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淳风依旧坚持着他的想法,不让她靠近他的身边,他们两人之间什么都没有改变,反而是让夏瑾经历了一次次的苦难,而她自己,却爱上了齐誉,还有了他的孩子。
她以为牢牢抓在手里的线,上面,原来没有风筝。
“蔚蓝,你怎么会这么想?爱上兆,本来就是应该发生的,我很幸福,也丝毫不会后悔。更何况,我跟他分手,只是短暂的,我依旧在等他。你能有什么错呢?错的,是命运。季淳风有他的固执,不肯妥协,就算你留在他身边也无济于事。”
“他爱你,这就够了。蔚蓝,你是个幸运的女孩儿,能有那么一个爱你不变的男人。可是,淳风有他的想法,跟爱你这件事情上起了冲突,所以,你们之间才没有了希望,你自己看得很清楚,只是你不愿意承认。在爱你跟报仇之间,他放弃了你。所以,你跟着他,不会改变任何事情,只会让另一个爱你的男人受伤。”
“蔚蓝,你的事情,我无法为你做决定,但我相信你的心。你是那么的聪明,一定会想明白的。不管是淳风,还是你的大哥,或者是冥夜中的任何一个人,对你的初衷都不会变。你是冥夜之中,第一个脱离黑暗,过上正常生活的人。不要让他们担心,你过得好,他们才能心无旁骛的做他们的事情。”
“两阵对垒,总有胜负。我们静静等着答案揭晓
的那一天,不管如何,我们是他们留下的青山,对不对?”(这段意思有点深,简单来说,就是,就算他们全都死光光了,但是至少还有两个女人活着,代表了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叶蔚蓝深深叹了一口气,无力扯开嘴角笑了下:“齐誉算是找了一个好说客,我都不知道你的口才可以这么的好。”
“不是我的口才好,只是我想通了。经验,不一定要从自己身上获得,别人身上也可以。”夏瑾想到那个在酒吧唱的绝望的女孩,如果不是她,也许,她会在想着要报仇的路上越走越远。
“医者不自医。你的责任感,还有对冥夜的感情太深,使你无法做出放下的决定。放轻松一点吧,蔚蓝,你是个妈妈了,小宝宝很脆弱的。”夏瑾的手轻轻放在叶蔚蓝的腹部,“如果当初,我不是那么的好强,我的宝宝也许还在……”
她顿了一下继续道:“别让自己后悔。小宝宝,是你唯一可以保证的事情,而冥夜,即便你加入进去,也无法掌握它的未来。两相比较,你认为哪个更是你可以把握的?女人,无论何时,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冥夜是你的家,但那是旧家,是他们不希望你回去的家。而齐誉,才是你要的,可以为你遮风挡雨的家。”
……
夏瑾的话起了很大的作用。
叶蔚蓝重新回到了那个有着女王风范的女人。
“齐誉,我饿了,我要吃法国大餐。”庆祝她新生的,该是一餐昂贵无比的法国大餐,而不是齐誉小火慢煮的生菜鱼片粥。
“……”齐誉正在厨房鼓捣,看着有点陌生,但是熟悉的叶氏女王样,一头黑线。颓废了几天的叶蔚蓝一变身,还是那个气场十足的女王,但是这一变身,他忽然觉得,未来日子也许没有她颓废时候那么容易伺候。
毕竟前几天,只需要牛奶、麦片、粥简单东西给她填饱肚子就行,可是现在……
“夏瑾,你给她打鸡血了?”
“嗯,她被感情堵塞的脑袋通了。按着她的要求去做吧,不然,你可有好果子吃了。”夏瑾抱着手臂,看着焕然一新的叶蔚蓝对着齐誉挑了一下眉。
高挑的身材,卷卷的大波浪头发扎了起来,脖颈间围着一条紫色围巾,像是天鹅一般高贵得扬起十五度的下巴,淡蓝色的毛线大衣跟外面湛蓝的天空一般明亮。只不过那件中长款的毛线大衣是男款的,拖到了她的膝盖处,并且看着有点眼熟。
“看什么看,你把我接了过来,却连衣服都不给我买。还天天给我喝粥吃糠,这样的男人,能养活我么?”叶蔚蓝鄙视地看他。
“看我养不养的起你,走。”齐誉将勺子一扔,大步跨出厨房,大手一拽,将那个高傲得不可一世的女人给拉了出去。
笑话,他齐誉,堂堂金牌大律师,家世那么显赫,会养不起一个女人?养她十个都绰绰有余!
夏瑾跟在他们后面,唇边笑容绽放。
风雨世界里,会有沉重,但是,他们不会被沉重压垮。
她抬头,看看一朗无云的天空,在这个天空下,他们共同呼吸着,可是,他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她相信,在不久的那一天,他们会相逢。
叶秉兆,你偷偷将我变成了你的妻子,不过,你还欠我一个婚礼……
……
阴暗的角落,宋诗菲佝偻着身体,浑身哆嗦,像是一片干枯了的树叶在风中颤抖。毒/品将她的容貌夺走了,她的皮肤蜡黄,眼睛一团青黑,骨瘦如柴,形容枯槁。她的身上没有名牌衣服,只有一件用麻布袋子剪出来的衣服套在身上。
丁越给她注射的毒/品是他独门研发的,在他死后,宋诗菲没有了供给来源,只能从黑市购买其他大剂量的毒/品注射来抑制她的毒瘾。为了买到那些毒/品,她花光了她所有的钱,也变卖了她所有的名牌包包,首饰、衣服……所有一切她可以换取金钱的东西。
她变得一无所有,连可以为她赚取金钱的身体也被人唾弃了,她胸口那朵罂粟花枯萎,变成了一团被针孔侵蚀的模糊黑块,像是一个黑洞一般吞噬她的生命。
她倚靠在墙边,一双眼贼溜溜地注视着来往的行人,寻找她下一个目标……
☆、第一百九十七章 对面不相识
宋诗菲的落魄样,走到任何一个认识她的人面前,恐怕也不知道她是当年那个声名大噪的时尚女王,也不再是那个一夜崛起的艳星。
她已经不再想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也没有了那样的资本,只求可以减少她身上的痛苦。她是尘世中的蝼蚁,即便是痛苦如斯,也贪恋太阳给予的一丝温暖。按说,活到这份儿上,她该一死了之才对,可是,每当毒瘾发作过以后,她又不想死了。
苟且偷生,在她的心里,就算是活的像是一条赖皮流浪狗,她也满足了。
人们只知道这条街道上,前不久来了一个乞丐女人,她在小饭馆里吃别的顾客吃剩下的东西,她张嘴一口蜡黄发黑的牙,她浑身发臭,整天蓬头垢面,她一脚拖鞋,一脚球鞋,像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
没有人会将这个女人同那个风光无限的大明星——宋诗菲联系起来。事实上,宋诗菲早已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可那不过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人总是淡忘的,宋诗菲创造的一点儿街头巷尾人们口中的谈资,没多久就被别人取代了。
在这阴暗的巷子口,宋诗菲行乞、做小偷,甚至只能给乞丐窝里的男人们贪欢一时,来赚得一点饱腹的零钱。即便是这样,那些艰难得来的钱她又是去买毒/品,能买多少就买多少。买不到,她只能忍受蚂蚁噬心的苦痛,任由眼泪鼻涕糊了满脸,打滚,拿头去磕地撞墙,来减轻她来自皮肤内的痛痒。
她的伤口总是才结痂就又破,所以没多久就溃烂了。到后来,连乞丐都不愿意碰她。
宋诗菲已经没有多少人性可言。在她一笔笔的钱都投入到毒品中去以后,她跟伊格尔的儿子都卖了,换取了一个月的毒品钱……
此时,已是将近中午。宋诗菲守在墙根边,等候着她可以下手的目标。她不久前毒瘾刚刚发过,腿肚子都在打颤,身体上的皮肤被她抓到条条血痕,脸上还躺着血,混着尘土,说不出的难看,丑到令人不忍直视。
她拿出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一只方便面盒子摆在面前,然后跟其他乞丐一样横躺在路上,口中喃喃求人施舍。她今天没有力气去偷行人钱包,假如被人抓到,她会被送到公安局,或者是一顿毒打,不管是哪一种,她都不想再尝一遍那种滋味。
第一次被人扭送到公安局时,她被人问名字。她死咬着唇没有说自己叫什么名字,只是装疯卖傻逃过逼问。在她的心中,过往风光不会忘,只能努力遗忘“宋诗菲”三个字。那是她仅存的一点尊严。忘了那个名字,也就忘了她剩余的尊严。
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抚过她身体的每一处,给她积蓄一点点被毒瘾发作时抽去的力气。这个世界上,只有阳光雨露是公平的,不管有钱没钱,不管那是达官贵人,还是街头乞丐流浪狗,都不吝啬地施于万物。
蓬乱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只剩下一双眼木木呆呆的注视着过往行人,然后在一声叮当响以后,道一声“谢谢”。
这个时候,她才有闲暇想起自己往日的风光。彼时,她鼻孔朝天,偶尔经过乞丐身边时,只将人当做城市里的垃圾,避之犹恐不及,想不到,因果循环,她在今世就尝到了现世报的滋味。
她最痛恨那些给她钱的人只给一毛五毛的小钱。那么点钱,她至少得守个两三天才能去买下一顿“粮食”,这意味着她要经过好几次的折磨才能享受一次漂浮在云里的滋味。在幻境里,她才能梦一回天上人间的乐趣……
宋诗菲咧开大黄牙,打了个哈欠,眼睛无意间往马路对面一瞥,骤然瞳孔缩紧了。她咕噜一下爬了起来,眼睛里面射出怨怼的毒光,紧紧盯着对面的人。
马路对面,两女一男从一间名品店里面出来。其中一个女的高挑漂亮,如天上太阳一般耀眼,很多经过她身边的人都会回头看她。男的高大英挺,依然像是走在人堆里面的行走的雕塑艺术品。在他们身后的女人,穿着跟马路上的普通行人无二致,但她脸上的笑容如山间明月,温温和颜,令人想要一看再看。
太阳还是偏心了。照耀在那三人身上时,像是给她们镀上了一层金边儿,浑身都透着晶晶亮的光粉。宋诗菲低眸看了一眼自己,明亮的光芒只是将她的丑陋照得无所遁形。她的指甲缝里面满是泥污,露出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干净的。就连给她投硬币的路人都是远远的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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