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地方很熟悉,虽然年代久远失了翻修,四处已经是残垣断壁,可是,还能依稀瞧见曾经记忆中的轮廓。
刚走进庭院,房东老板娘操着一口浓重的地方乡下口音:“沈小姐,侬来了,好高兴,又见到侬了。”
曾经瘦瘦小小的老板娘,如今身子变成圆滚滚的,日子过好了,总是营养过剩下的。
“嗯,你好,老板娘。”
“哎哟,我们联系了你们好久,一直联系不到,刘大哥死了呀,那么好的一个人。”老板娘是跟着自己的女儿称呼的,老板娘也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刚结婚三年就死了老公,是她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女儿抚养成人,一个单身女人过日子是挺艰难的,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刘坤租住她房子的时候帮了她不少的忙。
“诺,就是这个小箱子,是刘大哥的,记得从前,每一次他回老家都会带这个箱子回去,他不再了,当年那些警察也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刘大哥家里没其它人,他就是一个独子,以前听他说过,有一个老父亲,可是,我写了几十封信让他爸来领,那信一直石沉大海,我估计他那老父亲说不定已经不再人世了,前段时间,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你的照片,几翻辗转,我托人打听才找到了你的地址,想不到,你已经是咱们市鼎鼎有名的大律师了,侬真是了不起啊,沈小姐。”
起初老板娘在报上看到随心时,以为自己眼睛看花了,可是,长得真与沈静好一模一样啊。
她不相信静好小姐就那样死了,所以,她才决定去打听的。
“老板娘,谢谢你。”
“不用谢,咱们是有缘,所以才会聚到一起,噢,对了,沈小姐,你的孩子长得还好吧?”
“孩子?”
随心咬重着这两个字,她的孩子都不知道在哪儿,怎么好会呢?
“当年,你在这房里痛得死去活来,差一点儿难产啊,要不是我跟你一些鸦片,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老板娘的话让随心忆起也曾经那段艰难的岁月,尤其是在生孩子时,她痛得昏天黑地,整整痛了两天两夜,要不是她拿了鸦片给她止疼,她根本是不可能活下来的。
“老板娘,你看到过我的孩子对不对?”
老板娘点了点头,满面笑容,幽幽回忆:“见过,是个女娃儿,长得很漂亮,鼻子,嘴有些像你呢。”
“你……你知道是谁抱走我的孩子吗?”
提起孩子,随心又激起起来,一个母亲丢了孩子,心里有多着急啊!
她不知道孩子在哪儿,不知道孩子是不是没了,或者是正在受着坏人的虐待,那样的画面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是地狱般的煎熬。
“不……不知道。”重提当年之事,老板娘也有些恍惚。
“我在家里做针线活,听到你的尖叫声,我就跑出来,结果只看到你像疯了一般追出去,我腿脚不好追了几步,实在追不上,又怕你出事,所以,才急忙给刘坤打了电话。”
事情就是这样简单,总之,她真的没看到是谁抱走了沈小姐的孩子。
老板娘也是个聪明的人,更是善良的人,她怕许多事藏着永远都不会让人知道,她也想让坏人得到惩罚。
所以,她才保存了刘坤的那个箱子。
她深怕有什么证据被落下了,所以,想在离开之际,把遗物转交给相关人士。
本来她都不报任何希望,想把小箱子送去公安局了,没想就在这时发现了登上报刊的沈静好。
当然,她也把自己的所有想法告诉了随心。
随心道完谢把箱子拿了回来,仔细翻看,箱子里除了一堆刘坤的衣物外,在箱子底她发现了一封信,信是刘坤亲自写的,他没多少文化,只有小学生水平,写的字歪歪扭扭,笔峰也极其难看。
这信算得上是一封遗书吧。
这封信是他给家乡的老父亲所写,写上有斑斑泪迹,甚至把最后两排字都染花了。
信的大概内容是说,他又寄回了两万块钱,那是他所有的心血,他让父亲不要记挂,他在外面一切都好。
他还说他是天底下最不孝的儿子,没能给父亲美好的生活,来生愿再报答父亲的恩情。
然而,这封家书最终是没有寄出,他就死于非命了。
而且,这半封家书根本没有写完,后面的字迹甚至是越来越潦草,模糊,重要的是,没有落款,下面也没写上刘坤的名,要不是随心与他处了那么久,曾经瞧见过哥哥的笔迹,也不敢说是刘坤写的。
未写完的半封家书说明刘坤当时被遭突袭,未写完家书就遇害了,很显然,丫儿的母亲,那个自称是刘坤青梅竹马恋人的女人说了谎,刘坤并没有去找藤瑟御替她报仇,刘坤的死成了一个谜。
随心回家就把丫儿叫过来,亲昵地笑着问:“丫儿,你觉得阿姨对你怎么样?”
“白阿姨对丫儿最好了。”
“那你喜欢阿姨吗?”
“当然喜欢啊。”
“丫儿,你妈妈与刘叔叔真是恋人?”
“我妈妈说,她曾经很爱刘叔叔,我爸爸死后,她一心想让刘叔叔成为我爸爸,可是,刘叔叔好像不愿意,有一次,她们还为这事吵架了。”
“都吵了什么?能给阿姨说一下吗?”
十来岁的小孩子失去了所有的依靠,如今,就只能攀着白阿姨这颗大树,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妈妈骂刘叔叔变心了,说忘记了曾经那段初恋美好的时光。”
随心沉思片刻,又问:“你妈妈讨厌我吗?”
对于这个问题,丫儿没有回答,丫儿的沉默让随心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丫儿的母亲恨她,恨她夺走了刘坤对她的爱。
这样看来,女人对她所说的话都可以相信了。
丫儿的母亲已经把她当成是情敌,仇人了。
在这一场阴谋中,也许丫儿的母亲也参与了,她还真是大度,居然帮一个谋害自己的仇人养孩子。
可是,望着丫儿那张白嫩的脸蛋,乌俏俏,怯生生的大眼,如果把她赶出去,她又觉得于心不忍,毕竟,孩子何其无辜。
随心突然的不言不语吓坏了丫儿,小姑娘赶紧求情道:“白阿姨,别怪我妈妈,我妈妈也挺可怜的,她是为了叔叔才没有那条腿的,结果,叔叔不喜欢她了,所以……”
丫儿姑娘没有说下去,但是,她出口的这两句让随心觉得一切都明朗化了。
“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随心打开了手机,点了照相薄,照相薄里即时就弹出一张女人的玉照,照片上的女人漂亮如一朵鸢尾花。
“仙女姐姐。”
“仙女姐姐?”
“是的,她是仙女姐姐,曾经来我们家两次,白阿姨,她长得真漂亮,与你一样漂亮啊。”
丫儿拿过她手机,仔细地审视,由衷地发出一声赞叹:“她的睫毛好长,嘴唇漂亮极了,她第一次来我家时,我还以为是天上的仙女来了。”
所以,她就那女人仙女姐姐了。
果然不出她所料,五根手指收握成拳,随心的眼睛里迸射出绝烈的火花。
只是知道她又怎么样?她没有任何证据,说这一连串的阴谋是出自于她之手,人家去丫儿家里做客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关键是,丫儿的母亲死了,死无对证。
随心找不到证据就没办法控诉她。
一个男人真的就那么重要,让她不惜设计了这么多,设计了她痛不欲生的四年,还让刘坤跟着陪葬。
她不会让那个坏女人这样一直逍遥下去的。
现在,她必须尽快想办法找到自己的孩子。
清晨,今天没有太阳,天空雾气缭绕,空气稀薄,仿若有雨下。
每天阴雨天,白老太的疯湿病就好犯,膝盖处冷冰冰的,她拿了一个护膝戴上,穿了裤子,外面响起一阵’嗒嗒嗒‘的脚步声。
好像是皮鞋接触地面的声音,这声音太刺耳了,连走路都感觉得出主人的不可一世的气势。
’吱呀‘,她转出卧室,来自客厅,伸手将大门打开。
扬首,视野里就看到了一抹高挺的人影,男人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黑色皮鞋擦得铮亮,眼上戴了一副金丝眼镜,浑身上下干干净净,不染一粒尘埃,左手拄着一支拐仗,一副成功企业家的派头。
看到门口伫立的白老太,中年男人镜片后的眸子渐渐就失了平时的犀利。
白老太没想他会来,面色变得难看到了极点,厉声一喝:“你来做什么?”
几十年过去了,她们还是这样剑拔弩张,她与从前一样,还是不给他好脸子看。
“我……以为你们搬走了。”
他一直以为她们搬走了,所以,他就一直不曾来过这儿。
“傅长青,你害得我们还不够吗?你给我滚。”这辈子,白老太最不想见的就是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让她们姐妹吃了这么多的苦,她最恨的也是这个男人。
姓傅的男人,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当年,他是怎么将妹妹抛弃,让她们家家破人亡的。
“别这样,大姐。”
“谁是你大姐,傅长青,你这个不要脸的负心汉,你还有胆子敢来,我打死你。”
白老太回家拿了一把扫帚,那扫帚一下又一下如雨点般落到了企业家身上,然而,男人就站在那里纹丝未动,面上也几无表情。
这样的一幕吸引来了无数邻居观望。
“白老太果然好厉害啊。”
“是啊,她就那性子,一辈子逞强。”
“寡妇不强势一点,容易招惹上色狼的。”
“可是,那男人衣冠楚楚的,也不像色狼啊。”
观看热闹的街坊,你一句我一句肆无忌惮地聊开。
气得白老太只差没有吐血,她咽下了喉头那浓烈的苦汁,扔了手上的扫帚,见男人的身上那件灰色的昵子大衣上沾满了尘灰与一些难堪的印记,冲着他冷哼一声进了屋子。
说也奇怪,被白老太太这样欺负,男人居然气得拂袖离开,而是跟在她屁股后面走进了屋子。
白老太浑身都是怒气,这委屈憋到了心里几十年,她觉得自己活得太苦了,这个世上,没人能理解她的苦。
“大姐,我想知道丁香在哪儿?”
“死了。”老人口气很冲,眼前的男人是衣冠禽兽,害了她最漂亮的校花妹子,把她的父母生生气死。
两个字让傅长青的心跌入冰欲,沉默了一会儿,他哑着嗓子又道:“我能去看看她手墓么?”
“不能。”白老太脱口而出的话太无情冷酷,然而,多年前,是这个男人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