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得罪了什么人,是有个祸害在我家,这麻烦是他招来的。”
“谁啊。赶他走不就行了?”
“他是我女儿的……”说起这个人的身份,真是让他难以启齿,“这么说吧,六年前,他绑架过我女儿,现在又把我女儿的肚子搞大了,想霸占她,跟她结婚,我女儿也是鬼迷心窍死活要跟着他。我想让你……”他犹豫了一下才说下去,“老陈,我想让你帮我找个人,把他做了。”
“做了?”老陈的声音立刻绷紧了。
“我女儿比他小整整15岁!老陈,你也有孩子,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可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你女婿,你有没有想过后果?”
他叹了口气。
“我怎么没想过?可是,老陈,到了我们这把年纪,就别再计较自己的得失了,我们还能活多久?老陈,这事我已经决定了,我不想让我女儿这辈子都毁在一个罪犯手里!”
老陈笑了笑。
“好吧,你既然已经定了,我也就不说废话了。这事说容易不容易,说难也不难。你什么时候要?”
“等等,听我说完,老陈。”他凑近话筒低声道,“我要一个神枪手。”
“神枪手?”
“对,必须远距离射击,所以,得是个神枪手。”
“这要求太高了。邱源。”老陈在电话那头吧嗒一声,点起一支新的香烟,“干这行,可不比外面应聘,谁也不会傻到把自己的底细透出来。说白了,我找的人到底是个什么货色我也不清楚,我不认识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干过什么,所以,你可别指望我能找到什么神枪手。”
“我明白。老陈。我只是想找个能干的人,一次解决问题。”
“当然一次。你在穷担心个什么!”
“老陈。”他不经意朝门口瞥了一眼,他总是担心陆劲会突然开门进来,“他不是一般人,他过去杀过人。脑子又精得很,当年我就被他骗得团团转,今天早上,他还一个人对付三个拿枪的匪徒,救了一个警察,所以,这事办起来不容易。”
“走到他面前,砰!”老陈嘴里学着枪声,“这也不行?”
“他现在整天跟我女儿在一起,我怕误伤我女儿,再说,这小子对陌生人很警觉,我怕你找的人万一失手,要是他落在警方手里那就糟了……”
“那你说怎么办?”老陈道。
他低头想了几秒钟,有了一个主意。
“他现在要自己找出那个仇家,就是今天闯到我家的人,我答应给他找帮手。老陈,你帮我找三个人,他们或多或少得有点破案的经验,或者对黑帮有所了解,或者有功夫,随便是什么人,只要他们能给他提供些象征性的帮助就行。”他加重语气,“我要你把杀手藏在那三个人中,去接近他,等获得他的信任后,再找机会动手。”
老陈低声笑起来。
“呵呵,到时候你女婿死了,就赖在仇家的头上,你女儿也没话说,你可真是只老狐狸……只不过,邱源,干这行的人,都喜欢速战速决。再说,你这活费时费力的……”
“钱不是问题。事情办成后,我会重谢你。”他又道。
老陈喉咙沙哑地笑起来。
“得了,你等我消息吧。”
※※※※
陆劲回到元元的房间时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他发现她仍没睡。
“把他的父母都安置好了?”她缩在被窝里,轻声问。
“是啊。你怎么还不睡?”他走到床边摸摸她的额头,还好,她没发烧。他知道她是在等他,“我洗完澡就过来。”他亲了一下她的脸颊,又问,“你平时用哪间浴室?”
她朝他眯眯笑,“二楼最后那间,你又不是没来过。”她的眼睛朝床边一溜,“衣柜最后两格抽屉里是我给你买的新衣服,但我没想到你那么瘦,估计都买大了。”
“没关系,我先穿自己的。”他弯身去找他从监狱带回来的大布袋,他记得他把它放在她的书桌下面了,可现在那里却空空如也,“我的包呢?”他问道。
“那个布袋啊,我烧了!”她没好气地说,“什么‘重新做人,回头是岸’,太不吉利了!还有你的那些旧衣服,我都扔了,”见他皱起眉头,她又扑哧一下笑了出来,“骗你的!干吗那么紧张,你的衣服我都放进衣柜了。”
他打开衣柜,果然发现自己的衣服都被乱七八糟丢在衣柜上方的一个大空格里,这地方大概是她特意腾出来给他放衣服的。他连忙把衣服都拿出来,放在书桌上,一件一件叠了起来。她从床上勉强撑起身子。
“你在干吗?明天再叠吧。”她道。
“不用了,马上就好了。”
她看着他。
“你生气了?”
“没有。”
“因为我没替你叠衣服?”
“我没生气,元元。”他笑了起来,“你的手都骨折了,怎么还能指望你干活?我只是养成习惯了,喜欢把衣服叠好才睡觉。”
她打了个哈欠,问道:“这些衣服都很旧了,为什么还留着?”
“别问了,快点睡吧。”他加快了速度。
“哈!这件毛衣,我过去见你穿过。”她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指着他手里的黑色毛衣嚷道,“记得吗?你总在过节的时候穿,有一次,我故意把番茄汁撒在上面,你还发火了呢。你还威胁我,说要是我再敢弄脏这件衣服,你就把我的手砍掉。记得吗?那时你好凶哦……”
他当然记得,印象中,当年,这好像是他唯一一次对她发火。
“没想到,它还在。”她望着他手里的毛衣,轻声道,“那时你气得要命,然后就跑出去了,我问你这毛衣是哪儿来,你也没回答。我后来也没敢再问。”
“你那时有什么不敢做的?”他笑了起来。他还记得那时的感觉,他真的气疯了,有种临近崩溃的感觉,他真想把她的头按在水里,让她窒息而死。他不想听她说话,不想再看见她,也不想再跟她耗下去了。如果那时他没有立刻摔门出去,他想他很可能真的会做出令他自己一辈子后悔的事。
“我真的不敢问。我怕你生气,因为那时……其实,我已经喜欢你了,可是我自己不知道,我以为我恨你,其实不是……”她斜靠在床架上,闭上眼睛轻声道。
他朝她笑。
“睡吧,元元。别等我了。”
“我睡不着。”她叫了他一声,“喂!”
他回头看着她。
“现在可以告诉我,这件毛衣的秘密了吗?”她小声问。
“哪有什么秘密啊。”
“这是谁送你的?你的初恋情人?”
“不,是我妈。”他将叠得方方正正的衣服一一放进衣柜,“我考上大学后,对她说我可能那一年冬天不回家了,她就去城里买了毛线,织了三天,她说她买的是最贵的羊毛毛线……”
“当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轻声问。
“那时你整天都在骂我,我怕你骂我妈,我怕我忍不住……其实我的脾气并不好……”他别过头,瞥了一眼衣柜里面,不知不觉,他的手又伸过去,轻轻摸了摸那件泛着淡淡樟脑丸味的黑色毛衣,“她说买毛线用了380块,她根本没有收入……”他轻声自言自语,关上了衣柜门。
“陆劲……”她轻声叫他。
他转过身,看着她,又笑了笑。
“快点睡!”他催道。
“你过来。”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走到床边坐了下来。
“如果你妈知道你有了宝宝,一定会很高兴。”她道。
他没回答。他们还能有孩子吗?他很怀疑。
她看出了他的心思,伸出左臂搂住了他。“我们会有宝宝的,陆劲,我们很快就会有。以后我们带着宝宝去给你妈妈扫墓吧?”她在他耳边呢哝。
他没说话,只是把头靠在她的怀里,她的体温慢慢包围了他,他仿佛又看见了母亲的脸,多年来,她总是搬着小木椅坐在家门口等他,现在,她终于不用再等了,她再也没什么可等的了,她不必再考虑怎么筹措他的学费,不必再考虑他回家后给他做什么菜,更不必再为周围人的指指点点而烦恼,现在,一切终于都结束了。
有时候他想,假如母亲从来没生过他,对他们两人来说,会不会都是一件好事?
※※※※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他正伸展四肢泡在浴缸里。
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他喜欢把自己浸泡在整缸的清水里。他喜欢倾听水流进入他耳膜的咕咕声,喜欢那种短暂的窒息感,更喜欢那种仿佛置身于另一个空间的宁静和放松。
他觉得一天中,只有那水下的几十秒,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他痛恨这个世界,痛恨在这个世界上苟延残喘的自己,而只有当他赤身裸体地躺在水里时,他才能找回那个如同新生儿一般单纯的自己。所以,与其说,他是在享受洗澡的乐趣,倒不如说,他是在通过水流隔断他跟现实世界的联系。他不想听见人世间的噪音,也不想看见这世界上的任何东西,植物、物体或者人。他只想在水里寻找自己,那个失踪很多年的,会笑着唱歌的自己。
水流声常常会把他的思绪不知不觉带向远方,飘向他从小生长的小镇,慢慢的,他耳边听到的不再是水声,而是一个女人咿咿呀呀的歌声,“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坐在歌厅的角落里听她唱歌。她是歌厅最美的女人,有着一头长长的黑卷发,化妆师替她做了一个复古的造型,她看起来就像月份牌上那些婉约动人的旧时代女人,每个人都叫她小邓丽君,每个人都向她微笑,每个人走进歌厅都是为了看她。那一次,还有人将一张钞票扔上台,她穿着旗袍一扭身假装没看见那张钞票,继续唱: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再进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等她唱完最后一句,她假装弯腰行礼,顺手捡起了那张钞票。一个男人冲了过来,往她手里塞了一个信封……
有时他想,假如那一年,什么事都没发生,她会不会现在还在那里唱歌?
嘀铃铃。嘀铃铃,手机就在浴缸旁边响个不停。
他慢慢浮出水面,透了口气,一边接了手机。
“喂。”
“你刚刚到哪儿去了?我打了你一个多小时的电话。”对方气急败坏。他眼前浮现一个老年男人的脖子,松垂的皮肤,密密麻麻的小疙瘩和一颗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