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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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栋11楼-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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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五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 

   
第二卷
第2章(1)

  ●●● 圣诞节,是白色的, 
  你吻我,我不快乐。 

  就今天,你说再见, 

  怀里残留你的温柔,而你走远。 ●●● 

  如果这真是一首歌,我想写这首歌的人,也不快乐吧。 

  ※快乐,一直在悲伤旁边。 

  大二下学期,系上传来一个消息:系篮球队里有两个三年级的学长惨遭三二(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被退学了,他们需要几位新血加入。 

  不需要怀疑,皓廷当然,也绝对是他们的第一人选,所以刚开学的那一阵子,系队的学长时常来找他,威胁是没有,利诱的方法却层出不穷,吃的从披萨、鸡排、章鱼小丸子,玩的到六福村的折价券、钱柜唱歌不用钱,实用的课堂笔记更让皓廷的桌上活像是个小型法学的图书馆。 

  「真不知道学长们给我这么多笔记要干嘛,系上有在卖共笔(备注)啊。」 

  「这样你就不需要花钱买啦,学长们对你真好。」 

  阿居很羡慕地说着。但我很清楚地看见皓廷有多么不想到系队去。 

  我跟阿居也觉得奇怪,皓廷不想去,学长们为什么要这么死巴着他不放? 

  后来我们才知道,系队队长,也就是我们大三的学长,对系队有很深的归属感,对赢球有更深的企图。所以皓廷之于他们,就像是诸葛亮之于刘备,三顾茅庐不成,四顾五顾六顾也一定要顾着。 

  「我打篮球,是想为自己赢球,是为了自己快乐,我不想为某个特定的队伍打球。但是学长们又那么……」皓廷很懊恼地说着,他在自己的坚持与学长们的盛情之间,始终难以下一个决定。 

  直到开学后的第三个礼拜,我跟皓廷、还有阿居,在篮球场上遇上了系队队长,而我们也是那天才知道他叫庄仁杰。 

  他跟其它两个系队的学长,狠狠地修理了我们三个。皓廷在场上不断进攻,虽然偶有突破,但大都被学长们防了下来。 

  我们一共交手三场,如果以网球的术语来说,他们直落三把我们给做了。 

  那天打得很辛苦,也很难过,我跟阿居了解系队与皓廷之间的纠缠,但也是因为我们的球技不够好,才拖累了皓廷。 

  我想,那必定是皓廷开始打球以来最大的耻辱吧!虽然皓廷没有说过,但我相信以他的球技,要连输三场实在是一件难事。 

  可是,输球那一天晚上,本来约好一起吃饭的皓廷失约了。直到接近十一点,皓廷才满身汗地回到宿舍里。 

  「十九场,每场打六分,我只赢了一次。」他抱着篮球,微笑地说着:「刚刚我跟学长一对一,他真的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但把我狠狠地惨电,还说了一句让我最折服的话。」 

  「什么话?」我跟阿居好奇地问着。 

  「攻击再怎么厉害,一定会有失常的时候,在篮球场上,只有防守不会失常。」皓廷说这句话时,一副很感动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皓廷在输球之后还会笑的,看来他受到的刺激不小。 

  「所以我决定要加入系篮,还有你们,你们也要加入。」 

  「我们?为什么我们也要?」我跟阿居异口同声。 

  「学长说,他需要你们。」 

  就这样,我们进了系篮队,而且认识了两个新朋友,是我们系队的经理,一个是黄美涵,还有萧以惠。 

  「请叫我流川以惠,谢谢。」 

  她很有精神地介绍她自己,在我们跟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所有人听见她的自我介绍都是一头雾水,因为在系队成员的名单上,并没有人姓流川。后来才知道她因为喜欢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所以二话不说,马上替自己冠了夫姓。 

  比较有趣的是,她的老公不只一个。 

  有时候她叫做以惠克鲁斯,那是她看见汤姆克鲁斯的海报或电影的时候;如果你听见她喊着小木木,那你就必须叫她木村以惠。 

  「小木木?亏她想得出来……」阿居一副快发烧的样子,用手摸着额头。 

  「阿居,快别这么说,你该庆幸她不喜欢基诺李维。」 

  一旁的人听见我这么说,笑倒一地,这时以惠丢来一颗篮球。 

  至于另一个经理黄美涵,我们对她就不太了解了,只知道她很喜欢狗,而且她说她的狗喜欢看新闻。 

  「我的狗叫做TVBS。」 

  她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大家听完之后互看了两秒,然后笑倒在地。 

第二卷
第2章(2)

  我个人对狗是敬谢不敏,因为我被狗咬过。但我听过很多挺酷的狗名字,像是耐吉啦、保龄球啦、白色的狗取名叫小黑的,就是没听过把狗取名TVBS的。 
  「因为牠只在我看TVBS新闻的时候,才会跑到电视机前面,当我转到其它台时,牠就会低头,或是离开。」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要把狗取名TVBS时,她这么回答我。 

  「不会很难叫吗?挺绕口的。」 

  「不会啊,叫久了就习惯了。」 

  这就是我们系队上的两个经理,很怪,但也很有趣。 

  那是二○○一年的三月,我们大二。 

  参加系上练球才一个多礼拜,系际杯就来临了。 

  那天早上,学长叫我跟阿居、皓廷到系办去,发给我们一套球衣。 

  「身着球衣,系上荣誉,好好珍惜,记得要洗。」学长一面念着这诗不像诗,话不象话的东西,一面打开塑料袋套,一件一件地发给我们。 

  「谢谢学长,谢谢系上,竭尽所能,为系争光。」 

  阿居不知道去哪学来这一串,我跟皓廷听完都觉得奇怪,这孩子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 

  第一场比赛令人印象深刻,对手是电子系,因为那是那一年第一场系际杯比赛的关系,到场观赛的人很多,班上的同学也全都到场了。 

  在比赛前十分钟,皓廷说要离开一下,然后就看他快步跑走。学长问我他去哪里,一副急得要内出血一样。 

  过了几分钟,皓廷回来了。学长问他是不是去大便,他笑了一笑,说:「不,那是一件比大便更爽快的事。」 

  学长没听懂,我跟阿居也是一头雾水。 

  哨声响起,校队裁判进场,先发球员进场,跳球者走进中场跳球圈里,其它的队员一个挨一个地防着。 

  我跟阿居坐在场边,以我们的球技,先发球员名单不会有我们的名字。 

  这时美涵跟以惠在一旁大喊着「法律加油!」,顿时间,我的体内似乎不断地在分泌着肾上腺素,手臂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双掌不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裁判在中线上把球往上拋,皓廷「嘿」了一声,球拨到了学长的手中,定时器开始跳动,纪录员开始动作,体育馆开始沸腾,这所有的开始都是因为……比赛开始。 

  ※笔者言:篮球,我最爱的运动。 

  烘干机左三圈、右三圈地旋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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