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择》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天择- 第70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三里部的诸人也都是心潮澎湃,他们从一个几乎濒临危亡,整个部族几乎都在冻饿的边缘快要湮灭的境况下,同着林封谨一步步的走到了现在,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也就是在寥寥四五年间,回想起前尘往事,当真是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林封谨示意众人跟随自己下去,很随意的漫步到了海边,大家围坐在了青草地上,林封谨便道:

“这一次击退了东夏人,我也要先返回北齐去了。”

众人自是不舍,但林封谨之前也就是这样的,他们也是早就习惯了,林封谨便接着道:

“我走之后,依然是实行蹈光隐晦的策略,大家不要因为击败了东夏的这支军队就洋洋自得,是的,我们确实是以少击多,大败了他们六万人,但是,单单是东夏人,就有足足六十万带甲之士!”

“更不要说是草原上面大家熟知的阿史那部和伯尔斤部,这两支部族的旗下都是有数十万控弦之士,是的,他们打不下吴作坚城,但是不要忘记了咱们是靠贸易活着的,将吴作城一围,商贸路线一困,我们就只能被慢慢的消磨而死。”

众人听林封谨分说,都是面色沉凝点头,林封谨接着道:

“当然,我也绝对不是要让大家一味退让,因为吴作城这风水宝地偏居一区,地方有限,能够养活,能够容纳下来的人也就是十万人,超过了这个数目,必然会因为供养压力而出现内乱,除非是咱们已经有了相当完整的种植定居田地不可,所以,目前我们走的,依然只能是精兵路线。只要能在野战当中击溃敌人,那么自然就可以避免田地被糟蹋,市场被焚烧。”

“当我们的勇士都能身穿铁甲,当我们的勇士用上了最好的兵刃和弓箭,当我们拥有最强大的具装甲骑五百骑的时候,就是我们名震草原之时!那时候,我们在草原上才是再无抗手之敌!”

一干将领听林封谨话,也都是听得心潮澎湃。无不敬服,接下来林封谨道:

“我们这一仗打下来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又多了两三年安全发展的机会,目前主要发展的方向有两个,一是多造船只,大船造不了的话,就造小渔船,可以有效的补充我们吴作城的短板,有敌人来袭的时候,把小渔船往海上一逃也是没有办法。”

“其次。继续种植这些灌木,大家都看到了,有着这些灌木的庇护,我们种植的紫花苜蓿就非常不错,牲口都是非常喜欢吃,产量也是极高,而这些灌木敌人也是完全派不上什么用场,用来当柴火烧的话,也是会觉得烟雾太大。气味刺鼻。在接下来的三年里面,我要紫花苜蓿的产量过百万石,咱们三里部当中的牧草也就能自给自足,同时渔船的数量要超过五百艘。”

主管内政的斡义等人纷纷点头。拿出了笔将其记录了下来。

这时候狼突忽然站起来道:

“主人,我觉得我们的军事方面似乎也太草率了一点,我和方名将军谈过,我觉得原来部族那种隔远了用长弓射。靠近了就用马刀砍的方式已经是彻底的落伍了,在我看来,若是当时在攻城的时候。没有方将军的那群黑甲刀盾兵抵在城墙上,若中流砥柱那样毫不动摇,我觉得我们就算是能胜,也是一定会损失惨重。”

说到这里狼突环顾周围的人道:

“咱们之前是草原上的战法,这就不说了,但是现在已经开始有了这么一座若天赐一般的神城,又可以自己营造出来如此丰美的草场,打仗的思路就得重新好好想想了吧,若是再抱着之前的心思,恐怕败亡之日不远啊。。pnxs。”

赤必黎也是站起来赞同道:

“狼突说得是,去年吹起了草原上最大的白毛风,倘若是在之前的话,那么搞不好咱们已经要面临着灭族的危险了,至少部族的人口和牲口要减半,可是,去年冬天的结果咱们都知道,除了不会烧炭的几个蠢蛋中毒死掉了外,反而无论是畜群还是人口都有新的增长。这就是定居的好处,但是,既然咱们此时已经没有再过四处迁移的游牧生活,那么肯定在作战和战法方面就要多多向着汉族这方面多多学习靠拢,说实话,之前我们的那种战术已经是落伍了。”

林封谨道:

“说得很是,我们发展军队的目标不是去掠夺攻占其余的人,就目前来说,就是守卫我们自己的家园,并且尽可能要御敌于国门之外,避免我们辛苦建设的家园遭受到破坏,那么一支能攻擅守的强军是免不了的了。”

说着林封谨在地上画了一张图,就目前来说,在草原上超过了五千人规模的野战双方对攻,你们觉得最怕的是什么?

在场的人都是打老了仗的,尤其是这些草原汉子,都是马背上长大的,迅速便道:

“最怕就是扛不住呗,在第一线上的厮杀最为残酷,谁先扛不住,最先便是阵脚移动,接下来便是谁先溃败,屡试不爽。”

“对。”林封谨认真的道:“所以,日后在野战当中,具装甲骑已经不是决定性的主力了。”

众人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他们是知道具装甲骑的威力的,无论人马都是精选出来的,完全被裹在了沉重无比的盔甲里面,冲击起来完全就是钢铁罐头一般,只可惜这玩意儿极其昂贵,因为会被针对性的对付已经是负重不堪的马腿,用棍棒斧头猛劈,损耗率也是十分惊人。

但是不得不承认,哪怕是四五十骑具装甲骑,也将会成为野战胜负生死的突破口。

什么,你说见到这笨重玩意儿就跑?那是两军对垒,几千上万人混战,见到具装甲骑就跑,是跑得过这些铁疙瘩,但一跑之后,阵型必然散乱,军心必然涣散,具装甲骑追不上你,把你阵型冲得个一塌糊涂,随后狂涌来的大量轻骑兵便是恐怖的人头收割机。

至于传说当中的骑射战术(蒙语:曼古歹),这种战术的名气为什么在地球上那么名声响亮。那是因为在征伐欧洲的时候,西方各国军队采用的战术不适应蒙古人的骑射战术,蒙古人是天生的骑手,蒙古骑兵其实很大一部分是弓骑兵,作战机动力优秀并拥有很好的持久力(蒙古马的特性)。

而当时的欧洲骑兵使用的是铁甲骑士列阵直冲的战术。这在蒙古人的弓骑兵面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效果。双方的速度差距太大,而蒙古人则是先射大目标的马。

最典型的一战就是,在西元一千二百年的时候,蒙古骑兵就靠这种战法在多瑙河畔大破十万匈牙利大军(由匈牙利国王贝拉四世率领),杀敌七万余,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红色多瑙河”,几乎彻底消灭了匈牙利的抵抗力量。

欧洲人当时实在是被打怕了,所以这战术才如此响亮。

可是在草原上,骑射战术有没有用呢?

当然也有用,不过杀伤力就没有针对性的那么大了。尤其是对三里部的人来说。他们的勇士坐骑都是百里挑一,爆发力惊人,弓箭更不要说,射程至少都要领先其余的部族一两百步。

别人对他们用骑射战术,那完全就是找抽了,论速度三里部的马比他们快,他们只会在短时间内就被追到,论射程,三里部甚至可以凭借弓箭的射程优势。吊在他们屁股后面骑射

林封谨这时候招了招手,便有一辆大型马车驶了过来,从上面脱下来了一头黑布蒙蔽的器具,其体积相当魁梧。至少也是若最健壮的牦牛一般。将黑布揭去以后,呈现在众人面前的,竟是一头庞大的巨犀!仔细一看才能发觉,其身体上面有着明显的拼接痕迹。应该是机关兽,不过仔细一看,那四条腿却是假的。真正提供动力的是下面的轮毂。

这机关巨犀乃是林封谨得了墨家兼爱门的投靠以后,研究出来的专门应用于草原平地上战争的产物,使用这机关兽的条件也是异常苛刻,首先得是平地,其次,这玩意儿转动方向很不灵便,所以最好是对准了固定目标冲锋,损耗也是很厉害,一台崭新的机关巨犀大概用上两三战就彻底报废了。

当然,这玩意儿的优点也和缺点一样明显,冲击力或许比具装甲骑逊色,一旦推进起来,却也是势不可挡。

更重要的是,没有明显的弱点,比具装甲骑要皮实得多。更重要的是,巨犀头上的独角杀伤力比骑枪强悍太多了,并且背部还能打开,足足释放一百二十支火箭。最大的优势更是在于能够连续战斗两个时辰,而具装甲骑众所周知的是只能坚持一两袋烟的功夫。

最大的优势自然是在价格上,这差不多制造四头机关巨犀才武装一骑具装甲骑的地步。

当然,这机关巨犀若是拿到兼爱门当中去,肯定是被喷得一塌糊涂的,为什么?因为哪怕是最落后的铁甲神兽,也是可以一头干掉这机关巨犀二十头,不,甚至两百头不止,甚至一个小孩子只要围着这玩意儿绕圈圈就能轻松的收拾它,而只能在平地上发挥作用的特效,更是令超过七八成的人忽略其实际价值。

这其实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是火药这东西,中国最先发明,不过是用来做爆竹烟花,等到明朝的时候对火药的使用就开始落后于西方了,到最后是彻底的被碾压,有的东西其实只是隔了一层膜,点穿了的话就一目了然,但是没有点穿的话,仿佛还是云里雾里。

像是机关巨犀这种东西单独拿出来,也确实是一无是处,庞大,笨重,只能在平原地形移动,一个幼童只要胆大心细,围着它转圈都可以将其玩弄股掌之上,但是,将其用于特定的环境下,比如草原上冲阵或者劫营,再在其身后配备上大量的轻骑兵,那就是堪称大杀器了。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有谁能先想得到将其应用在草原战事上,然后还要给它配置上大量的轻骑兵!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机关巨犀也是经过了改动了,最大的改动就是从四足的驱动变成了多个轮毂的履带驱动。

这其实是个人观念的问题,墨门当中,就一心认为人类是万物之灵,所以坚持研究双足或者四足驱动,这直接导致成本急速上升,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