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妈妈咪呀……这男人怎么长成这样。”
不,他不丑,他是唇红齿白,俊美到了极点。我并不是那种一见帅哥就眼直头昏的花痴女,人人都说夏平长得好,我看也就是那么回事,就连现在舞池中那几个一米七八以上的人材,看了一眼,我都懒得再回头看第二次。
但现在我却从两根吸管间,偷偷瞟看那个男人。幸好他已经低下了头,重又埋首到自己的位置上,不过五步路的距离,我可以看到他俊秀的轮廓,和一脸刚毅的神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背景音乐换了,我突然觉得缠绵牵连,气氛有些诡异,空气里仿佛粘扯了丝丝的糖,糖汁将滴欲滴。
这样可不行,如果就这么错过了,今晚回去我定要后悔吐血而亡。想了想,丢了吸管,咕咕咚咚把杯子里的橙汁一气喝完。
“那个……什么,劳驾帮我换一杯新的饮料。”
调酒师微笑,递过来一张酒单,我接过,名正言顺地向他那里挪了几步位置,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研究饮料单。
激情海岸、椰林飘香、马提尼之星……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我有些犹豫,想了半天,说:“香堤。”
偷偷又看他一眼,没有什么不妥,他正低着头,在一张纸片上缓缓写字。
我再也不肯挪动位置,死死霸在原地,等调酒师把我的饮料送上来,长圆锥的平底杯,里面黄浑冰冷的一整杯,尝一口,原来是啤酒。
这时,那男人离座,摸出手机大概是去打电话。
良机不可失,我猛地轧头过去,伸手拿了他桌上的纸片看,原来是酒吧的杯垫,翻过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立在风中
看夕阳凝视晚霞
沉默
可以听到声音
是千古空阔处死者的呼吸
悲欢离合不过只是种际遇
在一个路角转身
同直行一样危险重重
互相依赖或是离弃
结局终归如此
不必愤然怨言
他是诗人么?还是个作家?此刻的我不知是因好色引发了好奇,还是因好奇而调动了好色,暗淡的空气下只怕已是眼冒绿光,握着纸垫子贪婪细看。
句子下面,他零零落落地写了几个中英文相杂的字:苏、cherry、一室阳光。
“小姐。”有人在耳边轻唤。
我如做贼被抓,面红耳赤,想不到他的动作这么快。
“对不起,我拿错垫子了。”我只好说,“抱歉。”
他微笑,神清气定地接过去,又从桌那边给我找来新的纸垫子。
“谢谢。”我接过来,舍不得用,按在掌心里,问他,“先生是一个人来的?只是为了听歌?”
话没说完,只见他以掌捂嘴,满脸掩不住的笑意,我顿时也发觉不对,怎么听上去像吧台流莺,寻人搭客的货色,立时怔住,脸上又是大红一片。
“你继续听音乐吧。”他说,“我有事先走了。”
我痴痴地,看他付了账,又回过头来向我一笑,略略挥手转身走了。
身后,是乐队在低唱:“没有尽头的尽头,没有承诺的承诺,没有明天的人们,不要想,为今天……”
第一章:烙印在青春里2(3)
所有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然而我心里饱胀了快乐、酸楚和不知名的担忧和感动,多好的乐队,多好的酒吧,多好的十分钟。
“傻啦?”萧瑟在后面大力拍我,“你吃了迷魂药么,发什么呆呀?”
“姐姐。”我转身扑过去抱住她,“您老行行好吧,帮妹妹我做件事,下一辈子我做牛做马卖身为奴都会念得您老人家的好处。”
那个男人叫枫,是酒吧的常客。调酒师说:“他总是一个人来,坐在吧台光线充足的位子上,不大和人说话,偶尔低头写些什么,很沉默。”
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我欢喜,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就是把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
“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萧瑟骂我,“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你小子恋父情结呀?”
这次,我没顶嘴,只是温柔地笑,酒吧里光影纷杂,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模样必然有些古怪,萧瑟沉默下来,说:“你这个傻妞。”
我仍是微笑,她说错了,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从容温和、淡定风尘,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才从眼角翻身上来,瞬间又隐入瞳底。
虽然我只有十八岁,但是我知道优秀的男子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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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烙印在青春里3(1)
从这天起,我每天都到酒吧报到,一星期七天,日日不差。调酒师阿伦因此建议我,既然这么殷勤,不如在酒吧打工。
我当然不愿意,每日坐在吧台边,只是为了等待他,如果运气好,一个星期他会来两次。
他的话不多,只是低头在樽前沉思,偶尔点一支香烟,在音乐里缓缓地吞云吐雾。我注意到他吸烟的姿势与旁人有些不一样,拇指、食指、中指三指挺直,像一个举枪的招牌。
萧瑟、阿伦还有乐队的人都知道我的心思,每次擦身而过,他们都会用眼神鼓励我。萧瑟更是干脆,她说:“只要你一句话,我们可以制造无数个机会让你们偶遇、奇遇甚至是艳遇。”
我只是摇头,我情愿在几步的距离外凝视他,看他同样深深地凝视着面前的玻璃杯,面上的表情惹人怜惜,像一个迷茫中的孩子,叫人有种想把他拥到怀里呵护的感觉。
萧瑟说:“你真没用,平时说得轻巧,到了战场上,也就是一挺尸的干活。”
我说这也怪不得我呀,人家毕竟是处女嘛,缺乏实践经验。
“处女了不起呀,市场上多少钱一斤呀?”她说。
“不错。”我反驳她,“女人本来就不值钱,处女未必有八十块一斤,可不是处女便一文不值。”
唉,的确,别看我平时对任何人都能说会道,动不动就灭了谁的,可事实证明,我不过是个小瘪三,狗肉包子,上不了什么大席面。
老天可怜,正当我抱着杯子自怨自艾纯属矫情时,他却过来与我打招呼了。
那时我已把菜单上名字看得入眼的鸡尾酒全点遍了,只得挑了个最不喜欢的名目,举起手叫阿伦:“螺丝起子。”
枫突然转过身,看了我一眼,他的眼中仿似含着一颗星,我情不自禁,呆了呆。
“换成含羞草吧。”他伸手做势止住,对阿伦说,“这杯算是我请这位小姐喝的。”
没有人能描绘出我此刻的心情,哪怕现在他说要请我喝尿喝盐酸,我也会服服帖帖甘之若饴。不管怎么样,事情总算有了眉目,我搜肠刮肚,想说一句能让他惊艳的话,可嘴唇嚅动半天,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尴尬中,身后的乐队突然换了支曲子,主唱手史晔沉着嗓子开始清唱:“今夜美丽的相逢,于人生只算弹指一瞬间,爱人呀你可要相信,这一瞬间,错过了永远不复回……”
他的声音非要这样唱时才能显出功底,酒吧里顿时安静下来,人人都倾听着,枫也侧过了脸看向舞池,暂时忘记了我的迟钝别扭。
“谢谢你的酒。”我想了半天,脸上含羞带怯,可到底还是说了句客气话。
“没什么。”他微笑,修长的手接过阿伦递来的杯子,稳稳地放到我面前,“女孩子最好不要点‘螺丝起子’,后劲足,喝醉了自己也不会知道。”
“我……嗯。”我本来想说没事我酒量大着呢,可又一想,也许他不喜欢喝酒的女孩子,忙把下面的话咽下去,乖乖地低头喝饮料。
“你似乎常来这里?”他轻轻问,“我总是看到你坐在这里听歌。”
我只会傻笑。
“你这孩子。”他也笑了,浓眉略略上挑,儒雅得不像话。
他的脸庞很清秀,刚毅和沧桑只是他眼中的一种情绪,第一次这么近又这么认真仔细地看他,虽然只是一分钟,我却狂喜不可自制,有点坚持不下去。
从这天后,我名正言顺地和他打招呼,然后坐在他身边和他一起聊天,我们的交谈总是以一种缓慢到几近停滞的速度进行,而我往日的伶牙俐齿在他的面前也变得毫无用武之地。
等再熟了些,我问他:“你的工作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喜欢在纸垫子上写句子?”
他笑了:“原来你就是那个偷看我写的东西的小丫头。可惜我不是文艺青年,我不过是公司里的一个普通职员。”
这样囫囵的回答居然也让我满意,事实上,无论听他说什么我都会心花怒放。犹犹豫豫,我在心里憋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你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女朋友?”
“为什么这么问?”他奇怪,看了我一眼。
这一眼几乎令我崩溃,心扑通扑通地,像是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了。我低下头,看着他的手正放在桌面上,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在灯下灿荧荧反射着微光。
拼着最后的羞涩与勇气,我奋力说:“我想做你的女朋友。”
话一出口,人只觉轻松,真是的,装什么深沉淑女呢?原来这些日子来和他远远近近地兜圈子,都是浪费时间,早该一口气把心里话说出来,对准目标速战速决,这才是我季缨络的一贯作风。
周围沉默,很久,他突然一笑,很轻,很快,以至于等我听到动静抬头去看他的脸时,他脸上的表情已经回复原状。
“傻孩子。”他伸出手在我头上抚了一下,令我感到头顶来自他手掌的余温久久不能散去,这算是个很亲昵的动作吧?我很紧张,又有些兴奋。
滴铃铃……他的手机响了。
“我去接个电话。”他说,起身离座。
我一口气上不来,呆住了,这是谁呀?在这么要命的时候打来电话。
酒吧那头,阿伦突然嗤的一声漏了气,敢情他刚才一直在旁边偷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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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烙印在青春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