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红杏入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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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红杏入墙来-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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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寄悠津津有味的聆听,双眸流光溢彩,益发水亮可人。

  那些遥远的人们,这些只能从他人口中听到的事,发人省思的,新奇荒谬的,一桩一件构筑成另一个精采绝伦的世界,引人心生向往。

  掌柜暂停休息一下,喝口茶,再道:「听说,五王爷来到咱汾临县。」

  「你说的是那个五王爷?」

  「对,就是那个。」掌柜压低声音道:「被百姓私下称做妖孽王爷的五王爷。」

  「何时来的?」

  「昨晚,现下暂宿于县令府邸,五王爷向来行事低调,不管到哪都不爱大张旗鼓,常常是静静来,悄悄去,所以晓得他驾临汾临的人不多,可这么一个天大的贵人来,难免会走露风声,有些人听闻消息,今日一大清早就亲自去县令府邸递帖,希望能拜见王爷,不过全被挡在门外,王爷半个也没接见。」

  「我说掌柜的,你果然是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柳寄悠讪讪然揶揄回去。

  「柳少爷谬赞了。」掌柜面露得色,又道:「五王爷表面是要去二河总督府,借道经过汾临,可我私下听说他是来寻访一名故友,那名故友是谁却没人听他提过。」

  「是吗?」柳寄悠对此事没多大兴趣,那是远在天边如神仙般的人物,即使下凡来到较近距离的人间,依旧遥不可及,听听便罢了。

  且说这五王爷,名讳宋烨,他的生母是西域胡姬,因此他的样貌有别于一般汉人,曾有人大胆形容他为「俊其形,妖其神,惑人心」,形容极其俊美,与有当朝潘安之称的楼初云大学士的文雅之美截然不同。

  或许因为拥有胡人血统的关系,带着神秘的异域色彩,加之性情深沉莫测,谈笑间运筹帷幄,才会让普通人产生错觉,彷佛他的俊美透出能迷惑人心的妖气,民间百姓私下偷偷称呼他为「妖孽王爷」并非贬低,而是太敬畏。

  他不像皇帝的仁慈儒雅,不像大王爷的温文秀逸,不像六王爷的豪爽俊朗,不像七王爷的英伟凛然,更不像小王爷的天真俊俏,他是皇室兄弟中最无法明确形容的一个。

  不过这些说法仅仅止于听说,柳寄悠想,他又没亲眼见过,长得啥三头六臂也与他没多大干系。

  「对了,我说柳大才子,你的闲云散人何时才要再给敝店新文稿,京城总局那边都来问了。」掌柜话头忽忽一转,催起稿来。

  「呃,这个么……我尽量。」

  「那么请多多费心了,在下及众多读者都引领期盼你的大作。」

  「嗳。」柳寄悠虚虚应了声,心里长长叹一口大气,不敢明说他已许久未动笔。

  说起来,他自十六岁开始到目下十九岁,三年多,已撰写一本志怪小说,二本才子佳人小说,二本南风小说,算是质量兼备的量产型作者,在市井通俗文坛间算小有名气。

  其中二本南风是李家书肆特与他商讨的题材,且说其中第一本发行未久,竟因皇帝与礼部侍郎的绯闻事件而大卖。书肆赚了钱,掌柜当然乘胜追击央他再写,还给他出主意,让他依据君臣恋(奸)情又写了第二本艳情小说《牡丹艳想》,销售量热火朝天。

  太平盛世南风盛行,连皇帝都爱男人了,各类型龙阳小书自然大行其道,造成一时洛阳纸贵,即便文人学究唾骂其乃孽文妖书,狎邪淫秽不堪入目,可依然流传极广,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尤其许多姊姊妹妹婆婆妈妈趋之若鹜,没看过就落伍了。

  他写南风,并不代表他就真的爱和男人分桃子吃,一年多前撰写第一本时,不停反复推敲,甚至到青楼找小倌亲身实践。上男人舒服是挺舒服的,但那些小倌实在和个没胸没屁股的女人没多大差别,所以还是怎么写都抓不到要领。

  正欲放弃时,不期然一次因缘际会,他终于真正体验到所谓的龙阳之乐,才豁然开窍,下笔成章,而且竟写出了趣味来,打算再写第三本,题名《锦帐春》,讲述一个流落梨园当优伶的官家子弟的遭遇。

  问题是明明都有想法了,却怎么写怎么不对,修修改改的愈写愈乱套,索性丢开手暂时不写了,今日听掌柜催讨询问,内心不由得又苦恼起来。

  再与掌柜闲聊片刻,柳寄悠起身告辞。「这些书请掌柜派人送到柳家,书钱直接向柳家账房认纳即可。」

  掌柜亲自送到店铺门口。「好的,柳少爷慢走。」

  柳寄悠若有所思的打道回府,来时步伐轻快无忧,返时却显有几许淡郁,似带了份心事一同回家。

  仰首望天,但见秋色染上梢头,渐做憔悴,金风卷落,满地片片闲愁……

  「哈啾哈啾!」吃了风,乍地连打二个响亮喷嚏,还来不及欲赋新词强说愁一番,悲春伤秋的气氛便应声打散了,真真是天凉好个秋呵。

  忍不住摇摇头,自嘲轻笑了声,心道,不过是写个落魄梨园的戏子优伶,有何难?重新执笔书写便是了,何必自寻烦恼杞人忧天呢?

  此般一想,双眼又宛如二抹浅浅月牙湾了。



  回到家,吃过午饭,柳寄悠马上备纸研墨,壮志凌云的提笔。

  写了几句,然后就卡住了。

  揉一揉丢开,拿来新纸再勉强写几句,然后,又卡住了。

  不行,无论如何都得努力写下去,本少爷一定能办到!他自我勉励着,可每写几句就卡呀卡的,写着写着,一张纸揉过一张纸,不住频频皱眉,总觉得怎么写都不好,不由自主的心浮气躁起来,字迹越写越潦草。

  最后终于卡得受不了,甩了手中的小楷狼毫,烦躁地将只写了寥寥数字的纸揉成一团随手丢开。

  烦! 

  一手撑着下巴,清秀的眉眼间,满是焦恼之色,这篇《锦帐春》已琢磨了快半年,虽然心里对起承转合皆想得脉络分明,条理有序,可下笔后老是文不对盘,字句不顺,狗屁不通,想到李家书肆掌柜的催讨,就更心烦意躁,苦恼不已。

  哎,实在不是他不给,而是写不出来呀。

  瞥见丢了满地一球球的废纸团,真丧气,方才的雄心万丈全磨没了,心灰意懒的倦闷闷喊道:「小冬瓜,小竹竿,进来收拾收拾。」

  「来咧!」在外头庭院玩耍的两个小书僮应声,立刻跑进书房捡拾纸团。

  「嗳,你们说,你们少爷是不是江郎才尽啦?」柳寄悠双肩沮丧一颓,下巴从手掌搁上书桌,一整个软趴趴的烂泥德性,简直坐没坐相。

  「哪有,少爷才气纵横,学富三车。」

  「没错没错,而且才高五斗,惊什么绝什么的。」

  「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惊才绝艳。」懒声纠正,学少二车才缺三斗,俩小笨蛋是在夸他,还是在贬他啊?

  「对对,少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惊才绝艳,才不是那个啥子江郎呢!」两个还扎着冲天辫的小脑袋用力点。

  纵使小书僮不遗余力的狗腿,但他依然垂头丧气,万般忧烦又百无聊赖,文章既写不下去,更没心思做什么其它的事,心情十分颓靡。

  说起来,他也不是非写不可,微薄的稿酬他并不放在眼里,想他们柳家虽不到富比王侯的程度,可也算得富甲一方,就算他挥金如土,也能让他挥到全身关节脱臼仍挥不完。

  按照常理来说,像他这样的孩子极易宠成不务正业,吃喝嫖赌样样来,难得他没变成这种顽劣败家子,因为自识字开始,他就喜欢看书,总会自动自发拿书来读,心无旁骛。

  柳家人见之乖巧好学,心里更喜欢,不但不强迫他日后必得考取功名,任由爱瞅什么书瞅什么书。柳老爷甚且为他修建一栋大书阁,内行人都晓得,要送礼给柳家当送奇书珍本,能讨一个柳家小祖宗欢心,等于讨了柳家十八代大祖宗都欢心。

  从四书五经看到小说话本,从正经的经史子集到不正经的稗官诨词,十六岁时,几已读遍他能读想读的书,一日他突发奇想,何不自己来写写看呢?

  于是乎,构思半天之后,他提起笔,写下生平第一篇名为《妖战录》的志怪小说,将平时天马行空的幻想付诸于文字。

  文章原是他写来自娱自乐的,未料哥哥姊姊们瞧见了,欣慰感叹柳家出了个文坛奇才,献宝般给柳府上下左邻右舍传了开,这种炫耀心态,大抵和情人眼里出西施差不多,姊姊们皆一脸莫名骄傲,只有柳大少柳寄怀保持点理性,说:

  「我家弟弟还不到文坛奇才的境界,只能称之为文坛天才。」

  柳家一整家子都是我有弟弟我最强的弟控,就算他写的东西牛头不对马嘴,可在这群弟控来看,那绝对是惊世奇文啊!

  兄姊眼中的惊世奇文一传十,十传百,爱书成痴的柳寄悠是汾临李家书肆的大户客人,掌柜自然与他相识,自然也看到了他的手稿,虽显稚拙生涩,可已然风格独具,灵活讨喜,往后大有可为,掌柜慧眼识英雄,决定亲自拜访,向他将此文邀去印制发行。

  他对此可有可无,反正只是写好玩,随意取了「柳心阁闲云散人」当笔名,「柳心阁」是他的书房,「闲云散人」则是他的生活与性情。后来当他将印制精美的书册拿在手中时,瞬间错觉脑子似乎给雷劈到,轰地一声,立下志愿——

  他要成为一个小说作者! 

  因此,写作是他的一生志向,是使他不至于浑噩度日的生活目标。

  话说回来,令柳家骄傲的小少爷此刻仍歪在那儿,犹自苦恼得不得了,谁说他是啥奇才天才来着,他觉得自己根本是蠢才,半个字都蹦不出来。

  「怎么办呢?」喃喃自语,目光空洞地飘来飘去,飘到两个小书僮身上,异想天开的想把死马当活马医看看,懒懒令道:「你们两个,抱一块儿,做个样子给你们少爷瞧瞧。」

  小冬瓜和小竹竿暗自翻了个白眼,一脸「少爷又来了」的无奈表情,不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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