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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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之恶-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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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我结婚了吗?可以,以后我就是已婚男青年陈北了。”
  沈凌听我这样说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我心里知道她此刻一定不相信我刚才说的那番话,因为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不过她笑了就至少说明她已经原谅我了。而且沈凌的笑容让我心中猛地一荡,我忍不住大步跨到她跟前,再一次伸出手臂发狠地把她搂在怀里。这一刻我开始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的诱惑可以大到让我放弃沈凌。
  这一夜我们极其恩爱,在床上试了很多花样直到累得精疲力尽地光着身子搂在一起,最后沈凌枕着我的胳膊在我怀里沉沉地睡着了。我疼惜地看着熟睡中的沈凌那么依赖地偎依着我,在我耳根子底下发出咻咻地鼻息声。
  这一刻,我发现自己竟是如此迷恋沈凌身体带给我的温暖,但是,我悲哀地意识到,几个昼夜之后,占小东那个衰人就会回来,然后从我手里永远夺去这一切!
  我不禁想起自己迷迷糊糊的高中岁月和那些错过。当时,班上有个身材很丰满的女孩子总是有事没事地找我问数学题。第一年,我很耐心地讲给她听,没想别的;第二年,我还是很耐心地讲给她听,但是我多了些迷惑,因为我记得这些题目高一的时候我就给她讲明白了;高三的时候,我继续给她耐心地讲解,但是开始朦朦胧胧地明白数学不过是她对我不怀好意的一个借口;当我完全整明白她确实对我不怀好意并且一点没有嫌弃她同时热烈地期盼可以把自己的处男之身献给她的时候,他妈的,竟然毕业了。
  我又记起自己很小的时候也曾这样依恋过母亲的怀抱,总是不停地央告她给我读小人书。其实从那些故事里我早就应该想明白,童话里面除了爱情又有什么是真的呢?!比如幸福,比如结局,比如说从此王子和公主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淡蓝色的窗幔在夜风中轻轻摇摆,我在忧伤中走投无路。
  我轻轻地抚摸着沈凌散落在枕边的长发,时不时地拾起一缕放在嘴边轻吻。在那淡淡的发香中,我有种感觉自己真的爱上了她——想在我的余生里继续有这样的许多个美好的夜晚,不是和其他的女人,而是和沈凌!
  这样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是感觉窗外的景色由漆黑一团到渐渐发白。沈凌在我怀里舒服地翻了个身,突然惊醒道:“陈北,你一夜没睡?”
  我低下头默默地吻着沈凌的头发,我的眼里充满了希冀和渴望,“沈凌,你跟我走,好不好?”
  这次沈凌完全清醒了,她抱着被子坐起来,脸上是黯淡的无奈和迷茫。
  她一声不吭。
  我知道“离婚”这个字眼对沈凌有多沉重。中学的历史课本上说: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前仆后继,才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那么,单凭我和沈凌的力量,要想铲除占小东这个二百多斤的大胖子,我不知道前方的路有多漫长。
  艳粉街的那些峥嵘岁月像潮水一样拍打着我的记忆。我心潮澎湃,久久、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哥的原因,我早在用红领巾擦鼻涕的年纪就认识了占小东。他脖子上红领巾系得很整齐、很怪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时候我常常在想,我整个童年时光的三分之二都贡献给了研究他那条红领巾的系法,即使这样我也是直到美国看到领带以后才搞明白二者的异曲同工之妙。那个时候因为总吃不上肉的原因,占小东长得一点儿也不白胖,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早熟。很多学习不好,思想单纯的女同学都爱慕他,因为他又会摆谱儿嘴又甜,同时很会审时度势,所以即使很多男同学看不惯他早恋,还是都忍着没有揍他。
  和大多数成长在艳粉街的男孩子一样,占小东混完了初中又去兵营里混,全都混完了再也没地儿混,于是开始正式混社会。因为出身于九代贫农, 自然没有什么有利的社会关系, 所以头几年自然混得不好, 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混社会的女孩子个个都眼光犀利, 她们会准确地判断出——自称“占老板”,抽一毛五一包“大生产”的占小东身上的那件衬衣来自于“五爱市场”,并且价钱是十块钱——占小东的消费观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从此以后,他一直坚持把自己三分之二的收入穿在身上,装在包里夹在胳膊底下,以及骑在胯下——因为房子不能随身携带,所以占老板当年在贷款买车还是买房只能取一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选择买了一辆旧车,之后顷尽全力升级换代直到马六。总之,他的财富要放在一切能让这些女人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就算酿成了被小偷拎包这样的人间惨剧,也在所不惜。
  我出国的那一年,占小东改变命运的机会终于来了——他一天没吃饭坚守在一家小饭店门口,饿得头昏眼花但是仍以豹一样的速度从一个主管批文的小头头的老婆手里适时抢过了账单,然后以一批伪劣门板正式杀入建材行业,这是占老板成功淘到的第一桶金——人民币一千块,其中的八百块当即被用来买了一双他盼望已久的高档皮鞋。当占小东穿着这双皮鞋在中街“造”(东北话“吃”的意思)完五斤“老边”饺子,满嘴是油,身披着夕阳打“的”回到艳粉街的时候,他的兜里只剩下人民币七十五块,但是这一切并不影响因他而起的那场骚动的规模,左邻右舍一边吃着黄瓜大葱一边指点着那双皮鞋,激动地奔走相告——看,这就是传说中的大款!
  之后我去了美国,只能偶尔借助电话,在我妈那冗长的像史诗一般的家长里短里捕捉些许占老板的大款风采——他仍然继续着每天的投机倒把,也继续着他的远大抱负——在这理想的镜头里,他像一代伟人一样处在画面的正当中,只不过伟人身边簇拥的那些小朋友,被占老板用大肥肉、新衣服和按摩小姐无情地替代了;镜头之外,这些小姐们都无一例外,心甘情愿地采取女上位帮占老板省劲儿。
  但是,占老板的理想无论镜头内外,都没有一顶绿油油的小帽子。
  古人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典故,想想吴三桂那么一个大英雄,为什么能置自己一世的英名于不顾做了民族败类?说到底,还不是因为自己的一个娘们被人上了吗?那个娘们其实不过是他的一个二奶,而且被他包养之前还是个“小姐”。唉,吴三桂都能气成这样,更别提那个看老婆看得跟看钱包似的占小东了,嗯,作为男同学,他深知我们这些男人的生理弱点和对漂亮女人的普遍不怀好意,于是,在把自己的裤带管得比美国人还松的情况下,把沈凌的衣服扣得比中东女人还严。
  如果占小东知道了沈凌为了我而蹬他……
  我不敢想下去了,我倒不是怕因为沈凌离婚占小东找我干仗,主要是沈凌老爸的心脏承受不了啊——我还没过门呢,就先把老丈人给气死了,这要我以后还怎么做人啊?!更别提沈凌的处境了。
  我不愿意看到沈凌难受,因为只要她难受我就会更难受,于是我伸出手去轻轻揉搓她的后背,故作轻松道:“沈凌,算了,我不勉强你,只要你开心我怎么样都可以。”
  沈凌咬着嘴唇不说话,我笨得竟然整不出一句轻松的话来安慰她。无话可说的尴尬中,我低下头去吻沈凌白皙的脖颈,然后一路向下,她的皮肤很白很软,但是此刻吻上去却感觉冰凉,仿佛异乡C城冬日里沙滩上的雪。
  “陈北,陈北,抱紧我一点,我冷。”沈凌一边说着一边使劲往我的怀里躲,“陈北,不要离开我。”
  我怜惜地抱紧她,试图给她一点温暖。可是,我一试着送温暖,我的下面“腾”地就有反应了。
  这么悲痛的时刻我怎么还这样啊?!我恨不得在沈凌的床上挖个洞把自己当场埋了。
  “陈北,” 沈凌突然抬起头来——我被她脸上的坚毅吓得立刻又软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她吐字清晰地对我说:“我想每天一睁眼就能看见你,只有那样,余生我才能有快乐!”
很有李莫愁的潜质
  沈凌临时决定在我临走之前带我去见一次她的父母。
  她做这样的决定是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和占小东的那场离婚大战中,她的父母不会因为担心她的未来没有归宿而站到她的对立面。沈凌嘱咐我一定要给她的父母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傻逼”或者“操”这样的粗话是绝对不能当着长辈说的,最好能以那种小口吃饭、含情脉脉、温文尔雅的琼瑶电视剧男主角的造型闪亮登场,然后以她妈为代表的一家人就会在未来的日子里常常追忆我的音容笑貌,直到把我追认成他们的新女婿。
  我对沈凌这个计划赞不绝口,还有什么比改嫁之前就找好了下家更能让父母放心的呢?而且我最擅长的就是在长辈面前装乖乖仔。古人可以“冲冠一怒为红颜”,为了心爱的姑娘,我陈北装一下马景涛又有何妨?于是我胸有成竹地安慰沈凌道:“沈凌,你放心吧,就凭我这么能装,到时候绝对能把你妈她老人家忽悠死,然后哭着喊着要把你许配给我。”
  当然这个完美的计划现在还仅仅限于我和沈凌之间,绝对不能告诉旁人,用沈凌的话说就是——如果我以奸夫的身份登门,她妈肯定得派她姐夫拿着擀面杖追我五条街,然后打断我的“狗腿”。要知道她姐夫长跑特别牛逼,上中学的那会儿在学校里的二百米栏的记录到现在还没人能刷新,所以沈凌满脸忧伤地斜着眼睛问我:“陈北,你说你跑得过他吗?”
  操,这还用问吗?我当然跑不过他,所以我去沈凌家唯一的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只剩下——我在百忙之中在街上偶遇沈凌,然后在她的热情邀请之下,我提着东西去探望她的姐姐也就是我的小学同桌兼死对头——沈萍及其一家人。
  这些细节敲定以后,我就跟着沈凌出去逛商店打算给她们家人买些礼物。沈凌告诉我说:我现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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