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咖啡带来的是品味咖啡的原始感受。黑咖啡集合了咖啡香甘醇酸苦五味的特点,它原始而又粗犷,深邃而又耐人寻味。然而,我们对黑咖啡总是了解得太少,若即若离的距离让黑色的它倍添神秘。而对于它一开始的苦,又望而生畏。”
店长滔滔不绝的解说,像是在上一堂关于咖啡的课,直到花千忧把一杯咖啡喝完,他的话才结束。
“最近生活怎么样?”
还是刚才的问话,店长收起咖啡杯,仍然似不经意地问道。
这次花千忧眼里不再有月光,此刻的她眼睛里像是注了一望清泉,很容易就能望到底。她仰起头,望着帅哥店长说道:“就像这咖啡一样。”
店长的眼里有了笑意,轻快地说:“算你好运,我可是难得煮黑咖啡呢!”
感激地朝帅哥店长笑笑,花千忧站起身来告别,她由衷地道:“店长的黑咖啡,很好喝!”
再次拉开玻璃门,身后响起悦耳的风铃声,伴随着甜美的女音“欢迎下次光临!”花千忧利落地把拖地白纱撕下来一截,快步向回家的路走去。虽然,她还在彷徨,也不知道今后会变成怎样,但帅哥店长的意思她明白了——
生活就像是黑咖啡,在经历了最初的苦涩之后,必然会体味到香醇的味道,那也是幸福的味道。
现在,花千忧宁愿相信,夏雨侯的换心手术会成功,他能够成为一个健康的人。
她也会一直等下去,卫晨,迟早一天会回来。应该对他有信心才对,因为这个人的爱是那样的真挚和纯粹。等到他回来的时候,自己一定要紧紧地抓住他的手,再也不放开。
卫晨,你在哪里?是在美国?还是在太平洋某个不知名的小岛上——做你的国王?
花千忧快速地奔跑起来,街上的车和灯一闪而过,她在心里狂喊:“卫晨——回来吧,没有你的生活,不会是黑咖啡,因为我将再也拼不出那苦涩之后的味道!”
!
[正文:第七十三章 缠情]
总裁办公室,花千忧坐在宽大舒适的转椅上,刻意忽略桌上新送来的报纸。头版头条儿,刊登着昨天的婚礼,就连夏雨侯最后昏倒,也被渲染成了情敌之间的失败的战争。明里暗里都意指夏雨侯是被妻子的不检点气昏过去,许多人为可怜的他叫不平。
事情发展成这样,花千忧连生气都懒,这些无聊的人,也只会说一些无聊的话。
萧何敲了敲门走进来,仔细打量桌子后面的人,精神很正常,只是黑眼圈儿有些严重,昨晚没有睡好。他没有想到花千忧会这么快来上班,昨天发生的事不是谁都能受得了。
“怎么,不认识我了?”
花千忧抬起头,这下连眼中的血丝也遮掩不住,她却故作无事地问。
“你应该回家休息两天再来……”
萧何眉头紧皱,忍住要出口的咒骂,老天爷这个玩笑可以停了。花千忧这个样子,活脱脱就像是从古墓里爬出来的僵尸,还办什么公?
“我没事!只是卫晨走了,以后的工作还要你多担待一些……”
再次提到卫晨,花千忧神色自若,仿若只是在说一个普通人。
“你这丫头——”
萧何走上前,揉了揉她发顶,就这么强忍着,迟早会闷出病来。
“扣扣——”
白心蕊倚在门边,眼神儿只略略在萧何的动作上停留了一秒,便又转到了花千忧身上。同样的皱眉头,嘴里咕哝着咒骂的话语,很低——却被一边的萧何给听了去,嘴角勾起有一抹笑。
“下午我们要开一个记者招待会,宣布由你正式担任总裁,夏雨侯前天已经签署了财产让渡书。”
白心蕊虽有些担心,但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既然花千忧选择了这条路,就必须一直走下去。
“这么说我真的成为富婆了?”
抚着额头,花千忧觉得从早上就隐隐作痛的脑袋有加剧的趋势。昨天结婚,老公昏迷,今天云泽公司易主,流言蜚语更要满天飞了。
“是啊,以后我们都要靠你吃饭呢!”
萧何微笑地接话,暗示花千忧身上的责任重大,要是她不能振作起来,大家的饭碗也保不住。
面对着数百人的记者招待会,花千忧从容地宣布着白心蕊准备好的稿子,预料中收到许多鄙夷的目光,那些人把她想象成了黑寡妇,以为她是有预谋的侵吞财产。
通过电视,这则通告传播到千家万户。叶竟尧阴沉着脸注视着超大型液晶电视,里面的人就像是站在他面前一样,接收了夏雨侯的财产,她心里是不是很得意?
屋里早已经是一片狼藉,从婚礼上回到家,他就把自己关到屋里,任谁也不许进来。一地的烟头,空气中充斥着浓重的尼古丁味道,叶竟尧一双眼也是血红。
“花千忧——”
从牙缝里挤出这个名字,每说一个字就像是犯了牙疼,让他的表情都变得扭曲。有些想不起来当初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女人,知道现在她还是一脸的从容与平静,仿佛从没有做过任何肮脏的交易。
恨意如潮水汹涌袭来,叶竟尧恨不得立刻扑上去掐死她,这个把他的自尊踩在脚底下的女子。可是,恨意越深,只能证明爱有多重,狼狈地抹了把脸,叶竟尧发现眼角竟有晶莹的物体流出。
“要想重拾自尊,要想得到解脱,就必须彻底击败花千忧,让她时时刻刻活在痛苦里,来祭奠自己这份弄脏了的爱……”
叶竟尧,这个名字,必须烙印在花千忧的脑子里——不能用爱,那就用恨。
“儿子,你终于行动了,虽然最后的结果是失败。”
莫父欣慰地拍着儿子的肩膀,对儿子这次的大闹婚礼很满意,起码以后儿子可以结束暗恋的“愚蠢”行为了。
“老爸……”
莫问之怎么听都觉得老头儿是在幸灾乐祸,真是让人不爽。
“你以后就好好准备做暗的接班人,别的什么都不用想……”
莫振海说出自己最后的目的,对莫问之殷切地叮嘱道。
“不好意思,我打算出去散散心,来抚慰这一颗受创的心——”
打断老爹的如意算盘,莫问之一脸痛苦地抚着胸口说道。
说出“我反对”这三个字,他只是不想千忧嫁给一个病秧子,要嫁的话,也该是那个卫晨。想要花千忧幸福,却也知道自己给不了……这段爱,从头到尾都属于他一个人,无关千忧,只是他一个人的爱情。
潇洒地关上门,莫问之就这样离开了家,开始他生命中的流浪之旅。
莫振海叹口气,像是一下子苍老了许多,问之这孩子,和他性子太像,风流又不能定性,偏偏遗传了他母亲一颗渴望爱情的心,注定要为此痛苦。
他早知道暗不能束缚莫问之自由的心,不知道这次的自我放逐会是多久?现在,暗还是由他这把老骨头先管着,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正文:第七十四章 暗杀]
一周后,花千优在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了休学手续,高中的课程对她而言并不算什么。虽然公司里事情很多,但她却没有放弃在豆丁老师那里的学习,反而又迷上了射击。拿着各种不同型号的枪,目不转睛心无旁骛地射出子弹,然后看着正中红心,身上所背负的压力便会随着那呼啸而出的子弹飞走。
诸葛瑾瑜在射击场注视着连续练习两个小时的花千优,对她几乎每次都正中红心的枪法咂舌不已。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她还能保持冷静的头脑,握着枪的右手没有一丝动摇,毫不犹豫地射向目标——花千优,天生就适合做一个杀手。
“啪啪啪——”
一连三下掌声,让花千优不好意思再装作没发现身边的人,转过身来无言地望着这个号称暗之部队第一聪明人的诸葛瑾瑜,不知道她为什么唯独对自己感兴趣。
“枪法不错,我们来比试一下如何?”
诸葛瑾瑜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愿意,径自选了一把枪走到花千优隔壁,靶子自动放好,她静静地等待着。
“砰——”
第一枪,诸葛瑾瑜,正中红心,轻而易举。
“砰——”
第二声枪响,花千优,正中红心,小菜一碟。
“砰,砰——”
两声几乎同时响起,全部打中靶心,完美。
最后的胜负,诸葛瑾瑜看着不远处的靶子,不紧不慢地问:“夏雨侯,还没醒么?”
花千优握枪的手稍稍颤抖,却立刻恢复镇定,子弹不偏不倚还是透过红心。
诸葛瑾瑜放下手枪,干脆地说:“我输了。”
花千优有些不解,诸葛瑾瑜这最后一发子弹还在枪膛里,她怎么就自动认输了?
“人家都说关己则乱,要是我遇到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有这么好的心态……”
输就是输,赢就是赢,诸葛瑾瑜不是个死要面子的人,她对于花千优算得上是心服口服。还是那句话,花千优天生就有着做杀手的潜质,如果能加入暗——她一定会成为最出色的队员。
花千优笑了笑,没有得意忘形,不管是玩儿枪还是设计,这都只是她的兴趣。
“我大伯父是美国权威的心脏病研究专家,美国的治疗条件还是好些,不如把夏雨侯送到那儿治疗,说不定还有些希望。”
花千优沉吟了下,诸葛瑾瑜说的话很有道理,且现在夏雨侯的病也只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拼着试一试也好。不过,她实在是无暇分身,忠伯年纪又大了,谁来照顾夏雨侯呢?
不等花千优开口,诸葛瑾瑜接着说下去——“大伯父的女儿也在医院上班,她立志要像泰瑞莎修女(泰瑞莎创建仁爱会以救济盲人、老者、麻疯病人、残废人和生命垂危者。)学习,让她当夏雨侯的护理医生保管错不了。”
“你,为什么要帮我?”
问完之后,花千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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