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我看可以了。
真的,我眼界不高。她们说我眼界高,瞎说八道。
假如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也会对他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他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送他一盆非洲紫罗兰——因为那种花像我;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他;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他,帮他着想;会给他买块手表;会给他做饭、做菜、做汤;会给他讲花生漫画的故事;会把他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圣诞节前夕公司搞活动,有一个竞猜节目,各部门编成组,抢答不同门类的问题。那些问题我大部分连听也没听说过,却在最后一轮中回答出一个关键的地理问题,四两拨千斤,我们部门赢得了一棵小圣诞树。
那个问题是:密西西比河的源头在哪个州?
答案是:明尼苏达州。
两个部门都没人来自明尼苏达,所以让我拔了头筹。同事惊讶我怎么会知道,我说是猜的,其实不是,我看过一本明尼苏达的旅游书,知道很多关于那里的事情。你问我为什么看明尼苏达的旅游书?长点知识总好啊。
那年冬天,我偶然在一个商场角落的一家纺织用品商店里找到了几卷毛线。在美国真的买得到毛线的。可惜颜色很少,又都是大红大绿的。因为基本上所有人都穿买来的衣服,只有老太太才有兴趣自己织。店员告诉我,如果要银灰色需要特别去订。我填了一张单子,跟她仔细比画了半天银灰色的深度——我要的,是那种浅浅淡淡的银灰。我订了三卷毛线,那么多,足够织一条又长又厚的围巾。走出商店的时候,我开心得像还了一个愿。可是,等他们打电话通知我到货的时候,我却没有勇气去拿。
我不知道究竟买了毛线要干什么。加州的冬天,从来用不着围巾。
新年前一天,我去市中心买了点东西后在联合广场搭地铁,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远远地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那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子,但是刹那间,某些久远的回忆扑面而来,让我不由自主地也还了他一个微笑。他擦过我身边,礼貌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兴高采烈地朝我身后墙上的换钞机奔去。原来,他不是在对我笑。
我立刻跑回地面上去,穿过好几个街区,走进一家书店。我找遍了园艺部的书架,没有发现一本上面印着非洲紫罗兰的书。肯定卖掉了,四年还卖不掉一本书,叫什么书店?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我在一家超市里看见雪宝莉酒买一送一,立刻买了两瓶。拿回家之后,我喝光一瓶,脑袋开始有点发晕,不知怎么搞的,把另一瓶也给打开了,才突然想起,这种酒开了瓶就要喝完,否则会变成醋,于是,我把它也喝了。慢慢的,我眼前的酒瓶和酒杯悠悠地跳起了华尔兹。
酒劲让我睡不着觉,于是我在网上闲逛。逛到一个网络日志的站点,供人把自己的思想、生活片段像生鱼片一样陈列给人家看。我从来没有对这种东西产生过兴趣,可是那天的雪宝莉让我突发奇想,也开了一个网络日志,我给它起名字叫“我们这样长大”。我要写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天路”,也就是把“关璐”拆掉两个偏旁。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它使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天路历程》,而且,天上的路,多浪漫。
然后我写开头,“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踏上了来美国的班机……”天色发亮时,我居然写完了整整五大页,雪宝莉功不可没,难怪李白要喝醉了才写得出诗。
我把写出来的东西贴到网上,第二天清醒过来,读了一遍,自我感觉良好,于是接着往下写,写着写着,编出一个故事来。那是一个有关恋爱的故事,并无新意,无非是A爱上B, B不爱A,偏偏去爱C, C呢又爱上了D,可惜那个D君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E暗恋,要命的是E干什么不好,一定要跑到A和B之间插上一脚……三两个回合之后就把人物关系搅成了一锅八宝粥。其实,我挺想写个出息一点的题材,只可惜回想一下成长历程,很多时间的的确确都是花在谈恋爱上。
记得郑滢说过,我们的恋爱是虚度青春。好像是这么回事,但是,再想一想,那些青春,如果不虚度,岂不是连回忆都没有?
酒不能天天都喝,兼之要上班,每天只能写一小篇,写到十几篇,居然真有人看,发来电子邮件鼓励我接着往下写。我身体里某种叫做“人来疯”的物质起了作用,乐颠颠地接着往下编,并忍不住告诉郑滢。
郑滢第一个反应是“好,这样你说不定也能找到个男人”。她已经对我现实中的表现绝望,开始寄希望于网络。她现在不用上班,婆婆又来帮着看孩子,所以有很多时间可以挥霍,比如——看我涂的鸦,不过,她比较关心的是“怎么还不上床,再拖下去当心人家觉得那个男的性无能”,还毛遂自荐“你要是不会写,说一声,我帮你捉刀”。
郑滢和所有的媳妇一样,和婆婆之间有些不大不小的摩擦。那天她在房间里对我抱怨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因为她无意中听见婆婆和邻家另外一个来探亲的老头聊天,口气里好像觉得家里媳妇掌管经济有点“乾纲不振”。
“哼,自己生出来的儿子,有点什么毛病都不知道?郑广和除了会给女人接生没什么别的本事,尤其不会管钱,我哪次洗衣服不从他口袋里翻出几张钞票来?还好意思说,他管钱,我跟他一起去喝西北风。”
我说:“算了,她是自己没管着,心理不平衡,只要老公肯让你管,关她什么事?”
郑滢笑笑,叹了口气,“我想将来孩子稍微大一点,还是要出去工作,省得莫名其妙吃这种废话。其实男人也挺不容易,一个人养家,太辛苦了,我能工作,总是减少他一点压力。退一步讲,男人也不是百分之一百可靠,万一他将来出出花样,或者碰到个什么车祸意外,我不能独立,岂不是措手不及。”我算是彻底领教了郑滢的百无禁忌。从前她说过,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她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去死,事实上,假如世界末日真的来临,她根本不会死,大家都绝望了,她一定还能找出办法活下去,并且把夫君和儿子也从废墟里拉出来,开创下一个人类新纪元。
写到四十几篇,我有点累了。我的文采本来就不算好,编故事又要考虑前因后果,很麻烦,好几次都想停下算了。可是,每次决定要停下,总有一种奇怪的力量从内心某个角落涌出来,逼着我写下去。好在爱情大概是人类活动中最最没有逻辑可言的东西,怎么千奇百怪的情节,山穷水尽了,来一句“不知怎么搞的”,总又能硬着头皮往下编:心情好的时候多编一点,差的时候少一点;被老板表扬了情节欢快一点,挨了客户的骂,情节就比较凄惨。写到六十几篇,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故事里那个女人的个性仿佛很像我,而那个男人,他,他也似曾相识……
逐渐,看的人越来越多,评论也越来越多,有说好的,有说不好的,有夸的,有骂的,而且越骂越起劲。
郑滢说:“太过分了,我帮你骂回去。”
“算了,人家要骂就骂,”我淡淡地说:“有人骂总比没人理好。”
“你是不是挨客户的骂,上瘾了?”她皱起眉头看着我。
“我是无所谓。”
郑滢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百思不解的样子。我笑一笑,不知该怎么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是挨骂上瘾,只是不在乎。人家再骂,伤不着我。不要说他们,客户点着我鼻子一口气骂上半小时,伤不着我;和同事在会议上恶吵一架还是被占去便宜,伤不着我;老板把我叫去话里藏刀地训一顿,固然令人难过,也伤不着我。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够伤着我的,只有一个人,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让我伤心,因为,我自己愿意被他伤害。
从郑滢家出来,我又去买了两瓶雪宝莉酒。我的故事快编不下去了,需要它来刺激一下头脑。 我把酒当果汁那样一杯一杯喝下去,又打开电脑。我的手指在键盘上跳动,懵懵懂懂间,像有人在我面前开了一扇门,我突然明白了“天路”究竟在干什么。不是玩头脑游戏,不是炫耀思想,不是自虐虐人,而是,而是,一个不知究竟是坚强还是逞强的女人,想抓住命运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天天制造些无中生有的文字堆到网上,是希望——有一天,或许,他会看见,也觉得似曾相识,然后看着看着,猛然发现,那个“天路”其实就是他的“璐璐”——as always。
然后他也许会仔细去看。只要他仔细地去看,就会发现我很不开心。他曾经说过见不得我不开心,或许他还在乎我,或许他就会来和我打个招呼,或许,我就会有机会把很多话告诉他——曾经说过的,和没有说过的。
或许。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这是一则寻人启事。
那天晚上,我把“我们这样长大”改名为“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十三个字的题目,既不高明也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