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似的,伸出手去,擦开千俟脸上纵横的泪痕。
“我究竟该拿你怎么办才好?”万木望着千俟不安颤动的眼睫毛,低声呢喃。
——究竟是什么,让你如此的迷惘不安,甚至时常彻夜难眠?
——总是装作无坚不摧的样子,其实只有我知道,你是最脆弱的你自己。
也许是万木的动作将千俟吵醒了,她揉了揉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
“好多点了?”
万木深深地看了眼前的千俟一眼,站起身来,抬起自己的左手腕看了看上面的表,然后抬起头来回到:“很晚了,你赶紧起来吃饭吧。”
千俟随意的“哦”了一声,然后翻身下床,跟着万木出了房间。
她不知道万木是怎么了,但她就是觉得他有些不对劲儿,但是至于是哪里不对劲儿,她却又说不上来,只是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似的,在万木的身后亦步亦趋着走到了客厅。
“你还做了午饭,你没有吃吗?!”千俟在看到满桌的饭菜的时候吃惊的问道,样子有些恼怒。
“都已经完全冷掉了,我去热一热你再吃吧。”
“算了,不用那么麻烦。你中午也没有吃饭吧,我们凑合着随便吃一下就好了,反正马上就要回学校去了。”千俟一边说着一边打了两碗饭,将其中的一碗递给万木,万木默然接过,跟千俟对坐着一起吃饭,席间两人无话。
“万木,你人真好。”千俟的饭吃到一半,望着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饭菜由衷感叹道。
“可惜,我再好,也始终都感动不了你。”
万木低声答道,始终都不曾抬起头来过,声音中还暗含着幽怨与委屈。
千俟沉默,这顿午饭便就此不了了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忙疯了,未更新,很抱歉。
☆、第五章01
两人吃完饭之后已经很晚了,早已经过了午休时间,想来反正也是迟了,也不急在那午时三刻,千俟和万木便拿着各自所需要的东西,优哉游哉的走去学校。
初夏的Q城并不算太热,阳光明媚,景色正好。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已经足够茂密的让人们偷懒的躲在里边乘凉。
千俟和万木安安静静的走在行道树底下,心情很是闲适。
但是千俟的这种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老天总是捉弄她,不肯罢休,她知道。同时她还知道,余哲也要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捉弄她,不肯罢休。或者说,真的要至死方休。
见千俟的脚步突然停住,万木转过头去,看着面色发白的千俟,不由问道:“怎么了?”
千俟没有回答,只是痴痴呆呆的望着前面,万木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穿着布偶装的少年正朝着他们走来。
也许是因为热,他已经脱掉了脑袋上的“熊猫头”,但是身上还是黑白两色的熊猫服。男生的脸很俊秀,眉毛上挑,眼睛细长,鼻梁高挺,嘴唇好看的上翘……可以说,这是万木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个男孩子,是,是漂亮。从前他自己也总是因为一双“桃花眼”而被不少女生调侃“漂亮”,但今天,他才真正的发现了一个漂亮的男生。
他不仅仅是五官俊秀,而且他的肤色很白,白得近乎骇人,他很美,但是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鬼魅之感。
“很高兴见到你们,这个气球送给你。”余哲始终带着好看的笑容,前半句是对着万木说的,带着打量的神色,后半句是对千俟说的,可是当他把气球递给千俟的时候,千俟却并不领情,朝后退了一步。
余哲的笑容一滞,但是很快又恢复过来,好像他之前的失神都没有发生过。
万木顺手替千俟接过气球,以为余哲是旁边的某个店里面的工作人员,为了推销什么产品的,低低道了声:“谢谢。”
余哲冲万木笑了笑,眼睛却依然看着旁边的千俟,缓缓回道回到:“不用谢。”
“……你不用上课的吗?这么大热天的,穿那么热你也不怕生痱子?”千俟总算是对余哲开口,但是始终冷言冷语,没有半分好脸色。
万木想说些什么,觉得千俟这样说不太对,但是却一时插不上话。
“没办法啊,曾经有个小笨蛋对我说过,她最喜欢大热天还穿着布偶装的人。并不是他们有多么的可爱,而是她知道他们有多么的辛苦……”
千俟的脸又白了几度:“为了某个人的随口一句话,就真的大热天的穿着布偶装到处走,有趣吗?”
“一点都不有趣,但是我觉得很值得。”
“哦?”
“我曾经做错了很多事,让那个小笨蛋讨厌,让她不愿意再理我了。我每天中午都趁着午休的时间穿着布偶装等在这里,只希望她能够出现在我的面前,希望她能够原谅我,让我们重头来过。”
“她不会来了。”千俟的口气冰冷。
“不,她来了,并且终于和我对面。”
千俟莫名的有些烦躁,“不好意思,我们没空在这里听你的故事浪费时间。”
千俟一边说着,一边拖着万木就走,丝毫不去理会身后的余哲瞬间黯然的神色。
千俟在转身的那一刻,突然就想起了好多好多以前的事情,那些往事在她的脑海中拥挤着跑出来,让她头疼欲裂。
她想起以前,那个时候自己还在念中学,余哲也不过比自己大一届而已,但是也许是因着某些天命和机缘,他们早已过分的成熟,并且因着那个人而相遇。
他们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知己,千俟自然是知道余哲对自己的心意,毕竟她早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更不同于那些矫情的女生。他对她的爱,他对她的好,她都一一了解,但是她始终不愿意去承认。比起做恋人,她更喜欢的是做朋友。
她记起之前他们共同喜欢的那个人要来他们的城市举办演唱会,那个演唱会太过特别,以至于她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
那天,千俟和余哲早早的约出来、早早的就买好了票,准备好好地去见一见他们心中的那个人。
可是因为那个特殊的演唱会是在午夜举行,所以余哲和千俟决定先好好的在外面玩一圈再前往去参加演唱会。
那时候也是春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日子,太阳早已经不甘示弱的爬了出来,照得人的身上发烫,热血沸腾。
千俟和余哲最初只是在街上逛街,那个时候,千俟在步行街的一家饰品店发现了一对很漂亮的情侣手链,普通的皮带绳,下面是海豚的吊坠,海豚的眼睛上还分别镶着蓝色和粉色的水钻。
千俟最喜欢的动物就是海豚,更别说还是这样一个精致的手链,她更加是爱不释手。
店员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不停的向她推销着:“小妹妹,你真是好眼力,这可是时下最流行的一款情侣链,买一个送你男朋友吧,可以增进感情,让爱情地久天长哦~~”
千俟才不相信什么“爱情地久天长”的鬼话,只是单纯的喜欢这款手链而已,更何况这个服务员也忒没有眼力了,她和余哲有哪里像是情侣了?!
千俟不再理会店员的长篇大论,直接付了钱,将那对手链揣在了自己的包里,然后拉着余哲就走了,丝毫没有要将其中的一条情侣链送给余哲的意思。
余哲也没有多说什么,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就和千俟前往游乐园去了。
去游乐园完全是一时兴起,当时他们正琢磨着到底要去哪里玩,刚好步行街离游乐园比较近了,于是千俟干脆就建议去游乐园里面玩一玩好了。
那一整天,千俟和余哲几乎将游乐园里面的东西都玩了个遍,可是千俟却最终在大门边的几个穿着布偶装发传单的人面前停了下来。
“怎么了?”余哲问她。
“没什么,在看那几个大笨熊。”
“很可爱吧!?”余哲笑着转过头去看着她道。
“不是,”千俟瘪了瘪嘴摇头,“我觉得他们好辛苦,大夏天的一定很热。可是为了生活却不得不到处发传单,可是除了那些小朋友之外,却得不到什么好脸色。”
“你很喜欢他们吗?”
“恩。”
“比喜欢我还喜欢?”
“恩。”
“喂,千俟!”
“诶,我没听清楚你刚才在说什么。”
“我是说,你很喜欢那些大笨熊吗?”
“恩,我喜欢那些大夏天还穿着布偶装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可爱,而是因为我知道他们有多么的辛苦。”
“这样啊……小俟,我们来打一个赌好不好?”
“什么赌?”
“赌我今天晚上可以拿到老大的签名!”
“唔~~~不错啊,赌注是什么?”
“就在你的口袋里。”
“什么啊?”
“赌注就是你右边口袋的其中一条情侣链。”
“随便啊。那如果你输了呢?”
“我不会输。”
“……”
那真的是很神奇的一天,晚上千俟和余哲早早的就去了演示厅看摇滚歌手“泉尽”的表演,也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大”。
千俟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夜晚,她记得那天演示厅里面的人很少,真的是少的可怜,泉尽不过是小有名气的歌手,连歌者都算不上,出过两张专辑,生命迅速地燃尽,而后很快香消玉殒。
那天晚上虽说来的人不多,但是千俟和余哲都很是享受,因为他们都是太过喜欢安静的人,同时他们也都相信,与他们一样喜欢着泉尽的人,都是被世界遗弃的孤独者,他们有着同样千疮百孔却息息相存的心脏,他们在演示大厅中彼此安静,静静地聆听着泉尽的音乐。
最开始是最让他们这些歌迷们胆战心惊欲罢不能的时刻,幕台上只有一张巨大的白色幕布,里面渐渐地能够看见人影,他们在里面跳舞,最后,是泉尽和他的乐队一次站在他的身后,躲藏在巨大的白布之后,用一把道具枪,“砰”的一声,将幕布打破,伴随着镜面破碎的巨大声响。
一如他的第一张专辑《碎掉的人》和他的新专辑《杀死自我》。
是的,他的歌曲中全是让人无法自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