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美少年的微妙三人行:再见,彭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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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少年的微妙三人行:再见,彭湃-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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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放下报纸,端起桌前的咖啡细细品尝了一口,说道:“今天画展取消了,既然你是去见纪松也可以理解。过几天找个时间再举办过一次,到时候你可千万别缺席了。”
  “我就非去不可么?”我满脸厌恶。
  “你以为画展是为了谁?我需要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这些人,以后在你的事业发展上面都会有很大帮助的。你都多大了,怎么还这样不懂事!”
  是的,我不懂事。
  从来就不懂。
  我不懂为什么父亲会觉得这所做的一切就是为我好。我的生活被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塞得满满的,而这一切都只因为我的父亲是有名的艺术家,而母亲是商业女强人。我也不懂为什么当别人可以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任何事情时,我却得关在家里花一整天时间去画好一幅素描,又或者弹好一首钢琴曲。我更加不懂为什么我得随着父亲出入各种场合强行记住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并了解他们喜欢听怎样的恭维,又讨厌何种奉承,仿佛他们比我的朋友、亲人还重要。

再见,彭湃  第一章(4)
不过后来我才知道,有些人的生活注定没有太多选择。明白这点后我便懒得再争论了。
  “嗯,好吧。”最后,我还是顺从地答应了,接着摔上房门。
  之后的两天里,我还是照常过着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的生活。两天后便是星期一,我想打电话喊优纪松一起去X大的,按照他所说的今天应该是他作为交换生去报道的时间了。可是整个上午,他的手机都是关机状态,我只好独自前去了。
  一直到下午,我在多媒体教室上课时纪松才出现了。
  周围的很多同学开始窃窃私语:“哇,外面那个男孩好帅啊……”“是啊,居然还开着林博基尼新款跑车,那可是好几百万的车呢。”“他身边那个女生是谁啊?似乎是外语学院的学生吧,真漂亮!”
  我本不打算理会,但是不一会教室外又传来了张扬的喇叭声,连续不断。我心烦意乱,顺声看去才发现原来是优纪松。他戴着墨镜,一身白色的休闲西装,单手扶在红色敞篷跑车门外朝我灿烂地笑。我叹了口气,早该猜到是他了。这么张扬地开着跑车在X大乱跑,还敢摁喇叭扰乱课堂的人除了他也没有第二个了。
  看来,这堂课没法上了!
  明白这点后我收拾了下课本,便从后门低调地离开了。
  纪松挥挥手:“这位是我的,呃……”他微妙地停顿了下,“女朋友。来,上车吧,一起去逛逛。可是我好想念厦门呢?”
  “今天你不是应该来学校报道的么,英国交换生?”我皱眉质问道。
  “昨晚喝了点酒,一觉就睡到现在了。明天再说吧,哈哈……”在他的口中,任何问题都不是问题,只要别搅到他的好心情。我有多少年没见过他忧愁的表情了,我忘记了。
  可我知道,他的好心情大多时候都是停留在表面。
  04
  说起我和纪松,从小就认识了。我的母亲和他父亲有生意上的合作,私底下也是朋友,因此从小我们就被安排在一起。幼儿园,小学,国中,高中……大人们总是说纪松的母亲很漂亮,似乎还是混血,但我从没见过她。因为她生纪松的时候就因难产而去世了。当时我的母亲作为朋友的身份也在场,我母亲说当时纪松的父亲抱着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的婴儿,脸上浮现的并非喜悦,而是久久不散的阴霾。之后的几个星期,他父亲都没再去过医院,直到后来才将纪松领回家抚养。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了母亲这番话的意思。那就是:他的父亲爱他,却也恨着他。
  两年后,他的父亲便决定长期定居香港了,并很快在那边又有了新婚。于是纪松便只剩下一个人。我记得刚到幼儿园的那天,纪松脸色很苍白,呆呆地站在门口张望着。
  “你看什么呢?”那天,我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走上前好奇地问他。
  “我等爸爸,他说过会来接我放学的。”他还是看着外面。
  “吃糖么?”我拿出一根给他。
  “不吃,我爸爸会给我买。”他摇摇头,目光坚定。
  那天傍晚,一直到保姆将我接回去时我还看到纪松一个人站在门口。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之后他的父亲再也没有过来了,他送自己孩子来幼儿园后便搭上了直接飞往香港的航班。
  起初那段时间,纪松还是一直等啊等。我每天都会过去问他在等什么,并问他吃不吃糖。可是他永远都是摇头。后来我也时常会跑过去陪着他发呆。终于有一天他扭头看向我,那是他第一次将自己的视线从铁门外转移到别人身上。他的眼神倔强而认真。他说:“看来,爸爸不会来了。”

再见,彭湃  第一章(5)
那时的我才四岁,愣了半天却不知如何安慰。最后我决定掏出口袋的糖与他分享。
  “好吃么?”他问道。
  “好吃。”
  “我爸爸买给我的才好吃,是全世界最好吃的。”
  “嗯,那我的第二好吃。”
  ……
  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那根苹果味的棒棒糖是我们十几年坚固友谊的开始。
  上了小学后纪松开始飞扬跋扈地跳脱于人群,总是喜欢打架。我也时常会上去帮忙,结果往往是一起鼻青脸肿地回家。而当管家问起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却倔强地守口如瓶。那时的我们认为,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记得九岁那年,他用故作大人的口吻对我说:“彭湃,你是我最好的兄弟。以后我的,就是你的。我也不会让你被别人欺负。”
  现在想想,那时的他只不过是太缺少爱了,急于拿着自己的一点点小骄傲去保护身边在乎的人,以证明即使他的父亲将他长期丢在厦门后,他也并不可怜,并不孤单。
  不知不觉已是很多年了,我和纪松都是大学生了。他不再爱好打架,而是我行我素地过着他玩世不恭的奢华生活。披戴着一身光鲜的他在显赫的家世支撑下总是为所欲为,并没有人看到过他寂寞的样子。除了我。
  “愣着干什么?还不上车。”他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
  “嗯。”我点下头。
  “Hi,你好。你叫彭湃吧,一路上我就一直有听纪松说起你喔……”副驾驶座上的妖娆女生跟我打着招呼,妩媚而娇嗲。一股香水味窜到鼻尖,太浓了。
  坐在纪松舒适的跑车上,便开始听他断断续续地讲着他糜烂的英国生活,以及那一群没有营养成天只会赌博的狐朋狗友。纪松说那群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DAMN”,郁闷的意思。往往在输钱的时候会挂在嘴边。
  考虑到不想让自己做一个高瓦兹的电灯泡,让副驾驶座上的美女尴尬,于是在随便逛了一圈后我便要求下车了。
  “怎么,我才说几句话你就没耐性听了?”纪松回头失望地看我一眼。
  “我还得去有点事,下次找个时间再好好聊吧。况且,你现在更应该……陪陪你身边的那位女朋友不是么?”说着,我推开了门。
  “哈哈,你也变得会顾及别人了!”纪松只好无奈地笑笑,放我走了。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一直都很顾及人的。当然,是我在乎的人,而与我生命无关的则永远会被我冷脸相对。她身旁的女孩不过是个我推脱的借口而已。
  05
  我有些想念我的“王子”了,决定去看下它。
  王子是一条狗,从西伯利亚的雪地里空运过来的纯种哈士奇。第一眼在名犬市场看到它时,它还是只小猪一样的毛茸茸的狗崽,被关在笼子里的它用天真无邪的蓝色眼睛盯着我。仅仅只是几秒钟,我就被蛊惑了。是的,我想带走它。可是我很清楚自己不能这样做,父亲并不希望家里会出现宠物的叫声和满是狗粮和粪便的气味,他的藏书房和私人画廊应该是绝对肃静的,并飘满书香。
  纪松搭上留学英国的飞机后,我还是决定要偷偷把这只狗买下来。直到现在,我已分不清楚当时的我是出于何种目的了,是自己的寂寞,又或者仅仅是觉得它需要我。就如九岁那年的纪松自信地觉得我需要他这个朋友一样。
  我为这条小狗取名“王子”,它所具有的冠军犬血统也完全衬得上这个名字。
  我将王子寄养在一家宠物店里,付给老板双倍的钱,希望他能好好照顾它,并且每个星期都会抽空定时去看它。现在,它已经从一只小猪崽长成了一条壮硕的黑灰毛发相间的大型犬,唯一不变的是那昭示着贵族血统的蓝色眼睛——那是祖先与狼混血后生存下来的后代。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再见,彭湃  第一章(6)
回想着这些,不知不觉我已经来到宠物店门口。
  宠物店不大,就一个简单的店面,装修宣传都只算得上普通。但这也是我当初选择它的原因。我坚信只有这种店主,才有精力和时间做到真正地善待宠物,而不是那种赢取暴利的动物贩子。从母亲那里我明白了一点:越富有的商人永远越残酷。
  老板是个微微秃顶的中年人。此时他正坐在门口抽烟,见我来了,他将烟头熄灭上前来打招呼。
  “又来看你家孩子啦?”他习惯把宠物喊作是主人的“孩子”。
  “嗯,它最近还好么?”
  “呃,最近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有点坏肚子。刚打了一针,现在状况好些了。”
  “这样?真的麻烦您了。”
  “前两天请了一个女孩子过来兼职,听说她也是在X大读书。正好,介绍你来认识认识。”说着他热情地将我引进去。
  进门后,我看到一个腰间系着蓝色围裙并将头发简单扎起的女孩正在耐心地为王子梳理着毛发,还不时挠挠它的后脑勺。而王子也很享受地舔着她的手臂。他们都很快乐地嬉戏着,仿佛已经认识很久了。女孩侧脸并低着头,我看不太清楚她的面容,但是她的身影却让我感到一丝熟悉。
  “安以陌,这位就是哈士奇的主人,彭湃。”老板开始介绍,还想说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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