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的时候,我们整班被调拨到新建的人和路小学。那是建国后利用教堂的后院改建的小学。听说我曾经在那里上过一年学的台东六路小学已经庆祝建校百年,不知道我们上学的那段记录在不在册。不过,即使伴我渡过整个小学时代的人和路小学,大概也该过五十年的校庆了。可惜,人和路小学几年前消失了,那里已经完全变成了商场。最初人和路小学还有分校,就是原来的台东区校所在的地方。那里是个很小的校园。大约只四个班级,有一个办公室。我在那里上课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校园里的老槐树。每天上课,就从窗子里看外面的老槐树,树下有时有小鸟儿悄悄落下,在院子里自己一点一点地跳着。我看得很着迷。不知是因为怀念自己在马路上玩的快乐,还是喜欢那小鸟的眼睛,翅膀。我许久都肯记忆起那段看小鸟的情景。那个小校园所在的地方,就是现在的当代广场。当然,校园的影子也没有了,更不用说老槐树了。我曾经把这段记忆写进了自己创作的小说《成长》里,那段文字是这样写的:
一个天气格外晴朗的早晨。在那所旧社会留下的教会式的小学院子里。天真的孩子们正在院当中的老槐树下,围成大大的圈子,欢乐地做着游戏。一个梳小辫子,扎分红蝴蝶结的女生正在跳舞。她显得那样活泼可爱。
墙边,三五个男生正在弹玻璃蛋儿,那是那个时代的儿童最肯玩的。不知惹了事儿,一个头心扎独角辫的男生跟一个头戴瓜皮小帽的男生扭打起来。正打得不可开交,眼看会惊动在树底下看学生做游戏的值日老师。忽然谁喊了句什么,院子里的人都往不大的校门口看去。
只见一个脸膛红红,着军装的中年男人,领一个乌黑精瘦的七八岁男孩儿走进校园。这个小学很小,站在校园的任何一处,都可以把院子的一切收入眼底。孩子们看着那两人走向了办公室,都觉得很诧异。
“叮铃——”上课铃声响了。
孩子们忙乱一阵子,排成整齐的队伍走进了教室。喧闹的校园,顿时变得静悄悄了。一会儿,几只麻雀从老槐树上落下来,在地上,东走走,西跳跳,好像这里的世界终于属于它们的了。
现在,我翻看着这段文字,还完全能够记忆起当年的情景,可惜那个地方却完全面目皆非了。而且值得感慨的是我那小说,却只能在这里挑出一段作为回忆的引子。不过,这也证明了我现在所叙述的是多么真实的生活*。
到新校后的班主任是一位像丁老师差不多模样,只是比丁老师要老好多的老太太,但她决不是修女。因为我们在她家学习过。她家在一所中学校里的房子里住。我搞不清那是他们家的学校,还是她家就住在校园里。那所中学就是现在的四十二中的校园。当时好像叫过黎明中学。学校里有一尊鲁迅雕像。当然,自己那时还不知那是鲁迅先生的雕像,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有那么一尊雕像。她家有一辆摩托车。我后来就据此认定她一定是出身于有钱的人家。那时决非一般人家能有摩托车的。她姓王,是一位既严厉又很慈善的老教师。她讲的“狼来了”,给我印象很深。尤其那时候,绿岛的山上还有狼,绿岛人叫“麻胡”。大人也常常用“麻胡”来吓孩子。她把“麻胡”与狼联系在一起。我才明白“狼”真吃小孩。还有一篇“狼外婆”的课文,给我印象特别深。可能是因为她叫我们扮演过“狼外婆”和“小羊”的缘故。我虽然喜欢小羊,却更喜欢扮演“狼外婆”,因为老师常常叫女孩扮演小羊。我真愿意吓唬那些可怜的“小羊”。老师真地让我扮演了,我很开心,同时又使我觉得“狼”挺好玩的。我喜欢狼的话:“小羊儿乖乖,把门儿开开。”常常当作顺口溜放在口边唱。这样唱的多了,对狼也不那么害怕了,倒觉得很有意思呢。可后来在王老师讲一封信的时候,我竟干了出格的事儿。她在念:“爸爸……”的时候,我就在下面答应“哎——”。老太太愤怒了。她把我揪着耳朵拖出了教室。后来每每读奥斯托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到小保尔往神甫的面团里放烟丝的时候,我就肯想起自己的这段经历。我常常喜欢自比保尔,我喜欢他的经历,自然那都是后话。王老太太找到我家告状,无非是她儿子都多大多大了云云。说着说着,竟气哭了。我自然要挨打。
凡是惩罚的任务大都是妈执行,因为父亲不大在家。妈打我都是用笤帚疙瘩。我自知理屈,所以挨打也得认了。即使后来知道了她与我的真实关系,我也并不记恨这一点。不过,我可不是那种骨子里坏的孩子(当然,原本就没有骨子里就坏的孩子。所有的淘气都有其自然的原因。)。比如,那接老师的音儿答应的事儿,也是独眼龙挑唆我的。他激将我说,老师读信,你敢答应?我爱充能,就喊了出来。这可不是推卸责任。那独眼龙,我至今也记得他的名字,可小学以后再也没见。为了名誉权,我不便提他的名字。他是留级生,点子多,胆子也大。我又是妈说的那种“傻瓜子”,很容易被他当枪使,所以干了不少惹老师生气的事儿。
“实在是特别啊,一个这样特别时期入学的小学生,难为他还记得这样清晰。”路玉阅读到这里,感慨地想,“多么真实的生活一幅幅画面啊!可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而此刻,躺在病房里的莫名,在医生的眼里依旧是完全昏迷的。但他却一直在思维。
我是不是要死了?要离开这个世界了?难道就这样结束自己的一生?我不甘心。我有好多事情要做,我有好多东西要写。我的创作激情刚刚开始喷涌。为什么自己的创作欲望到现在才被激发起来呢?为什么现在自己才寻找到自己要走的文学道路?文学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我在这条路上寻觅得这样久呢?难道就因为没有希腊人的缪斯女神的眷顾吗?文学是那么遥远,又那么贴近,多少人在追求你啊,你却不肯轻易赐恩于追求你的人,你是多么苛刻,又吝啬啊!但是,埋怨谁呢?为什么你非要追求文学,为什么你非要渴望文学上的成功?你不是自找苦吃吗?什么是成功呢?多少伟大的作家在世时,并没有看到自己的成功!曹雪芹,或者并不是曹雪芹,而是一个人们并不知道名字的作者,留下了千古绝唱的杰作《红楼梦》。巴尔扎克留下的<;人间喜剧>;也是不朽的伟大作品,可是他在世也没有看到自己的成功,他竟然到死都是欠债的大户,难道不朽的作品都要经受磨难?啊,你的《少年滋味》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呢?你写的东西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吗?能够为历史留下笔记吗?
莫名一直在这样考问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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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路玉在继续阅读着那《少年滋味》:
5橡皮●斗篷●留级生
王老师大概实在没有办法了,就给我换了个同位。我永远都要感谢她这无意的举措。因为那是一个最漂亮的小女孩,她叫徐曼莉。当时她也并非什么班干部,可学习特别好。她的奶奶(或许姥姥)是学校的家长代表,那是一位很和善的白发老人。老师不仅让曼莉和我一位,还让我到她家学习。
她家在台东西七路,从我家向后倒走两条路。我每天都是先到她家学习,学习完再一起去上学。曼莉那时的穿着比较“超前”(借用现代的词汇来说)。她爱穿娃娃式的裙子(当时女孩穿裙子的都极少)。那时虽然我能看出她是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可丝毫还没有对女孩儿喜欢的念头。不过,与别的女孩儿同位的时候,我常常欺负人家,把人家打哭。可与曼莉却连吵架都没有。我承认是她的美丽的作用。这里说的美丽,不单纯是我个人的感*彩在支配着我的判断。后来的大多数人的看法都也证实了这一点。她到五六年级的时候就成为全校都注目的三个最美的女孩儿之一。她在艺术团既独唱又跳舞。当然,在我心目中,再也没有超过她的女孩儿了。
可当时真正使我和她友好的原因,是她的善良和友爱。也是她的温顺娴静,把我这个老师眼里的“小野狼”变驯顺了。我现在想起来,她也特别像一只小羊。她的眼睛同书上画的小羊一样温顺。我喜欢在她面前当狼外婆。不知道她当时怎么想,每当我出怪样,装狼外婆的时候。她总是微笑着看我,她根本不害怕。好像还有喜欢的意思。小羊对狼外婆是很友好的。比如,我不会削铅笔。常常把铅笔削断,到用的时候就没有铅笔了。遇到老师走来批评的时候,她就会不声不响地递给我。橡皮碎了,她就不声不响地把橡皮推给我。小考的时候,只一个老师,她就把自己的试卷轻轻推到我面前。当然,小孩子是没有是非感的,都会以为这是好。
我想,她的善良一定是她父母的天性的遗传作用。我不知她父母是干什么的,总觉得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因为她的穿着总是最出色的,远远超过一般的孩子。我家当时虽然属于富有户,可妈丝毫不想打扮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几年冬天特别的冷,我穿棉衣都觉得冷。每天我去叫曼莉上学,她都把自己的斗篷和我一起披,我们总是肩挎着肩一起走。她的红斗篷是学生中独一无二的,再加上她那独一无二的漂亮脸蛋,在我后来回忆起她时,总要把她当作童话里的“白雪公主”来联想。我读安徒生童话时,把里面所有美丽的女性都联系成她,尤其是后来离开她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眷恋那段冬天在斗篷里的情景,可以说那也是一生唯一的天真无邪的青梅竹马之恋。
那时候,有好多学生年龄比我们大几岁,已经有封建的意识存在,在学校里男女生还是不能一起玩的。因此,曼莉对我的友好态度,我自然心里感到甜甜的。尤其是不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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