歌手里了。本来不识情爱,彼此,才十五岁啊,还是稚嫩的年纪,可却因为她,他在突然的某个瞬间顿悟成仁,甚至有了这辈子非她不可的悲壮。

    时间匀速,能改变一切,可真正让人心变质的却是某个瞬间的心灵冲击。爱情之于子竞,全然陌生。可,狭路相逢,金戈无声,兵不血人,十五岁的少年,突然就懂得了愁滋味,偶尔,竟还发觉已识沧桑。

    “诶,想什么?”身旁的栏杆上突然跳上来一个人。此前充满敌意的凌晨歌。

    子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只是耸耸肩。

    “喜欢我姐吧?”

    “很喜欢。”坦坦荡荡。

    “真可怜。你是别人,对我姐来说,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幸灾乐祸。

    “如果将来我也成了她的家人呢?”不知道怎么,就和这个少年聊起了这些。凌晨歌该是很不欢迎自己的,这个男孩,毫不掩饰自己对家姐的感情,说他恋姐成痴也不为过,甚至近乎禁忌。可子竞想跟他说些什么,这个人,和暮歌流着完全相同的血液,他是暮歌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神圣的存在。

    “那可得问我愿不愿意。”撇撇嘴,不悦,但还是沉住了气。这是个心眼子贼多的孩子,遇到和暮歌无关的人事时,自制力惊人,甚至冷漠冷血,阴狠得不像个十五岁的孩子。

    “关你的事了?”子竞也毫不相让。“愿不愿意是她的回答。而且,这个句话是留着上教堂才问的,追求本来就是一种侵略行为,我不需要她的同意,自然更不需要你的同意。”

    “就关我的事了。她说了,我是她的一切。”其实暮歌的原话是:晨歌,你和舅舅就是我的一切。“她的身体里有两种心跳,她的,我的。”

    子竞不置可否。对于血缘的牵绊,他没有任何异议。可是,有些时候,双胞胎还真是蛮讨厌的不是?

    “请你喝。”晨歌从随身苏乐的包包里掏出一罐可乐,递给子竞,自己又拿出一罐。

    子竞接过来,不疑有他。

    真的没什么可疑的,零食是苏乐准备的,路上也都是苏乐背着,就是到了寺里以后凌晨歌拿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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