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言突感五雷轰顶,强制自己定了定神,朝二楼走去,脚踏在楼梯上似有千斤之重,他完全没有面对纪流简的淡定神态,而是慌不择路狼狈逃开,“大哥他什么时候到?我也好亲自去接你的骄傲回家。”他不甘心DAD总拿洛信和他作比较。
“不用你去接,洛信说回来之后要先去公司看看,晚上自己会回家来。”洛中谦说起洛信,老眸里全是光彩,正如洛言所说,洛信是他的骄傲,是他一手打造出来的骄傲!
“砰!”房门有力地关上,主人似乎发泄着不满,声音大到响彻了整个别墅。洛言无力地躺在床上,张开双臂身体摆成‘大’字型,他那妖冶的双眸里结成无数朵小冰花,轻声吐出几个字:“欢迎啊,洛信,我好有才干的大哥!”
☆、〃第13章 意外之遇〃
临近下午,太阳余辉向西倾斜,天边染起火烧云,像极了精心织成的彩霞锦缎。仲晴天漫无目的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大眼睛里没有之前的光彩,整个人如同被从上到下扒光了一样又气又恼,她没觉得羞愧,就是觉得给师傅他老人家丢了老脸。
她是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师父说,那晚下了好大好大的瓢泼大雨,狂风几乎将路边的大树连根拔起,她就像一只才刚刚出生的狗崽子,被人们胡乱扔在路口,等待她的将会是被无数辆过往的车辆碾压的命运,下场要么死,要么尸骨全无!
恰巧!年轻的师父刚刚干了一票大生意,那也是他职业生涯最值得炫耀的一次,他潜入富人区,成功攻克所有监控器,并且让富人区停电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之内,他盗取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由于实在太贵重了,后来牵连到国宝上面,让本来想卖给外国人的师父他老人家人生中做了一次艰难的决定。
结果当然是师父把古董还给了国家,他跑到警察局自首,背上背着刚捡回来的她,警察见师父将国宝还回来,本想拘留他,手铐正要铐上他的手腕,就看到他背后还背着哭闹不止的婴儿,就同情了那么一次,说师父有功,奖励他几罐奶粉便让他离开。
“原来我是你的福星啊。”仲晴天沾沾自喜,对师父耀武扬威,“没有我,你早被国家给枪毙啦。”她觉得是她救了师父他老人家的命,还没等她自豪骄傲完,师父一句话堵了回去:“他们是怕我被抓了,留你给国家当负担,还缺爹少娘,我又不是什么恶偷。”还真别说,师父他老人家一辈子没有干什么好事,只有那么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他老人家选择了民族大义做了一回义偷,细细想来师父也蛮让人崇拜的。
边走边想,仲晴天不知不觉回到出租屋,这处房子从她住进来开始,霉味就没有消散过,每每闻之她都会皱着眉头才进去,并且还需要屏住呼吸。
她还没有将钥匙插进孔内,房门就从里面拉开了,仲晴天愣了半晌无不生气地吼起来:“我没要退房,你凭什么擅自主张把我的东西扔出来!”
“仲晴天,你都欠了两个月的房租,你再住下去还让不让我做生意啦?”房东太太杵在门口,不让仲晴天进屋去。
“我说我会给你嘛。”语气低了下去,本来今天可以全部还清,并且她从今以后不会再挨饿。谁会知道纪流简和洛言那两个混蛋找来,让她慌不择路跑去火车站,钱包就被偷了,说到底还是偷她钱包的人最可恶……
“会给我?钱呢?拿来啊。”房东太太恰着腰,肥手伸到她面前,鄙夷地看着面露难色的仲晴天,她就知道仲晴天没有钱。
“被偷了。”仲晴天无奈地道出口。
“哈,被偷了还不是一样没有钱,今天必须搬走,立刻!马上!”房东太太指着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像驱赶臭虫一样驱赶仲晴天。
“哼!你以为我想住这里吗?又脏又乱,又臭又发霉,长年散发着死老鼠的味道,我正打算搬走呢。”
“你,赶紧把东西拿走,快点搬啊?”房东太太气得不行,指着仲晴天的鼻子说:“你再不搬走,我就报警啦!”
“你报啊,正好我还可以有免费的地方住,比你这边好得不知道多少倍!”
仲晴天瞅了地上散落的东西,目光落在师父送给她的小木马上面,看无东西可带,便将小木马装进破布包里,转身下了楼,她还不忘记冲楼上喊:“这栋楼里有老鼠,有蛇,大家赶快搬走啊!”
“仲晴天,你给我站住!”
房东太太拿着笤帚气喘吁吁从楼上跑出来,仲晴天冲她扮了个鬼脸拔腿就跑,心里非常解恨。可,她站在路边却不知道要去往何处?
思索半天,她决定重新下手再偷一次,她保证是最后一次,以后她会好好找一份工作,好好回报社会。站在路边快速寻找,瞪了半天眼睛,她终于看到下手的对像。
马路对面站着一位身穿灰色休闲衣服的男人,男人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仲晴天从纪流简那里得到教训,知道公文包里没一分钱,她只对男人口袋内的皮夹感兴趣。
仲晴天跟随过马路的人群,朝那名男子走过去,她心里紧张万分,都能感觉到心要跳出嗓子眼,近了,近了,还有三米远,她以师父的名誉起誓,这次真是最后一次。还有一米,三步远,最后一步……她与他擦肩而过,仲晴天故意重重地撞向男人的肩膀,手指当然没有闲着,伸进男人的口袋,摸到一个皮夹,她以别人很难看到的速度将皮夹放进破布包内,然后她抱着破布包整个身体向地上倾斜,眼看要与大地深情拥抱,男子却眼疾手快拦腰抱住了她。
他救了她!
仲晴天愕然地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如剑的眉,深邃的眼睛,棱角分明的条线,他是个让女人过目不忘的男人,他身上还加了一层儒雅的光芒。仲晴天敢以天的名义说,这份勾起人性贪婪的儒雅之气,全天下无可比拟!
“你没事吧?”
他将仲晴天稳稳放开,温柔地眼睛洗礼仲晴天全身每一个角落,轻柔地微风朝她徐徐吹来,她似乎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花香。
“我没事儿。”仲晴天低下微红的脸蛋,她没少被美男看,纪流简和洛言使出来的都是有目地而行,所以她不会受到干扰,并且还很反感。面前的这个人丝毫不输给他们俩,她会觉得这个人不会对她构成什么威胁,反而是她,刚刚偷了人家的钱包。
“没事就好。”男人松了一口气,继续过他的马路,迈开的步子如同生了莲花那样圣洁,那样优雅,仿佛蕴开了仲晴天的心扉。
“啊呀。”仲晴天回过神来,从包包里拿出皮夹,打算追上男人还给他,谁知道抬起头哪里还有男人的踪影呢?
“怎么样也不该拿的。”仲晴天跺了跺脚,跑过马路,在人海里寻找男人的身影,在他抱住她那一刻起,她就后悔偷他的皮夹了,不管怎么样,谁都不欠她的,她不应该不劳而获。
仲晴天足足找了半个多小时,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拐过街角,她就看到刚才那个男人站在一家别致餐厅门前,抬头看了看招牌,嘴角露出如莲花般好看的微笑。
仲晴天不住喘着粗气,扬着皮夹冲男人大声喊:“先……先生……你的……你的皮夹……皮夹掉了,你的皮夹掉啦!”
☆、〃第14章 震惊有余〃
“咦?”
仲晴天眼瞅着陌生男子走进餐厅,很显然没有听到她的喊声,仲晴天控制好情绪也踏进了餐厅,她又累又饿,餐厅里每样东西之于她都有很强的诱惑力。
尤其是扑面而来的饭香味,勾*引着仲晴天的味蕾,她不自觉地舔了一下嘴唇,手指用力握着皮夹,咬着嘴唇,双目环视餐厅的每一个角落,企图从中找到陌生男子。
靠里面临窗那桌,仲晴天看到了他,正要走过去,她又看到一位漂亮优雅的女人停在了他的面前,棕色波浪卷发上下打颤,她身上穿着好看的职业套装,仲晴天脑海里不由得冒出一个词:郎才女貌!
这么和谐又美丽的场面,另仲晴天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她把皮夹还给男子的时候,他竟然拍着身旁的位置让她坐下,她清楚地看到美丽女人眼里掠过复杂难过的神色。
“我只是把皮夹还给你而己,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情要办,谢谢你的好意。”餐桌上的饭菜是仲晴天从来都没有吃过的,虽然她非常想坐下来,可她并非没有眼色的人,一看这二位就是有什么误会未解,她一个外人瞎掺合什么啊,还是走为上上之选。
“我说让你坐下你就坐下。”男子脸上再没温柔笑容,满脸怒火无处发,声音也强硬的不行,仲晴天立马觉得自己成了女婢,一切都要听从主子的令。
看了看美丽女人,仲晴天很听话地坐在他身边,一句话也没说,滴溜溜地瞅着他们俩,男人当着美丽女人的面加菜给她,仲晴天一阵激动,终于可以吃饭啦!
“谢谢你。”她小声致谢,他们俩的破事儿她没兴趣管,反正她也管不着,都把菜加到她面前了,就没理由不动筷子。
唔唔,真是好吃,她都有种冲动连同舌头一块咽下去,不一会儿,盘子里多半食物进了仲晴天的肚子。男人看不下去了,他小声提醒她:“慢些吃,没有人和你抢。”
“唔,嗯嗯!你们聊,不用管我。”最好把她遗忘在小角落,让她一直吃,吃到明天早上也行。
瞅着洛信和仲晴天低声丝语,俞佳怡心里泛起一阵酸楚,她和洛信本来是另人艳羡的一对,他奉父命长年居与国外,又加上洛中谦不喜欢她,千方百计拆散她和他,可他只乖乖听洛中谦的话,选择了与她分手。
“信,对不起。”时间过去了一年多,她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以前懦弱的女孩到一家小公司的经理,而她的丈夫是顶头上司,虽然和洛信分手了,她还是未守住他和她,曾经说过要结婚生子的诺言。
“对不起?俞佳怡,你还有脸说吗?”想当初,他为了保护她,违心答应父亲和她分手,到了国外他非常思念她,他不停地和父亲做交易,只要他救活国外的公司,父亲会同意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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