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那现在怎么会变成碎片的?”
黎江眼睛一亮,“你是说头颅是从别的地方移过来的?”
“肯定。”谷平点头道,“头颅很可能是在移动的过程中被弄碎的,所以,移动的时候,它应该已经是一个骷髅了。一般从人头变成骷髅大概需要三到四年,所以,移动头颅的时间,应该是在2004年以后。”
“你看这个人会不会是凶手?”黎江问道。
“也许吧。这就是你该去弄清的了。”
黎江想了一会儿,道:“凶手一定是先把头颅埋在别的地方,后来可能是发生了什么事,使他觉得那地方不安全,于是他又将它移到了犀牛棺材里。为了掩人耳目,在埋下头颅之前,他把它敲成了碎片。不过,他搞这么大动静,难道不会被发现吗?”
“这地方平时没什么人来。”章云海在旁边插了一句。
谷平回身指着犀牛墓穴的区域在空中画了个圈,“在那块区域的上方搭一个蓬,免得日晒雨淋。”
“你想干嘛?”
“我要让Anny他们在这个区域找一找碎骨。”
“OK。”黎江拿出手机吩咐了一番,等他打完电话,他带着揶揄的口气问道,“还有什么吩咐?”
“暂时没有了。不过,如果我没找到碎骨,那证明,头颅不是在这里弄碎的。移动头颅的人可能用一个塑料袋装了头颅碎片,带到这里来后倒进了墓穴,所以墓穴周围才会没有头颅碎片。可按理说,它不会被弄碎,我说过,凶手一旦把它埋下,就不会故意去敲碎它,所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比如说呢?”黎江充满兴趣地看着他。
“头颅碎裂,通常是突如其来的外力所致。我之所以说是‘突如其来’……”谷平加重了语气,“是因为,一旦把它埋好,凶手是不会轻易去碰它的。他希望它好好待在那里,永远别被人发现。如果他要移走它,他也会小心行事,不会故意弄碎它,因为一旦弄碎,他无法清理清楚的话,就会给他自己带来麻烦。现在有两种可能,一,头骨是被凶手自己不小心弄碎的,他匆匆收拾现场,把头骨带到了犀牛旅社。二,头骨是另一个人弄碎的,他因而也意外发现了头骨,于是,出于某种原因,他把头骨用塑料袋装好,藏进了犀牛的棺材——我想运气好的话,我们或许还能从那些碎骨上采集到一些不完整的指纹。因为事出突然,移动头骨的人,可能来不及隐藏自己的指纹。”
“呵呵,首席法医果然不一样。”黎江拍拍谷平的肩赞道,接着,他又回头问章云海:“章先生,最近几年你和你身边的人,有没有谁发生过车祸?或者谁换过车?或者有谁的什么东西被撞坏了。你刚刚也听到他说的话了,你明白他的意思。好好想想。”
章云海迟疑了两秒钟。
“我坦白吧,那个头骨是我移过来的。”他道。
黎江和谷平同时愣住。
“你?”黎江道。
“是我。”章云海道。
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
突然,黎江意识到了什么,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手铐。
“转过身去!双手举到头上!”他命令道。
章云海无奈地照做。
“我不是凶手。”他辩解道,“我真的不是凶手。”
黎江麻利地摸了摸他的口袋,谷平站在一边同情地看着他。
“好了!”黎江检查完毕,给章云海戴上了手铐,“到那儿去!”他在章云海身后推了一把,两人朝警车走去。
过了大约十分钟,黎江走出警车,向站在不远处的谷平招了招手。
“他怎么说?”谷平走近黎江。
“他是在昭兰会所的花盆里发现李英杰的头颅的。”
“花盆?”
“昭兰会所的园子里,有个角落放着一些花盆,里面种着仙人掌。李英杰的头颅就被埋在其中一个仙人掌盆里。两年前,他在试新车时,一不留神开车冲进了那个角落,撞翻了里面的花盆。他发现头颅的时候,它已经被撞成了碎片。那天昭兰会所就他一个人,后来他用塑料袋装了头颅带走了。半年后,他把它们丢进了犀牛旅社的犀牛棺材。”
“半年后?!这半年他把头颅放在哪里?”
“他书房有个盆栽。他说自己也差点忘了。”
他居然能把那东西放在眼皮底下整整半年。谷平倒吸了一口冷气。是该骂他变态,还是该称赞他有惊人的忍耐力?
“知道他为什么自首?”黎江道。
“为什么?”
“你说能在头颅的碎片上检测出指纹。他撞坏头颅把它们弄进塑料袋时,没戴手套。”
“明白了。”谷平点了点头,“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福源的董事长李中汉要出售犀牛旅社,他想搞黄这事,他说他对那地方有感情,不想失去对它的管理权。”
谷平瞄了一眼车里的章云海,后者正望着窗外若有所思。
“如果在头骨上找到他的指纹,很可能说明他是清白的。”谷平看了黎江一眼,“因为如果是凶手,移动颅骨的时候,他不会忘记带手套。”
黎江笑了笑,没有说话。
犀牛旅社 下部 2。针锋相对
李丝雨在心里一直把叶瑾称为贱人。
她记得那是五年前,有一天她去接章云海下班,当她走近他的办公室的时候,从里面传来一阵女人的笑声。她本来以为是女秘书张芩,可是,透过门缝,她看到的却是叶瑾。当时叶瑾站在章云海身后,好像在说什么笑话。突然,她张开双臂环住了他的腰,虽然他当时推开了叶瑾,可她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幕,也无法忘记那时叶瑾脸上的表情,就像一头饥不择食的母狗!
“你好啊,丝雨,你越来越年轻了。”这个曾经在动物园门口卖门票的卑贱女人正朝她微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对自己直呼名字了。是谁给了她这个权利?是哥哥吗?
“啊,你的气色也不错。路上很堵吧。”她也朝对方虚伪一笑。
“是啊。我们三点半就出门了,按理说四点半就该到了,可你看……”叶瑾看看手表,“现在都五点四十了,人到齐了吗?”
“云海还没到。”她故意叫得亲热一些,免得让对方看出自己的心思。其实她猜,叶瑾之所以现在如此打压章云海,多半可能也是为了报复他对她的拒绝。
“他还没到吗?下午两点。我就看见他离开公司了。”
“男人嘛。要忙的事多了。来,我们去餐厅,我哥已经在那里了……”她微笑,心里却在说,他的一举一动你都知道!
“那好啊,”叶瑾兴高采烈地说,“我正好有事要跟李董说。”她向饭厅走去,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响亮的“噔噔”声。
李丝雨望着她的背影,心里不由得骂了一句,贱人。
“在想什么呢?”有人在她背后说话,吓了她一跳,但转眼,她的心就飞了起来,她知道是谁。“叶瑾来了。”她回头温柔地望着吴雨辰。现在,他可能是这世上最了解她的人。
“是吗?云海来了吗?”他若无其事地答应了一句。
“还没有。今天警察来过了,这事你知道吗?”她小声道。
“我知道。”他朝饭厅的方向瞄了一眼,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这是给你的。”他悄声道。
“是什么?”
“你看了就知道了。”他笑着说,神情有些紧张。
其实她也很紧张,她可不希望有人看见他送她礼物,她快速将那东西藏进了口袋。
“那是什么?”她笑着问,一边将手伸进口袋捏了捏信封,好像是张纸。
“2000元的现金券,你可以用它在A百货公司购物……”吴雨辰朝她身后招了招手,她回过身,看见叶瑾就站在餐厅门口。贱人!总是鬼鬼祟祟的!“我先过去了。”他道。
她微笑地望着他的背影。
她是这几年才突然发现他的魅力的。多年前,在他们还都只有二十几岁的时候,吴雨辰曾经狂热地追求过她。但那是,她深深爱着章云海,她觉得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能比那个身材魁梧、野心勃勃、热情洋溢的男人。那时候,在她眼里,吴雨辰只是个身材矮小、会写几行诗的酸楚文人罢了,她甚至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她怎么都没想到,三十年后,她竟然会后悔当初的选择。她好像是大梦初醒,终于明白,婚姻的意义不是崇拜或依赖,而是陪伴。章云海不会陪她喝咖啡,不会陪她吃西餐,不会陪她看画展,也不会陪她逛商场,当然,更想不到要送她百货公司的现金券。
如果她再年轻点,她会考虑重新选择的。可是,她已经五十四岁了,未来对她来说,只是一条通往坟墓的道路,阳光还能照到她前方的路吗?
她深深叹了口气。
“丝雨,你在那儿干什么?”李中汉站在餐厅门口,“晚饭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好了。我再去看一下。”她从梦中惊醒,内心充满了沮丧,说话也有气无力的,“其实吃什么有什么关系?你们不是要谈事情吗?”
“章宁在哪里?”
“她在楼上的客房玩电脑。”
“去把她叫下来。”
她嗯了一声,走向楼梯。这是,会所的门铃响了,一个服务生奔了过去,她忍不住在走廊上停下脚步。她不是特别想知道是谁来了,她只是忽然觉得自己没力气上楼梯,她需要休息一下。吴雨辰的妻子在两年前得胃癌去世了,如今他也是孑然一身。她不能肯定,他是否愿意取她。而且,她也不可能离开章云海,因为一旦他们离婚,她就得分一大笔钱给他。这对她来说,比死还难受,而且,哥哥也不会允许她离婚……
门开了,四五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是她的丈夫章云海。她走了过去。不管有多讨厌他,她仍是他的妻子,她牢记这一点。
“云海,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我哥……”她突然停住了,她看到了他手腕上的手铐,“怎么回事?”她这才注意到站在他旁边的两个男人有一种特别的威严。
“我被捕了。”他试图展现幽默。
她不理他,望着那两个男人。“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是谁?”她紧张地问。
其中一个男人向她亮出了证件。
“我是市局凶杀科的黎江,他是首席法医谷平。请把所有人集中起来,我有话要说。”
她没说话,逃一般冲向了餐厅。
五分钟后,所有人都被集中到了