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个顽皮的孩子突然间从房间跑了出来,吓了大人们一跳。看得我心里直发酸,暗自下定决心可不能再让她伤心了。
宁馨儿上班以后,我侘傺地躺在家里的床上,回想前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毫无疑问,我在那晚又失去了一段时间,那一段时间里我到底做了些什么,而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只清楚地记得方芳的身体,以及她身体所散发出的暗香。想到这里时,我不禁惴惴不安起来,对自己的行为发自内心的歇斯底里。从某些方面来说,我既对不起宁馨儿,同样也对不起方芳。对不起宁馨儿为我所付出的忠贞的爱情,对不起自己童年时期那份纯洁的感情。这种感觉就像把漱口水咽到了肚子里,让你想扣着嗓子把它吐出来。
第六章 得知方芳身患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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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找一个人谈一次恋爱,就一个月,就一个月,好吗?”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你偏偏要选择我!”
“因为你是第一个追我的男生,你是第一个,这是注定的。。。”
“不可能,这不可能,我是不会背叛宁馨儿的。”
我转头要离去,这时方芳喊着对我说:
“如果你要是离开我的话,我就把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告诉宁馨儿。”
这时我站住了,方芳紧紧地抱着我说:
“就一个月,一个月,我向你保证,过了这一个月以后你再也不会见到我,你还是宁馨儿的。”
我对她说:
“你不会把昨晚的事情告诉宁馨儿,是吗?”
方芳抬起头对我说:
“如果那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你就不会同意,是吗?”
我刚要开口说话,方芳便用手扣住了我的嘴,对我说:
“什么都不要说了,过了这一个月,什么事情就都没有发生过,就一个月。”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更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一个脚踏两条船的男人。做了方方的男朋友以后,我才发现,虽然方方已经是十二四岁的女孩了,但她对爱情对浪漫的渴望就像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比如说刚开始我没有认真地投入到自己所在的角色当中时,我常会忘记在某些情况下自己应当怎样做,她就会提醒,对我说“喂,你是不是该亲我一下啦”,然后我才察觉到自己当时是应该亲她一下了,然后我就会轻轻地亲了她一下,旋即她的鹅蛋脸就会腼腆的红了起来;隔上一两天她还会提醒我该送她玫瑰花了,她会自言自语地说给我听“都好几天了,怎么还没有人送我玫瑰花呢?”,然后我发现自己是有点过分,连束玫瑰都没送过她,就买了一小束玫瑰送给了她,这时她就会幸福地像个孩子一般又蹦又跳,心满意足地把花捧到小巧隆起的鼻子旁,闻了闻说“原来玫瑰这么香呢”。过了几天以后,我习惯了自己的角色,就想着以前我和宁馨儿谈恋爱所做过某些事情,便不由自主地照着以前的样子来对待方芳,比如说我也曾经把她的脚放到了自己的肚皮上,或是脱下大衣为她遮住风雪,和她分着吃一份刨冰等,这时方芳显然有一种喜出望外的表情,好像我所做的这些她想都没有想到过。显然爱情在她眼里只是看看电影、逛逛街、和一束玫瑰花而已,而她却没有想到爱情还可以如此丰富。我想或许这只是因为他没有谈过恋爱的缘故吧,她还不明白恋爱也是一种生活,真正幸福就藏匿在生活的某一刹那当中。当时我想她以后会明白的,却不曾想到过以后还会发生什么可以改变我们命运的事情。那时我就像一个一直用来盛糖水的罐子,因为从来没有苦过,所以不知道什么是甜的滋味。
陈述一件事情总是详细一点比较好,诸如小说中的三要素更是清晰章明一点为最佳。但是我个人认为写一部小说还是要以感情基础为准。正如大家众所周知的事情,我讲的故事里不乏胡编乱造。也正如大家众所周知的事情,任何一部小说都不会百分之一百地真实可靠,那怕是卢梭写得《忏悔录》也不能说是完全地照搬照演。否则那就不是小说,而更像是一块方方正正地板砖。所以写到这一个月所发生的事情时,我就不得不写地简练一点了,因为写到这里,我就越发地伤心了。去想象一下吧,当你一字一句地描写她的音容相貌,她的一颦一笑,她某一瞬间将长发灌入你的脖领子里时,而她却早已不在人世,只能像启明星一般,在太阳即将占据繁星浩瀚的舞台前,那短暂的时间里,露出最明亮的双眸,悄悄地看上一眼正在熟睡中的你,或是正在藏北夜空下的戈壁间蹒跚的你。你还会有那份勇气继续执笔吗。那就干脆让这一段时间里所发生的一切在你我眼中化作一块空白吧,只让她的美丽在心中流下一抹昂扬的印记。我用我的脑袋瓜子和你打赌,这是最好的选择。
在这一个月的最后两天里,我的人生留下了一道遗憾的印记。我没有陪方芳走完这一个月。我没有信守自己的诺言,过早地递交了终止协议。方芳伤心的离开了北京,她最后说得那句话一直刻在我的心里——“还有两天,就剩下两天了,难道就不能妥协了吗?”,而我却在面对这简单却又沉重的请求时,硬地像一块茅房里的石头。同时宁馨儿也正式向我提出了分手。
。。。。。。
“从前有一个商人找到了一位年轻健壮脚夫,他希望这个脚夫将一批很重的货物驮送到森林的另一头,为此商人将付给这个脚夫很丰厚的报酬。年轻健壮的脚夫从来没有驮过这么重的货物,也从来没有到过那么远的地方,所以他去询问那个曾经也驮着与他同样重的货物,而最终到达森林另一头的老脚夫。老脚夫欣然地对年轻健壮的脚夫说,那是他这辈子所接到的活儿里,报仇最丰厚,路途最愉快的一次。在这一路上满是冠茂的参天大树,太阳也只能无可奈何地为森林点缀上星星点点的阳光;每一棵树上都会有一百只画眉在歌唱。途中他还有幸看见到了一只踆乌。那只踆乌落在一棵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上,羽毛就像燃烧着的火焰一样。老脚夫曾经在城里见过漂亮的贵妇的桂冠上就装饰着那样美丽的羽毛。那时他还年轻,他多么希望自己也拥有一*样的羽毛,把它插在心上人的头发上,作为自己向她求爱的筹码。他伸手抓住了那只踆乌,但当他看见踆乌祈求的眼神时,他又不忍心下手了。他放了那只踆乌,不过踆乌并没有逃离,而是欢快地飞舞起来,啁啾地为他鸣唱,招来了更多踆乌。老脚夫在踆乌的陪同下,快乐地前行着,饿了就采上一朵饮琼浆玉露长大的蘑菇吃,渴了就捧一尊集天地精华的甘露喝。旅途是那么愉快,老脚夫沉醉在回忆当中,都慢慢地热泪盈眶了。年轻健壮的脚夫听了老脚夫的讲述以后,就已经按耐不住性子了,想要马上去送那批货了。老脚夫却提议他应当把这批货分成三次送到森林的另一头,因为这批货太重了,要是一次性地送到目的地,会很困难,也不会剩下足够的精力去欣赏风景。但是年轻健壮的脚夫并没有采纳老脚夫的意见,他认为自己一定有能力将这批货一次性地送到森林的另一头,即使路途上会很辛苦,甚至剩不下多余的精力去欣赏沿途景色。但是他认为等自己回来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放慢脚步,毫无负担地欣赏美丽的踆乌,全心全意地聆听那画眉悦耳的歌声,细细的咀嚼饮琼浆玉露长大的蘑菇,吮吸集天地精华的甘露。他认为这种选择胜过老脚夫的建议。
年轻健壮的脚夫带上了所有的货物上路了。他一步一个脚印的向树林的另一头前行,走了十个日夜,脚磨起了泡,背也被货物压地佝偻了。他很累,顾不上蘑菇的鲜美,而甘露也只能满足他因身体极度疲劳所导致脱水现象,而感觉不到甘甜。画眉在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是站在树上为他歌唱,踆乌刚开始的时候也的确在为他起舞,但年轻健壮的脚夫却没有去认真聆听这美妙的歌声,没有认真欣赏这华美的舞蹈,所以踆乌飞走了,画眉也躲到了树杆后面,藏起了自己甜美的歌喉。
年轻健壮的脚夫仍不辞辛苦,步履蹒跚地向森林的另一头前行着。一个月以后他终于到了森林的另一头,这时他想起了森林里美丽的景色,鲜香的蘑菇,甘甜的甘露,而他却再也站不起来了。他因为体力过度透支,伤到了心肺,他再也回不到森林里了。
最初我来到北京只是为了看看这座城市,必定它生了我,这里有我最美好的童年回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伤害谁,但我太自私了。当见到失维时,那童年时纯洁的爱情在不知不觉中又被唤醒了。是啊,我今年都二十四岁了,除了学习,怎么连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呢。爱情是什么味道,是苦的,是甜的,还是酸的呢?我就这样问我自己,自己却无法给自己一个答复。我想我应该谈一次恋爱了,我想就谈一次恋爱吧,一辈子就谈这么一次也好,那怕就一个月呢。我想自己是太自私了,给你们两个人添了这么多麻烦。宁馨儿你能答应我原谅失维吗?你知道他有多么爱你吗?他是那么爱你,至于我和他之间更有可能是一次交易吧,这场交易也只不过是为了保全他和你之间的爱情的迫不得已罢了。原谅他吧,他是爱你的,别让我和你和失维后悔一辈子,好吗?
2008年2月15日凌晨
方芳”
当我和宁馨儿看完这封信以后,大米突然失声痛哭了起来,嘴里一直说着:
“她得了白血病,白血病呀,这会要了她的命的。。。”
宁馨儿的泪水盈满了眼眶看着我说:
“失维,我原谅你了,你去找她吧,她现在需要你。”
而我却仍然沉浸在大米刚说的那句话所带来的错愕当中,大脑一片空白,又不知下一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好了。只是心在沉甸甸地向下坠。我怕自己的心掉到地上,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