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清末当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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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清末当悍匪-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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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明白!”
“至于以后的安排,到时我自会通知你。行了,下去吧。”
待老蝎子离开后,吴晓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王一略带担忧道:“队长,暗刀交给老蝎子好么?”
“你觉得我用担心这个么?”
吴晓一愣,旋即明白过来,队长这是有后手啊!没错,暗刀确实是由老蝎子统领,但是栖身之处却还是在营区。不出任务的时候,他们就是接受训练,想闹也有一帮人看着。再说了,王一给那六十人指不定里面有多少卧底呢……
所谓的暗刀就是劫掠队,名字很俗气,其实说白了就是王一手下见不得光的土匪。一抢贪官污吏,二抢土豪劣绅。主要也是王一缺钱,自从上次宰了税官冯有一后,他白得了三车税银,总计五千多两银子,这下算是尝到了甜头。看起来就像初尝云雨滋味的少女,总会显得有点欲求不满。
别看这年头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清廷衙门也没钱,但是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手中,可是富得流油。不让他们出钱来支援国家建设,王一心里实在有点不平衡。
不过这种事让保险队去做,显然不合适,杀一次冯有一,那是替天行道。要总这么做,王一手中的保险队可就真变匪兵了,到时匪气难改,没事到处绑票劫掠的,王一自己就得把他们给屠了。
专业的活儿还要专业的人士来做!
直隶总督府内,直隶总督李鸿章刚刚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见面,无意中,这位英国人向他提及一个名叫王一的清国人,据说此人在西学上颇有建树。本来李鸿章也没在意,只是觉得王一的名字有些特别,待回府后,就随口问了一句。
“务山啊,你可听过王一其人?”
眼前之人乃是正在筹备海防支应局的周馥周务山,说来他也是跟随李鸿章最久的幕僚。
听到王一的名字,周馥想了想,觉得很陌生,于是便摇摇头道:“未曾,不知中堂问此人何事?”
说来也怪不得周馥,别看王一现在在奉天闹得挺欢,又开买卖,又干保险队的,但在当时的大清来说,那就是边荒之地,因此关注的人有限。再说句更实际点的,现在的王一对大清来说,那真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完全没有任何的存在感。要不是偷了赫兹的电磁波实验,趁势在全球科学界来了一响,否则真称得上是泯然于众了。
见周馥不知道王一,李鸿章也就没再多问,后来两人讨论起北洋水师军饷收放的具体事务,也就把王一扔在一边,没再理会。
在营口的王一此时并不知道,就在刚刚,他的名字还曾被李鸿章这位晚清重臣关注了一下,虽然旋即就被抛在了脑后,但对他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王一站在码头边,正在与安泰公司的总经理张全福说话,两人身后站着沈雅芝,另外还有八名亲卫。
一艘轮船此时正缓慢地停靠过来,之后一位二十五六的年轻人飞快奔跑下船。在来到王一面前后,深深一鞠躬,感动道:“先生,枫晓不负所托!终于有所收获!……只是岸边风大,您怎么亲自来了。”
王一一笑,道:“枫晓,你不辞辛苦远赴海南,我在这边站站算什么……找到了?”
徐伟,字枫晓,乃是王一亲自教导的文班六十人之一。其人文科平平,不过在理科上颇有天赋,本来王一打算安排他进大商工业实验室,给外国学者当助手,学习机械制造方面的知识。没曾想,这徐伟在学校图书馆内无意中读到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就深深被其中的内容所吸引,后来又自读了图书馆内无人问津的《植物学》,《动物学》和《微生物学》,继而又对遗传学产生兴趣。因为这是《物种起源》的根基,生物界的总课题——遗传与进化。
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他无意中与王一讨论起遗传学的内容,当王一听说他正在验证孟德尔豌豆实验的时候,着实震惊不已,于是也欣赏起这个看起来很像老农,长得又黑又瘦的年轻人。
学习是需要主动性的,不然就不是学习,而是压迫。是否好学在王一看来,是人本身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既然这个年轻人对生物遗传方面感兴趣,王一自然会全力培养,于是给了他大量的资料。
就三个月前,王一忽然给徐伟下了一个任务,内容就是让他去海南找“野败”。野败就是野生水稻,不过王一要的不是普通野生水稻,而是野生水稻中的雄花败育株!说得更直白些,王一想要进行杂交水稻实验!
单就理论方面来说,王一对杂交水稻的遗传学原理完全称得上是一清二楚!他不用像袁隆平那样摸着石头过河,他在高中学过生物,里面就涉及到了遗传学的知识,而进了医大之后,遗传和生化更是两门必修的课程。因此,杂交水稻对王一来说,理论上不存在多少困难,但难就难在他没有时间。
如今徐伟冒出来了,他还是耐心和细心兼备的好苗子,杂交水稻的课题交给他,自然是不二之选。
不过王一也有了心里准备,想要后世的超级稻,就以目前的技术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况且这是个没有化肥的年代,更确切地说是清国没有化肥的年代。如果能把水稻的亩产提到400公斤,他就觉得是天上掉馅饼,够他偷着乐了。
“这位是泰安粮油加工厂的张全福总经理。”王一做着介绍。“这是我的学生,徐伟徐枫晓。”
“幸会,幸会,名师出高徒啊!”张全福很热情。
徐伟做学问那是兢兢业业,不过在人际交往上,明显就没了这份灵气,憋了半天才道:“张总经理,你好!”
王一此时笑道:“枫晓啊,以后你的实验经费可就由他们泰安来负责了,他们可是你的财神爷。不过你也不用害怕,用不着给他们省钱。听先生的,在海南和海城附近的良种培育场,需要什么就尽管提,要盖豪宅大院也别客气,报成两亩水稻田就可以了。”
沈雅芝被王一逗得掩嘴轻笑,张全福则点指着王一笑骂道:“你呀,你呀,好的不教,就整些歪门邪道的。”
“咋,就非得让我的学生被你们欺负啊?我可告诉你,老张,我这学生要是出了点什么事,你丫的就是国家的罪人,民族的罪人!”
“成,成!”张全福是服了王一这张烂嘴。“回去我就安排,有保镖,住豪宅,出门车接车送,这总成了吧!”
“说没用,看行动!”王一依然不依不饶,不过旋即想起点事,继而道:“我让你去美洲收集的玉米,西红柿等作物的良种,怎么样了。”
“你都吩咐了,我能不照办么?目前已经上了鼐德先生的商船,再有一段时间就能到了。”
“那时记得通知我!”
“嗯!”
说话间,几人上了马车,开始缓缓向泰安方向行去,至于收集来的稻株,也不用王一他们担心,自然有人会送到大商附属小学去。



第二十九章 我想做大哥好多年
万里无云,星空璀璨,周围群山静谧,渗透出一股神秘的气息。
大孤山万家窑,总瓢把子齐国军正在房屋里借着烛光看书,书名《春秋》。只见他右手持卷,左手随意地轻捋着胸前须髯,脸上的表情时而沉思,时而欣然,显然已经完全沉迷于春秋的字里行间。就在书案的对面,靠近山墙的位置处,摆放着一张硬木供桌,其上立着一尊一尺多高的彩瓷关公像,但是因为年月的关系,显得有些斑驳。不过其上纤尘不染,倒也说明主人照顾得很用心。
齐国军崇拜关公,以关公为表率。
关公胯下骑着赤兔马,他没地方弄去,就只好骑着一匹枣红马。关公使青龙偃月刀,但在这个年代多少有些不合时宜,再说齐国军也玩不动关公那个分量,于是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刀头缩小,刀杆换成了木质。好在上面刷了一层黑漆,别人不仔细看,也瞧不出其中的玄机。要说齐国军学关公最像的地方,就是那一身绿锦战袍。这衣服可是他当年带人从草戏班子中抢来的,自从得到后,就珍惜万分,视若珍宝。
若说齐国军今生有什么最大的遗憾,那就是他爹妈给他生了一张蜡黄脸,小圆眼,他总觉得比不上关公的面如重枣,丹凤眼来的有气势。当然他也有满意的地方,那就是胸前飘洒的胡子,因此也常在自家兄弟面前,自号:美髯公!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他在绿林中的匪号。
因为关公喜欢读春秋,所以齐国军也喜欢读春秋。
王一最初拿到齐国军相关资料的时候,他真以为自己遇到的是一个神经病。可后来想想,这就是一个神经病辈出的年代,多这么一个风格另类的人,也不算稀奇的事情。唯一让他感到不满的便是:你齐国军学关公,你倒是学彻底点啊!没事弄一身假行头穿在身上,可关公重义,你怎么就不学学呢?
齐国军对万家窑的其他土匪,那真是说不出一个好来。想宽宏大度,却偏偏生性多疑。口上说着自家兄弟如何如何,背地里却在动刀子,下绊子。万家窑能有现在的规模,正是因为齐国军之前吞并三位结义兄弟的地盘和手下。说来这仨人当初也是中了他的烟泡鬼吹灯,落在官府手中,如今也是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王一看到此处总会感叹道:“齐国军的《春秋》可真没白读,关公的忠义没学会,倒是把里面的两桃杀三士练得炉火纯青。”
正当齐国军读《春秋》正入迷的时候,忽听有人敲门道:“老大,周围几个绺子的人来了。”
“终于来了。”齐国军点点头。
说来齐国军最近正在筹备一件大事,也是东北绿林界一件大事——他要举行绿林大会,名义上是推选绿林盟主,实际上是想一统江湖。
近一段时间,齐国军一直有一种感觉,自己的万家窑被什么人给盯上了。当马贼胡子这么多年,经过了无数次的出生入死,他一向相信自己的这种感觉。
为了保全自己,齐国军也算费尽心力,为了谋划此次绿林结义大会,他是广发英雄帖。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他手下的土匪竟然从两千人增加到了三千人以上。若不说万家窑是土匪绺子大贼窝,一般人初到,还真以为进了大集镇呢。
想要进入万家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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