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又生气了,转头向另一个方向走去,又摔下了一句:
“你丫不把咱当哥们儿,不说实话,我不跟你玩了。”
我又紧忙追上了大米,拽着他的衣服说:“我告诉你,我告诉你,我告诉你还不成吗”因为我发现他真地生气了。
大米又眯缝着眼睛,脸上挂着狡黠的坏笑,一边拍着手掌心儿一边说:
“好的好的。。。那是谁那是谁,快告诉我。”
“是。。。是。。。是。。。是。。。”
我想此时出自我口中的“是”比那天我们的家长说的“是”还要多。
“快说快说,你倒是快说呀!”
大米迫不及待地追问着。
“你先告诉我,我再告诉你。我要是告诉了你,你不告诉我该怎麽办。”
谁都知道那些七八岁的小孩总是拿谁喜欢谁来当做把柄来取笑人。
大米想了半天说:
“是是是。。。是。。。是”
大米说的“是”比我说的“是”还要多。
“快说快说快说。。。。你倒是快说呀。”
此时的我切身地感受到刚才大米那种迫不及待的感受,原来在那些七八岁的小孩心里,谁喜欢谁竟然如此有吸引力,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秘密啊!
“不行,我要是告诉了你,你要不告诉我该怎麽办。”
我对大米说:
“大米,你不把咱当哥们儿,你不说实话”
大米想了想说:
“这样吧,咱们把那个人的名字写在纸上,谁不写谁孙子;怎麽样。”
我想了想,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就一口答应了大米。
大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我们俩趴在一块大石头上。
金黄的夕阳余晖映射在我们俩身上,把我们两个人烘托成了两座小铜像。
我们两个人认真地在纸上写着那个女孩的名字,我中途还伸着脖子想偷看了一下大米写的纸条,但没有得逞,竟然被他发现了。为此他白了我一眼,咬着牙说了一句:
“你丫耍赖皮”
大米捂着纸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我也小心翼翼地写完了最后一个字。
我和大米在同一分同一秒交换了纸条,生怕谁手快,抢走对方的纸条,而保留自己的纸条。
正当大米要打开我写的纸条时,我阻止了他。我倒不是反悔把自己写的纸条给大米,而是因为该我向他发问了,问他刚刚提问过我的问题。
第十一章 大米输了
11
“你说咱们班谁最漂亮,谁最好。”
大米想了想,又看了看手里还未展开的纸条,仿佛得到了致命法宝般说:
“方芳,她是。。。最漂亮,最好”
这时大米的脸红得像上了火的猴屁股,而我为此大吃了一惊。
因为我在纸条上写了“方芳”两个字。
电视剧里常演这样的情节,两个十分要好的兄弟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最后不是反目成仇,就是互相谦让。然而我们两个人的情况并非如此。首先我认为大米才喜欢方芳呢,而我不喜欢,因为大米说了一句“她是最漂亮的”,而我没有说过。这句话充分证明大米喜欢方芳。但我为什麽要在纸条上写上方芳的名字呢,还是那个原因,因为方芳长了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和一张漂亮的鹅蛋脸。
大米认为方芳也喜欢他的理由是,方芳把那朵只有全班第一名才有资格得到的大红花送给了他。所以他理直气壮地对我说“她是最漂亮的,方芳喜欢我”。而我认为方芳并不喜欢大米。因为那句“她是最漂亮的”只能证明大米是一厢情愿。虽然那部关于“喜欢”的电视剧里的男人说了这么一句话,而且那个女人的确也喜欢上了那个男人。但是那个女人和那个男人亲嘴儿来着,之后那个女人还对那个男人说“我是你的女人了”。呵,我觉得这句话真有意思,我还以为那个女人剪下的脚趾盖儿也属于那个男人的呢,还诸如屙出的橛子之类的。但方芳没有跟大米亲嘴儿,也没有对大米说“我是你的女人了”。至于方芳为什麽要把那朵大红花送给大米,而不是送给了我,那很有可能是大米厚着脸皮管方芳要来着,要不就是方方认为大米这一辈子也得不到这样的大红花,因而认为大米太可怜了,所以才把那朵大红花送给了他。
大米对我说:
“方芳喜欢我,不喜欢你。”
我反驳大米说:
“方芳不喜欢你。”
我并没有说方芳喜欢我,因为我没有说过“她是最漂亮的”。还有,你们这些小孩可不能取笑我,大米才喜欢方芳呢。
“方芳喜欢我,她送我一朵大红花。”
“方芳不喜欢你,送你大红花是因为她可怜你,你永远也得不到那朵大红花。”
“方芳就是喜欢我。”
“方芳就是不喜欢你。”
“就喜欢。”
“就不喜欢。”
“喜欢。”
“不喜欢。”
“你还我糖。”
“不还,那是你自愿给我买的。”
我们两个人从“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发展到了“还糖”与“不还糖”的问题上,争执地脸红脖子粗,相持不下。最后我们想出了一个很具权威性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像上次我、大米、陈海明为了谁的玻璃球最漂亮的问题产生争执时,用的是这个方法来解决的。这个方法就是——猜丁壳,还是三局两胜那种。
第一局我赢了,我对大米说:
“你输定了。”
大米自信地对我说:
“你才输定了。”
果然第二局大米赢了,这时我心里有些发慌了。如果大米赢了,这就说明方芳真地喜欢大米,但方芳并没有跟大米亲过嘴儿,也没有对大米说过“我是你的女人了”。主啊,这是多麽可怕的一件事情呀,我绝不能让他赢。
我把藏在背后的小手伸出了两个手指,做剪子状,故意让大米看了一眼。我想他一定看到了,虽然我只让他看了一秒钟。我可不想让他看破我的阴谋。
大米一定看到了我背后的“剪子”,他一定会出“石头”。我用我的脑袋瓜子和你打赌,那些六七岁的小孩没有一个不上我的当。
大米果真出了“石头”,而他这辈子也不会明白我为什麽会出“布”。
大米输了,输地一败涂地,差点伤心地落泪。因为他输了,这说明方芳并不喜欢他。大米低着头,沮丧地对我说:
“我退出。。。方芳喜欢你,那你会娶她做媳妇吗?”
我不知道怎麽回答这个问题,或许是因为这个问题有点不适合一个孩子来回答的缘故,也有可能是因为怕那些孩子笑话的缘故,而大米也没有继续追问我。 。。
第十二章 灰色幽默的初三<;初中>;
12
那麽我是什麽时候真正地喜欢上方芳的呢,那应当是在初中毕业那一年。或许是因为那一年已经没有六七岁的小孩拿“谁喜欢谁”当做把柄来笑话人的缘故吧,也或许是因为那一年比较特殊的缘故。
我在初二那年因腿伤而半年多没有上课,或许是因为这场病,也或许是因为自己长大了,我开始意识到自己不能就此结束求学业,所以我便开始马不停蹄地补习以前丢下地课程。毫不夸张地说,那一年我平均每天只睡五个小时。那时我每天五点起床背书,一直背到六点半上学,然后熬到中午放学,吃完午饭后继续背书,然后睡上二十分钟的午觉,醒来又马不停蹄地去上学,直到下午放学。从学校到家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在巴士上我仍然不停地背书或做题,到家后我继续背书或做题,做到七点二十,我妈把晚饭做好了为止。我吃饭用十五分钟,吃完饭以后坐在写字台前,但我并没有立刻投入学习,而是冲上一杯即溶咖啡——很浓,不加糖,用二十分钟的时间悠闲地去听罗大佑那张专辑——《闪亮的日子》,然后在继续学习,学到深夜,耸立在窗外的住宅灯全部熄灭,只剩下寂寞的路灯还在顽强地散发着凄美的灯光。
现在我仍记得那一年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咖啡的苦香味,一盏盏的住宅灯依次熄灭的样子,以及路灯是怎样地娇媚,一张罗大佑的CD在七点三十五分到七点五十五分之间反复播放着。
但那时我并没有料到,那一刻我决定要走这条路起,在我以后的生活中这种生活方式还会持续很久。
我晚上很少学理综,倒不是说我不喜欢理综,因为晚上的时间全部被英语和数学占满了。我这样安排完全是由于这两科的任课老师的原因。
可以这麽说,当我腿伤愈合返校的时候,除了英语老师,从初一到初二教过我的老师都换了。也可以这样说,当时只有这位老师知道我是一块膏药。我也敢用我的脑袋瓜子和你打赌,这位英语老师同样恨我。因为从初一到初二我腿伤为止,我几乎没认真地完成过一次英语的作业,没有认真地听她讲过一节英语课,而且还时不时地在她讲课的时候搞一些小动作。但最令她值得恨我的原因是由于我说了一句“睡觉还用借枕头”。这件事情是这样的,那是初一上半学期,她刚刚接手我们班英语课没多久。有一天下午她占用了我们班一节体育课用来上英语课。但下午没有英语课,所以大多数同学没有带英语书,她来到教室通知我们去邻班借书,我当时没有注意到她就站在我身边,就大大咧咧地说了句“睡觉还用借枕头?”。主啊,原谅我吧,我差点把她给气死。
所以她知道我的底细,比任何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还了解她这位学生,虽然她还很年轻。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三章 我鄙视
13
我还记得返校那天她对我说的那一番话。
那时除了她,所有的老师都换了,所以我找到了她,向她询问新班主任是谁。
我走到她身旁,还没等我开口呢,她便愚蠢地发表了个人看法。
“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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