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音刚落,张晓华就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坐在了电脑前,开始专心的学习了起来。
直至凌晨两点,张晓华才总算对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里和地球基本没什么来去,几乎有着一样的历史,同样分为七大洲五大洋,以及分为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这三个种族,就连各个国家的地域名称都没有太大差别,甚至有很多品牌的名称都和地球一样,例如联想、苹果、三星、奔驰、宝马等,均是国际一线品牌。
华夏国用的依然是人民币,在这里,人民币也是世界通用货币。
时间虽然是公元2000年,但这里的科技已经达到了地球2014年的水平,发展相当迅速。
不过这里的娱乐文化还真不是一般的落伍,不像地球,有着很多经典的电视剧或电影,可以让人闲暇之余尽情的消遣。
然而在这个世界,别说什么经典的影视剧,貌似连一首像样的歌曲都没有。要说荧幕中唯一吸引人的东西,就只有岛国人民拍摄出来的AV巨作了!
好在张晓华前世是个影迷和歌迷,是电影他都看,是歌曲他都听,耳濡目染之下,对于演艺圈他也多少有点见解。
退一步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所以,张晓华有信心,涉足娱乐圈的话,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当然这也是这个世界最好的商机。
接下来,为了彻底了解这个世界的娱乐市场,张晓华简单的看了几部时下最流行的电影和电视剧。
哇靠!
简直不堪入目啊!
虽然画面一流,但却没有剧情,没有逻辑,没有看点,就连演员也是乱七八糟,没有气质不说,更没有什么演技,和小朋友过家家没什么来去,倒是对催眠有着很大帮助。
“这是神马东西哇?尼玛越看越困,赞助商是卖安眠药的么?”
为了提提神,张晓华又听了几首时下最流行的歌曲,结果,差点没有把耳机给摔了。
“这都是神马东西哇?歌词狗屁不通,曲风毫无节奏,连‘最炫民族风’都要比这些所谓的经典歌曲好听百倍不止,甚至还不如地球上那些三十年代的歌曲呢!”
张晓华郁闷的都差点哭出来,不仅是他,网民们对此也是一片怒骂,各大网站怨声四起,无不抱怨娱乐界人才匮乏,庸人当道,所制造出来的各种娱乐产物更是堪比垃圾,着实难登大雅之堂啊!
与此同时,张晓华也是在这个世界看到了无限商机。
既然这里的娱乐事业如此差强人意,那凭自己前世的记忆,自己随时可以在这个世界带起一阵有一阵的流行风。
这里没有四大天王,那咱就创造出四颗超级巨星,让他们红遍亚洲。
这里没有四大花旦,那咱就培养出四朵金花,迷死那些万千宅男。
这里没有令脑残粉们意乱情迷的《来自星星的你》,那咱就拍一部《来自火星的你》,相信一定可以迷死人不偿命。
喜欢古装武侠剧,那也简单,金庸爷爷的《射雕三部曲》,古龙伯伯的《小李飞刀系列》,梁羽生大大的《白发魔女传》,这些经典不朽的名著随时派上用场。
喜欢古装历史加奇幻大剧,这个更简单,《四大名著》统统不在话下。
喜欢现代偶像剧,呵呵,一部《流星花园》足以风靡一时。
进军电影市场的话,就从《英雄本色》开始好了,然后渐渐打进欧美,再来个《泰坦尼克号》,足可奠定“世界之王”的地位。
至于各种综艺和明星互动节目,相信这些也可以创造出极高的收视率,到时候绝对会财源滚滚,可前提是得先培养出一批受欢迎的超级明星。
所幸地球上那些人人都在传唱的经典歌曲,自己可以在这个世界充分利用,将来自己随便拿出一首歌来,都能在一夜之间捧出一个明星,还不用费脑子作词,直接用原装的就好……
不对……还得编曲啊!
张晓华又是一阵郁闷!
尽管他能哼出地球上那些经典歌曲的歌词和曲调,但他却不会制作背景音乐,而只有歌词却没有音乐的歌曲,就等于一个人没有灵魂,图具形骸。
简单地讲,他只会唱,不会编曲。
看来得先找个懂音乐的人一起并肩作战,或者组建一个专业团队什么的。
自己负责写词,其他人负责编曲和后续工作,等歌曲成型后,再找人来唱,这样不但可以赚钱,还能培养属于自己旗下的明星,为将来打好基础,可谓一箭三雕!
嗯,不错啊!
想着想着,张晓华又开始自我陶醉了起来,只觉得前途一片光明,商机无可限量,同时他心中也渐渐萌生出了一个庞大的计划。
但目前最重要的是,得先找几个懂音乐的家伙,然后成立一个团队,从简单的音乐方面着手,光凭自己还真是有心无力。
拿出手机,张晓华开始翻起了电话簿。
从上到下,居然都是猪朋狗友,丝毫派不上用场,而且这些人自从得知张晓华家境一落千丈之后,他们就差不多已经和张晓华断绝了关系,在目前的张晓华看来,就算自己对他们三拜九叩,哭爹喊娘,他们也未必理会自己。
既然这些人没有用处,那么这些号码留着也没用,于是张晓华一鼓作气,统统的将其删除殆尽。
而当他无意间看到曹菲菲的名字时,心里登时蹿出了一股怒火,燃烧的无以复加,瞳孔表面却仿佛结了一层冰,喷发着丝丝寒气,对曹菲菲的憎恨之情,显然溢于言表!
要说张晓华对曹菲菲没有半点的恨意,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毕竟张晓华已经成为了这副身体的主人,也是这个世界的一员,以后他也会用张晓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然而,曹菲菲却是无情的在他全新的人生上面烙下了一道耻辱的印记,若是自己将来不雪今日之耻,那自己还是男人嘛?
怒气驱使之下,张晓华正要将曹菲菲的电话删掉,却又忽然犹豫了……
最终,他选择保留这个电话。
这并不是因为他对曹菲菲还存有感情,而是他期待有一天来电显示会重新出现“曹菲菲”这个名字,因为当那天来临的时候,相信也是曹菲菲有求于自己的时候,更是自己一雪前耻的时候!
第5章 生死兄弟
张晓华拿着手机折腾了半天,最后使得联系人列表里只剩下了两个名字,一个是曹菲菲,还一个就是袁大同。
对于袁大同这个人,张晓华并不陌生。
记忆告诉他,袁大同是他初中的死党,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好的朋友,而且是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铁哥们,没有之二。
记得初三那年,由于张晓华家境过人,因此招来了一伙绑匪,结果是袁大同的舍命相助,才迫使绑匪没有得逞,不过袁大同却是被绑匪捅了一刀,差点连小命都没了,至今袁大同的左胸处还留有一道十公分长的疤痕。
张晓华还知道,这个袁大同是个音乐狂魔,对音乐的热衷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同时对于音乐制作也有一定的见地,并且这个袁大同还开了一间工作室,以创作音乐为主,不过工作室的状况似乎不是太好,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
“既然这哥们如此义气,又擅长音乐制作,那还等什么,就是他了!”
立定主意,张晓华直接拨通了袁大同的电话,直至好一会儿,方才听对方的声音缓缓响起:“晓华,怎么了?”
“大头,有空没,我想和你谈谈。”此时张晓华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所以也就忘了时间,却不知现在已经凌晨四点了,而且因为口音的关系,他把“大同”直接叫成了“大头”。
“大哥,我叫大同,袁大同!”
“好的冤大头,我找你有点事情商量,有空没?”
“……”
电话另一头的袁大同已经哭了,有气无力的道:“大哥,您知道现在才几点吗?有什么急事吗?是不是又要找我陪你拼酒啊?”
“我刚写了一首歌,想请你给点意见。当然,咱们也可以边喝边聊,正好我还有一件大事要找你商量。”张晓华认真的说道。
当然他说写了一首歌也不是开玩笑,凭借他上一世的记忆,地球上所有的流行歌曲,他随时随地都能把歌词和曲调表达出来,只是不会把歌曲完整的制作出来罢了,这也是他找袁大同的原因。
“你写了一首歌?”另一头的袁大同郁闷了,哭笑不得的道:“大哥,你大半夜的骚扰我,就是为了要和我开这么无聊的玩笑么?好吧,真是这样的话,你赢了。”
“我说真的,我这就去工作室找你,咱们见面再谈。”这话说完,张晓华挂上电话,出了家门,开上老爸一年前给他买的帕萨特,直奔袁大同的工作室开去。
………………
二十分钟后,张晓华驱车来到了位于市区的西祠胡同,直至前无去路,他这才熄火下车,站在了一座两层高的小楼前。
抬头望去,却见这栋小楼的表面已是百孔千疮,破旧不堪,一副年久失修,且随时都会倒塌的样子。门上方挂着一块灯饰招牌,上面显有【大同工作室】五个字,不过已经有四个字的灯管坏了,只剩下一个【作】字还在垂死挣扎,貌似再也无法承受丝毫的风吹雨打。
“这是要‘作死’的节奏么?”张晓华脸皮抽搐,心中好笑不已。通过门面来看,他就知道这个袁大同的情况有多么的落魄了。
伸手敲了敲锈迹斑斑的卷帘门,很快,门就被人从里面打了开。
张晓华定睛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位身材消瘦的青年,下穿一件休闲短裤,上穿一件白色背心,足蹬一双塑料拖鞋,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留着一头自然卷,脸上戴着一副黑框近视眼镜,看上去既斯文又秀气,倒是帅哥一枚。
很明显,这个人就是袁大同了。
“大哥,你还真来了啊?”袁大同有些不敢相信。这个时间点还能见到张晓华,而且是在自家门前,这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看来这小子是真有正经事来找自己商量了。
望着袁大同胸口那道半露在外的伤痕,张晓华的记忆也是犹如潮涌,心中不由得一阵感动。
为了朋友,这个袁大同当年居然连命都可以不要,这才是真正的生死之交,手足之情!
一番感叹后,张晓华也不客气,大步一迈,不邀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