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普眼皮跳了跳,道,“别跟我提书生,看着烦。”
“书生怎么你了?”贺一航小声嘀咕,“文武参半,干活不难么。”
赵普干笑了两声,“书呆子有屁用啊,整天拿着杆笔拽文,好好的话不说尽是些人听不懂的,小碗吃饭小杯喝酒,瘦得跟娘们似的,不像男人,看着烦。”
贺一航争辩道,“那满朝文武里头一半文官呢。”
“是啊。”赵普耸耸肩,“我都看不顺眼,怎的?”
贺一航无力地看赵普,心中叹了口气……
眼前名震天下的九王爷,不过也就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罢了,打仗的时候好些别国大将看到他是都会吃一惊,年岁与盛名不符。
赵普个子很高,强健精悍,而且天赋异禀,光他惯使的那口斩马刀,就得好几个官兵才能抬动。
赵普的皇娘是突厥塔塔部的公主明阳。塔塔部是在马背上的游牧族,骁勇善战,他娘是被送到大宋和亲的。原本当时的皇帝并不喜欢异族姑娘,觉得野蛮,只是政治婚姻罢了。但这明阳公主极其貌美,皇帝为之痴迷,封为贵妃,非常宠爱。当时皇帝已然年近半百,最小的皇子都十多岁了,但明阳公主竟然还给他生下了一个龙儿,这让老皇帝欣喜非常。只是天不遂人愿,这皇子,也就是赵普,生下来的时候,一只眼睛竟然是灰色的。天下汉人皆为黑瞳,灰眼的那是妖瞳,据说这种孩子会带来灾祸,皇上当时下令想要处死赵普。
不过明阳公主生性倔强,带着赵普离开皇宫,回了塔塔部,在大草原上,将赵普养大。直到赵普十岁,老皇帝过世,两人才被先皇,也就是赵普的四哥接了回去,建造九王府在开封住下。但明阳公主因为刚生完赵普便带着孩子远行,落下了病根,身体一直不好,赵普和她经常受到八王爷的照顾。当今皇帝赵祯当时就寄养在八王家里,因此赵普才和这个只小了自己一岁的皇侄成了玩伴,几年前赵祯登基,边关告急。赵祯大胆启用了当时不到二十岁的赵普出任边关元帅来打仗。这一打,打得辽人和西夏人闻风丧胆,赵普也从曾经的灰眼妖瞳,变成了如今的灰眼修罗。
“唉,真没劲啊。”赵普坐到了椅子上,叹气,“要不然跟李元昊和野驴们商量商量,我给他们平内乱去得了,等平完了咱们再打。”
贺一航惊得睁大了眼睛,道,“元帅,您可别瞎说啊。”
赵普单手支着下巴,望着满园的飞雪继续叹气。
贺一航无奈,若是单看赵普,绝对猜不到他的身份,也许是因为自幼草原长大,赵普一点皇亲国戚的架子都没有。整日吊儿郎当,连头发都懒得打理,随便束着,也从来不穿锦衣玉带,就是一件宽敞的大黑袍子。你若说他是马贼,信的人肯定比说他是王爷信的人要多。不过赵普像她娘,五官轮廓分明,英俊得有些霸道,够潇洒够自在,就是没个正经……不过边关一带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对他挺着迷,大概这就是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吧。
“元帅。”贺一航凑过去道,“你要是觉得没劲,不如找个丫头成亲生娃吧?前两天王妃不还来信催你成亲么?”
赵普挑挑眉,道,“成什么亲啊,汉人的姑娘说话声音比蚊子还细,低着头跟见不得人似的,外族那些太凶了,一点女人样子都没有,没一个看得上的。”
贺一航让他气得鼻子都歪了,心说,你干脆娶男人好了。
正这时侯,赵普的一个影卫紫影跑了进来,道,“王爷。”
“嗯?”赵普见他手上拿着信,就皱眉,“娘又不舒服啦?”
“不是。”紫影道,“是王府家将捎来的口信,说是周明请了他同乡的一个神医,来给王妃治病的,据说这神医很神,什么病都能治。”
“当真?”赵普一个翻身从椅子上蹦了下来,接过信瞄了一眼,道,“我得回去一趟,给我牵马。”
“唉,元帅,你带多少人啊?”贺一航就想去准备。
“带什么人啊,又不是去打仗。”赵普兴匆匆收拾了个小包袱,往身上一背,飞身上马。他的战马黑枭也跟赵普一个性子,一看能出去了,撒着欢就撒开四蹄飞奔而出,一人一马一身黑,破开那纷飞的乱雪,向远处冲去。
而几乎是于此同时,公孙也带着小四子,骑着小毛驴出了门,往开封赶去。
秀才遇到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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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带着小四子,骑着个小毛驴,不紧不慢地一路闲逛,这一天,来到了青阳山下。青阳山位于青阳城以北,山前的官道,是贯通南北的要道,凡是要从南或北入开封的,大多都要途径此处,因此青阳一带的沿途,有好多驿站和客栈。
公孙骑着毛驴绕过了小道,上了官道一看,也吓了一跳,远远望过去,这哪儿是官道啊,跟个小集市差不多少。
“爹爹,真热闹。”小四子一直坐在公孙身前,因为怕他冷,公孙给他围了一条白色的羊毯子,又戴着那顶白色的小兔帽子,低头看下去,白白的一只,耳朵晃来晃去。
公孙伸手捏捏小四子帽子上的兔耳朵,问,“小四子,饿不饿?我们找个客栈吃饭住店,好不好?”
“嗯。”小四子点头,凑过去跟公孙说,“爹爹,我想吃鸡蛋羹。”
“好,炖个鸡蛋羹,要放银鱼丝和小葱花。”公孙捏他的腮帮子。
说话间,就听到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公孙有些纳闷,心说谁骑马这么快?转回头想看,可是还没看清楚,身边就一阵疾风,过去了一人一马。
人马都是黑色的,马一直狂奔到了集市的入口处,那人才一下拉住了马头,马原地拿桩抬起前蹄一阵长嘶……惊吓了不少路人。
公孙注意到那人的马异常的高大,比一般的马都要大且强壮,鬃毛炸着,脸也比较长,双耳卷着往内翻,如同羊角,最特别的是嘴巴,形状不像马嘴更像是喙,有些尖,带钩……
公孙微微皱眉,低低地声音说,“赛龙雀。”
“什么?”小四子仰脸看公孙,伸出白嫩嫩的小手,将公孙被风刮得微乱的前发整理好,笑眯眯说,“爹爹真好看。”
公孙伸手捏捏他鼻子,笑道,“你才多大?就知道好看啦?”
小四子脸蛋红彤彤,道,“嗯,爹爹好看。”
公孙摇摇头,这小呆子。
再抬头,就见那黑衣人坐在马上四外张望,身形挺拔硬朗,腰板笔直,公孙观他身形,应该是长年跨马征战的人。那人引起了好些人的注意,那马不停地踱着步子,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似乎还想跑。
小四子也注意到了那匹马,就问公孙,“爹爹,那个马好大。”
“那种马,叫赛龙雀。”公孙跟小四子说,“这种马都是西域过来的,俺体格,这匹马应该是至少千匹以上马群里的头马。很凶悍,耐力好力气也大,应该是一匹上等的战马,那个人估计是当兵的。”
“当兵?”小四子歪着头看了看,回头搂住公孙的腰,道,“爹爹,那个人好凶。”
公孙笑了,道,“看背影就知道凶啊?”
“嗯。”小四子把头钻进公孙胳肢窝里,不要看。
公孙摇摇头,伸手搂住他,拍了拍小毛驴,绕开那个人,往一旁的一家客栈行去。
那家客栈看起来稍微冷清一些,也挺干净,比周边的客栈看似更高档一些。
公孙家在雅竹村也算是富户,祖上留下来的产业不少,因此家境殷实。外加公孙向来行医教书,画得一手好画还写得一手好字,经常有城镇之中的大户人家上他这儿求字画,那也是一字千金,因此手头很阔绰。沿途上,公孙为了避免麻烦,都和小四子挑比较高档一些的地方落脚,这次,他看上了那家客栈,名字也很雅致——雅客居。
毛驴到了客栈前停下,公孙先翻身下马,然后伸手去抱小四子。
于此同时,就见那匹黑马也往这儿过来,停在了公孙的身后,黑衣人人飞身下马。
公孙心中微微走神,刚刚看此人的举止,他心中有些反感,一来,如此嚣张,显得有些招摇;二来,在人多的地方如此快地骑马,简直就是罔顾他人性命。
公孙走神的当口,小四子可没发现,就双手搂住公孙的脖子,扑了上来,公孙下意识地伸手接住。
其实每次抱小四子下马,公孙都得非常小心。因为小四子被公孙照顾得太好,小家伙胖乎乎的,很有些分量,可公孙自个儿太瘦,抱着吃力。
接住小四子后,公孙想侧开一步将小四子放到地上,但同时,身后的人风风火火地下马,将马缰绳甩给了店小二,说了声,“伙计,饮马。”就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客栈里头。
他的动作太快,一下子撞到了公孙……公孙哪儿经得住他撞啊,一个趔趄。
眼看着要往前摔倒了,公孙一惊,前面是门槛,怀里抱着小四子呢,可别撞上小四子!公孙一急,也顾不得许多了,赶紧就用力一个翻身,自己背冲下,摔了下去。
就在他闭眼等摔的时候,就感觉有只手一把抓住了他腰,往上一提……整个身体被人拉了起来。
一个声音问,“姑娘,没事吧?”
公孙就感觉眼前天旋地转了,好不容易站稳了,才反应过来自己让人扶住了。一时间,公孙脑袋里现出了三个念头——
有人救了自己,应该说声谢谢。
刚才撞他的是那个穿黑衣服的混蛋,害得他差点摔到小四子。
刚刚好像有人叫他姑娘……
公孙回过头,就看到扶着自己搂着自己腰一脸好奇地看着自己的……正是那个黑衣人。而他回头的同时,跟他对视的那个黑衣人脸上的表情,也异常地欠揍。
这黑衣人是谁?正是从边关赶往开封的九王爷赵普。
赵普一路狂奔,可是尽兴了,这天来到了青阳山下,就觉得有些饿,想找个地方落脚,他看中这家客栈,是因为这里人比较少,清静些。
刚下马,他就瞄到了身边抱小孩下马的人……赵普只看到了一个背影,这背影清瘦得厉害,赵普瞅了一眼那肩膀和腰……心中微动,这姑娘好身材啊!
赵普长年在军中混迹,而且他最烦念书人,整个赵家军里头就算你是念书人你也要练过功夫,不然他非把人赶出去不可。因此在他的概念中,男人都是体格健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