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小麦轻轻地说着,Te amo,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没有学会西班牙语,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愧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么好听。
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Te amo,Te amo,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黯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做一名中学的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像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像《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自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三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味道,苦涩冰凉,像他的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有谁知道他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有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三十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九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他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里因为旅游渐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一条洋人一条街,他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作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带着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吧,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吧,酒吧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莫朴树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像一个影子一样无时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Te amo。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拳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吗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脑袋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Te amo真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完全是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 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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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九月的薄荷香(3)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面对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慢慢地饮下。
四
向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总有老妈让她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要升官的,明天是同事的公子要出国的,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九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九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像在眼前一样。
见到彼此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着,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从来不知道吧,我从来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疼,但我想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吃到我买给她的薄荷糖,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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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用一辈子去想念你(1)
用一辈子去想念你
爱情是,让人想着,然后用一辈子去忘记。
13岁,初次的喜欢如豆蔻年华的栀子花
那年,我才上初一,学习差得让父母为难。因为他们全是名牌大学毕业,但他们没想到我如此的弱智。他们说我弱智,而我知道我不是弱智,我听得见花开的声音,知道蝉在外面叫。只是我看不清黑板上的东西,不是视力的问题,是我不想。直到吴飞浦的出现,他像一道阳光照射了我。转瞬间,我的眼睛就被刺伤了,每当看到吴飞浦,我的眼睛总想流泪。
他来实习,教我们语文,对于一个大学四年级的实习生来说,他显得太年轻了,如邻居家的哥哥。但邻居家的哥哥不知道柳永和关汉卿。我不能描述第一次见到吴飞浦的景象,也很多次模糊了对他的记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从那开始到现在,我对男人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有一种想飞的快乐。
在元旦的联欢会上,主持人说,我们的实习生中有一个人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然后我听到了锣鼓点和丝弦之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京胡拉出的声音,悲悲切切如醉如痴,然后一个身穿粉衣戏衣的人出来,鞋是绣花鞋,两边用丝线,中间红莲花,长长的水袖、云肩,他回过头来唱时我呆住了——对菱花暗地里芳心自转……我再也听不到一句,因为满场全是一个“好”字,那是吴飞浦,我的老师,22岁的吴飞浦在台上风流婉转地唱着程派的青衣,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我喜欢京剧是刹那间喜欢的,而除了程派青衣,我几乎讨厌一切派别的青衣,包括梅派。
一瞬间,我被击中,浑身颤抖起来,我几乎不能遏制地想流泪,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他。
那些年,我一直想告诉你:我爱你
吴飞浦很快就毕业了,他走了,也带走了我的心。我发疯一样地给他写信,什么都写,从错了几道题到作文又被老师展览了。我开始恨自己的年龄,当然,如果可能,我希望我现在是20岁,那么,我就什么都不用等了,但我只有14岁,黄黄的头发黑黑的皮肤。吴飞浦甚至都没有记住我的样子,但他还是给我回了信:小妹妹,谢谢你还记得我,如果毕业后有了新地址我会和你联系。
但他没有和我联系,15岁和16岁的两年,我失魂落魄,脑子里除了他没有别人。他像一滴水从我的视线里蒸发了,那几十个字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因为他我开始喜欢语文。我多想让吴飞浦看到我写的故事和看到现在的我,因为现在的我,已经头发乌黑亮泽,并且皮肤纤白细腻,所有再次看到我的人都说,女孩子一到16岁就开始脱胎换骨了。
我脱胎换骨是为了吴飞浦,但吴飞浦在远方,远到我根本感觉不到。这是我的一场暗恋,所以,结局注定只能是一个人。
谁能预料到再相逢
高二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南京的信。虽然已经隔了很多年,看到信封上的字时我还是跳了起来。我疯跑着,在开满了樱花树的小径上几乎飞了起来。那是吴飞浦给我的信,隔了四年之后,我忽然又收到了他的信,他从北京到了南京,而他居然还记得我。
来到湖边的时候,我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