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希斌。”他慢慢张开嘴,声音小得像在轻声耳语。
我笑了笑:“不用紧张,这房间就咱们两个人,我们年纪相差不大。这样吧,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冯。诺依曼是谁?”
“这个……初中的计算机课上好像学过,但是上课的时候我听不懂老师的讲课,索性偷偷地玩扫雷游戏。”
“扫雷你能过几关?”
“这个看运气,一般走不到十步就被炸死了。”
“15乘以15等于多少?”
冯希斌掰开手指头,比划了一会,迷茫地摇了摇头。
第二次我再进去的时候,我看到冯希斌坐在板凳上,手在桌子上比划着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冯。诺依曼。”他抬起头,用余光扫了我一眼,那眼神分明在对我说,他很忙,没空理我。
但我还是在他面前坐了下来,“你不是叫冯希斌吗?”
“冯希斌只是这具躯壳,他已经死了,现在,由我代他保管着。”
“你在桌子上比划什么?”
“和你说了你也不懂。”
我心中有些不快,“是你的主治,只要我不松口,你就别想从这里走出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你满腹的才华也要烂在这所医院里。”
他想了一会,无奈地摇了摇头,对我说:“好吧,我先给你上一课。计算机由运算器、控制器、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五部分组成。”
“这个我知道,美国计算机学家冯。诺依曼的设计原型。”
“对,这个是我设计的。”他打断了我的话。
“呵呵”我轻蔑地笑了笑,看来他又犯病了,“听说冯。诺依曼可以心算八位数以上的乘法。”
“问吧!”
“15乘以15。”
“15的平方,125。”冯希斌流利地回答了出来。
“125乘以133。”我想了想,对他说道,同时掏出纸和比,在桌子上飞快地笔算着。
“一六六二五。”我刚算到十位,冯希斌,现在,应该叫冯。诺依曼了吧,就脱口而出。
“6456389乘以9087376”我又出了个更难的。
“五八六七一六三四四四……”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最后四位是五二六四”
早就听说过这个病人,但亲眼看到他心算的时候我还是不免有些震惊。
“冯。诺依曼早就死了,你怎么可能是他?”我有些慌乱。
“有一句话叫有些人已经死了,但他仍然活着。你别忘了,我可是计算机的鼻祖。肉体已死,但思想仍然写在计算机里,只要计算机在这个社会上还有用处,我就会活着,寄生在别人的思想里。”
“通过什么方法?电磁波吗?”
“这是秘密。”
我开始对这个病号有点兴趣了,接着问他:“敢问冯。诺依曼先生,你的母亲叫什么名字,你的妻子叫什么名字,你有几个女儿,几个儿子?”
冯希斌愣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还有,您不是美国人吗?怎么开始说中文了?”
说完这句话,冯希斌的眼神又呆滞了下去,回到了之前智商只有80的样子。
“你叫什么?”
“冯希斌。”
“冯。诺依曼是谁?”
“这个,好像听过,计算机老师的课上讲过,但我听不懂,就玩起了扫雷游戏。”
“扫雷游戏你能过第几关?”
“第一关都过不了,最多的时候走过十几步就被炸死了。”
“15乘以15等于多少?”
他掰开手指头数了半天,最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
这个奇怪的病人,在不发病的时候是一个近乎白痴的人,成天只知道呆呆地盯着天花板,只有有口饭吃就很满足;但在发病的时候,是一个近乎天才的人,不仅可以心算8位数以上的乘法,还知道各种计算机设计的原理、量子物理学知识。我敢保证,这些初中的课本上绝对没有。
但遗憾的是,这位天才病人,最终还是被我治好了。每次他一发病,只需要我的一个问题就能把他带回现实:
“你会不会说英语?”
很显然他不会。
然后,冯希斌按照父母设计的路,到工地上打工,娶妻生子,过着平凡人的生活。至今,我都在纠结一个问题,我治好他的病,是对还是错。现实生活中,冯希斌在别人眼里就是一个白痴,活得没有尊严,任人欺负。但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可以是一位天才的科学家,一位心算能力常人都望尘莫及的人。
第二十九章 吞噬魂魄 '本章字数:1647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4 14:10:33。0'
“饭桶”是一句骂人的话,但这句话用到我身上却恰到好处。
我是一个患有强迫进食症的女人。由于内分泌和神经的原因,我总是想吃,明明肚子撑得快要爆,但还是觉得很饿。
我是一个“欲壑难填”的女人,我不敢像普通人一样逛街,因为每次看到街边的小吃我就走不动路,我不敢看电视,因为一看到广告上那些诱人的东西我就流口水,家里甚至不敢把吃的东西放在显眼处,因为我管不住自己的胃。常人很难想象这是一种多么难受的事情,我常常在饥饿与胃疼的夹缝中痛苦挣扎,我的家人为此蒙受着巨大的痛苦和精神负担。
25岁了,因为自己肥胖的体型而没有男人问津。我心中愈发地苦闷,从而产生了强烈的挫败感,这种挫败感让我的强迫症更加严重,我比之前吃的更多了。我在生活上迷失了自我前进的方向,生活在心灵自煎的炼狱里,痛苦不堪。我因为强迫影响了学业事业婚恋家庭;因为强迫导致脱离正常人的生活状态,四肢健全却什么事情都作不好,有时候又什么也作不成;因为强迫头脑发达却用不到建设自己的好生活里,整天纠缠在那里让他们痛苦想摆脱却天天死緾在一起的无聊的思维行为里。
我看过心理医生,吃过药,甚至还住过精神病院,但这些都无济于事,每次治好后不到一个月我有开始疯狂地吃饭。
26岁那年,我因为郁闷喝多了酒,脑中的食欲又泛了上来,借着酒劲没管住自己,在连吃了20碗米饭和5个饼后被撑死。
死后我仍然是一个爱吃的魂魄,在周围的孤魂野鬼都被我吃掉后,我又吃掉了前来领我走的阴差,从而获得了永远游荡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
我变成魂魄唯一做的事情就是不停地寻找其他魂魄把他们吞进肚子中消化。但是在我吞噬掉第三十个魂魄后,有三个魂魄,或者说应该是三个被魂魄化掉的人找到了我。
“老陈,这就是你说的你们院那个没治好的强迫进食症患者吗?”一个健壮的30岁左右的汉子指着我。
那个叫老陈的年轻人开始说话了:“恩,她是其他医生的一个病人,但我知道她,她生前的食欲就很大,我们院半个食堂都能被她吃掉。啊兽,我觉得这个魂魄可以保留。”
听他说话的声音,我记起来了,我住精神病院的时候见过这么一个医生,之所以对他有印象,是因为他人长得比较秀气。我看他的第一眼就在想,如果我能有这样一个好看的老公,我一定要为他减肥!
那个叫啊兽的人对着我说话了:“你有两种选择,第一,将自己的觉魂交给我跟我一起修炼,第二,你吃掉了许多魂魄,造了很大的杀孽,我们会把你打得魂飞魄散。”
我冷冷一笑:“既然我已经造了很大的杀孽,那就不怕再造三个!”说完我大嘴一张,一股强劲的风从我嘴里刮出来,把他们三个吸向我的嘴里。
那个叫啊兽的食指一动,立刻从里面飘出来一个手臂上长满树枝的魂魄,她手臂上的树枝疯狂地生长,塞满了我的整个嘴,让我无法吸入任何东西。
啊兽拇指一动,从里面飘出一个长着长指甲的小老头,他用长指甲对准我的脖子,泛着寒光。我知道,只要他轻轻一扎,我就会像被我吞掉的那些魂魄一样魂飞魄散。
“你还准备反抗吗?”啊兽对我说话了。
我屈服了,啊兽把左手的小指伸到我面前,让我咬住。在那个树人把我满嘴的树枝都移开的时候,我又想张嘴把他们吸进我的肚子,因为我实在太饿了。
我刚想张嘴,那个小老头的指甲已经触碰到了我的皮肤。
我只得老老实实地把嘴张开,咬住啊兽的小指。一瞬间,我感到自己的觉魂顺着啊兽的经络流向他体内,被封印在他的小指里。
我的生魂和命魂被他装在一个小小的葫芦里,与其他的四个魂魄一起,开始了与他修炼的过程。
我把自己的觉魂献给了啊兽,他修炼了我吞噬的能力,我张开嘴,强烈的磁场就会让大大小小的孤魂野鬼进我的嘴里,我的胃一次可以装下30个魂魄。在啊兽左手指上被封印的这五个魂魄中,我的本事不是最厉害的一个,但我是可以消灭数量最多的一个。
自此啊兽的左手五个手指已全部被用完——大拇指长手、食指树人、中指狼人、无名指蓝肤人、小指吞噬。其中狼人、蓝肤人负责防御,长手、吞噬负责攻击,树人负责协调。
这五个魂魄,已经可以组成一支灵魂攻击的小编队。后来在收服更为强大的腐烂魂魄和骨化魂魄时,就是靠着这五个有特殊能力的魂魄之间相互协调才起的作用。
第三十章 吸血魂魄 '本章字数:1564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4 09:29:50。0'
第三十章 吸血魂魄
我本是一个亚洲人,可偏偏得了欧洲人的病。
我是一个卟啉症患者。卟啉症,又叫吸血鬼病,得这种病的人因为先天缺少生成血红素的功能,因而皮肤显得惨白。
与蓝肤人类似,这是一种遗传性的血液病,无法根治,只能依靠药物来缓解我嗜血的欲望。我怕光,并喜欢饮鲜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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